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合同(精選15篇)

經紀合同 篇1

甲方:

經紀合同(精選15篇)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聯繫電話:郵箱:

鑑於:

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經營的影視文化傳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藝經紀業務方面具有豐富的娛樂資源和專業操作管理經驗。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經紀人,乙方為甲方推薦藝人,促使藝人與甲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

2、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有藝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簽約、履約等事宜,並有權獲取報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為期_年,自簽約後立即生效。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開展業務活動的支持。乙方因開展甲方藝人活動的相關費用(如活動經費、交通費、通訊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資料,配合乙方完成與第三方的洽談等活動。

3、甲方有權代表甲方藝人與乙方所聯絡的第三方進行洽談、簽約等事宜,並有權就演出內容、演出形式、演出時間及演出酬勞等內容提出建議。

4、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務指標。

5、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自發出書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獲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採取訴訟方式解決酬金糾紛。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證不實施賭博、吸毒、打架鬥毆、酗酒及其他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間接影響甲方聲譽及形象的行為。

2、乙方保證以自由身份與甲方簽訂該協議,若因此與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引進藝人,並促使雙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乙方有義務協調甲方與其所推薦藝人之間的關係。

4、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簽署藝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管理等事宜,並有權獲取報酬,因此產生的個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5、乙方為甲方藝人所聯絡的演藝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並且不應以任何方式要求藝人從事違背法律、法規和違背公認社會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種媒體及所有公開場合,必須竭力維護甲方及甲方藝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詆譭、誹謗等現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藝人的演藝活動中,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甲方無涉。

8、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藝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保證其一年內經紀業務總額度不低於50萬元。

五、甲乙雙方收益的分配

1、業務提成政策:(業務總額按照藝人演藝合同標的額計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內業務總額低於50萬元,則不享有獲取佣金的權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1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15%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100萬元至2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20%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200萬元至3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25%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則甲方將淨利潤的30%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2、本條第1款所述淨利潤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每年的業務總額減去應付藝人酬金及甲方應負擔的税費後的餘額。

3、甲方將在每年最後一日前30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有違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報酬,每逾期一日,應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對外聯絡的演藝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與該第三方簽訂合作協議,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按合約費用的十倍向甲方賠償。

3、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所涉金額五倍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嚴重的根本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也無法避免,並於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並不限於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主張不可抗力一方有義務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遲延履行的書面材料,並且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友好協商如何執行本合同,待事件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或遲延履行合同,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本着合同訂立目的和文本原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雙方於合同執行期間均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事項,如有任何法律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為打印頁,手寫無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的,故乙方已經對合同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條款的含義以及法律後果充分理解,並且已經經過甲方的講解再無異議。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

20__年月日 20__年月日

經紀合同 篇2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的事務為:作為歌手身份的演藝活動,包括現場舞台演唱,影視節目、廣播電台等非現場的演唱。且此事務活動為商業性的。該項授權是獨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為甲方簽約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業活動、電視節目等以演唱形式進行的活動,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獨家代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主持活動和電視節目

(2)出演電影,電視劇,戲劇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體上的廣告及商業宣傳,如:電視、報紙、電台、互聯網等

(4)出席參加的各類商務及公關活動

(5)涉及乙方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的一切事務活動

(6)著作權,銷售權和演唱權方面:

(7)其他一切可能會對甲乙雙方的權益和收益產生影響的商業活動、公益活動,以及會對甲乙雙方在公眾和媒體產生影響的一切事務

1.3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本協議在第1.1條約定的範圍內是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在涉及第1.2條事項及其它演藝活動方面為非獨家的。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與除甲乙雙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協議1.1項下所涉及任何範圍及內容進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處置相關權利、進行業務安排及與第三方達成任何協議。

1.4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間,乙方創作完成的專輯或者單曲,包括作詞和作曲,則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乙方可以自行製作成音樂製品並授權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資製作的音樂作品,則由甲乙雙方討論分成。

第二條代理區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和境外。

第三條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年。

3.2代理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均不提出拒絕續簽的通知,則本合同自動延續X年。任何乙方拒絕續簽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屆滿前,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甲方如果沒有完全履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則該年度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繼續。若甲方完整履行相關義務或取得乙方諒解,則合同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結束止。

第四條收益和分配

4.1甲乙雙方的收益是指: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進行的各項合作和活動而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不退預付款、利潤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經紀的第1.1項範圍內獨家代理的事務,()交通、運輸、通訊、法律服務、中介等費用由甲方自己負擔。不屬於乙方演藝合約收益的扣除事項。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成功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和支付,甲、乙雙方依據如下標準進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後:甲方%,乙方%。

B、其他項目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後:甲方%乙方%。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數為税前,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税負,由甲方負責相應票據的簽發。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藝活動同時包含獨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獨家代理的其他事項時,上述分配基數按照兩部分平均計算。

4.7收益的數額依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甲、乙雙方分配時均有權查閲與第三方的合約費用。

4.9甲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5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乙方金額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第五條至今其它合作的項目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個合同年度內參與甲方的工作,進行商演。每一場商演税後的報酬至少為人民幣元,甲乙雙方按照第4.3條進行分配。該項目的報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用等等)

第六條乙方經紀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自己的專屬助理或者化粧師,並自主安排助理或化粧師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交通費、食宿費用等由甲方負責。且交通、食宿標準須同乙方一樣。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飛機,特殊情況下可以為高速列車。住宿標準不低於三星級。

6.3甲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乙方的專屬經紀人。該經紀人不得同時為三人以上擔任經紀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6.4甲方指定的經紀人被乙方認為不稱職時,乙方有權要求更換。

6.4乙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甲方有權在本協議1.1項下所規定的範圍內的所有業務合作方面全權獨立的進行有關安排、規劃和實施,並獲得相應收益;

7.2甲方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於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

7.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主要義務前提下,解除合約。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乙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甲方有權對乙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乙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7.6在獨家代理事項中,甲方有權根據有效的策劃方案對乙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於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第八條甲方義務

8.1甲方應認真完成乙方的委託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乙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乙方彙報,併為乙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8.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乙方的隱私,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乙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8.4甲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獨家經紀代理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應保障其演出活動的人身財產安全,並提供相應的安保防護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則有甲方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8.5為實現甲方獨家代理的演唱經紀目的,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如下的宣傳項目:

8.6以上這些內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過他方接洽的活動或宣傳機會;

8.7在未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情況下甲方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費用不能低於税後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乙方唱歌的演出費用不能低於税後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

8.8所有演出活動的伴舞、道具開銷由甲方負責安排。

8.9在所有的經甲方代理的活動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均不負擔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包括乙方助理人員和乙方同樣標準的費用支出。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9.1乙方應對甲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甲方的要求。

9.2乙方應嚴格實施甲方經過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簽訂的合約。

9.3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1.1條的演唱獨家排他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進行本合同1.1條規定範圍內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並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9.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保密條款,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

9.6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甲方聲譽。

9.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與甲方非獨家代理方面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籤約,否則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第四條約定享受收益。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

10.1乙方可以將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委託其他第三方。(關於本條範圍內的活動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衝突,則按照通知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當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動的通知,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過程中,因甲方過錯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個演出及非演出項目,如果乙方認為對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權拒絕。

