太極莊枕品銷售合同(通用3篇)

太極莊枕品銷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太極莊枕品銷售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迅速有效開展太極莊枕品銷售工作,保護雙方的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 定,在共同發展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確 立如下合同:

一、代理級別與資格確定

乙方為甲方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的獨家代理商,負責本合同約定產品的市場銷售工 作。

1、級別及代理區域劃分:

中央直轄市(不含所轄縣或縣級市)

省級:指省會,自治區首府(不含所轄縣或縣級市)

地級:指地級市,省直轄市(不包括所轄縣或縣級市)

縣級:指縣或縣級市

2、銷售任務:

級別劃分 年度銷售任務量 季度累計進貨任務

直轄市 100萬元/年 25萬元

省會級 50萬元/年 12.5萬元

地市級 30萬元/年 7.5萬元

縣級 15萬元/年 3.75萬元

3、乙方取得獨家代理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 乙方在經營能力、網絡關係等方面須得到甲方認可。

○ 乙方首次進貨任務須達到如下條件:

級別劃分 首次進貨金額(萬元)

直轄市 20萬元

省會級 15萬元

地市級 10萬元

縣級 5萬元

4、原則上一市、一縣設置一個獨家代理商。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擴大代理區域,銷售任務為代理區域銷售任務相加後的總和。

5、代理商年終返利按如下執行:

直轄市

目標 30萬元-50萬元(不含50萬元) 50萬元-100萬元(不含100萬元) 100萬元以上

返利 1% 3% 5%

省級城市

目標 20萬元-30萬元(不含30萬元) 30萬元-50萬元(不含50萬元) 50萬元以上

返利 1% 3% 5%

地市級城市

目標 10萬元-20萬元(不含20萬) 20萬元-30萬元(不含30萬元) 30萬元以上

返利 1% 3% 5%

縣級城市

目標 5萬元-10萬元(不含10萬元) 10萬元-15萬元(不含15萬元) 15萬元以上

返利 1% 3% 5%

6、乙方的銷售區域包括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年度銷售任務 ___________________ ,季度銷售任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責權

1、甲方須在合同生效後,向乙方提供企業及產品的全套合法性文件的複印件。

2、甲方根據乙方要求有義務為乙方培訓工作人員並協助乙方進行市場推廣。

3、甲方根據乙方的提前日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書面要貨計劃合理安排貨物供應,並在收到乙方應付貨款後10日內在甲方所在地發出貨物,根據貨運規定時間交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如出現中途運輸導致貨物損壞,由貨運部負責賠償,甲方將負責協助乙方處理。

4、甲方須為乙方調換因甲方原因而導致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

5、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為乙方辦理調換貨手續,乙方在調換貨時,甲方須在驗收合格後七個工作日內,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不得授予第二家同一地區同級別的代理商,

7、乙方累計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

8、來自代理區域內的任何詢問甲方均應直接轉交乙方。

9、若甲方進行產品調價,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10、節假日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定數量促銷價格的產品,促銷價格產品的銷量不計入年度銷售任務。

三、乙方責權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可在約定區域獲得太極莊枕品的獨家代理權,可同時銷售焦作市太極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的其它產品。

2、乙方首次進貨超過或在年終前累計進貨超過年度銷售任務的,可直接享受5%的返利。

3、乙方接收貨物時應認真驗收,同時給甲方寄回收貨單,未寄回的則以甲方發貨手續記載確定所發貨物的數量和編號。如有質量問題,自收貨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書面説明,經確認後調換(須保留原樣),逾期視為產品質量合格。

4、乙方的代理活動包括為銷售代理品牌實施商業活動以及甲方許可的其他活動。

5、乙方本着謹慎原則,在合同範圍內利用產品涉及的知識產權,但並不使乙方當然取得任何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任何權利。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代理甲方其他產品的優先權。

6、乙方必須完成年度和季度銷售任務。

7、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價格政策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提價或降價。

8、乙方不得經營代理與甲方同類的相關產品,一經發現取消其代理經營權。

四、廣告投入

1、甲方將根據統一部署進行廣告投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區域內投入廣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形式:媒體廣告,POP廣告,實物廣告及其他市場推介活動。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提出書面申請,要求甲方承擔一定比例的費用並提供相應的宣傳資料。

