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書面材料(精選3篇)

法院的書面材料 篇1

關於起訴狀(居中)

法院的書面材料(精選3篇)

原告: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性別,職業,住所地,聯繫電話。

被告: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性別,職業,住所地,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法院的書面材料 篇2

甲方:乙方(實習生):風險提示:

基本信息包括協議雙方的必要資料,如實習生姓名、證件號碼、單位名稱。為了避免爭議發生時,無法聯繫到當事人。實習協議上最好還要有實習生的聯繫地址,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聯繫地址。同時,實習生要注意與自己簽署實習協議的單位是否是合法設立的單位。

一、為配合乙方畢業生之實習與就業需求,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推薦部份專業學生至甲方實習,為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本協議書。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推薦的實習生共__________人,實習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實習期間,甲方安排乙方實習學生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實習生每週至少休息一天;若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平常實習工作時間時,乙方的實習學生須接受甲方工作安排,但甲方事後須給予乙方實習生同等時間的補休或比照勞動法規定計發加班實習津貼。

四、甲方在畢業生實習期間,負責乙方實習生的工作安排、勞動安全、勞動紀律教育、考勤記錄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工作。乙方在此期間,應瞭解畢業生的實習情況,協助甲方對實習生的管理和教育,如遇問題時,雙方協商解決。風險提示:意外風險

實習協議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實習生在工作中間,如果損壞了一些貴重物品該如何處理,如果過錯導致損失了重要的業務收入,該如何處理。

雖然通常情況下,實習生參與不了重要工作,不會造成這樣的損失。但是一旦發生,有所約定有利於解決問題。

五、實習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畢業實習生的每月實習津貼標準(C)為:本科生_________元、專科生_________元,中專生____元,併為乙方實習生解決住宿事宜。

六、乙方實習學生來甲方實習期間可報銷往返交通費一次。限火車、公共汽車、輪船之交通費用,若為單一交通工具在12小時以上時可報支相關之卧鋪費用。

七、乙方實習學生應遵守甲方《職工管理規則》之勞動紀律、道德規範、行為規範、考勤管理的規定,以及其他生產管理規定,並愛護甲方之財產。乙方實習學生如出現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違法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風險提示:商業祕密

實習期間,實習生有可能知悉實習單位的商業祕密。而且,由於雙方並不存在較強的感情基礎和法律約束,實習單位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有被泄露甚至惡意的可能。

因此,需在協議中明確約定保密條款,防止此類情況的發生,避免損失。

八、在實習期中,甲方應為乙方實習學生提供工作上必要的勞動安全配備,乙方實習學生應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法規及操作規程,若乙方實習生因違反規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傷害時,甲方不承擔責任。風險提示:工傷

實習的在校學生不能算是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他們因而也不具備工傷保險賠償的主體資格。實習生一旦發生工傷,實習單位須依法承擔僱主責任,即人身損害賠償,因此所帶來的風險相當大。

因此,建議用人單位為實習生繳納商業保險,彌補不能繳納工傷、醫療保險的風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實習生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實習生實習津貼的。

十、在實習期間,若實習生需回校參加必要的考試時,乙方須提前一週與甲方協商後,由乙方統一安排返校,實習生不得擅自離開。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院的書面材料 篇3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 --貨運公司

承租方:--- --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年-月-日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