10.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與多於兩個人共同擔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鑑於乙方與湖南省歌舞團的相關人員的師徒關係,乙方有權在空閒檔期內隨前述單位出演,甲方不會干涉。

10.6為保證乙方適當的履行甲方經紀的涉及第1.1條規定事務,乙方須單獨持有一份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或協議,且為同樣的文本。甲方不得隱瞞。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僱傭律師。

第十一條:保密責任:

11.1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義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應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後年。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12.1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沒有完全履行第8.5、8.6條約定的所有事項,則本合同在該合同年度結束時自動終止。

12.3如果甲方沒有尊重第8.2、8.4、8.7條的重要的事項,那麼乙方有權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盡代理義務,損害乙方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賠償該事項的預期利益。

12.5乙方沒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關活動事務,造成了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相當於完成該項目所獲得的收益損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觀過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違約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約定事務無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1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轉讓給第三方。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4.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14.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註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以昭信守。

本協議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經紀合同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_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合作事項、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獨立經紀人合作制”的經營模式,即甲方與乙方由傳統的僱傭關係改變為合作關係,乙方可自願申請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離職手續後,再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而工資由原來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為無底薪高提成的激勵機制。

2、乙方以獨立經紀人身份與甲方合作。乙方使用甲方辦公場所、電腦網絡、電話等辦公條件及樓盤資源、客户資源等信息資源,並以甲方名義開展房地產經紀及一切相關業務。

3、甲乙雙方約定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年為限。

二、分成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甲乙雙方約定每筆成交單實際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盤源方、鑰匙方、合作方、按揭費等其他分傭後所剩佣金為乙方個人實收佣金(以下簡稱實收佣金)。

2、乙方每筆租單按實收佣金的_________%固定比例分成。

3、乙方每筆售單實收佣金的________%劃為開單分成,實收佣金的_______%劃為結單分成。

4、乙方當月售單累計實收佣金超過_________萬的,享有________%月獎勵分成。

5、乙方租單分成在佣金收齊、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即可發放。收取現金的,由分行行政助理即時發放佣金的__________%作為分成;佣金為刷卡的,分成將於_______發放。

6、每月________號前,乙方售單開單分成在財務部確認佣金到帳,分行經理批准,公司核准後在每月________日發放;結單分成及獎勵分成按公司標準在結單後次月_________日一起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7、乙方應得分成甲方在代扣應繳個人所得税後以人民幣匯至乙方指定賬户。

8、如乙方分成發放後發生撤單退傭或減傭等事項的,乙方須將多發分成退回公司。

9、乙方履行正常手續終止本協議,則未結單須交接給甲方指定的接手人繼續跟進,該單的結單分成轉移給接手人作為跟單收益。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開展業務的辦公場所、電腦網絡、電話等辦公條件及樓盤資源、客户資源等信息資源(不提供筆、本、計算器、等日常個人辦公用品)。

2、甲方根據乙方需要組織開展房地產經紀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當地政府部門所要求的經紀人資格認證報考、培訓、發證等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提供一切廣告、信息資源支持,並協助乙方開展業務。

4、甲方有權隨時瞭解乙方業務進展情況,並要求乙方隨時彙報。

5、甲方有權干預、阻止乙方違反甲方業務操作流程、服務標準的行為,並對所造成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間所獲得所有客户、樓盤信息等資源均須登記在甲方資源管理系統或登記本(冊)上,並按甲方規定享有所登記樓盤、客户資源成交後的分傭。

2、乙方進行業務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及客户服務標準。

3、乙方開展業務時不能做出有損甲方品牌形象和聲譽的行為,並在進行業務時不得有損害客户及甲方利益的行為,不得吃差價,因前述情形給甲方帶來的品牌形象損害和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並有權從分成中扣除。

4、乙方在甲方所接受的培訓內容及講義、內部文件、內部規章制度、乙方進行業務時所使用、獲知的所有客户、樓盤等信息資源均為甲方機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提供給第三人及用於其它任何用途。

5、乙方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甲方制定的規定和限制,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乙方可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同意,雙方不另行簽訂協議。

6、乙方所成交售單過户按揭手續須在甲方服務部門或指定合作機構辦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私自找外部機構辦理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該單所有收益,如因甲方服務部門或指定合作機構過錯造成該單產生糾紛的,由甲方服務部門或甲方指定合作機構承擔損失。

五、協議變更、終止、違約責任

1、合作期限內如乙方未經許可私自收取紅包、好處費、佣金等,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扣發乙方所有未支付分成及預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規操作被辦公地點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門通報或處罰,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3、乙方因違反甲方制度規定,使甲方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4、乙方因故連續________天(含)以上無法開展業務,未向甲方管理人員通報,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暫停發放所有未發放分成,直至交接清楚後予以發放。

5、合作期限內如需變更協議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協議。

6、合作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需單方終止,由一方提前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交接完畢則終止協議。

六、其它的約定

1、甲乙雙方不因本協議而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自行承擔各項社保福利費用及按國家規定應繳的個人所得税。

2、合作期間因任何一切的違法違規行為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3、對交易中出現的合同糾紛,甲方有義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幫助,但因乙方過錯導致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對於合作期間發生的訴訟案件,由過錯方承擔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因第三人的行為損害甲乙雙方利益的,由甲乙雙方平攤訴訟費。

4、對違約行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協議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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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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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經紀合同 篇4

一、客户須知

第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對客户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户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户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權委託,客户不得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户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對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五條客户對交易密碼必須妥善保管,並適時更換。如因交易密碼泄露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擔。

第六條客户在交易成交後第二個交易日開市前半小時,既未對交易結果提出書面異議也未在交易結算單上簽字確認的,視為對交易結果的確認。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在每日交易收市、結算完畢後,開始發放交易結算單(包括追加保證金通知和強行平倉通知)。發放方式:客户或客户代理人自行到結算部領醛通過電話自動語音系統聽取或通過傳真機自行接收、通過公司網站帳單查詢系統自行查詢、通過交易系統自行查詢確認。

第七條期貨居間人:是介於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户之間的獨立體,受期貨經紀公司或者客户委託,為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户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約和提供交易中介服務的公民或法人。一個高素質、專業化、實施科學管理和規範的期貨居間人隊伍,對於提高期貨交易的質量,擴大期貨市場的規模,減少期貨交易的糾紛,維護期貨經紀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期貨市場的發展,都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客户有自行選取合格的居間人為其提供諮詢及交易便利的權力,但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仍然提醒客户投資者,選取期貨居間人可能存在且不止於下列風險,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代替客户簽訂虛假期貨經紀合約,誇大或虛構交易業績誘導客户出入資金,全權代理客户進行交易,故意不簽署交易結算單,故意透支交易,以虛假的帳單矇騙客户,侵佔客户資金等。

第八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户雙方如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户在簽署合約前已向客户出示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第十條客户應遵守法律及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客户守則》,否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視情節輕重有權解除合約。

第十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簽署《期貨經紀合約》之前,已經向客户介紹期貨交易知識及風險控制方法。

以上《客户須知》,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之前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詳細説明,本單位(本人)已閲讀並完全理解。

客户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紀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規定,運動員可委託有資格的經紀人以他的名義在競賽日程安排及贊助等商業活動中行使權利。本合同中,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運動員,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甲方決定委託乙方代理相關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委託是指運動員委託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下行使權利,代理人有權行使本協議中直接提到的或與運動員書面協議的內容,無權從事其他業務。

