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精選13篇)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

一、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精選13篇)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二、家長應盡到下列義務: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4、對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負責。

三、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強門衞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學校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2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為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 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___________

2. 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___________

二.其它安全要求:

1. 乙方應不準未滿12週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着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後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家長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家長簽名)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3

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心願。教育管理好學生,使其健康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明確學校、家庭和學生自身的責任,構建學校、家庭、學生本人共同防護責任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關於《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特與家長(或監護人)簽定以下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沒有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或告誡的;

2.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3.學校的建築物及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清除,或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未加以封閉或增設警示標誌的;

4.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要求的;

5.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範圍內採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6.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上學時教師沒有和家長進行交接,放學時教師沒有護送並和家長履行交接手續的。

二、因下列情況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與學校設施無關,或與學校設施有關但學校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教育管理或告誡職責,學生不服從管理或不聽從告誡,導致發生傷害事故的;

3.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4.在放學、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

5.學生在校突發疾病,學校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或送往醫院治療再發生意外,病情惡化的;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6.來自不可抗拒性學校外部突發性、偶然侵害造成的;

7.參與他人矛盾糾紛、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的;

8.在危險處攀爬,私自在水塘、水庫、河道等游泳的;

9.學生本人吃來源不明或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過期、腐爛變質、無衞生防疫部門許可證食物中毒的;

10.乘坐“摩的”、“三輪車”、“農用車”、“面的”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的;

11.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等非法營運交通工具引發安全事故的;

12.玩尖鋭物、其它危險物或危險遊戲的;

1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14.學生自殺、自傷的;

15.上學時家長沒有護送,放學時家長沒有來接並且和學校履行相關手續而造成傷害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有意或無意給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由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被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由施加傷害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學生在校期間違反學校紀律,對造成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學生,學校給予相應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學生出現傷害事故,發生矛盾糾紛時,雙方根據本協議和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調解。

六、本協議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中途轉學,此協議廢止。

甲方: 乙方:

校長: 家長(或監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4

安全責任指標:

1、員工必須執行“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2、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廠教育、車間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

3、各崗位要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種安全制度,記錄清晰、真實、整潔,並保持作業場地清潔。

4、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

6、定期參加安全學習,學習安全規程,總結前一階段安全工作,促進今後的安全工作。

7、員工必須按規定參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不安全隱患,安全活動記錄。

8、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

9、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及工、器具是否完好。

10、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防護、消防器材。

11、認真做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為確保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場地平整工程安全順利施工,明確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爆破作業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爆破警戒範圍:爆破點周邊 米(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

四、爆破作業保護範圍:老虎坑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包括廠房、辦公樓、綜合樓及內外部設備設施和人員)、老虎坑環境園中區(包括施工單位活動板房、施工車輛及施工人員)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協助乙方辦理爆破施工相關許可事項。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方人員接受乙方所進行的爆破作業安全培訓,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4、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召開爆破作業協調會,檢查爆破區周邊警戒情況。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資質文件、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備案手續等資料,向監理申報審批後方可進行爆破作業。

2、爆破施工嚴格遵照《爆破安全規程》和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爆破施工前,編制詳細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3、組織爆破保護範圍內的單位就爆破作業進行溝通協調,確保爆破施工進行順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響單位處張貼書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圖。

4、爆破開工前,要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安全技術操作方法,預防事故措施和勞動保護要求;安全技術施工組織設計由乙方編制,經監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

5、石方爆破開始前,對周圍建築物進行詳細調查,出具爆破安全評估報告,並依據其結構特徵和國家標準給出各自的爆破振動安全允許值。爆破前要落實爆破安全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時組織對要保護物及設備進行爆破振動監測,爆破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爆破振動監測報告並提交給甲方和監理。

6、嚴格安全防護措施,對飛石進行控制,以防止個別飛石造成周圍保護物的損害。爆破時實施嚴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強警戒警示,爆破時人員/車輛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後方可起爆,環境園道路、二期道路、中區施工道路及泥頭車外運臨時道路等設置警戒,爆破警戒範圍按爆破飛石的安全距離確定,安全警戒必須在爆破前30分鐘設立,炮響後,經現場爆破人員確定後,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嚴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爆破安全規程》進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時,要嚴格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定》施工。

