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合同範本 篇1
第一條房產情況
房產地址:__________市區的商品房/商鋪;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購房總價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預售合同號(或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與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貸款專項用於購買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產;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該貸款以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全額轉入售房者的帳户。
二、貸款期限共____個月,從貸款發放之日起算,貸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銀行出款日期為準。
三、乙方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將向乙方發放貸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產證》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款總價__%的首期款項;
3、乙方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
5、本合同已經生效,乙方已填寫了借款借據;
6、已辦妥抵押物的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帳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利率及計息方式
一、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按貸款發放日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當前貸款利率為月___‰(年___%),貸款利息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計收。
二、根據國家利率管理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將從次年的1月1日起,按國家公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還款額。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調整貸款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有權按調整後的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並在調整當月通知乙方。甲方執行本條規定不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或變更。
第四條還款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開立還款帳户,並於每月還款日前在該帳户內存入足以償還當期還款額的存款,專項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乙方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户劃收當期還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應從貸款發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為一期)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日為每月___號,乙方還款總期數為____期。
三、乙方選定按第___種方式按月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第一種方式:等額本、息償還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期數
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月利率)貸款期數-1
2、第二種方式:等額本金償還法
合同本金
月還款額=__________________+當期未償還本金×月利率
貸款期數
3、第三種方式: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逾期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貸款逾期。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國家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罰息。
貸款逾期後,乙方必須儘快補足,通知並同時向甲方支付逾期罰息,否則甲方有權持續計收罰息並計收復利。
第六條提前還款
一、貸款發放後,乙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但須至少提前30日並不可撤銷地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不得少於人民幣一萬元併為其整數倍,且應先償還當期還款,再償還部分貸款。
三、乙方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七條抵押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及時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手續或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房屋所有權有效證件、抵押備案證明或他項權證必須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清償完畢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後,抵押關係終止,甲方應在日內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有效證件及有關文件交還乙方,並出具書面證明交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三、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在30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又不提前清償等值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貸款本、息。
第八條保險
一、乙方應向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財產險,並將甲方列為保險利益的第一優先權人,投保金額應不低於貸款本金額的105%,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發生損毀等保險範圍內的損失,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支付的賠償金優先用於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接受賠償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甲方的貸款本、息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
三、在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二、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文件資料,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虛假的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材料;
三、有權隨時瞭解、查閲和索取乙方各種經營活動、財產狀況及乙方涉及的重*律糾紛的文件資料等(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有開户銀行、帳號及存、借款餘額情況、銀行進帳單)甲方承諾對上述資料予以保密;
四、有權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授信款項;
五、有權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帳户中劃收乙方應償付的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六、對乙方逃避甲方監督、拖欠貸款本息、提供虛假資料、虛構借款用途、違約或違法使用授信的,有權實施信貸制裁,有權通過新聞媒介實行公告催收;
七、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貸款金額及應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條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約定的義務,或故意阻礙甲方行使、實現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或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九、十款約定的義務持續10個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將要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重*律糾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糾紛而危及甲方債權的實現的;
(四)乙方發生重大變故,致使其缺乏償債誠意、償債能力受到嚴重損害的或喪失的;
(五)乙方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將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二、抵押期間,有權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間,轉讓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抵押的情況;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甲方並且出租期限不得長於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長於授信期限的,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抵押物拆遷的,應當通知甲方;贈與抵押物的,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對抵押物處置的其他約定.
四、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實的一切與貸款有關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五、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和已設定抵押等情況的;
六、乙方應主動(並非必須接到甲方通知時)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七、乙方應辦理該房屋有關權證及抵押登記手續、購買財產保險等;
八、積極配合甲方對其資金使用、消費和經濟收入等方面進行監督;
九、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經濟收入、資產轉讓等重要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十、如發生對其正常經濟收入構成威脅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財產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費用的承擔
甲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擔的費用有以下幾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不發放貸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乙方未能按時還款即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逾期不糾正的,甲方有權採取下列但不限於下列措施:
1、發放的貸款均視為到期債權,並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貸款債權;
2、按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加收計收罰息,並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有權依法處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銀行帳户中劃收全部債權本、息和費用。若該帳户的幣種與債權幣種不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處理:
□按當日匯率折算成債權幣種以實現債權;
□其他.