1.2 運動員是指屬於____單項聯合會的運動員。

1.3 國際____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

1.4 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

1.5 國際____聯合會條例是指國際____聯合會生效的各種適用條例,包括修改後的法規條例。

1.6 代理區域是指乙方代理甲方事務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委託時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2 如代理人與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之間的合同終止,則代理人與運動員的協議的相關條款自行終止。

2.3 本協議不可自行續簽,如果雙方均有意續約,須代理人續約後方可進行,並且必須在前協議到期前發出書面通知。

2.4 代理期限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約,續約合同期限不得低於____年。

第三條 代理權限

3.1 乙方依授權安排甲方的比賽,包括甲方參賽費用的協商和談判。

3.2 乙方有權實施調查、與贊助商進行談判,並最終代理甲方簽訂合同。

3.3 乙方從甲方利益出發。可採取任何有效措施,發現和調查新的商業機會。

3.4 乙方不得越權行使委託權,在沒有事先獲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簽訂任何商業協議。

3.5 乙方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處理財物,但必須符合甲方的利益,必須符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第四條 費用

4.1 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取得____(税前/税後)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酬金。

4.2 除4.1條規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4 如果乙方直接開支甲方的費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費等,由甲方在收到費用支出收據的____天內補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 讓乙方瞭解甲方的競賽安排及其商業興趣和投資意向。

5.2 參加所有乙方為其安排的比賽或公眾集會,除非因為傷病或發生意外情況。

5.3 如果乙方談判決定,或甲方同意為比賽做推廣,必須依合同要求參加所有的推廣活動。

5.4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有關代理人的規定。

5.5 及時支付協議中所應支付的費用。

5.6 參加所有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制定的比賽,即

5.7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_單項聯合會協商和制定本人的競賽安排。

5.8 在代理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5.9 甲方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等,應通過乙方的安排進行。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 乙方指定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6.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6.3 甲方經紀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以甲方的名義進行。

6.5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並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6.6 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消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6.7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個人信息。

6.8 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6.9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6.10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章程及有關條例。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關於資格適用的條例。

6.11 在甲方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讓甲方及時、全面地瞭解乙方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和各項安排。

6.12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運動員的訓練和參加比賽。

6.13 避免發生利益衝突,無論是表面還是私下的。

6.14 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運動員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項。代理人有義務這樣做,但如果第三方獲得運動員同意後不交納時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 保密

7.1 代理人保證對所有關於運動員的事務保密。不論是正在為該運動員做代理,或已經結束與運動員的委託合同,除非運動員授權揭露事實。

7.2 如果代理人向國際____聯合會或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揭露運動員資格問題或其服用違禁藥物的事實,則不屬於違反了以上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有效期和終止

8.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8.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8.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8.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8.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8.4 發生以下情況,本合同可以隨時終止。

8.4.1 代理人的執照被運動員所在的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收回;

8.4.2 乙方宣告破產;

8.4.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8.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願。

第九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9.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 在發生與協議有關的爭議時,合同雙方必須遵守運動員所屬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現成條例的申訴程序。如果該申訴沒有取得任何結果,雙方可以向國際____聯合會仲裁小組提出申請,該組織的決定將對雙方產生約束力,併成為最終決定。

12.2 如果國際____聯合會不能協調解決,可提交_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的仲裁規則裁決,或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是隻為方便查閲,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時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紀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承租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

備案證號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及福州市有關規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租賃房產狀況:

1.房屋位置:甲方房產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單元面積為:_________㎡、附屬間面積為_________㎡)(詳見權屬證明),租賃用途:_________。

3.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租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支付]、[轉帳支付]

開户行: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付款時間為:公曆每個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4.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時間。

5.配套及附屬:

(1)配套:_________。

(2)家電:_________。

(3)傢俱: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地板面、牆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光體、廚衞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乙方租賃期滿,應保證配套及附屬設施的完整性並歸還業主。

第二條委託中介事項: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託,就甲、乙雙方租賃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第三條中介及代理行為的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丙方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範圍:

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諮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助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促成交易成功;

3.協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交接;

4.其他_________。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託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議之日起結束。

第六條中介服務佣金:

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佣金為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祕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説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佣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執照等國家相關資格證明;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託,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並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並如實告知房屋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房地產租賃業務所涉及政府相關部門應收取的各項税費及其他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租賃信息,並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房屋出租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甲方保證房屋產權明晰,並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權屬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

(4)其它相關資料:_________。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並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不得隱瞞;

4.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幣種)(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電信、物業等等的押金(無息),待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甲、乙雙方結清一切費用後,由甲方返還乙方;

5.除甲、乙方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當履行房屋維修義務,以確保房屋正常使用;甲方未及時進行房屋維修,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如出售該房產,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甲方如抵押該房產,應書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查閲租賃房屋的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規定,如各類批文、許可證、權屬證明等文件;

2.乙方有權知曉房屋是否權利受限制相關情況;

3.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地產整體或支解分割進行轉租、轉讓、轉借、抵押;

4.房地產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其他形式的改造,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或改造,在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或修復原樣歸還或保持裝修、改造後的狀況進行交接,不得擅自毀損;

5.乙方應當按約定及時交納租金,否則每拖欠一日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不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政策規定,辦理暫住證等相關證件,搞好計劃生育和防火防盜等相關事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各類違法活動;

7.乙方按約定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相關費用;若_________個月內未繳清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租賃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應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違約金不足賠償損失的,還應賠償守約方相關損失;

3.丙方作為中介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協會行規為準則為委託方(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告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5.丙方有責任督促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保障甲乙雙方的交易安全,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租賃登記手續及房、款交接手續,因丙方原因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丙方做相應賠償。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但當事人應當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生效條款: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當事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項,均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和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經紀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經紀合同。

第一節?合同訂立前的説明義務

第二條?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經簽署了《客户聲明》並填寫了《開户申請表》,保證以自己的名義委託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以及不具有《客户聲明》中規定的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開立賬户,或者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結清乙方持倉,並且不退還手續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説明了本合同條款的含義,雙方認為本合同條款含義明確,沒有發生歧義。

第二節?委?託

第四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權委託,即甲方不得代乙方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六條?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對乙方做出獲利保證或者與乙方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第七條?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為非甲方從業人員,代理人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節?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八條?甲方在相關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專用賬户,用於存放乙方的保證金。

第九條?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不得動用乙方保證金。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條?乙方的保證金可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交存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關證明文件並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賬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十一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説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二條?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及交易所確定的其它權利憑證質押保證金,乙方可以授權甲方將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具體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協議》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當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新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規定乙方不得開新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且該通知一旦發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賬,並以每日交易結算報告的形式向乙方報告保證金賬户的餘額和資金劃轉情況。

第十六條?乙方的出金方式應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_____及甲方開户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相應金額的資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資金調撥人的指示提取或劃轉的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的保證金或者清算的差額;

(三)為乙方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處以的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儲費或相關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八)有關法律、法規或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銀期轉賬協議》或者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的出金、入金,按該協議的約定執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保證金賬户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四節?特別指定事項

