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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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發包方):

供熱合同(3篇)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集中供熱換熱站站房土建工程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承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集中供熱改擴建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換熱站設計圖紙範圍內的土建施工

二工期(日曆日)要求: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總工期:**天。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內容:

a、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單價*****元/m?(建築面積、含税價)

b、換熱站土建工作內容:放線、土方開挖及外運、混凝土澆築、基礎防腐回填、換熱站房砌築、內外牆抹灰及裝飾裝修、設施恢復、工程資料整理、施工現場的安全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工程總價=圖紙設計建築面積×****元/m?

(2)付款方式:基礎施工及回填完畢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房屋主體完工付三日內工程總造價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詳細的資料及全額工程發票後三日內付工程總造價的**%。剩餘**%作為質量保脩金,在房屋投入使用滿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付清。

六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項目負責人:****聯繫方式:*******

2、乙方項目負責人:聯繫方式:

3、上述人員如有變動,雙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七甲方工作:

1、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現場開挖、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2、合同簽訂後2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1份,施工技術資料3份,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3、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設計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按變更後的內容進行施工。

4、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代表有權隨時對工程施工進度及質量進行監督,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材料有權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調換或補齊。如發現乙方未按規範施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權制止,責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須無條件按照規範要求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

5、負責組織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

1、按照國家有關安裝工程施工規範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施工任務,施工過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對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2、本合同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價款包含在工程款中,乙方提供材料由其自行負責運送到施工現場,工程施工所需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準備,相關費用由其自行承擔。

3、乙方提供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對材料進行驗收,如果材料與合同規定要求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用於工程項目,乙方應無條件負責更換被拒絕的材料,以滿足工程需要。

4、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築物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7、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8、工程竣工後,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返工、修改,處理合格後重新申請組織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9、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10、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若系乙方冒險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11、施工當中乙方必須做好安全用電及安全防護工作,並標有醒目的標識牌,夜間有路燈加維護網,若行人在過路當中出現的意外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九工程驗收

1.工程完工後,由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及乙方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2.乙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後15日內,甲方不組織驗收或不予回覆的視為驗收合格。

十工程質保

1、保修範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2、保修期限:1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24小時內派人修理,乙方因履行保修義務而產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維修費、材料更換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其自行承擔。

4、如果乙方在上述指定期限未能安排保修,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3.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保質保量按時交工,因乙方原因

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十二其他事項

1、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3、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法定代表人(籤):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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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熱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用熱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及用熱量

1、用熱地點:_________。

2、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熱量為:蒸汽量為_________噸/小時;生活熱水為_________吉焦/小時;_________用熱量為_________吉焦/小時。

第二條 供熱質量

1、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供熱人要保證用熱人正常的用熱參數。

2、温度:採暖期內採用熱電聯產、鍋爐供熱的居民用熱人居室供熱温度標準為_________℃,但不得低於_________℃;採用餘熱水供熱的居民用熱人居室供熱温度標準為_________℃,但不得低於_________℃;非居民用熱人室內供熱温度標準按相關規定執行,非居民用熱人與供熱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居民用熱人居室內温度低於規定標準的,用熱人可先向供熱人提出測試要求,供熱人應在用熱人提出要求後的1小時內到達測試現場。經測試符合退還標準的,供熱人應當按規定標準出具認定手續,並在採暖期結束後1個月內退還相應採暖費,經用熱人同意,也可轉入其下一年採暖費中。

第三條 供熱時間

1、按慣例供暖時間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現寒流的侵襲,使氣温低於_________攝氏度,供熱人應提前或延長供暖的時間,提前或延長一週以內的,不再計收取暖費,超過一週時間的,按實際增加的天數計收取暖費。多計收的取暖費可以當年收取,也可以在來年一併收取。供暖公司發生更換變化的,由雙方協商計收的辦法。

2、供熱人不能及時按合同規定的時期供暖,每遲延一天或提前結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費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熱人支付違約金,由用熱人選擇以何種方式要求供熱人承擔違約責任。

3、當氣温下降達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攝氏度時,供熱人不能及時供暖的,每天按上述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由供熱人向各用熱人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由用熱人在當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費中扣除,用熱人在當年要求支付的,供熱人應在用熱人提出支付請求後五日內付清。供熱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熱人承擔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不能及時供暖而造成的凍毀設備、物品及老人、兒童病人因温度過低導致的人員感冒等凍病壞及病情加重的醫療費、誤工費及與之同等價格的身體損害賠償。除非供熱人證明這些情形的發生與供熱人的違約無關。