5、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其他任何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並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應於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展期,並由雙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乙方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本合同項下貸款才相應展期;否則作逾期處理。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貸款合同繼續執行。
三、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十四條公證
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
□本合同若經公證機關公證為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務人未能按期清償所欠甲方的債務本、息和其他從屬費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時,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雖經公證機關公證,但甲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2、在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各方確認:_____________銀行總行有權直接或授權任何機構取代甲方處理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
第十六條乙方的特別陳述
一、乙方承諾並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本合同對乙方所設定的義務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依然有效。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擔保合同、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附件
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項下甲方經辦人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及有關機關各執___份。
第十八條符號的意思表示
在□裏打√表示選擇該選項,在□裏打×表示不選擇該選項。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空欄不足可另附頁)
合同各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或蓋章)
貸款合同範本 篇2
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借款方為經營需要,向貸款方申請貸款作為小額存款藉資,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借款利率: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每月 %還利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借款的支取:本次貸款作為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即為本協議生效。
第七條 借款的償還:借款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貸款期限內,即分別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貸款方支付當月利息,並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所有本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經擔保人擔保支付現金髮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延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擔保人負責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
款期內,年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
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
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
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範本 篇4
甲方(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鑑於:
綜上,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總額為XX萬元人民幣貸款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貸款
1.1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一筆總額為RMB的貸款(下稱“該貸款”)。
1.2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前款所述貸款一次性打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户:
開户銀行:
户名:
賬號:
1.3本合同貸款的年利率為%,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此利率不得變更。貸款利息計算應從甲方將貸款打入乙方指定賬户的當日起至實際還款日止。並於還款日將利息與本金一次性償還。
1.4若借款人逾期償還該貸款,逾期償還之利息為本合同約定之利率的二倍,且計複利。
第二條 還款
2.1乙方應當於甲方要求還款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還款。
2.2 乙方有權利提前還款,利息計至其實際還款之日。
第三條 擔保
3.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
3.2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赴有關政府部門完成的登記手續。
3.3在辦理登記的過程中,如因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需要另行簽訂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應當根據政府部門的要求另行簽訂其他協議。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之約定按時收回貸款本金及利息;
4.2 在乙方不能按時歸還本金及利息時,有權通過各種合法途徑向借款人追索,並有權求償由此而遭受的損失;
4.3 甲方之貸款行為須符合其公司章程之規定;
4.4 貸款人在簽訂、履行本合同及補充條款時,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向有關政府部門繳納相關税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之時間、幣種和數額取得貸款;
5.2 借款人有權提前還款;
5.3 借款人須保證其為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且合法存續的中國法人,在本合同期限內須保證其營業執照的合法有效性;
5.4 借款人應按時歸還貸款本金並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
5.5 借款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承擔其應付的各項税費。
第六條 開支
6.1因準備、協商或簽署貸款文件和/或任何修改或補充文件,以及雙方因行使、保障各自在貸款文件項下權益而支付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顧問費、差旅費、通訊費等);與簽署、登記、履行或執行合同相關的印花税、手續費、工本費及其他税費,均應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轉讓
7.1甲方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將本合同項下之義務和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予一家或多家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受讓人享有本合同約定的當事人相同的權利、義務。
7.2乙方轉讓其本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須經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變更、補充
8.1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簽署書面協議的形式,對本合同及個別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
8.2修改、補充後形成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通知
9.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確認、同意、批准、質疑、拒絕或其他通知均須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之雙方當事人之地址發送。以傳真形式發送的,發出當日即為收到日;以信函發送的,發出後第7日即為收到日。所有通知應由韓文或英文書寫。
第十條 部分無效
10.1本合同或貸款文件的任何條款按有關法律之規定變成為不合法、無效、不可執行,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
11.1本合同訂立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本合同之訂立、履行、有效性發生任何爭議,應以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文本與生效
13.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產生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其餘一份用於向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股權質押登記。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5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項目:員工宿舍整改工程
2.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 工期 180 天, 20xx 年 12 月 20 日到 20xx 年 6 月 20 日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肆佰玖拾捌萬元整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 %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一次 20xx年12月20日前支付工程款40%,即19920xx元 第二次 20xx年3月20日前支付工程款30%,即1494000元 第三次 20xx年6月20日前支付工程款20%,即996000元
第四次 竣工驗收合格後6個月支付工程款10%,即498000元
第六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 %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八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6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綜合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目的:乙方為甲方從銀行貸款提供融資顧問服務。
二、乙方保證為甲方融資貸款儘量接近萬元整(最後以乙方推薦金融機構審批為準)貸款期限:
根據銀行政策和銀行協商;貸款性質:根據銀行相關政策確定;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銀行利率。
三、綜合服務費:按貸款總額的%(大寫:百分之)做為綜合服務費或顧問費(不含評估費等其它任何費用),支付方式:甲方與銀行面籤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綜合服務費的50%,在房交所辦理抵押後、銀行放款到帳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綜合服務費等,否則視為違約。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依約獲得該筆融資貸款。
