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精選18篇)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精選18篇)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根據 年 月 日 設備項目談判結果和談判文件的要求,並經雙方協調一致,訂立本採購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額: (以上價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採購貨物清單》

序號採購項目品牌產地 配置及説明 數量 投標單價(元)投標總價(元)

最終數量按實結算,結算按以上單價。

三、設備質量要求及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現貨、全新,符合招標貨物要求的規格型號和技術指標。供方對設備提供 年的維修保養期,保養期內非因需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四、安裝完畢時間: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供方應隨設備向使用單位提供材質的質保書。

六、中標的投標方的保證金整轉為履約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後七天內退還(不計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七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全部貨款。貨款憑發票、合同、政府採購資金結算單、政府採購驗收單由財政直接支付。

八、違約責任

1.需方(使用單位)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拒付貨款的,需方向供方償付設備款總值的百分之三十違約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二~五)的違約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絕。供方向需方償付貨款總額的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4.供方逾期交貨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二~五)的違約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貨的,視為不能履約,則供方向需方支付貨款總額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九、因設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 政府有關部門或其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該鑑定結論是終局的,供需雙方應當接受。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二份, 採招辦和 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蓋 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專用章印章後方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增加條款或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但增加或補充協議的條款不得對招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談判邀請函

經研究決定,就 進行競爭性談判採購,歡迎國內有供貨能力的廠(商)家參加投標。

1.採購編號:

2.採購項目容:

3.供應商的資格要求: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以上設備生產、銷售或代理能力的,並具有較強經濟實力、良好信譽和售後服務能力的廠(商)家。

4.購買談判文件時間和地點:於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到 政府採購中心購買談判文件和投標書。本標書售價 元(如需郵寄另加 元),售後不退。

5.技術答疑:投標人需澄清的問題以傳真方式於 月 日 時前傳至採購人或採購中心。

6.購買標書時,必須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法人委託書、公司簡介、近二年的業績及其它資料。

7.談判時間:

8.談判地點:

9.投標方應於 年 月 日 時前向招標方提供投標保證金標一 元整、標二 元整、標三 元整。

附件二 談判項目要求

1.本次採購的項目是 ,具體內容和數量詳見《談判貨物一覽表》。

2.投標方要求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對所供貨物有維護能力,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和良好信譽,並且有較強的售後服務能力的廠(商)家。

3.投標方所提供的貨物須為全新、原裝,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或具有中國商檢部門合格證明,並符合《談判貨物一覽表》中要求的規格型號和技術性能。

4.投標方須提供至少一年的質量保證期(設備另有超過一年質保規定的,按原規定執行)。

5.投標方須提供製造廠家、技術資料、合格證等書面資料。

6.合同的簽訂:成交單位憑《成交通知書》與 簽訂合同。

7.交貨時間:標一、標二為 年 月 日前,標三為 年 月 日前。

8.交貨地點: 。

9.驗收:由 組織人員驗收。

10.特殊條款(貨款結算方式):全部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七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全部貨款。貨款憑發票、合同、政府採購資金結算單、政府採購驗收單由財政直接支付。

附件三 談判貨物一覽表

標一:

序號採購項目規格及技術參數數量(套)備註

標二:

序號採購項目規格及技術參數數量備註

標三:

序號採購項目規格及技術參數數量(副)備註

附件四 投標方須知

1.適用範圍

1.1 本談判文件僅適用於本次談判採購所敍述的貨物和服務。

2.定義

2.1 採購方係指組織本次談判的 政府採購中心。

2.2 投標方係指向採購方提交投標文件的供應商。

2.3 貨物係指按採購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設備﹑備品備件﹑工具﹑手冊及其它技術資料和材料。

3.合格的投標方

3.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 有依法繳納税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5 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投標費用

4.1 無論投標過程中的作法和結果如何,投標方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

5.投標報價

5.1 投標報價應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須包括貨物價款、途中運輸搬運費、(標一、標三另含安裝費、劃線費、土建施工費、材料費、配件費)税費等費用。投標報價為投標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終報價。須由中標單位開具正式發票。

5.2 投標方必須按《招標貨物一覽表》一一報價,投標報價為投標方所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報價,並可在談判中進行修正。

5.3 投標方應在投標書的《報價一覽表》上寫明投標貨物的單價和投標總價,作為談判第一次報價的依據。如果單價與總價有出入,以單價為準。在確認投標貨物技術指標等滿足採購人要求後,再由各投標人報出一次最終最低報價。

