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協議書(精選3篇)

員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員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協議書(精選3篇)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員工期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等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激勵股權

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甲方擬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對應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無償轉讓至持股平台用於實施激勵,該激勵股權在乙方行權期滿之前處於鎖定狀態,不得轉讓、贈與或設定質押。

上述激勵股權授予後,乙方取得的股權期權記載在持股平台內部股權期權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

上述激勵股權通過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程序行權後,轉為乙方股權。

為免疑義,乙方知悉並同意,公司未來可能會根據發展規劃引入戰略投資者、私募股權投資者或者其他投資方,可能導致前述期權所代表的公司股權比例會稀釋或者攤薄。

第二條期權行權期

乙方進入行權期應滿足下列條件:

在行權完畢之前,乙方應保證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則當期股權期權行權順延一年。

一年後如仍未合格,則公司股東會有權取消其當期行權資格;

乙方行權期為3個月。

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乙方在行權之後,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權的相關權利。

第三條期權行權規則

進入行權期後,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權:

(1)第一期行權:一旦進入行權期,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40%(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40%的激勵股權)申請行權。

(2)第二期行權:第一期行權後,如符合下列條件,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60%(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60%的激勵股權)申請行權:

(a)距離第一期行權後已屆滿12個月;

(b)每個年度業績考核均合格;

(c)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3)每一期的行權都應在各自的條件成就後3個月內行權完畢,但是由於甲方不予配合、雙方約定延期辦理手續、或相關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除外。

(4)乙方每一期行權可以選擇部分行權,但是沒有行權的部分將不被累計至下一期。

乙方行權價格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人民幣0元。

行權對價支付(1)每一期的行權,乙方必須在當期行權期內足額支付行權對價,(2)如乙方未在行權期內足額支付當期行權對價,則甲方按照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與應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權轉讓的比例。

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乙方行權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雙方應當在三個月內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通過行權取得股權的相關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股權的贖回

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後,如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贖回部分或全部股權:

(1)激勵對象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且在公司工作未滿3年的;

(2)激勵對象發生違規行為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激勵對象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5)激勵對象的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化,激勵對象為公司所做貢獻發生嚴重降低。

股權贖回價格:

(1)贖回在公司工作不足3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激勵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低者:(i)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8%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ii)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2)贖回在公司工作滿3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激勵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高者:(i)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8%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ii)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按照上述方式贖回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

如發生股權贖回,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贖回的全部手續和法律文件,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按照贖回股權的市場價值支付賠償金。

股權贖回的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進行轉讓。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贈與、交換、還債。

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股權隨售規定

(1)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全部股權,甲方同意轉讓其股權的情況下,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以相同價格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2)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部分股權,甲方有權選擇僅轉讓自己所持部分股權或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

甲方選擇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的,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5)執行職務時的故意或者過失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的。

激勵對象發生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仍需向公司進行賠償。

第七條協議解除

預備期內發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乙方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發生解除或終止的情況。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第八條關於聘用關係的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員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員工期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等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激勵股權

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甲方擬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對應註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無償轉讓至持股平台用於實施激勵,該激勵股權在乙方行權期滿之前處於鎖定狀態,不得轉讓、贈與或設定質押。

上述激勵股權授予後,乙方取得的股權期權記載在持股平台內部股權期權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

上述激勵股權通過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程序行權後,轉為乙方股權。

為免疑義,乙方知悉並同意,公司未來可能會根據發展規劃引入戰略投資者、私募股權投資者或者其他投資方,可能導致前述期權所代表的公司股權比例會稀釋或者攤薄。

第二條期權行權期

乙方進入行權期應滿足下列條件:

在行權完畢之前,乙方應保證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則當期股權期權行權順延一年。一年後如仍未合格,則公司股東會有權取消其當期行權資格;

乙方行權期為3個月。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乙方在行權之後,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權的相關權利。

第三條期權行權規則

進入行權期後,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權:

(1)第一期行權:一旦進入行權期,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40%(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40%的激勵股權)申請行權。

(2)第二期行權:第一期行權後,如符合下列條件,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60%(即佔持股平台註冊資本60%的激勵股權)申請行權:

(a)距離第一期行權後已屆滿12個月;

(b)每個年度業績考核均合格;

