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維保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電梯維保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電梯維保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

⑴ 工程項目名稱:電梯維保甲乙雙方安全協議書

⑵ 工程範圍:電梯運行、維修保養、大修、調試、技術改造。

⑶ 工程地址:

為確保電梯日常運行、維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的安全,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北京電梯安全監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服務內容及雙方責任:

一、 乙方的責任

1、 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消防,治安教育,確保施工安全。要持證上崗,必須做到崗位證書與崗位人員人證相符,堅決杜絕冒名頂替工程做業。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不得發生人身和機械事故。因違規操作出現的人身和機械事故,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2、 施工工地必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並由專人管理維護確保安全有效。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置必要的防護措施,施工人員配備防護工具,確保施工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

3、 施工人員不許以任何理由與業主(住户)發生矛盾和口角,如因此與業主(住户)發生矛盾和口角,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施工單位要負全部責任。

4、 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建設單位的安全檢查管理。施工過程中因違規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負責。

5、 服務時應嚴格遵守甲、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定期對操作人員培訓、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6、 根據國家標準及《電梯定期保養工作項目單》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保養工作,以保證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7、 提供全天候的服務,並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30分鐘內趕到現場。

8、 當發生設備故障及事故時立即通知甲方。

9、 當發生人員被困時15分鐘內趕到現場按應急程序進行解救。

二、 乙方應遵守的作業規程

1、一般安全規定

(1)凡是上崗人員必須執證,熟知本工種安全作業規程,嚴禁酒後操作。

(2)電梯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掛“檢修,保養”標牌。

(3)電梯維修作業,只允許開檢修速度。

(4)飯上崗人員要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穿拖鞋作業。

(5)電梯在保養或維修時禁止載客。

(6)一般不準在機房控制屏上強開門,防止傷人。

2、電梯維修保養工作安全操作規程

(1)在轎廂內工作

A、進入轎廂前,首先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防止踏空墜落。

B、在轎廂內檢修保養時,嚴禁將外廳門敞開走車,檢查操作盤各按鈕應靈活可靠,急停開關是否起作用。

C、因故廳門不能關閉時,必須派專人監護或裝好牢固可靠的防護欄,掛好明顯警告牌,防止他人誤入墜落。

D、在轎廂內檢修時,身體各部位不得超越轎廂底坎以外的免刮傷、撞傷。

(2)在轎廂頂上工作

A、進入轎廂頂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樓層指示燈,即進入井道,防止踏空墜落。

B、電梯司機配合維修時要聽從維修工的統一指揮,確保人員安全。

C、在任何情況下,不可跨於轎廂與廳門之間進行工作,更不可將身體某部位探於中間樑下,廳門口下及各種支架下進行工作。如確需要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3)在機房內工作

A、在機房內經行維修時,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絕對把握外,必須將電源開關切斷掛標示牌,並派專人看守。

B、因工作需要在機房操作轎廂時,必須與轎箱內或轎廂上的人員聯繫好,將轎廂門、廳門安全關閉,門鎖作業正常方可開車。嚴禁在廳門敞開的情況下開動轎廂。

C、機房進行走車時必須與轎箱內的人員聯繫好,兩人操作且斷開電源。防止抱閘打開產生溜車,操作抱閘人員應斷續工作並隨時做好剎車準備。

D、接近帶電體時,要有防護措施且有專人監護。

E、檢查控制櫃各器件時,一定要斷電工作。

(4)在底坑工作

A、首先斷開急停開關再下到底坑工作,如工作需要開車時,必須採取措施,確保安全,並派專人看管監護。

B、在檢查換速和極限開關時,必須注意選好安全可靠的位置。

C、在底坑工作需要開車時,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隨纜或平衡連兜倒。

3、故障情況下的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衝頂:電梯內如有乘客,工作人員要首先將動力電源斷開,再將乘客按救援方法安全放出處理故障,放下轎廂。