5、温度的確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氣象台電視台發佈的氣温預報為依據。當幾年氣象台、電視台預報的氣温不一致時,以最低的預報為準或經用熱人同意以級別高的氣象台、電視台的預報為準。

第四條 供熱計價

1、每年供暖期開始之前,供熱人應與用熱人組織(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區域業主聯合組織等)協商取暖費的價格,在協商之前,如果用熱人提出,供熱人應向用熱人公佈期詳盡的財務資料,包括原始的發票、單據、及其維修費用,職工工資、福利的標準,以驗證供熱人供暖的成本,以保護用熱人的知情權,使協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用熱人可以聯合聘請專業的會計師、律師等對供熱人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查。

(1)在協商沒有結果前,如果供暖期開始,用熱人應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熱人預付本年度的供暖費,以保證供暖的順利進行。

(2)取暖費可以按建築面積、使用面積、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採用串聯供暖的,用熱人可以選擇按建築面積或使用面積計算取暖費,採取並聯分户供暖的,用熱人還可以結合供暖時間,供暖量等因素計算取暖費,如在按建築面積計算取暖費的基礎上,用熱人可以選擇三個月、二個月等供暖時間,並按相應的比例計算取暖費。供熱人應儘可能地採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計算取暖費的技術,以節約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負擔取暖費用。如更換新的計量設施,用熱人房間外(指用熱人房間外牆外)的設備設施支出應由供熱人負擔,在按各個計量標準計量取暖費的結果不一致時,用熱人可以選擇計量結果最低的標準計算取暖費。

2、用熱人應該於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熱人支付取暖費,但在達成取暖協議的前提下,按協議約定的支付日期,每遲延一天用熱人應向供熱人支付取暖費_________%的滯納金,但總額不得超過每個用熱人取暖費的20%。

第五條 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1、經供熱人和用熱人協商確認,供、用熱設施產權分界點設在_________處。供、用熱雙方對各自負責的供、用熱設施的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負責。

2、供熱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熱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

第六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2、監督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範圍內用熱,有權制止用熱人超量、超使用範圍用熱。

3、對新增用熱人,供熱人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人採暖系統進行檢查驗收。

4、用熱人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計量儀表顯示數與實際供熱量不符、偽造供熱記錄的,供熱人有權要求用熱人立即改正。用熱人應當按照本採暖期中最高用熱月份用熱量的熱費收取當月熱費。

5、用熱人用熱設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6、屬供熱人產權範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供熱或者停熱8個小時以上的,供熱人應當通知用熱人,並立即組織搶修,及時恢復供熱。

7、供熱人因供熱設施臨時檢修或者用熱人違法用熱等原因,需要中斷供熱時,應當提前_________小時通過媒體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熱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斷供熱時,供熱人應當及時搶修,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用熱人。

8、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範圍向用熱人供熱。

9、按照特許經營權限開展供熱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接收、轉讓、移交和放棄供熱設施。

10、建立健全報修處理、供熱設施檔案等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監測手段,隨時掌握供熱效果。

11、按時足額繳納供熱質量退費準備金。

12、供熱人因故停止供熱,應當及時公告用熱人周知。

13、對不按時繳納采暖費,經催繳仍不繳費的單位用熱人和分户供熱的個人用熱人,供熱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實行限供、緩供或者停供。

第七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用熱人提供熱力。

2、有權對供熱人收取的熱費及確定的熱價申請複核。

3、用熱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熱,應當向供熱人辦理用熱申請手續,並按照規定辦理有關事項。

4、用熱人變更用熱性質、變更户名、減少用熱量、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移動表位和遷移用熱地址,應當事先向供熱人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5、用熱人的開户銀行或者賬號如有變更,應當及時通知供熱人。

6、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熱費。

7、對自己產權範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8、供熱人未按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期限供熱,未達到規定或者約定的供熱温度的,用熱人有權要求供熱企業退還部分或全部採暖費;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9、供熱人不得擅自啟動和關閉供熱閥門。