6.投標文件的組成

6.1 投標書

6.2 談判一覽表

6.3 貨物簡要説明一覽表

6.4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6.5 關於資格的聲明函(含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其他)

6.6 工程業績表

6.7 產品設備的的主要技術、結構、性能、特點和質量水平的詳細描述

6.8 產品製造、安裝、驗收標準

6.9 售後服務的內容、措施和承諾

6.10 其他投標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

7.投標方資格的證明文件

7.1 投標方必須提交證明其有資格進行投標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份。

8.投標保證金

8.1 投標保證金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

8.2 投標方應在 年 月 日 時前向招標方提供足額投標保證金。

8.3 投標保證金應以銀行保函或支票、匯票形式提交。

8.4 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8.5 若發現有意串標者,將被視為無效投標,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8.6 未中標的投標方的保證金,在開標後7日內退還。

8.7 如果在規定的開標時間後,投標方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或放棄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8.8 中標的投標方的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後七日內退還(不計息)。

9.投標有效期

9.1 投標文件從開標之日起,投標有效期為30天。

10.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0.1 投標方應將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別用信封密封,標明招標編號﹑投標貨物名稱及正本或副本字樣,並加蓋公章。

10.2 投標書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註明於 時前不準啟封的字樣。

1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1.1 談判地點即為投標文件的遞交地點,採購方在談判儀式開始前,即 ,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11.2 談判時間即為投標截止時間,採購方將拒絕在投標截止時間後收到的投標文件。

1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投標無效

12.1 投標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參加競標,以掛户或以他人名義參與競標的。

12.2 投標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 逾期送達投標文件。

12.4 逾期提供投標保證金或不提供投標保證金。

12.5 談判中不同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出現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對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標人按廢標處理,採購方將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

13.開標儀式中,向投標方宣佈開標、評標辦法。

附件五 投標書

致: 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貴方為 項目的投標邀請 (招標編號),簽字代表 (全名、職務)經正式授權並代表投標方 以 (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元。

據此函,簽字代表宣佈同意如下:

1.所附投標報價表中規定的應提供和支付的貨物投標總價為 (註明幣種),即 (大寫)。

2.投標方已詳細審查全部談判文件,我們完全理解並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

3.我方將按談判文件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4.其投標自開標日起有效期30個工作日。

5.如果在規定的開標時間後,我方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或放棄中標,投標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貴方可能要求的與其投標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理解貴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價的投標或收到的任何投標。

7.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通訊請寄: 。

投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關於資格的聲明函

政府採購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貴方 年 月 日第 (採購編號)投標邀請,本簽字人願意參加投標,提供談判貨物一覽表中規定的 (貨物名稱)和 服務,並證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説明是準確和真實的。

1.由 簽發的我方工商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2.產品的代理、專賣等資格證書。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簽字人確認資格文件中的説明是真實的、準確的。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2

採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

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南京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

(2)供貨一覽表;

(3)交貨地點一覽表;

(4)技術規格響應表;

(5)投標承諾;

(6)服務承諾;

(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規格響應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

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____________(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小時。

3.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3.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7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第十條 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政府採購計劃號:_________採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供應商(以下稱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合同標的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下列關於南京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2)供貨一覽表;(3)交貨地點一覽表;(4)技術規格響應表;(5)投標承諾;(6)服務承諾;(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條 權利保證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第五條 質量保證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規格響應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第六條 包裝要求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第七條 交貨和驗收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第八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3.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3.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3.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小時。3.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3.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3.7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乙方。第十條 貨款支付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南京市財政局撥付款項:(1)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2)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3)合同副本。4、以上2、3款款項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為準。如招標文件未作特別規定,則付款進度應符合如下約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僅支付至合同總價的_________%,餘款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於貨物或系統運行滿一年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__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的,應按應交付履約保證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9、乙方在承擔上述4-7款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除《政府採購法》第1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採購中心存檔,_________份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3、市政府採購中心為甲方的採購代理機構,根據甲方的授權代其採購確定乙方為中標單位,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甲方(採購人)(蓋章):_________   乙方(供應商)(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項目負責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

一、《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是南京市財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共同監製的合同示範文本。凡在本市範圍內的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政府採購中心)通過招標方式(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採購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推薦使用本合同。二、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採購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及補充協議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三、本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中止和終止合同。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政府採購計劃號:

採購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供應商(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

採購代理機構:市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

(2)供貨一覽表;

(3)交貨地點一覽表;

(4)技術規格響應表;

(5)投標承諾;

(6)服務承諾;

(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規格響應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小時。

3.5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3.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7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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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