(2)電梯蹲底:首先斷開動力電源,按救援方法將乘客安全放出,如轎廂地坎高於廳門地坎超過60公分,則不允許轎廂內人員外出,採取安全措施將人放出。

(3)電梯不關門:在處理故障時,一定注意有隨時走車的可能,此時不準載客,維修人員要注意電梯突然啟動,以防傷人。嚴禁不關門走車,以防他人誤入墜落。

(4)電梯不開門:聽從維修人員的指揮,不要慌亂,然後再排除故障,轎廂停於不安全位置,不要開門。

(5)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在機房短接門鎖接點開車。如因工作需要,只允許短時間在專人監護下,但應儘量抓緊時間排除故障,拆除短接線恢復正常。

三、 甲方責任

1、負責設備的日常管理,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服務項目進行考核和確認。

2、保養維修時給予乙方合理的充分時間。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電梯設備的法律規章規程和標準並組織具體實施。

4、主持編制特種設備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常規檢查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5、檢查和糾正電梯設備運行中的違章行為。

6、管理電梯設備技術檔案和相關技術資料。

7、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組織落實。

8、檢查電梯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培訓和複查情況。

9、傳達貫徹監察機構下達的安全監察指令。

10、發現電梯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存壹份。

五、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電梯維保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⑴ 工程項目名稱:

⑵ 工程範圍:電梯運行、維修保養、大修、調試、技術改造。

⑶ 工程地址:

為確保電梯日常運行、維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的安全,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北京電梯安全監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服務內容及雙方責任:

一、 乙方的責任

1、 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消防,治安教育,確保施工安全。要持證上崗,必須做到崗位證書與崗位人員人證相符,堅決杜絕冒名頂替工程做業。施工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不得發生人身和機械事故。因違規操作出現的人身和機械事故,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2、 施工工地必須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並由專人管理維護確保安全有效。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置必要的防護措施,施工人員配備防護工具,確保施工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

3、 施工人員不許以任何理由與業主(住户)發生矛盾和口角,如因此與業主(住户)發生矛盾和口角,給甲方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施工單位要負全部責任。

4、 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和建設單位的安全檢查管理。施工過程中因違規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負責。

5、 服務時應嚴格遵守甲、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加強管理,定期對操作人員培訓、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6、 根據國家標準及《電梯定期保養工作項目單》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保養工作,以保證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7、 提供全天候的服務,並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30分鐘內趕到現場。