3、乙方有責任維護甲方及代理品牌的形象,有義務及時向甲方提供侵犯甲方或代理品牌權利的任何信息,並協助甲方處理。

五、產品服務

1、雙方均應共同致力於產品的售後服務,包括對下級客户及最終用户的服務。

2、乙方應及時將服務信息報送甲方,並應設立專線服務電話及負責售後服務的人員或機構。

3、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產品投訴及相關質量問題。

4、發生本代理轄區內的重大服務事故,將導致乙方失去當年度的代理返利或取消代理資格。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後三日內支付規定的首批貨款,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利另行確定獨家代理商。

2、甲方必須保障乙方在合同約定區域的獨家代理資格。

3、乙方在約定代理區域以外的地區銷售產品或從事其他商業行為,一經發現,甲方除沒收乙方異地銷售的全部產品外,並處乙方已購進貨物總值50%的違約金。甲方並有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權利。

4、發生其他違約行為,甲方也可終止合同。

七、相關規定

1、甲方提供乙方的代理價為提貨價,乙方可自行運輸,也可委託甲方代辦運輸,運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代辦運輸的自交付第一承運人即視為交付。乙方指定承運人的,甲方應交付該承運人,如無指定甲方可根據維護乙方利益的合理判斷確定承運人。

2、乙方須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包裝進行銷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產品進行任何標註、包裝或進行其他有可能影響產品外觀、特徵的改動。

3、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未形成分銷的貨物,須經甲方審核後可予以調換,但外觀、包裝等均不能影響二次銷售。調換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4、凡因本合同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書面文書為準。

5、乙方控股權發生變化或因被第三方兼併等事由失去獨立地位時,均導致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各條之標題僅為醒目之提示,不做解釋性之目的。

7、甲方業已或將要制定的關於代理產品的統一的市場、價格等管理制度或政策均自動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或變更,但僅針對乙方單一主題的規定除外。

8、在同一區域,有兩者以上同時要求經銷同一品種以全額資格金先到帳者為準,另一方合同自行失效。

八、其他

1、匯款帳號: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全稱:__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 ______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至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3、本合同相關事宜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有關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約定同時終止。

5、合同期滿後,乙方無違約且無責任的,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 __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太極莊枕品銷售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電線電纜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全新電線電纜:

備註:1、如供貨過程中數量發生變更,以需方實際收貨的數量為準,貨物的單價按此單價執行;2、尺長度的產品必須是尺,此報價含3%發票税金。

第二條 質量標準:供方所供電線電纜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線徑長度均不得有負公差,需提供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檢測報告。

第三條 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後18個月。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必須確保貨物運抵現場時完好無損,電纜盤由需方使用完後通知供方及時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無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及時間:按需方的要求按時運至工地現場,並且將貨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點,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後七天(如有變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員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八條 檢驗標準、驗收方法:

1、供方產品進場時必須由需方指定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收條,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作為結算的依據。

2、按電線電纜現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經需方確認的樣品驗收。

第九條 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七天內,需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一次性將貨款付清。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供方的供貨質量、時間未符合合同約定,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供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每超過一天按所供產品金額的萬分之四賠償給需方;超過5天不能交貨的,供方應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給需方,需方有權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並按實際所欠貨款每天賠償萬分之四給供方。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號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供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聯繫電話: 開 户 行: 帳 號: 地 址:

需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聯繫電話:

太極莊枕品銷售合同 篇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 證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經詢價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標的及價款

二、商品交付與驗收

(一)交付方式及時間:合同簽定後七日內將貨物送至謝家集第二中學,運費由乙方承擔。

(二)驗收方式:經乙方申請,甲方組織現場驗收。合同簽訂後十日內,如貨物安裝完畢後,甲方不組織驗收,將視為驗收合格。

三、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採用下列方式付款:

貨物驗收合格後7個工個日內付款70%,貨物驗收合格一年後付清餘款30%

四、商品售後服務

乙方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銷售者的義務向甲方提供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辦公設備按照廠家規定的質保時間和質保範圍進行質保(詳見廠家質保説明書)。如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故障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五、乙方承諾

(一)所售商品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認證規定,技術性能指標與説明書相吻合。商品為首次使用。

(二)商品包裝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行業標準,符合品牌廠商在説明書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實物與原包裝內的配置清單相符。

六、甲方須知

開封后15天內,應保留商品的原包裝和充填物;在質量保證期內,應妥善保存商品的發票、配置清單和三包憑證。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機器保修卡的規定進行保修,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保修,情節嚴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所帶來的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商品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損失。

3、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每日按合同總價的1%(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則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3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謝家集教育局採購中心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帳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