2、甲方按銀行規定用途使用該筆貸款。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位置:
權證號:;建築面積M2)作為抵押物。
2、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並配合銀行及乙方辦理相關融資貸款手續。
3、此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預交給乙方的綜合服務費全額不退且視為違約,如果因為銀行的原因,融資不能辦理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均不違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交納的服務費。
4、其他抵押物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依約獲取相應綜合服務費;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給相應金融機構後,在可融資能成功情況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溝通融資成功,單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約或以任何藉口避開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相應的綜合服務費,同時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保證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執行;
2、保證甲方能夠在金融機構貸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滿足金融機構貸款規定時,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在金融機構融資。
六、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
1、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綜合服務費20%的違約金。
2、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完善。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借款綜合服務,在簽定本《貸款融資服務合同》時,須預交¥:元(大寫:),預交費用按借款標的應收綜合擔保服務費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還甲方全部預交費用。
八、評估公司對甲方抵押物出評估報告書之後,甲方必須提前支付評估費領取評估報告書。
九、房交所抵押登記費、銀行收取的保險費、公證費、印花税費、工本費等費用甲方必須提前結清,乙方才通知銀行下款給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墊資的情況,甲方必須提前報告方式與乙方溝通,乙方給甲方墊資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協商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用為元,大寫:元,雙方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甲方必須提前支付給乙方。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後為不可撤銷委託,若因甲方單方解除委託,甲方所交預付款全部扣除作為乙方前期服務費,且乙方有追償其它損失費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同時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委託授權乙方代為辦理借款。授權委託權限、範圍、期限為代為辦理到金融機構貸款,期限為20xx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曉乙方的相關規定及溝通結果。
3、甲方保證無信用污點及未還借款;
4、甲方給予乙方的資料及證件為合法真實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而造成融資服務停滯或銀行否單,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提供的資料及信息真實且安全合法,否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6、甲方已知曉借款用途,不得違規亂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被授權人身份證;
5、抵押物清單;
6、抵押物權屬證明;
(如有合同附件,請在相應的附件後作上標識)
十五、其他補充條款: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承諾融資期限為年月日之前,若到期時還未能成功融資,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不視為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的預交費用,甲方不承擔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任何費用。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現住址:公司地址:
固話:公司電話:
手機: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7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手續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4.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償付給乙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於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6.在本合同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未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貸款,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5項、第8項和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後,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6.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5項、第6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6項的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8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 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乙方作為該貸款的抵押人;
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 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 萬元;
主合同:係指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協議內容依附於主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中國民生銀行申請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銀行貸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甲方通過銀行申請貸款額為人民幣 元,其中:
甲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 萬元;
乙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 萬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以貸款利率為基數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行的貸款到賬之日起 日內,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數額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户,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
五、借款及還款賬户
甲、乙雙方的下列賬户將作為雙方借款發放及還款的重要依據,其中:
甲方貸款及還款賬户: 開户行:
乙方貸款及還款賬户: 開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據甲方與貸款行貸款合同約定,甲方貸款總週期預計為 年期貸款,每一年度為一獨立貸款週期,亦即每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貸款本息全額清償完畢,方由甲方向貸款行申請發放下一年度貸款。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本協議約定的甲方賬户。
七、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應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歸還。
2、甲、乙雙方在借款期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發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對方:
(1)經營機制變化,例如:承包、聯營、合併、分立、兼併、託管、股份制改造、合作、與外商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案件訴訟(涉訴金額超出借款金額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案件)
(3)歇業、解散、被申請查封、拍賣、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或撤銷;
(4)註冊資本、住所、聯繫方式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
(5)轉讓或處分、許諾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或其資產被指定受託人、接受人或類似接管人,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
(5)抵押物權屬、性質發生變化或被主張權利、涉訴的。對乙方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視情況選擇要求其提前償還借款或提供相應擔保,該主張不以貸款行是否提出主張為基礎。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適用於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行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的,屬於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該損失若由甲方向貸款行承擔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因逾期還款而涉及處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權向逾期方予以追償。其中,因乙方逾期還款造成甲方出現銀行貸款信用不良記錄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承擔相當於其借款額5%的違約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對方均有權追回借款本息,並要求其承擔一切損失。
5、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文件均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為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9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範本 篇10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元,乙方作為該貸款的抵押人;
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萬元;