第十九條?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達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達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指令下達人與乙方同樣有下單、簽署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保證金追繳通知、異議提出的權限。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第二十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資金調撥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資金調撥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資金調撥人與乙方同樣有資金調撥權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時間先後為準,執行調撥款項。如甲方在同一時間點收到乙方與其增加的資金調撥人不同的調款指令,則按乙方的調款指令優先執行。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如乙方系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必須由前述資金調撥人簽字(或蓋章),並由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以表示確認,留樣如下:

第二十一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用於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乙方約定的乙方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如下: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結算賬户賬:________________(明確到具體開户網點)

乙方用於期貨交易的出入金應當通過開設在同一期貨結算銀行的乙方期貨結算賬户和甲方保證金賬户以同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不得通過現金收付或甲方內部劃轉的方式辦理出入金。

第二十二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乙方有義務保持聯絡渠道的暢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通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雙方約定以在甲方的電腦網站公告或甲方的電腦網站查詢等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的,甲方的電腦網站也應為乙方的有效通訊地址。

甲方電腦網站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甲方在審核本節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所列兩種簽章時,應當以行業公認的謹慎注意標準核對相關簽章的真實性。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應通過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資金調撥指令應當由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包括但不限於可用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以傳真方式下達的資金調撥指令只能將資金調回乙方的賬户,傳真件上的內容和簽字(蓋章)是否清晰,是否違反有關法規、規定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乙方的傳真指令被甲方確定為有效指令後,乙方應立即將調撥指令的原件快遞至甲方的營業場所。當甲方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五節?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二十七條?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類型應當符合各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子化交易等方式下達。甲、乙雙方約定採用___________的方式下達指令。

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採用以雙方簽署相關合同文件為條件。

第二十九條?以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乙方應完整、準確、清晰地填寫交易指令單,必須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須與本合同規定的簽字留樣一致,否則視為無效指令。

第三十條?電子化交易方式包括計算機自助委託交易、網上自助委託交易、語音電話自助委託交易等下單方式。選擇電子化下單方式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期貨電子化交易風險説明書》、《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以及《電子化交易初始密碼確認書》。甲方提供初始密碼,乙方第一次進入系統後,應當即刻修改初始密碼。密碼是乙方交易身份的重要印鑑,由於密碼泄露、失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對凡使用該密碼進行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但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責任的除外。因某種原因,乙方無法進行電子化交易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話,由乙方通過電話進行下單。

第三十一條?以電話、電子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以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論以何種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記載交易指令內容與交易結果的結算單據經乙方確認後,視為乙方已經知曉並確認賬户的權益事項的變化情況。

第六節?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於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對於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地執行。

第三十三條?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客户名稱、品種、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下達的交易指令沒有品種、數量、買賣方向的,為無效指令。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無效指令。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品種、數量和買賣方向明確,缺少有效期限的,甲方將視為當日委託有效;缺少成交價格的,甲方將視為按市價交易;缺少開平倉方向的,甲方將視為開倉交易。

第三十四條?乙方的交易指令有效期只限於當日。乙方在發出交易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三十五條?甲方不當延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直接損失。但由於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錯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認可的以外,交易後果由甲方承擔,並按下列方式分別處理:

(一)交易數量發生錯誤的,多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承擔,少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補足或者賠償直接損失;

(二)交易價格超出乙方指令價位範圍的,交易差價損失或者交易結果由甲方承擔。

(三)交易編碼輸入錯誤的,乙方交易結果未在其編碼內但確在交易所場內成交的,此交易有效,交易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節?通知與確認

第三十七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户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告。

第三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以及調整保證金通知等相關事項。

採取自取方式的,乙方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到甲方營業場所自取日交易結算報告或者有關通知,不取的視同收到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已經知曉並確認。

如果乙方因某種原因無法收到或者沒有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應於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向甲方當面提出或電話提出。否則,視同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甲乙雙方可約定採用其他情勢變更情況下的通知方式)

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簽收、郵寄兩種方式向乙方發出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選擇__________接收月交易報告的方式。

乙方選擇郵寄方式的,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下列地址向乙方郵寄上月交易結算報告:

乙方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編碼: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乙方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如無異議,應由乙方或乙方確定的交易結算報告確認人簽字(及/或蓋章)後於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以郵寄、當面送交的方式交於甲方的營業場所。

除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一般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網站公告或營業場所公告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調整保證金通知。

第四十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約定事項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確認後方可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變更方負責。

第四十一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有關通知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傳真或當面遞交),甲方應當對所收到的乙方的書面異議進行確認。

對每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_分鐘向甲方提出;對交易結算月報告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月報告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月份的第七個交易日前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確認。乙方在甲方、乙方約定的時間期限以外提出異議的,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十二條?乙方對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確認,應當視為對該日之前所有持倉和交易結算結果、資金存取的確認。

第四十三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風險控制

第四十五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情形、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乙方有義務通過現場查詢、電話查詢、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客户電子郵箱等方式隨時掌握交易賬户情況。因乙方未盡前述義務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非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

第四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採用下述方式來控制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保證自覺遵守。

甲方以可用資金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可用資金的計算方法為:可用資金=客户權益-持倉保證金

前述可用資金計算公式中,持倉保證金指按照本合同規定,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佔用按照甲方設定的保證金率計算出的保證金數額;客户權益指乙方保證金賬户內的保證金總額,包括持倉保證金和可用資金。

第四十八條?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可正常交易;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但乙方的客户權益大於等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且不能開新倉;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且乙方的客户權益小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強行平倉的通知,乙方應當在該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主動與甲方商定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由於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甲方因乙方違規超倉或其他違規行為而必須強行平倉的,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期貨交易所以及監管部門做好相應的調查工作,甲方有權配合期貨交易所、監管部門對乙方進行調查與處罰的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二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當甲方依法、依規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五十四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不應當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五十五條?甲方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交易所規定或者約定條件並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五十六條?因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節?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五十七條?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理實物交割的,甲方應當代理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甲方沒有履行代乙方申請交割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乙方需實物交割的,應當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割期限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五十九條?乙方應當在提出實物交割申請時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或者有效的標準倉單、增值税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並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憑證、票據的真實性。

第六十一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的交收、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六十二條?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相應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十節?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六十三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

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六十四條?甲方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

第六十六條?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瞭解自己的賬户情況,甲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第六十七條?有關甲方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乙方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節?費用

第六十八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手續費收取標準》(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支付代理期貨交易和實物交割的手續費。

第六十九條?甲方代乙方向期貨交易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及税款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內。

第十二節?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二條?除本合同第七十一條所述情況外,如需變更或者補充本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變更或者補充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生效。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甲方相關業務規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處理。

第十三節?合同終止與賬户清算

第七十四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户進行清算,並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及其配偶;

3.中國_____的工作人員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乙方提供的開户文件虛假、所提供開户文件不完備或資金來源不合法的;

9.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户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户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以及所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七十五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將客户持倉和保證金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出現保證金支付危機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將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移倉規則將客户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甲方未能退付的乙方保證金,甲方將按照法律程序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請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代理關係,但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關係。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撤銷賬户:

(一)乙方賬户上持有未平倉合約或存在交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二)乙方與甲方有未清償的債權、債務關係。

(三)乙方與甲方有交易糾紛尚未解決的。

第七十七條?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書面銷户手續,簽署《銷户確認書》。

第十四節?免責條款

第七十八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十九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一條?採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乙方應遵循《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中的特殊免責條款。