8、 當發生設備故障及事故時立即通知甲方。

9、 當發生人員被困時15分鐘內趕到現場按應急程序進行解救。

二、 乙方應遵守的作業規程

1、一般安全規定

(1)凡是上崗人員必須執證,熟知本工種安全作業規程,嚴禁酒後

操作。

(2)電梯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掛“檢修,保養”標牌。

(3)電梯維修作業,只允許開檢修速度。

(4)飯上崗人員要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穿拖鞋作業。

(5)電梯在保養或維修時禁止載客。

(6)一般不準在機房控制屏上強開門,防止傷人。

2、電梯維修保養工作安全操作規程

(1)在轎廂內工作

A、進入轎廂前,首先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防止踏空墜落。

B、在轎廂內檢修保養時,嚴禁將外廳門敞開走車,檢查操作盤各

按鈕應靈活可靠,急停開關是否起作用。

C、因故廳門不能關閉時,必須派專人監護或裝好牢固可靠的防護

欄,掛好明顯警告牌,防止他人誤入墜落。

D、在轎廂內檢修時,身體各部位不得超越轎廂底坎以外的免刮傷、

撞傷。

(2)在轎廂頂上工作

A、進入轎廂頂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理想的位置上,

不可只看樓層指示燈,即進入井道,防止踏空墜落。

B、電梯司機配合維修時要聽從維修工的統一指揮,確保人員安全。

C、在任何情況下,不可跨於轎廂與廳門之間進行工作,更不可將身

體某部位探於中間樑下,廳門口下及各種支架下進行工作。如確

需要必須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3)在機房內工作

A、在機房內經行維修時,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絕對把握外,必須將電

源開關切斷掛標示牌,並派專人看守。

B、因工作需要在機房操作轎廂時,必須與轎箱內或轎廂上的人員聯

繫好,將轎廂門、廳門安全關閉,門鎖作業正常方可開車。嚴禁

在廳門敞開的情況下開動轎廂。

C、機房進行走車時必須與轎箱內的人員聯繫好,兩人操作且斷開電

源。防止抱閘打開產生溜車,操作抱閘人員應斷續工作並隨時做

好剎車準備。

D、接近帶電體時,要有防護措施且有專人監護。

E、檢查控制櫃各器件時,一定要斷電工作。

(4)在底坑工作

A、首先斷開急停開關再下到底坑工作,如工作需要開車時,必須採

取措施,確保安全,並派專人看管監護。

B、在檢查換速和極限開關時,必須注意選好安全可靠的位置。

C、在底坑工作需要開車時,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隨纜或平

衡連兜倒。

3、故障情況下的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衝頂:電梯內如有乘客,工作人員要首先將動力電源斷

開,再將乘客按救援方法安全放出處理故障,放下轎廂。

(2)電梯蹲底:首先斷開動力電源,按救援方法將乘客安全放出,

如轎廂地坎高於廳門地坎超過60公分,則不允許轎廂內人員

外出,採取安全措施將人放出。

(3)電梯不關門:在處理故障時,一定注意有隨時走車的可能,此

時不準載客,維修人員要注意電梯突然啟動,以防傷人。嚴禁

不關門走車,以防他人誤入墜落。

(4)電梯不開門:聽從維修人員的指揮,不要慌亂,然後再排除故

障,轎廂停於不安全位置,不要開門。

(5)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在機房短接門鎖接點開車。如因工作需要,

只允許短時間在專人監護下,但應儘量抓緊時間排除故障,拆

除短接線恢復正常。

三、 甲方責任

1、負責設備的日常管理,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服務項

目進行考核和確認。

2、保養維修時給予乙方合理的充分時間。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電梯設備的法律規章規程和標準並組織具體實施。

4、主持編制特種設備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常規檢查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5、檢查和糾正電梯設備運行中的違章行為。

6、管理電梯設備技術檔案和相關技術資料。

7、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組織落實。

8、檢查電梯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培訓和複查情況。

9、傳達貫徹監察機構下達的安全監察指令。

10、發現電梯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存壹份。

五、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電梯維保安全協議書 篇3

維保單位(乙方)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北京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和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1、乙方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標準及乙方《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DB11/418)並根據雙方約定的維保工作計劃有規律地定期對設備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內容,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養項目(包括遠程監控系統和信號疊加裝臵),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2、及時地更換易損部件和維修服務,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與當年10月份對所維保範圍內設備進行綜合性安全檢查和確認工作。

4、負責通過技術監督部門的設備年檢合格,負責整改項目的實施,報檢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發生兩次或多次檢測,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範》(GB/T18775)、《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 7588)和《自動扶梯、垃圾梯和自動人行道的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 16899)的相關規定。 除上述標準外,還應當滿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電梯遠程監控系統維護、檢修、保養和故障處理。

第四條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當於期限屆滿30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維護保養電梯台數總計(28台)、總計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整 。具體明細如下:

使用單位(甲方) 第一太平戴維斯物業顧問(北京)有限公司

第六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維護保養費,具體支付時間和金額為: 合同簽訂生效按季度支付維保費用,每季度維保工作結束後由雙方共同驗收簽字後,於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款的25%( )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匯到乙方指定帳號。

第七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乙方負責電梯的日常維護與保養,並提供維保期內每天/24小時全天候應急處理服務。 半包維保中更換零部件單件在1000 元及以內的由乙方免費提供,單價在1000元以上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