主合同:係指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協議內容依附於主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中國民生銀行申請貸款,並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銀行貸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甲方通過銀行申請貸款額為人民幣元,其中:
甲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以貸款利率為基數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行的貸款到賬之日起日內,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數額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户,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
五、借款及還款賬户
甲、乙雙方的下列賬户將作為雙方借款發放及還款的重要依據,其中:
甲方貸款及還款賬户:開户行:
乙方貸款及還款賬户:開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據甲方與貸款行貸款合同約定,甲方貸款總週期預計為年期貸款,每一年度為一獨立貸款週期,亦即每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貸款本息全額清償完畢,方由甲方向貸款行申請發放下一年度貸款。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本協議約定的甲方賬户。
七、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應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歸還。
2、甲、乙雙方在借款期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發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對方:
(1)經營機制變化,例如:承包、聯營、合併、分立、兼併、託管、股份制改造、合作、與外商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案件訴訟(涉訴金額超出借款金額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案件)
(3)歇業、解散、被申請查封、拍賣、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或撤銷;
(4)註冊資本、住所、聯繫方式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
(5)轉讓或處分、許諾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或其資產被指定受託人、接受人或類似接管人,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
(5)抵押物權屬、性質發生變化或被主張權利、涉訴的。
對乙方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視情況選擇要求其提前償還借款或提供相應擔保,該主張不以貸款行是否提出主張為基礎。
八、違約責任
1、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適用於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2、因貸款行根據主合同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的,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用款額度及實際產生的違約狀況,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因貸款行追究先行向貸款行承擔違約責任的,屬於乙方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乙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因此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罰息、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一切損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擔。該損失若由甲方向貸款行承擔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因逾期還款而涉及處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權向逾期方予以追償。其中,因乙方逾期還款造成甲方出現銀行貸款信用不良記錄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承擔相當於其借款額5%的違約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對方均有權追回借款本息,並要求其承擔一切損失。
5、本協議生效後,任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欲變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經各方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若因擅自變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損的,應賠償受損方的實際損失。
九、合同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任一方發出的通知、告知等書面文件均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任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導致送達不能的,通知方所發出的通知仍視為有效,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11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於20xx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入人):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甲、乙、丙三方請認真仔細閲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甲、乙、丙三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視為甲、 乙、丙三方已充分理解並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及內容。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充分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借款合同,以茲共同 遵守執行。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現向甲方借款人民幣貳佰圓整)。
2、借款期限: ,自甲方出借之日起計算 到期。
3、借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為 %。乙方如果不按期足額歸還借款,逾期部份 除了按約定的年利率折算成按天計算借款利息外,還須按每天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4、還款方式:乙方須每月付息一次,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剩餘部分利息。
5、提前還款: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可提前還款,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 計算。
二、保證擔保
1、在甲乙雙方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保證費用並且向丙方指定機構支付居間服務費用的情況下,丙方 願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果乙 方到期未按規定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有權立即直接要求丙方 向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自丙方代乙方清償剩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給甲方時,丙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剩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3、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如果甲乙雙方未經丙方同意擅自變更合同的,則變更 合同對丙方不發生效力,自合同變更之日起,丙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三、追索費用
如果乙方到期未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從而引致甲方或者丙方向乙方追索的,則甲方或者丙方因行使追 索權而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在內的一切費用和開支,一概均由乙方 元(大寫:負責承擔。
四、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後,甲、乙、丙各方必須全面適當地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及/或責任。任何一方對 本合同項下任一條款之違反,即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對非違約方承擔相應之違約責任,賠償非違約 方因違約而遭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或者丙方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予以披露, 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等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按 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六、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書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簽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協議簽訂地:
協議簽署日期:
貸款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範本 篇1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借款申請,為加強存單抵押貸款管理,明確雙方的經濟責任,按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一、貸款種類、金額及用途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儲蓄定期存款存單抵押小額人民幣貸款_________元整,用於解決儲户存款未到期時急需使用資金的困難。
二、貸款的期限和利率
貸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收。貸款期間如遇利率調整,在貸款期限內利率不變。
三、貸款的償還
存單抵押貸款原則上甲方應按期歸還,利隨本清,若甲方貸款提前還款按原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息。
四、貸款的展期申請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抵押存單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應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不超過抵押存單到期日。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數歸還貸款,在逾期一個月以內(含一個月),甲方同意從貸款到期之日起,對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罰息,超過一個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單的存款抵償貸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
3.乙方應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單,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4.抵押的存單在抵押期內,甲方不得申請掛失、轉讓存單保管收據,如發生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立即處理其抵押存單。