第十五節?爭議解決

第八十二條?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請_____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請_____或者提起訴訟。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請上海_____委員會_____;

(二)向甲方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節?其他

第八十三條?甲乙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權利義務只涉及甲乙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從業人員的身份活動,不得利用與甲方形成的期貨代理關係,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形式開展期貨代理業務或其他活動。若因乙方過錯而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或損害甲方聲譽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十三條?本合同中由乙方或雙方簽署的《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客户須知》、《客户聲明》、《開户申請表》、《手續費收取標準》、及其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知曉前述條款中涵義內容及明確相應之法律後果,及注意到有限制任何一方權利之條款,茲此,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一致及各自自由意思表示之基礎上進行如下之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期權經營機構法人)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股票期權(以下簡稱期權)交易經紀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聲明與承諾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期權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期權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期權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期權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承諾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不接受投資者的全權交易委託,不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或虧損進行任何形式的保證,不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不誘使投資者進行不必要的期權交易;

4、乙方承諾遵守本合同,按本合同為甲方提供期權交易經紀服務。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甲方具有合法的期權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的業務規則禁止或限制其進行期權交易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本合同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並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投資者須知》,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期權市場投資風險;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4、甲方承諾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的業務規則,遵守乙方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制度和要求;

5、甲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並承諾遵守乙方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從事期權交易,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甲方聲明並保證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上交所、中國結算、期權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四)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五)未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開户證明文件的單位或個人;

(六)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規定不得從事期權交易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如果以上聲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實,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在本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過期、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相關材料。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開倉和出金指令,並有權進一步限制甲方的交易權限。甲方在開户時提供的其他信息發生變更時,也應及時向乙方更新。如因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更新信息而導致的後果、風險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根據反洗錢法律法規履行投資者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及其他反洗錢義務,甲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營業場所置備期權交易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乙方管理制度等相關文件,提供網上查詢等方式供甲方查詢乙方從業人員名冊及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等資料。甲方可以向乙方詢問上述材料及其內容的含義,乙方應當予以必要解釋。

甲方:

乙方:

日期:

經紀合同 篇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代理[?];諮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1.身份證;國籍[?]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1.身份證;國籍[?]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一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編碼編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年?月?日於上海

備註欄

甲、乙雙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業已經備案。

經辦人: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月?日

經紀合同 篇1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

2、具體要求: 。

3、其他要求: 。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 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上海市 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 份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粘貼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紀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節 委託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節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户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萬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萬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户。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説明,乙方對説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並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節 風險控制和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的計算方法為:風險率=(客户權益/客户交易保證金總額)×100%,甲、乙雙方對風險控制作如下約定:

乙方的交易風險率不得低於100%。

當風險率>100%,甲方根據乙方可用資金量來接受客户交易指令;

當風險率=100%,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新單交易指令;

當風險率<100%,乙方應追加交易保證金至風險率≥100%。

第十條 當風險率<100%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強行減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100%為止,乙方應承擔減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當風險率≤70%時(包含市場急劇變化的情形),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100%為止,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乙方追加的資金在途(即未到甲方指定賬户)或乙方資金來源未確定合法性的,該追加資金無效,甲方不予認可,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聲明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户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一部分未得到充分填充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節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1)甲方在經營場所內,直接書面送達;

2)如果乙方不在經營場所內,甲方則按《開户申請表》地址以傳真、電話、電子信箱方式通知乙方。

在乙方發生賬户保證金不足或臨近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強行平倉限度時,甲方將按約定,依據本條第2種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的通知。甲方的電話記錄、傳真記錄、電腦記錄將被視為送達乙方的有效證明。如果甲方按以上方式無法正常通知乙方,甲方將在其營業場所的公告欄內發出公告,乙方同意視為甲方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向乙方提供每日交易結算單,由乙方在甲方結算部領取。甲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由乙方在甲方結算部領取。乙方不能到甲方結算部門領取每日交易結算單或交易結算月報時,應通知甲方,甲方可以傳真、郵寄或電子信箱方式送出。

乙方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因某種原因沒有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每日交易結算單、追加保證金通知單,有義務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在第二個交易日開市前沒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請,將視同已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每日交易結算帳單和追加保證金通知單。

乙方在每月______日之前,如果因某種原因沒有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上月交易結算月報,有義務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每月15日之前沒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請,將視同已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每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於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交易結算月報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要求變更方負責。

第五節 指令的下達

第十七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自助委託或因特網自助委託等交易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方式下達的指令,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通過電腦自助委託或因特網自助委託交易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通過專門設置的資金帳號和交易密碼來進行。乙方有完全責任注意交易密碼的保密,凡是使用乙方密碼所進行的一切交易,甲方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的交易。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定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十九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六節 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有持倉或者有資金變動,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户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七節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税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八節 保證金賬户管理

第二十七條 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等。

第二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中報告保證金賬户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二十九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資金調撥人以書面指令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條 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九節 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內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當以盤後分析或講座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户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節 費用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一節 免責條款

第三十六條 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下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 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節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三節 賬户的清算

第四十二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户進行清算,並解除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户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户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户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代理關係,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户手續。

第十四節 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提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節 指定事項

第四十六條 甲方接受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八條 乙方以《開户申請表》所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第四十九條 乙方如需變更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後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節 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 甲方的《開户申請表》、《客户須知》、《客户聲明》、《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及《法人授權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授權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經紀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是一家資深的文化傳媒公司,能夠為主播藝人提供公平、平等的發展前景,並擁有豐富的互聯網、演藝策劃、包裝等經驗。

2、乙方是依法享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演藝才能和藝術天賦,為提升自身演藝水平和知名度,有意願通過甲方更好的拓展其演藝事業。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 達成協議如下。

(1) 《網紅達人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的確認和接納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資料均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法責任。乙方知悉,該等信息真實、有效是甲方同意簽訂本協議的前提條件,

甲方的審查為形式審查,並不因此而減免或轉移乙方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該等信息中的任何一項存在虛假,均構成欺詐行為,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乙方保證本協議為甲方所給提示下載的協議標準版本,除簽字外,乙方不得對協議條款做任何修改。乙方知悉,對甲方提供的協議 標準版本的完全接受是甲方同意簽訂本協議的前提條件,甲方的形式審 核並不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對協議標準版本的任何修改。如本協議有任何與甲方平台提供的協議標準版本不一致之處(乙方添加的簽字除外),都應以甲方所提示頁面中的協議標準版本為準。

本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甲方平台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佈的各種規則、條款、幫助文檔等為準。

1. 合作內容

1.1甲乙雙方經充分溝通,一致同意由甲方作為乙方在抖音短視頻範圍內的互聯網直播演藝經紀公司,乙方授權甲方獨家,為了更好地拓展乙方互聯網直播演藝事業,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互聯網直播演藝經紀事宜

,獨家享有乙方的全部互聯網直播演藝事業經濟權。經濟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代理乙方的互聯網直播演藝及與之相關的所有活動及事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線下的禮儀、主持、模特等非線上帶來的線下活動)

1.2在協議期間,乙方主播通過甲方平台產生的藝術形象、表演形象、廣告形象、平面形象以及相應存於甲方服務器內的音視頻內容,乙方主播永久且不可撤銷地在全球範圍內授權甲方有權在界面設計、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頻道設計、對外宣傳片、宣傳動圖、產品介紹)等項目以及甲方平台中免費使用。