(c)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3)每一期的行權都應在各自的條件成就後3個月內行權完畢,但是由於甲方不予配合、雙方約定延期辦理手續、或相關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除外。

(4)乙方每一期行權可以選擇部分行權,但是沒有行權的部分將不被累計至下一期。

乙方行權價格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人民幣0元。

行權對價支付(1)每一期的行權,乙方必須在當期行權期內足額支付行權對價,(2)如乙方未在行權期內足額支付當期行權對價,則甲方按照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與應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權轉讓的比例。

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乙方行權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雙方應當在三個月內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通過行權取得股權的相關税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股權的贖回

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後,如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贖回部分或全部股權:

(1)激勵對象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且在公司工作未滿3年的;

(2)激勵對象發生違規行為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激勵對象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激勵對象因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5)激勵對象的崗位或職責發生變化,激勵對象為公司所做貢獻發生嚴重降低。

股權贖回價格:

(1)贖回在公司工作不足3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激勵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低者:(i)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8%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ii)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2)贖回在公司工作滿3年的員工所持有的已行權的激勵股權時,其贖回價格為以下兩者之間的孰高者:(i)原始行權成本+自行權日起至贖回日止按8%年單利累計可獲得的利息;(ii)贖回日其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按照上述方式贖回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

如發生股權贖回,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贖回的全部手續和法律文件,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按照贖回股權的市場價值支付賠償金。

股權贖回的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進行轉讓。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贈與、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股權隨售規定

(1)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全部股權,甲方同意轉讓其股權的情況下,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以相同價格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2)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部分股權,甲方有權選擇僅轉讓自己所持部分股權或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甲方選擇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的,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5)執行職務時的故意或者過失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的。

激勵對象發生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仍需向公司進行賠償。

第七條協議解除

預備期內發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乙方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發生解除或終止的情況。

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第八條關於聘用關係的

員工持股平台股份授予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在公司成立之初,以上各方經充分友好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 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的股權,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__________

第一條 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一、 甲方現出資人民幣 _____萬元,以 方式出資,持有公司 %股權;

二、 乙方現出資人民幣 _____萬元,以 方式出資,持有公司 %股權;

三、 丙方現出資 ,持有公司 %股權;

四、 丁方現出資 ,但是丁方需要 ,才能持有公司 %股權;

五、 餘下的20%的股權,由甲方代持;

六、 若丁方未取得公司 %股權,則 。

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萬元。甲乙丙丁各方約定在本協議簽訂起 _____日內交齊。共同出資後,按各佔股份比例分配利潤及承擔相應投資風險。

第二條 權利義務

一、 按照持有股權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分取紅利,但餘下20%的股權以及丁方未取得的 %股權產生的紅利不予分配;

二、 依法按照相關法律、本協議、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變更股權;

三、 公司新增資本時,優先認繳出資,如公司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各股東應在提出追加投資之日起 _____日內追加投資;

四、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的義務,如未繳納前款約定出資的,催告繳納十日內仍未繳納的,自動取消股東資格。如為足額繳納出資的,催告繳納十日內仍未繳納的,必須按出資價格轉讓其股份給其他股東,並需支付給其他足額繳納出資股東 的違約金;

第三條 公司事務的管理和決定

一、 經股東協商,在公司成立後,公司不設董事會,設有執行董事一名;

二、 公司組織結構,經營管理事務詳見公司章程規定;

三、 公司成立後下列事務必須經各方同意:__________公司名稱變更;新股東入股;增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條 公司股東會

公司設立股東會,由本協議所列股東組成。由 (身份證 )組織進行股東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第五條 退股

一、若一方需要退股,應當召開股東會,由股東會決議退股事項;

二、甲方、乙方退股應當按照實際出資比例退股;

三、丙方、丁方由於未實際出資,則退股時不參與分割退股股份。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一、 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二、本協議解除後

1、本協議各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本協議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第七條 財務會計

一、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行政法規會讓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二、公司每一季度終了時,應向股東公佈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三、公司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股東會審議通過;

四、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

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第八條 其他

一、 股東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公司承擔;

二、 上述股權變更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 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四、 違約責任:__________

五、 本協議解釋權:__________

六、 爭議解決:__________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各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 本協議經全體股東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協議約定中涉及各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丙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丁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署地點: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