六、其他條款
1.甲方死亡、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依法辦理存款過户和繼承手續,並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如無繼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處理抵押存單,抵償貸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貸款申請,抵押存單資料等書面證明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發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本息還清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後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商定決定)。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於,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後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後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後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户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範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電話: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電話:身份證號碼:
日期:
貸款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築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該定着物一併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築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年月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1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急需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甲方名下的 的股份作為借款抵押給乙方, 所有股東作證並簽字: 。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月 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乙方如需用錢,甲方應將及時清還。
第三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倍執行。
1、還款方式的選擇:利息按月結清,每月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結清。
2、甲方在清償借款之後乙方應歸還甲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五條: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合同止。
第六條:本協議期限屆滿前後,若甲方還清借款時,乙方應協同甲方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若甲方屆滿不清償,則視為甲方自願,放棄該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及處分權(即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擁有)。
第七條:簽訂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不利於乙方的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資產分割、轉讓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則有權處置抵押物,甲方無權干涉。
第八條: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九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則甲方承諾自願放棄該抵押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而且甲方還必須配合乙方辦理該抵押物的過户登記。
第十條: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登記義務,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直接向赫章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
乙方夫妻(簽字):
20xx年12月20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18
合同編號:
借款人(全稱):
借款人現更名為:
開户行:
賬號:
貸款人(全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
1、借款種類:專用資金借款
2、借款用途:
3、借款幣種最高金額為人民幣實際借款金額以轉款憑證轉款金額為準。
4、(1)借款期限見下表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發放日期與轉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轉款憑證記載為準。轉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下列條件之一未成就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不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照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有關質物及其權利文件、出質權利憑證已經交付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借款有保證擔保的,保證合同已簽訂並生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借款人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5、6、7、8、10項列示的)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不利行為或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未發放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3、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先還利息、罰息、複利或費用後還本金的順序償還。
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與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使用借款。
2、按時歸還借款本息。借款人需展期的,應在本借款到期之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如果貸款人不同意延期的,則本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已經佔用的借款和應付利息,應按本合同規定償還。
3、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擠佔、挪用借款。
4、按月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5、借款人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6、借款人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業、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7、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
8、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9、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範圍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0、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損,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1、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或展期還款
借款人提前或展期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或展期還款的,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貸款人按借款人提前還款金額的千分之五收取違約金;展期還款部分超出日期的息費率按每日3‰計收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按日3‰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按日3‰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3、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後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複利,自借款到期日期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複利。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還息,不得拖欠等),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約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採用以下三種方式的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2)由借款人以 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擔保物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3)由借款人以股權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當借款人未能按
本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出質人以質押權利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 上述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於本合同其他條款,如本合同其他條款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擔保條款承擔擔保責任,或對借款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如貸款人與借款人解除借貸關係的,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對借款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壹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貸款合同範本 篇19
申請借款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由 單位擔保,並經 批准,向 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款,雙方議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申請借款總額為人民幣 。借款用於 ,保證專款專用。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及時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甲方工程需要。甲方違反政策、擅自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數扣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 年 月(指從第一筆貸款之日起到最後還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為 ‰;年息為 %(如國家利率調整:1.利率不變;2.相應調整),按 計收利息。貸款逾期不還,按國家規定的相應貸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條 甲方保證按期歸還貸款。甲方如不能按期還清貸款,擔保單位必須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乙方有權從甲方或擔保單位存款賬户中扣回。