1.3在合作期間,乙方主播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有權在全球範圍內使用乙方主播肖像、表演中形象、姓名、暱稱用於推廣、宣傳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乙方主播通過甲方直播平台錄製產生或直播產生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圖片、音頻、視頻作品著作權歸甲方所有。在協議有效期間及屆滿後,乙方及乙方主播應確保視頻可以供甲方平台其他用户隨時、永久地訪問,不得刪除。

1.4在合作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主播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設計策劃,製作有形的衍生品,進行宣傳、推廣、銷售,所獲收益分配方式各方另行約定。

1.5乙方同意在抖音平台進行網絡直播,視頻拍攝,積極參加和配合甲方組織的活動,通過獲取用户贈送的虛擬禮物獲得相應收益。

2.合作期間

2.1.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2.合作期滿,若雙方未簽署新的協議,但事實上仍在合作的,則本協議自動延續______年,依此類推。

2.3.合作費用

3.1.合作期內,乙方滿足以下要求,抖音平台的兑換和結算規則進行結算,於次月____________日進行結算,相關個税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如結算時間為平台調控以平台為準。

3.2.若乙方通過直播獲得用户贈送的虛擬禮物,按抖音平台的兑換和結算規則進行結算,

3.3.乙方直播天數、直播時長、虛擬禮物收入等數據均以甲方產品後台統計數據為準。

3.4.若乙方對結算金額有異議,應在收到每筆費用後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為對結算金額無異議。

3.5.乙方抖音賬號所有產出利潤(包含但不限於平台內產出),甲方佔70%乙方,佔30%。

4.甲方權利義務

4.1.甲方為乙方直播提供用户資源、技術支持,廣告承接,商演以及影視等資源。

4.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開播培訓、直播流程跟進處理、直播問題諮詢解答。

4.3.甲方可根據自身運營需要及乙方直播表現情況,提供抖音平台推廣資源或其他合作媒體資源對乙方進行市場推廣。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抖音廣告資源、抖音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官方合作媒體宣傳、地面活動等。

4.4.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或調整抖音平台規則,乙方對此充分理解和認可,保證遵守相關規則。

4.5.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播情況進行監督,並根據本協議約定或抖音平台規則做出相應處理。

4.6.對乙方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視頻內容或衍生作品,版權歸屬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視頻內容或衍生作品授權給第三方使用或擅自發布。甲方有權單獨對外維權。

5.乙方權利義務

4.1.乙方承諾,簽訂本協議前,未與任何第三方達成與本協議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約定或承諾,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在先對其有約束力的約定。

4.2.乙方保證以其良好的職業態度和專業水平進行直播,積極參加甲方活動,並配合甲方宣傳。

4.3.乙方應注意個人言行舉止,維護其正面、積極、健康、良好的個人形象,不得進行任何違法違規(包括但不限於反動、涉政、涉黃、涉毒、涉賭等)、有悖公序良俗或有違社會主流價值觀的直播行為。如若乙方從事違法違規等行為,一切法律後果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若給甲方帶來名譽、財產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4.4.乙方應尊重和維護甲方及甲方產品的品牌形象和聲譽,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於甲方或甲方產品利益的言論和行為。

4.5.乙方應申請並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直播時才能出現非甲方公司產品介紹或信息,尤其是甲方競爭平台信息。

4.6.若甲方宣傳活動有需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關推廣素材,包括但不限於文字介紹、照片、圖片、視頻等,其中經甲方選定的宣傳照不少於 10 張。

4.7.甲乙雙方簽訂合約,乙方即為甲方抖音旗下籤約主播,乙方只能在甲方公司下擔任主播,不得與其他公司簽約,否則將造成嚴重違約。

4.8.合同期效內,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主播資格或解除本協議,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6.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予以糾正或採取補救措施,以盡力減少、消除因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不利影響。

6.2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終止本協議或在第三方競爭平台上進行相同或類似的活動,即構成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追償乙方違約責任。

6.3如乙方違反 1.1、5.7、5.8、6.2條款,構成根本性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全部已獲得的合作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收入、補貼費用和虛擬禮物收益及其他已經獲取的所有收入),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包括【Ⅰ】乙方已獲得全部合作收益的3倍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收入、獎勵、補貼費用和虛擬禮物收益及其他已經獲取的所有收入);【Ⅱ】甲方為培養乙方所投入的培訓費、資源推廣費,具體推廣費金額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次數(使用次數以甲方提供的數據為準)及計費標準結算,但不應低於50萬人民幣,支付違約金所產生的相關税點,乙方自行承擔。

6.4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其他義務,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扣減乙方當月合作收益;情節嚴重的或未按甲方要求改正或採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即乙方已經獲得全部合作收益的3倍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收入、獎勵、補貼費用和虛擬禮物收益及其他已經獲取的所有收入),支付違約金所產生的相關税點,乙方自行承擔。

6.5若 6.3 條和 6.4 條乙方違約情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大於違約金,乙方應予補足賠償甲方損失。

6.6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間接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一切合理支出。

6.7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互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以儘量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或災難(如颱風、洪水、雷擊、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黑客攻擊,非因合同任何一方導致的服務器故障、網絡中斷等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7.協議解除與終止

7.1.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7.2合作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產品運營需要及乙方直播表現情況,單方終止本協議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至少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

7.3協議的解除與終止,自通知送達之日起生效。送達方式包括電子郵件送達、郵寄送達等。

8.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本協議內容及在洽談、簽訂、執行本協議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另一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文件、資料及信息、運營活動、商務信息、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事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屬於對方的保密信息。

2.本協議終止後,雙方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保密信息已公開為止。

3.任何一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雙方同意,若發生仲裁,被裁決違約的一方需要承擔案件仲裁費、律師費、取證費等。前述律師費承擔的標準為糾紛爭議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五。

10.其他

10.1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或其家屬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否則,視為重大違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10.2甲方人員如收受或索取回扣、禮金禮券、貴重物品或其他好處,或以私人原因要求提供幫助或有其他不正當利益要求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該郵箱由反舞弊委員會獨立管理,收到任何舉報,反舞弊委員會將及時處理,並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

10.3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為合作服務合同,並非勞動合同,甲乙雙方並不因簽訂本合同而建立勞動關係,

因此,本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與勞動人事、社會保障方面相關法律法規。

10.4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衝突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合同 篇13

準則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使用的《期貨經紀合同》不得與《<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相牴觸。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將合同樣本報送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審查。

第三條期貨經紀公司在與客户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向客户出示《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須知》,經客户閲讀理解並簽字確認。

第四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向客户説明《期貨經紀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並向客户提示其所負的説明義務。客户在書面確認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後方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合同。

第五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備置期貨交易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規則、業務規則及其細則等相關文件供客户查詢。客户有權向期貨經紀公司詢問上述規則的含義,期貨經紀公司對於客户的詢問有解釋的義務。

第六條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户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由客户如實填寫《開户申請表》。開户申請表應包括客户資格、資金來源、從事期貨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貨交易經驗等與資信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個人客户開户時應當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單位客户開户時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文件,並保證開户行為和代表單位開户的人有正當的授權。

第八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避免與客户的任何利益衝突,保證公平對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户最大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客户開户的保證金最低標準和風險控制條件,但對所客户應當採用統一的標準和條件。