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xx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xx市財政局撥付款項:

(1)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2)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項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為準。如招標文件未作特別規定,則付款進度應符合如下約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僅支付至合同總價的_________%,餘款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於貨物或系統運行滿一年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__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的,應按應交付履約保證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在承擔上述4-7款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採購法》第1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採購中心存檔,_________份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市政府採購中心為甲方的採購代理機構,根據甲方的授權代其採購確定乙方為中標單位,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採購人)(蓋章):_________乙方(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電話: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

帳號:_________帳號: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採購代理機構:市政府採購中心

項目負責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採購單位(甲方):__________ 採購計劃表編號:__________

供 應 商(乙方):__________ 項目名稱及編號: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投標文件(採購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成交)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供貨一覽表

序號產品名稱商標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單位單價(元)金額(元)

(1)、

(2)、

……

N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 : (小寫):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如招投標文件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型號、技術規格、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投標文件和承諾相一致。乙方提供的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是列入政府採購清單的產品。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力保證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招投標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2.貨物的運輸方式: 。

3.乙方負責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

第五條 交付和驗收

1.交貨時間: 、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後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並加蓋採購單位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採購人委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驗收項目,其驗收時間以該項目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為準,驗收結果以該項目驗收報告結論為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六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

第七條 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後服務。

2.貨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後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2.資金性質: 。

3.付款方式:財政性資金按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規定程序辦理。貨物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後 工作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餘下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過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 質量保證金

乙方應在貨物驗收合格無異議後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比例向甲方提交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過後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第十條 税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為 年,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二條 調試和驗收

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説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後,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 5%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並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5%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 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託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二十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政府採購招標文件;

2.乙方提供的採購投標(或應答)文件;

3.投標承諾書;

4.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部門(政府採購監管部門)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289號辦公樓三樓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王孟榮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電 話:

電子郵箱:__________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賬 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

一般貨物類

1.供應商承諾具體事項:

2.售後服務具體事項:

3.保修期責任:

4.其他具體事項:

甲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6

合 同 書

項目名稱:

採購編號: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採購單位(甲方):

供 應 商(乙方):

項目名稱及編號:

籤 訂 地 點: 籤 訂 時 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採購文件規定條款和成交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供貨一覽表

序號貨物名稱數量品牌及廠家規格型號單價總價

1

2

3

4………………………………

5………………………………

人民幣合計金額(大寫) 元整 (小寫)¥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如招投標文件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型號、技術規格、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投標文件和承諾相一致。乙方提供的節能和環保產品必須是列入政府採購清單的產品。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力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2.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4.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招投標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2.貨物的運輸方式:無。

3.乙方負責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乙方自定。

第五條 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 ;

交付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後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並加蓋採購單位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採購人委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驗收項目,其驗收時間以該項目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為準,驗收結果以該項目驗收報告結論為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六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

第七條 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後服務。

2.貨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後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2.資金性質: 。

3.付款方式:財政性資金按財政國庫集中支付規定程序辦理。本項目無預付款,全部貨物交貨、安裝、調試完畢,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90%;餘款交付使用之日起滿一年後付清(不計利息)。

第九條 質量保證金

乙方應在貨物驗收合格無異議後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合計金額零比例向甲方提交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過後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第十條 税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性能、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4.上述的貨物免費保修期為 年,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二條 調試和驗收

1.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説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後,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5%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並承擔全部責任。

3.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4.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5%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 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託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二十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政府採購招標文件;

2.乙方提供的採購投標(或應答)文件;

3.投標承諾書;

4.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部門(政府採購監管部門)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甲方(章) 年 月 號乙方(章) 年 月 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項目需求一覽表

序號採購內容數量項目要求及技術需求

1

2

3………………

4………………

5………………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7

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貨物類)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財?政?局監製

簽訂《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須知

一、《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是南京市財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共同監製的合同示範文本。凡在本市範圍內的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政府採購中心)通過招標方式(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採購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推薦使用本合同。

二、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採購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及補充協議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本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中止和終止合同。

合同編號:

政府採購計劃號:

採購人:(以下稱甲方)供應商:(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__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南京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2)供貨一覽表;?(3)交貨地點一覽表;?(4)技術規格響應表;?(5)投標承諾;?(6)服務承諾;?(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_____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質量保證

第六條?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_____;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_____,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小時。

3.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7、?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第十條?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

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南京市財政局撥付款項:

(1)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2)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項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為準。如招標文件未作特別規定,則付款進度應符合如下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的,應按應交付履約保證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採購法》第4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申請_____。