第五條 甲方同意按時向乙方報送工程進度、貸款使用情況的統計報表和資料,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條 簽定本合同後,貸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規定的時間提用借款,都應視違約,並視違約天數、額度,每天按 付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和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單位(蓋章) 擔保單位(蓋章) 貸款單位(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負責人:
財務部門(蓋章) 財務部門(蓋章) 業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貸款合同範本 篇20
(以下簡稱甲方)經雙方協商,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21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户,即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貸款合同範本 篇22
借款人_____________關於________________項目使用(國家)______________貸款的轉貸協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鑑於借款人______________向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分行申請使用______________(貸款名稱)貸款,根據中國銀行與______________(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貸款協議,借款人_________與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簽約地)簽訂本轉貸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 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指中國銀行總行或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公司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國外貸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貸款,“貸款人”同_____________(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貸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行總行或其分行對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 貸款的金額和用途
“貸款人”在此同意,轉貸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
本貸款協議項下的貸款權限用於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貸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 貸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貸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為_______年(從_________開始至_________截止),寬限期為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________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最後一次還款後結束)。
第四條 貸款賬户
本協議生效後,“借款人”應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户和本外幣存款賬户(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 貸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後,“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貸款:
1.“國外貸款協議”業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3.“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作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貸款的用款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滿後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貸款應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貸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_______天提出,由“貸款人”與國外貸款銀行聯繫。如國外貸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 利息及費用
一、本貸款的利率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______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和_______月_______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_______%,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貸款的未用餘額,自簽訂“國外貸款協議”之日_______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每______ 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和_______月_______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貸款協議”簽訂後第_______天。
三、管理費費率為_______%,按貸款總額於簽訂“國外貸款協議”後_______天內由“借款人”通過“貸款人”對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貸款人”如數向“借款人”收取。
五、“貸款人”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_______%,以與提供本貸款相同的貨幣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並以與計算利息相同的方法。
六、“國外貸款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協議執行費用等)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協議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負擔。
七、“借款人”應以與貸款相同的貨幣無條件地按期向“貸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費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貸款人”則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任何外匯或人民幣賬户中主動借記尚未償付金額。
第七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應按照“貸款人”提出的還款時間表中列明的金額和日期,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本息和支付費用。“借款人”應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將應償付款項支付給“貸款人”以保證“貸款人”按時向國外貸款銀行還款。
二、“借款人”應以與貸款貨幣相同的貨幣還本付息,支付費用。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政府貸款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應將提前還款金額、方式事先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作答覆,即視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
二、買方信貸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50天通知“貸款人”。在得到“貸款人”書面同意後,從還款時間表列明的最後一期還款開始倒順序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應在付息日進行,提前還款金額應為一期還款額的完整倍數。
三、“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通知為不可撤銷的。已提前還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貸。
四、因提前還款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第九條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協議第六、七條的規定償還任何到期的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費用),“貸款人”將向“借款人”計收應付未付部分款項的逾期利息。該利息的具體計收方法為:逾期之日起(包括這一日)至“貸款人”實際收到該筆應付款項日止(不包括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貸款人”公佈的半年期現匯貸款利率和適用的買方信貸利率之較高者向“貸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貸款人則在上述利率基礎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條 保險
“借款人”在“商務合同”生效後,應向“承保人”就該合同項下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貸款人”貸給“借款人”全部貸款的本金。投保險別包括運輸險、安裝工程險和財產險。“借款人”在投保後,必須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貸款人”。保險賠款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及費用。但“貸款人”可視“項目”實際情況通知“承保人”將保險賠款付給“借款人”,繼續用於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
第十一條 税收
國家税收部門在“國外貸款協議”及本協議項下徵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於利息預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負擔。
第十二條 保證
一、“借款人”在此保證:
1.每年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年度的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計劃;
2.每半年向“貸款人”提供“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的實際情況的資料;
3.隨時將可能影響“項目”建設的重大情況、決定和事件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4.在每年度結束後60天以內向“貸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項目”的該年度的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項目工程支出年度決算報告;
5.應“貸款人”的要求,向“貸款人”提供其他有關資料;
6.在每次償還本協議項下到期應付本息前60天,將與應付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按第四條規定開立的存款賬户中;
7.“借款人”對其與其他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所籤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所發生的任何違約事件應立即通知“貸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聲明並承諾:
1.“借款人”在其他任何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未曾給予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優惠於本貸款協議的償還條件。“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及其與“貸款人”簽訂的所有其他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所欠“貸款人”的全部款項,在償還方面與“借款人”所有其他債務均處於同等受償地位;
2.“借款人”今後在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簽訂任何貸款協議和擔保協議時,決不接受比本協議項下貸款優先償還和損害或違背“貸款人”利益的條件和條款;
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將其現存的和將來獲得的任何資產和權益抵押或轉讓給他人。
第十三條 違約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違約:
一、“借款人”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償還到期本金、利息、費用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二、“借款人”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
三、“借款人”在其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其他貸款協議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四、“借款人”在其與其他任何銀行或金融機構所籤的貸款或擔保協議項下發生了任何違約事件。
五、“貸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協議下貸款的擔保人已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資格時,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之一的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下述一項或幾項措施:
1.限期“借款人”糾正違約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佈全部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償還全部借款。
第十四條 放棄
一、“商務合同”項下買賣雙方如發生爭執或發生其他事件,將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全部義務。即“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其他事件的影響。
二、“貸款人”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視為放棄該項權利,並且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轉讓
一、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二、如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時,則任何繼承人、代理人、受讓人或接管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應無條件地承擔“借款人”在本協議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協議在“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補充,但在修改或補充協議生效之前,原協議仍然有效。
二、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或規章發生變化,而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履行時,則應按國家當時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修改或補充本協議。
三、經“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確認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同等有效。
四、本轉貸協議中未明確的內容,應按“國外貸款協議”有關條款的規定解釋。
第十七條 爭執
一、借貸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訴訟程序解決。
二、訴訟費用,按人民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的規定辦理。
三、在訴訟期間,本協議凡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繼續有效,任何一方不得藉口解決爭執而拒不執行本協議的具體條款。
第十八條 協議生效
一、在下列條件具備時,本協議正式生效,生效時間以遲者為準:
1.本協議業經借貸雙方有權簽字人簽署並加蓋公章。
2.“國外貸款協議”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二、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經借貸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各執一份,副本分送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及中國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範本 篇23
賣房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購房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擁有獨立產權的位於市區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給乙方。乙方願意以上述價格向甲方認購該房,並以購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國銀行分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二、甲方承諾:
1、向乙房申請購房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資料以備查核。2、保證對出售的房屋擁有獨立產權。如果該房屋為共有房屋,則必須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書面文件。3、保證該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產生的任何問題由甲方承擔並負責解決。4、自簽訂本協議起,保證將該房屋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5、按照前述業務的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6、在辦理產權過户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三、乙方承諾:
1、向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符合要求的資料以備查核,並依規定支付費用。2、保證按原約定價格向甲方購買前述房屋,並及時將貸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3、將所購房屋向貸款銀行申請抵押貸款。4、按照前述業務需要,及時簽訂各項合同文件和辦理各種手續,並承擔各項費用。5、在辦理房屋過户時,應依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持有。
四、本協議以乙方向貸款銀行申請購房抵押貸款獲得批准為正式生效條件。如果貸款銀行認為乙方的借款申請不符合條件而不予批准,則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如果貸款銀行批准的貸款金額不足申請貸款額的70%,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拒絕將房屋出售給乙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2、如果乙方違約,貸款申請獲准後沒有向甲方購買房屋,應向甲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損失。七、本協議的定立、履行、接觸、變更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九、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擱執壹份。有乙方交貸款銀行或其認可的機構壹份。十、特別約定:
甲方:乙方: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已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貸款合同範本 篇24
合同一
承押人:
抵押人: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並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後,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後一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2%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並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准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諮詢並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捨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於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後,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願意接受,並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户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並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後,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於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力:
(甲)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並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力: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税或有關部門所徵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承押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1)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着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
(2)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後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採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並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籤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託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准從外地遷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後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徵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一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於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託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抵押人:
承押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