第十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強行平倉、追加保證金的條件及有關事項,但對所有的客户應當採用統一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一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統一規定對交易結果的通知、確認和異議的程序和方式,並與客户約定採用的具體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相關業務規則開展經紀業務。有關業務規則的任何變動在生效前應通知客户並報告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發佈之日起三個月內,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該指引制訂本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標準文本,並與客户簽署。

在重新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前,現《期貨經紀合同》仍然有效。

客户須知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户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户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户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權委託,客户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户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標準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節委託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節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户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5萬元。乙方資金不足5萬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户。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

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説明,乙方對説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節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户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

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節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節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身份證號碼簽字留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身份證號碼簽字留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注:(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節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可以約定採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四條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節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户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

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税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節保證金賬户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户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節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户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節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

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節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節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節賬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户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户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户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户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户手續。

第十五節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節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户申請表》、《客户須知》及《客户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客户聲明

客户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委託期貨經紀公司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

客户應當如實聲明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户未履行如實聲明義務,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授權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經紀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就“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權限”事項協商一致,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署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授權代理方代理其在____________地區_____________(演員、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藝術品,版權)代理業務,期限為______年。

二、具體要求

代理方以委託方及其網站“_______________網代理商”的名義展開業務活動,代理該地區______業務。

三、雙方責權

委託方責任:

(一) 委託方承諾在己方網站“_______網”()為代理方開通宣傳主頁,公佈其聯繫方式,並設計相關程序保證代理方與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 委託方承諾在授權期內不會重複授權,並保證在授權期內委託方所接收的該地區_____________業務由代理方辦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辦理的除外);

(三) 委託方承諾通過各種宣傳途徑為加盟代理商作宣傳。

委託方權利

(一)委託方有對代理業務及代理商進行監督的權利;對通過委託方代理的業務,委託方將公佈在“_______________網”上,隨時瞭解代理進展並對代理結果進行公佈;

(二)委託方有權取得合同約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違反約定,委託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保留訴諸法律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四)如因代理方責任而導致合同終止,所付代理加盟費用一概不退;對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糾紛,委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代理方責任:

(一)代理方承諾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實合法有效,合乎委託方對該類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諾以委託方及其網站名義開展該地區________________業務,不會超過區域或業務限制開展業務;

(三)代理方承諾遵守《經紀人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遵守委託方管理規定及本合同約定,不會以委託方名義進行不正當競爭或欺詐、誘騙等非法活動;

(四)代理方有責任在授權期內積極宣傳委託方網站及業務,積極發展會員,代理方有提交市場發展計劃並隨時與委託方溝通的責任;

(五)代理方有責任對代理收入依法納税。

代理方權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權利;

(二)代理方有權在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的前提下,自主開展_____________業務的權利。

(三)代理方對委託方該地區_____類會員享有資料共享的權利;

(四)代理方有權依據具體情況,對委託方的代理合同、管理辦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四、費用分配及結算

(一)加盟費用:

1.國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____美金;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繳納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大陸地區(如華北地區、華東地區)級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省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代理加盟費用;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5.市級單項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每增加一個類別另外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二)代理費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費用者,在授權期內所接收的代理業務的所有代理收入均歸代理方所有。

(三)會員註冊費用:在授權期內該地區會員的註冊費用的_____%也歸代理方所有。

(四)結算:註冊費用款項到帳當月月底(_____日--_____日),通過銀行轉帳方式結帳。

五、保密

雙方對合作過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資料均應保守祕密,未經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雙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保留要求經濟賠償或訴諸法律的權利。合同終止後,雙方也應對合同內容予以保密。

六、違約責任:如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規定而給另一方帶來損失的,後者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酌情要求前者賠償經濟損失

七、有關續約或終止:合同授權期滿前一個月,委託方根據代理方代理業務開展情況及客户反饋進行評估,對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續約;對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滿後,將終止合作。

八、爭端解決: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法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匯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經紀合同。

第一節 合同訂立前的説明義務

第一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客户須知》、《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並充分説明了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已仔細閲讀、完全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內容,並已簽字認同。

第二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經簽署了《客户聲明》並填寫了《開户申請表》,保證以自己的名義委託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以及不具有《客户聲明》中規定的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開立賬户,或者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結清乙方持倉,並且不退還手續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説明了本合同條款的含義,雙方認為本合同條款含義明確,沒有發生歧義。

第二節 委 託

第四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權委託,即甲方不得代乙方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六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對乙方做出獲利保證或者與乙方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為非甲方從業人員,代理人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節 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八條 甲方在相關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專用賬户,用於存放乙方的保證金。

第九條 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不得動用乙方保證金。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條 乙方的保證金可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交存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關證明文件並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賬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説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二條 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及交易所確定的其它權利憑證質押保證金,乙方可以授權甲方將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具體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協議》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 當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新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規定乙方不得開新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且該通知一旦發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賬,並以每日交易結算報告的形式向乙方報告保證金賬户的餘額和資金劃轉情況。

第十六條 乙方的出金方式應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及甲方開户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相應金額的資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資金調撥人的指示提取或劃轉的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的保證金或者清算的差額;

(三)為乙方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處以的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儲費或相關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八)有關法律、法規或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銀期轉賬協議》或者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的出金、入金,按該協議的約定執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保證金賬户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四節 特別指定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達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達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指令下達人與乙方同樣有下單、簽署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保證金追繳通知、異議提出的權限。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對上述指令下達人,乙方須明確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注:請在選擇處打√,請在非選擇處打×):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第二十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資金調撥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資金調撥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資金調撥人與乙方同樣有資金調撥權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時間先後為準,執行調撥款項。如甲方在同一時間點收到乙方與其增加的資金調撥人不同的調款指令,則按乙方的調款指令優先執行。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對上述資金調撥人,乙方須明確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注:請在選擇處打√,請在非選擇處打×):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如乙方系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必須由前述資金調撥人簽字(或蓋章),並由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以表示確認,留樣如下: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用於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乙方約定的乙方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如下: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結算賬户賬:________________(明確到具體開户網點)

乙方變更上述期貨結算賬户的,應當以書面方式在甲方處辦理變更登記,並經甲方確認,方始生效。

乙方用於期貨交易的出入金應當通過開設在同一期貨結算銀行的乙方期貨結算賬户和甲方保證金賬户以同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不得通過現金收付或甲方內部劃轉的方式辦理出入金。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乙方有義務保持聯絡渠道的暢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通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雙方約定以在甲方的電腦網站公告或甲方的電腦網站查詢等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的,甲方的電腦網站也應為乙方的有效通訊地址。

甲方電腦網站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約定時間內通過上述通訊工具上發佈(或發出)的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均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二十三條 甲方在審核本節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所列兩種簽章時,應當以行業公認的謹慎注意標準核對相關簽章的真實性。

第二十四條 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應通過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資金調撥指令應當由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包括但不限於可用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以傳真方式下達的資金調撥指令只能將資金調回乙方的賬户,傳真件上的內容和簽字(蓋章)是否清晰,是否違反有關法規、規定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乙方的傳真指令被甲方確定為有效指令後,乙方應立即將調撥指令的原件快遞至甲方的營業場所。當甲方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變更上述特別指定事項(如變更指令下達人或者資金調撥人,該通知後必須附具經變更後的指令下達人或者資金調撥人之簽字留樣),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確認後方生效。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在變更通知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乙方未按前述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擔。