9、嚴格按公安機關批准和甲方、監理同意後的作業時間內進行爆破作業,並儘量固定作業時間。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儲存、運輸、使用嚴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對爆炸物品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員負責對爆破物品的專門管理,由專人領取,領取及使用均應進行登記。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時退庫,現場不存放、不遺留、不過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電、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時,乙方不得進行爆破施工作業。

七、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爆破作業完成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6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為了保證牧華路六標段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1.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2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1.3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1.5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1.6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1.7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8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9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2.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2.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2.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2.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2.5不用濕手、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2.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2.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2.9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3.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3.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3.1.1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3.1.2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3.1.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3.1.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3.1.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3.1.5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2專業人員

3..2.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3.2.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3焊接機械

3.3.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3.3.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3.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3.4手持式電動工具

3.4.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

3.4.2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4.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3.4.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5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3.5.1正常濕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3.5.2在潮濕或特別潮濕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5.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3.5.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3.5.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3.5.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3.6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3.6.1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3.6.2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3.7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3.7.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3.7.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濕;

3.7.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3.7.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3.7.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鈎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4.1要使觸電者迅速脱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4.2將脱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卧,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4.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5.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5.1甲方職權範圍

5.1.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5.2乙方職權範圍

5.2.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5.3安全事故責任

5.2.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2.3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7

為了加強校園教師私家車管理,維護學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絕安全隱患,保障師生員工的人生安全,進一步規範教師私家車管理,特制訂教師私家車停放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1、教師私家車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峯時間段,進入學校附近時必須慢速行使,車速控制在5Km/h,遇到學生應讓學生先走,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行使,防止撞人、撞物,進入學校一律不準鳴號。

2、為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教師的私家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停車區域和指定車位。(禁止停放在校門口、教學樓學生活動場地、操場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師確實因需要出入校園的私家車,需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則,禁止車輛在學生課餘時間和上下學高峯時段進出校園。嚴格禁止車輛在校園內鳴號、洗車,並且自覺到學校政教處備案,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這些車輛進行統一管理。

4、對於違反學校管理條例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入校園。

5、凡教師的私家車在校園內發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將傷者送到學校就近的醫院進行救護,並通報校主管安全的領導,同時報肅州區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局領導,按照緊急預案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車主或車輛駕駛員負全責。

6、停放在校園內的教師私家車,發生車輛車體劃痕、刮痕、撞癟、起火、車玻璃破碎及丟失車內物品等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車主自負。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學校法定代表人 私家車車主

簽名 : 簽名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安全合同協議:

一、乙方起重負責人及吊機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同時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如違反上述要求擅自操作發生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後果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應提供吊機操作人員資質上崗證(特殊工種證件),年度車輛驗審證件、車輛保險單、卡證。不得帶病運行,如因吊機故障而發生設備、人身或其他原因乙方造成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起吊前乙方應對吊機工作位置支腿地基是否結實進行測定檢查,並不得超載起吊重物。

四、起吊時吊臂下方嚴禁站人,重物離地後應進行衝擊試驗,乙方應再次檢查各受力部位情況,確保安全後准許進行,重物懸掛空中升降轉位時,應控制擺動,保持穩定,同時吊機司機要注意乙方負責人指揮信號、手勢等。

五、在變電所內吊裝,乙方與帶電站分保持足夠安全距離10kV(2米):35kV-110kV(4米),同時遵守甲方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確定吊機位置在城區街道人員密集地段地吊重物,必須加設圍欄並有專人看護。(需甲方協助提供採取安全措施要求,經雙方確認後進行)。

六、乙方違背安全合同注意事項,而違章、違規吊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接受處罰。

七、如甲乙雙方對上述安全條款認可並簽名,工作單和安全合同協議生效。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吊機車主(簽名)

20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9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雲南省消防管理條例》、《西雙版納州xx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西雙版納州xx年旅_________業安全生產責任狀》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區域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的承包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的責任;

2、 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附件:出租區域消防器材清單)。

3、 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鬥、電烙鐵、電磁爐、電飯煲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4、 乙方嚴禁在承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設備;

5、 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道、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 乙方嚴禁在酒店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酒店安保部審核,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7、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造成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遺失、損壞,按照原價賠償。