10、供熱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改造供熱設施。

11、供熱人不得排放、盜用供熱設施循環熱水和蒸汽。

12、供熱人不得擅自挪動、改動熱計量儀表及其附件。

13、供熱人得實施影響供熱效果或妨礙供熱設施正常維修、維護的其它行為。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人責任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人供熱的,除按照延誤供熱時間,折算標準熱價減收或者退還用熱人熱費外,還應當向用熱人支付熱費百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2)由於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賠償責任。供熱人應當減收或者退還給用熱人實際未達到供熱質量標準部分的熱費。

(3)供熱人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供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1)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温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運行期間。

3、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熱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熱或者停止供熱。

(2)用熱人違反合同約定,用熱人應當向供熱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人擅自進行施工用熱,供熱人有權立即停止供熱,用熱人應當賠償供熱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額按照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建築物面積和實際用熱天數熱費的_________倍計算。開始擅自進行施工用熱的時間難以確定的,按照當地開始供熱時間為準。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供用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熱人(蓋章):_________

 用熱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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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熱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熱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供熱方和用熱方在熱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供、用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效力

供、用熱雙方對本合同無異議的,可視本合同長期有效。對本合同有爭議的條款,經供、用熱雙方協商,從其約定。

第二條 供熱地點、交費面積

(一)供熱地址: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巷____________號

(二)交費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或雙方認定面積為準):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交費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交費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供熱期限

供熱期限為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起至翌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條 供熱標準

(一)本合同所指供熱標準為

1.居民住宅在採暖期內每日居室(卧室、客廳和書房)温度在攝氏______℃(含______℃)以上為合格,低於______℃為不合格。元旦、春節節日期間熱用户室內温度不低於______℃。

2.雙方同意非住宅室內温度按不低於攝氏______℃執行。

(二)採用熱計量方式供熱的,雙方約定的用熱量為最小時,室內温度不得低於______℃。

第五條 熱費標準、支付方式、結算時限

(一)熱費價格:執行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供熱價格標準收取熱費。

住宅______元/建築平方米;共計____________元。非住宅______元/建築平方米;共計____________元。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的規定執行。

(二)熱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熱費結算時間:每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期間用熱方將當期熱費全額支付給供熱方。

第六條 供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按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價格標準向用熱方收取熱費;

(二)有權對用熱方的用熱情況及設施運行狀況進行檢查;

(三)有權檢查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範圍內用熱,制止用熱方超量、超範圍用熱;

(四)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方的採暖系統進行檢查:

(五)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方有權限制或停止供熱;

(六)負責維修用熱方室內供熱設施及所連接的室外管道系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屬於供熱方管轄範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或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供熱,或者中斷供熱,應當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熱方,並立即組織搶修,並在規定時間內恢復供熱。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熱或中斷供熱除外;

(八)供熱方發現用熱方的供熱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用熱方。如用熱方未及時改正上述安全隱患,造成供熱方不能正常供熱或者供熱中斷,用熱方應當自行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九)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和使用範圍向用熱方供熱。

第七條 用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供熱方出具收費文件及對確定的熱價、計量表具等申請複核;

(二)監督供熱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進行供熱;

(三)對供熱方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申請仲裁和提出上訴;

(四)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方交納熱費;

(五)用熱方增加、減少、遷移用熱設施的,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的,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並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費結清;

(六)變更房屋使用性質、變更户名的,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並辦理手續。

(七)維護供熱設施的完整和原佈局,並配合供熱方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方的違約責

1.因供熱方責任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方供熱的,應按照延誤供熱的時間,折算每日熱費退還用熱方,還應當向用熱方支付不超過累計日熱費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2.因供熱方責任,給用熱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供熱方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方造成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方的違約責任

1.用熱方逾期交熱費的,應當支付每日熱費總額3‰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制其用熱或停止供熱。

2.用熱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向供熱方支付熱費總額不超過______%的違約金。

3.用熱方擅自對供熱設施進行施工,用熱方應當賠償供熱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九條 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年,本合同到期後,如雙方對本合同未提出異議,本合同自動延續。

第十條 本合同的修改、變更需取得合同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確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確認,補充協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用熱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已經實施房屋拆遷的;

(三)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按照以下第 方式處理:

1.向瀋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經雙方籤後生效。

供熱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用熱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