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承運協議(通用3篇)

貨物運輸承運協議 篇1

物流合同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承運協議(通用3篇)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民法典》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民法典》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承運協議 篇2

協議編號:

簽約地址: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運輸等工作,為明確貨物承運階段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希三方共同信守執行,並對本協議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甲方需書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完全知曉本協議項下所承

運的貨物具體情況。甲方應保證對所運貨物擁有所有權。在協議期間,乙方對貨物做出的操作安排必須接受甲方的監控和指令。

二、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甲方貨物運輸,並向乙方如實提

供以下資料:

1、貨物名稱:

2、貨物重量:

3、起運港:

4、目的港:

5、船名:

6、船期: 7、收貨單位:

8、收貨人聯繫電話:

三、船運包乾費用: 船運包乾內容:

四、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船離港後,乙方以約定結算價格,按甲、丙雙方要求給丙方開具運輸發票(甲、丙雙方需向乙方出具書面開票資料),貨物在到達目的港前,丙方向乙方支付全額運輸費用。

2、如丙方不按時支付協議規定的各種運輸費用,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對其控制下的甲、丙雙方貨物享有置留權,甲方承擔支付全部運費的義務。

3、乙方負責投保船運保險,在船運過程中產生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按照相關保險條例向保險公司索賠;貨物按照件交件收原則,若貨物出現運輸之外的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丙方要按協議約定履行付款責任。

五、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儘快安排貨物離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貨物裝船離港後,乙方應在兩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以傳真方式提供裝船明細、貨物配載圖、貨物交接清單等相關裝載資料。

六、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性,乙方在目的地交貨時,甲方如發現有貨損、貨差、規格混亂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於乙方及時處理。否則,視為乙方如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如甲方在貨物交接入庫後告知乙方貨損、貨差、規格混亂等,乙方概不負責。

七、甲方指定運輸目的港應確保乙方船到後兩日內將貨物卸載完畢,如未在期限內卸載完貨物,出現的一切責任和費用都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額外費用。

八、違約責任:本協議的變更和解除須經三方書面確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三方有一方發生違約時,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三方三個工作日內簽署確認有效(傳真件有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約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約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承運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託運

1.託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託運貨物及裝卸條件。託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_____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託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_____,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託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_____或保價。貨物_____由託運人向_____公司投保或委託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託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託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並隨貨同行。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註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託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託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託運人支付。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託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託運人,並按最後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託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託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託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_____》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後,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託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後,承、託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託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託運人,並採取一切方便協助託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於《_____》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_____,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於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向雙方選定的_____機構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