三、 違約責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經濟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乙方違反消防法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消防安全責任區:ktv、桑拿、商場經營區域、附樓一樓至二樓通道。

五、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各執一份。

備註:

1、乙方每日凌晨2時以前,必須關閉或調小ktv音樂聲音,以免影響酒店客人正常休息。

2、乙方要嚴格控制內部人員在承租區域內活動,嚴禁到酒店其它區域,影響酒店正常經營。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0

為了進一步健全我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活動安全,避免意外事故意的發生,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在正常進行。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現特與各班主任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合同,班主任為該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責任人必須履行如下職責:

1、高度重視本班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班工作的首位來抓。

2、對本班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讓學生充分意識到自身與他人安全的重要意義,積極支持班的安全工作。

3、組建班級安全管理隊伍,協助自己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本班學生的課堂安全 (誰上課,誰負責)、課間安全、勞動安全、集會安全、上下樓梯安全、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交通安全(教育責任)。

5、加強學生日常道德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進行法制教育。防止學生中拉幫結派,防止學生與社會上不法分子聯繫,導致打架、鬥毆危及人身安全。

6、發生事故時,及時認真處理並向學校報告,負責或協助學校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7、定期檢查、總結本班的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教室內燈、門窗、玻璃等設施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督促整改、消除隱患。

8、加強課室財物保管,各班主任要落實班級管理人員,教育學生每天關鎖好教室門窗,避免財產損失。

9、上、下午最後一節課教學結束時,按時放學,不拖堂、不留堂,有責任組織學生放學,有秩序地離校。

10、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否則,後果自負。

11、留心班級學生的健康狀況,對生病學生要跟蹤病情,發現傳染性疾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及時採取預防、隔離措施。

12、安全工作列為責任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的必達條件,並把安全工作的達標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若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將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將對責任人進行調崗或解除聘任合約。

本責任合同書一經簽訂,各班主任需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貫徹落實,認真完成責任目標。

本責任合同書由政教處保存。本責任合同書自簽定之日起執行。

分管副校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年月日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1

甲方(委建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年農網完善(第三批擴大內需)10千伏及以下工程(安全合同確定的施工承包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並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設備、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發佈)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運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杆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複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並辦理移交手續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絡(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並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後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繫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共印製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繫簽定時間:

聯繫簽定地點: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2

為在確保公司財產安全及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協議:

一、以高度的責任心做好值班值勤,最關鍵的是保障安全。

二、值班時間保持在崗,不擅自離崗,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

三、所有外來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登記,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廠區。

四、攜帶物品出門的,要嚴格檢查,防止不良分子將公司財物帶出造成損失。

五、廠區要嚴密巡邏,特別是在夜班。注意檢查門鎖、水電等狀態,確保正常,杜絕安全隱患。若發現有不明身份者或正在進行違法犯罪的,應立即彙報上級領導和撥打110報警。

六、對住廠員工宿舍進行巡查,主要是安全和秩序,嚴禁住廠員工到異性宿舍,宿舍內堅決禁止火鍋、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的使用,確保安全。

七、注意監督值班清潔人員做好廠區清潔衞生。

八、開飯時,維護食堂就餐秩序。

九、未經允許,不得帶親戚、朋友和老鄉等到公司就餐或住宿。

十、值班值勤期間應盡職盡責,同時帶領值班人員做好保安工作,所有記錄應留底備查。

十一、若因自身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值班值勤人員應負相關責任。

責任人簽字: 審核:

日期:

學生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實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特簽訂本責任合同。

一、安全責任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都應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甲方要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於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範措施。

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

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檢查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甲乙雙方都應監督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5、乙方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

一經施工,就表示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

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後果自負。

6、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並按規定驗收後方可使用,嚴禁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7、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

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設備。

9、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有肇事方負責。

10、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保護,甲方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二、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細則。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機械事故。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書有關條例執行。

1、安全設施管理。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於現場機械、電器設備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

對於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

對於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元,並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

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板、護身欄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患,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室內作業。

必須檢查腳手板、馬凳是否牢固,特別在“四口五臨邊”,操作人員必須有安全防範措施和配備安全工具,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日常安全教育。

由乙方班組長進行班前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及反饋項目部;每週一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每人每次處以20元罰款;乙方進場人員沒有進行安全教育,每發現一人處罰100元。