上述變更書面通知應由乙方本人簽字或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方為有效通知。

第五節 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二十七條 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類型應當符合各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子化交易等方式下達。甲、乙雙方約定採用___________的方式下達指令。

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採用以雙方簽署相關合同文件為條件。

第二十九條 以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乙方應完整、準確、清晰地填寫交易指令單,必須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須與本合同規定的簽字留樣一致,否則視為無效指令。

第三十條 電子化交易方式包括計算機自助委託交易、網上自助委託交易、語音電話自助委託交易等下單方式。選擇電子化下單方式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期貨電子化交易風險説明書》、《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以及《電子化交易初始密碼確認書》。甲方提供初始密碼,乙方第一次進入系統後,應當即刻修改初始密碼。密碼是乙方交易身份的重要印鑑,由於密碼泄露、失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對凡使用該密碼進行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但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責任的除外。因某種原因,乙方無法進行電子化交易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話,由乙方通過電話進行下單。

第三十一條 以電話、電子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以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論以何種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記載交易指令內容與交易結果的結算單據經乙方確認後,視為乙方已經知曉並確認賬户的權益事項的變化情況。

第六節 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於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對於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地執行。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客户名稱、品種、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下達的交易指令沒有品種、數量、買賣方向的,為無效指令。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無效指令。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品種、數量和買賣方向明確,缺少有效期限的,甲方將視為當日委託有效;缺少成交價格的,甲方將視為按市價交易;缺少開平倉方向的,甲方將視為開倉交易。

第三十四條 乙方的交易指令有效期只限於當日。乙方在發出交易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三十五條 甲方不當延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直接損失。但由於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錯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認可的以外,交易後果由甲方承擔,並按下列方式分別處理:

(一)交易數量發生錯誤的,多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承擔,少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補足或者賠償直接損失;

(二)交易價格超出乙方指令價位範圍的,交易差價損失或者交易結果由甲方承擔。

(三)交易編碼輸入錯誤的,乙方交易結果未在其編碼內但確在交易所場內成交的,此交易有效,交易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節 通知與確認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户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告。

第三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以及調整保證金通知等相關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日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甲方在每個交易日收盤後,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的通知方式。乙方選擇 方式接收甲方的上述通知。

作為上述方式補充,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電子郵箱的通知方式,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確認書。上述補充方式的賬單一旦發送,也視為甲方已對乙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採取自取方式的,乙方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到甲方營業場所自取日交易結算報告或者有關通知,不取的視同收到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已經知曉並確認。

如果乙方因某種原因無法收到或者沒有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應於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向甲方當面提出或電話提出。否則,視同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甲乙雙方可約定採用其他情勢變更情況下的通知方式)

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簽收、郵寄兩種方式向乙方發出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選擇__________接收月交易報告的方式。

乙方選擇郵寄方式的,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下列地址向乙方郵寄上月交易結算報告:

乙方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郵政編碼: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按照上述地址,乙方沒有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應在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提出,否則視同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並且對報告所記載的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

乙方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如無異議,應由乙方或乙方確定的交易結算報告確認人簽字(及/或蓋章)後於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以郵寄、當面送交的方式交於甲方的營業場所。

除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一般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網站公告或營業場所公告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調整保證金通知。

第四十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約定事項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確認後方可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變更方負責。

第四十一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有關通知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傳真或當面遞交),甲方應當對所收到的乙方的書面異議進行確認。

對每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_分鐘向甲方提出;對交易結算月報告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月報告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月份的第七個交易日前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確認。乙方在甲方、乙方約定的時間期限以外提出異議的,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十二條 乙方對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確認,應當視為對該日之前所有持倉和交易結算結果、資金存取的確認。

第四十三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 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 風險控制

第四十五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情形、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乙方有義務通過現場查詢、電話查詢、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客户電子郵箱等方式隨時掌握交易賬户情況。因乙方未盡前述義務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

第四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採用下述方式來控制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保證自覺遵守。

甲方以可用資金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可用資金的計算方法為:可用資金=客户權益-持倉保證金

前述可用資金計算公式中,持倉保證金指按照本合同規定,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佔用按照甲方設定的保證金率計算出的保證金數額;客户權益指乙方保證金賬户內的保證金總額,包括持倉保證金和可用資金。

第四十八條 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可正常交易;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但乙方的客户權益大於等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且不能開新倉;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且乙方的客户權益小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強行平倉的通知,乙方應當在該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主動與甲方商定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由於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甲方因乙方違規超倉或其他違規行為而必須強行平倉的,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期貨交易所以及監管部門做好相應的調查工作,甲方有權配合期貨交易所、監管部門對乙方進行調查與處罰的執行。

第五十一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二條 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 當甲方依法、依規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五十四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不應當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五十五條 甲方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交易所規定或者約定條件並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五十六條 因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節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五十七條 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理實物交割的,甲方應當代理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甲方沒有履行代乙方申請交割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 乙方需實物交割的,應當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割期限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提出實物交割申請時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或者有效的標準倉單、增值税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並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憑證、票據的真實性。

第六十條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十一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的交收、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六十二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相應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十節 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六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

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六十四條 甲方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

第六十五條 乙方應當及時瞭解期貨監管部門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法律、法規和規則,並可要求甲方對上述內容進行説明。

第六十六條 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瞭解自己的賬户情況,甲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第六十七條 有關甲方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乙方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節 費用

第六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手續費收取標準》(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支付代理期貨交易和實物交割的手續費。

第六十九條 甲方代乙方向期貨交易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及税款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內。

第十二節 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期貨交易所規則發生變化,甲方有權依照上述變化直接變更或者終止本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條款。

根據上述情況的變化,甲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的變更、修改或補充,以信件、電子郵件、在甲方營業場所內或者網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發出,一經發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七十一條所述情況外,如需變更或者補充本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變更或者補充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生效。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甲方相關業務規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處理。

第十三節 合同終止與賬户清算

第七十四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户進行清算,並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及其配偶;

3.中國證監會的工作人員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乙方提供的開户文件虛假、所提供開户文件不完備或資金來源不合法的;

9.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户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户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以及所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七十五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將客户持倉和保證金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出現保證金支付危機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將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移倉規則將客户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甲方未能退付的乙方保證金,甲方將按照法律程序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請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代理關係,但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關係。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撤銷賬户:

(一)乙方賬户上持有未平倉合約或存在交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二)乙方與甲方有未清償的債權、債務關係。

(三)乙方與甲方有交易糾紛尚未解決的。

第七十七條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書面銷户手續,簽署《銷户確認書》。

第十四節 免責條款

第七十八條 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十九條 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條 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一條 採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乙方應遵循《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中的特殊免責條款。

第十五節 爭議解決

第八十二條 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甲方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節 其他

第八十三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權利義務只涉及甲乙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從業人員的身份活動,不得利用與甲方形成的期貨代理關係,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形式開展期貨代理業務或其他活動。若因乙方過錯而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或損害甲方聲譽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十三條 本合同中由乙方或雙方簽署的《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客户須知》、《客户聲明》、《開户申請表》、《手續費收取標準》、及其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知曉前述條款中涵義內容及明確相應之法律後果,及注意到有限制任何一方權利之條款,茲此,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一致及各自自由意思表示之基礎上進行如下之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