搶修服務時間(包括困人): 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證24小時服務,當天不能修復的電梯應以書面形式説明並通知甲方專業負責人 。

第九條 駐場:乙方(■是 □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駐場費用應當已經包含在日常維護保養費中)。

駐場作業人員職責:1、駐場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2﹑認真執行電梯保養計劃和日常巡視,並做好保養及維修記錄,每月保養計劃時間表交甲方負責人確認同意後方可按計劃執行,不得隨意進行停梯維保工作。3﹑甲方有特殊情況需配合的,應積極配合。4﹑電梯年檢前安全部件的檢測及試驗,發現隱患及時修理,保證電梯年檢一次性通過。5﹑駐場人員須持證上崗,上崗證複印件應交甲方存檔備查,統一着裝,佩戴工牌,文明服務。6、針對甲方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修復解決。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

3、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每發生一次此類情況甲方將進行拍照彙總並以正式函件形式交由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將按照 電梯年維保費比例的5% 扣除維保費並要求乙方限期解決。

(二)義務

1、應當對每台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並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複印件:

(1) 產品合格證;

(2) 使用維護説明書;

(3) 電氣原理圖;

(4) 電氣敷設圖;

(5) 安裝説明書;

(6) 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 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 故障及事故記錄;

(9) 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北京市特種設備登記卡;

(11)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2)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

(4)如果更換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 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並繳納相關電梯檢測費用。

9、提供24小時值班用房一間,分機電話一部(不設外線)。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證書。

2、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理;電梯困人時,應當在 10 分鐘內(此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分鐘)抵達現場。

3、現場專職作業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並不得兼顧外單位維修保養工作。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保障設備整機及零部件完整無損。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反饋意見書複印件需交由甲方存檔備查。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並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終止後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11、配合甲方確保監控攝像和報警裝臵等系統安全可靠(包括中控室電梯監控設備和電梯轎箱內監控設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三)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超過30日的,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 1%0 的違約金。

(四)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應當按照合同總額的1%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因電梯使用、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甲、乙雙方根據過失分別自行承擔部分責任。

(六)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返工,並按照 電梯年維保費比例的5%/每次 標準支付違約金。

(七)由於乙方保養電梯不到位造成停梯關人事故,或兩個工作日未能恢復運行的,乙方將按照電梯年維保費比例的 5% 支付違約金。

(八)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電梯停梯原因:如電梯停梯不能當時恢復運行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説明情況,通知物業公司,特殊情況四小時之內必須恢復正常運行。

(十)曳引機、曳引輪、鋼絲繩的正常磨損,經甲方技術人員進行現場鑑定,由乙方負責報價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組織專項大修。如因維修保養不到位、違章操作致使曳引機嚴重缺油、鋼絲繩張力不均、導軌損壞、電器元件燒燬等,造成曳引機抱軸、曳引輪磨損、曳引繩落槽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大修年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及電梯實際運行狀態確定。

(十一)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複驗所引發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不承擔項目:

1、 本合同所述設備及附屬設備(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鋼、井道防水、井道隔離網、

機房電源等)的一切翻修、裝飾、更換維修工程。

2、 修理或更換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3、 各種因國家或政府機關令要求而修改的設備或增加新標準附件的工程。

4、 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換工程。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一)依法向 北京市西城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起訴;

(二)提交 北京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 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協議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併保存。

第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 份,效力相同。

4、附件:

(1)《電梯維護保養計劃表》

(2)《北京市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電梯急修任務單》

(4)《電梯維保項目回訪記錄》

(5)《顧客滿意度調查表》

(6)《北京市電梯定期自檢記錄》

(7)《往來函件表格》

(8)《電梯機房日檢查記錄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 許可證號碼:

單位負責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電梯安全管理員: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24小時急修電話:

開户銀行: 傳真電話:

帳號: 開户銀行:

郵政編碼: 帳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