7、違章處理。

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500元。

○1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置防護欄杆。

○22米以上(含2米)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

○3沒有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全的高處作業。

○4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

○5非本工種人員亂摸亂動機電設備。

○6未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交底,違章作業、冒險蠻幹。

○7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欄杆、腳手架等違章行為。

○8高處作業向下拋投物體。

○9機電設備缺防護裝置,未按操作規程操作。

○10破壞現場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未經工程管理部門批准,隨意挪動或拆除。

三、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須確保所有進場的人員,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

老、弱、病、殘、家屬、小孩及童工不得進入現場,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施工工地由於乙方內部管理不嚴而誤傷他人,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人員與其它人員發生打架鬥毆事件,責任自負,並且甲方將按《文明施工規定》嚴加處罰。

乙方人員外出發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人員和家屬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內擺攤設點,開食堂、賣副食,以防止中毒和發生意外。

4、施工現場所有材料進場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達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時(鋼筋料:餘料、扎絲、套筒、保護帽、墊塊、清理乾淨、豎向報驗時無任何相應材料,並清掃周圍地面;木工:頂板、樑內、結構架內材料、地面清掃、拆模後材料清理、地面粗掃等;混凝土工:板面掃水、放線後樓面清掃乾淨、拆模後樓面清除清掃每次澆砼後施工面、車輛進出口路面清掃、餘料處理等;外架工:每日檢查密目網、防護、腳手板、拉結點、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鋼筋加工:鋼筋分類、分項、碼放整齊,掛標示牌、廢料進箱施工區域清掃等)所有工種完工報驗時,必須達到以上規定,並檢查外架上無任何材料。

宿舍要隨時保持乾淨、整潔、衞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無異味排好值日表並有專人負責。

甲方每週至少兩次不定期檢查,各班組、各房間,評比打分。

對最差房間或班組進行10——30元處罰。

文明施工之花費按現場人員均分。

生活區樓上水池及一樓地面積水,劃分區域或排班清理、清掃。

甲方每日專人定時檢查達不到要求的處以10—20元罰款。

5、職工在施工現場,生活區有節約設施材料及水電的責任,對隨意浪費者,甲方將對其處以該設施材料原值50—10倍的罰款。

各班組進入宿舍按每人50—10元作為插頭、燈泡、電線、排插及完工後清理房間垃圾的押金。

嚴禁賭博、集眾鬧事、酗酒等不文明行為出現,對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除對當事人處以200—500元罰款,並對所屬班組處以500—1000元罰款。

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6、施工現場內(包括生活區)嚴禁亂倒垃圾,嚴禁隨地大小便,一經發現,亂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隨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7、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對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壞的,除令其修補完好外,另外以100—1000元罰款。

嚴禁偷盜和損壞公物。

違反者對當事人處以被盜材料原價5—10倍罰款。

8、臨時用電。

乙方必須從甲方指定的電箱,並有專業電工接用電源,嚴禁私自亂拉亂接。

9、機械管理。

乙方自帶機械設備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負責。

使用甲方機械,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按要求進行維護及保養,禁止野蠻操作。

因自身因素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

10、治安保衞。

○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

○2乙方人員必須符合有關外來人口管理規定,做到手續齊全,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證件。

○3所有人員攜帶物件出門必須有物資部開據出門證。

○4外來人員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衞處辦理來客登記。

○5任何人不得翻越圍牆及大門,不得擾亂門衞秩序。

○6乙方集體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牀吸煙,不得私自留宿外來人員。

○7宿舍不得存大量現金(1000元以上)及貴重物品,以防被盜。

11、消防保衞。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辦理動火令。

2、電氣焊割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禁火區域劃分和分級動火審查手續動火。

3、木工棚、鋼筋棚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鋸末應及時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4、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登記,並有專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對燈、閘、鎖等認真檢查。

12、其它。

在工地現場所發下的整改通知、處理措施、工作聯繫單等與《發包合同》、《招標文件》、《建築施工安全責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規定》、《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保證書》,《承諾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工作,甲方專職安全員在日常進行巡查發現,對屢教不改的安全現象進行處罰,每月罰單附施工任務單,結算給與扣除。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齊全後生效,協議作為分項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財務部一份,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