3、在_____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份交政府採購中心存檔,____份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市政府採購中心為甲方的採購代理機構,根據甲方的授權代其採購確定乙方為中標單位,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採購人):?(蓋章)?乙方(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項目負責人:

日期:?年月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備案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收乙方為本項目 的

分標採購所做的投標文件,乙方必須完全按中標通知書中的項目履行義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 同(以下簡稱合同)。

1. 服務內容

1.1 服務名稱:

1.2 服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詳見中標通知書)

3. 提交服務成果要求

3.1 服務時間(或服務期):

3.2 服務地點(或服務地點):

3.3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服務條款向甲方提供服務。

4. 履約保證金

不收取履約保證金及質量保證金。

5.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保證期/服務期為: (自提交服務驗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務起始之日起計)。

5.2 在本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服務期內,乙方應對服務出現的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5.3 其他售後服務要求: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及澄清函(商務條款偏離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為準)內容執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興寧區財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 寧市興寧區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6.3 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 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 10.3 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 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服務成果及相關的有關數據、資料等。

8.2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 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 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 驗收

9.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 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9.2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服務成果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服務內容和要求儘快組織評審,評審合格且符合招 標文件的要求的給予簽收,評審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簽收。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報告。

9.3 對複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評審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 承擔。

10. 違約責任

10.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服務費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0.2 甲方無故逾期接收和辦理服務費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提供服務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 付服務費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 10 個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務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務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 5%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 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 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120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2. 訴訟

12.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興寧區。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3.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政 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招標文件服務需求一覽表

3、招標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標函

5、報價表

6、投標服務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中標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10、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由採購人自合同簽訂 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報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9

分標號(有分標時填寫):__________

採購人(甲方):__________

成交供應商(乙方):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南寧市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競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中標內容

1.1 貨物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2 數量(單位):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報價表

1.3 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及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競標產品技術資料表及澄清函(競標產品技術資料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

1.4 工程承包範圍(如有工程量清單則填寫):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詳見最終報價)

3. 交貨要求

3.1 交貨期:

3.2 交貨地點:

3.3 交貨方式:

3.4 乙方必須按競標文件承諾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 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交納(大寫)人民幣:

(¥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4.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5.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5.2 質量保證金為(大寫)人民幣: (¥ 元)。

5.3履約保證金自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轉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內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和服務符合合同約定,經驗收合格,質保期滿後乙方持質量保證金退付意見書、政府採購合同及履約驗收證明到南寧市政府集中採購中心財務室辦理退付手續,南寧市政府集中採購中心將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請資料後五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無息退還乙方。

5.4 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應在 小時內到達甲方指定現場,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5.5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5.6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並承擔一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範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採購人修理,並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5.7 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5.8 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9 其他售後服務要求: 按競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及澄清函(商務條款偏離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內容執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財政局提交《南寧市政府採購履約驗收證明和資金支付申請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寧市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6.3 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後,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如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結算須經南寧市審計局或南寧市公共投資審計中心最終審定。

6.4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1.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採購貨物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9.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9.2 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9.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9.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9.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10. 調試和驗收

10.1 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的要求、競標文件的承諾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説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10.5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1.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4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採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 訴訟

13.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4.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市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書

(2)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項目需求一覽表

(3)競爭性談判採購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如有請提供)

(4)競標函

(5)競標報價表

(6)競標產品技術資料表

(7)商務條款偏離表

(8)談判文件

(9)成交供應商澄清函(如有請提供)

(10)最終報價

(11)履約保證金交納證明

(12)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如有請提供)

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南寧市政府集中採購中心存副本一份,並報南寧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副本一份。

採購人(甲方):__________ 中標供應商(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政府採購計劃號:_________採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供應商(以下稱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採購代理機構: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下列關於____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

(2)供貨一覽表;

(3)交貨地點一覽表;

(4)技術規格響應表;

(5)投標承諾;

(6)服務承諾;

(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權利保證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規格響應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3.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3.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________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________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3.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小時。3.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3.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3.7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第十條 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

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____市財政局撥付款項:

(1)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2)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

(3)合同副本。

4、以上

2、3款款項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為準。如招標文件未作特別規定,則付款進度應符合如下約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僅支付至合同總價的_________%,餘款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於貨物或系統運行滿________年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__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的,應按應交付履約保證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在承擔上述4-7款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除《政府採購法》第19條、第50條

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採購中心存檔,_________份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市政府採購中心為甲方的採購代理機構,根據甲方的授權代其採購確定乙方為中標單位,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甲方(採購人)(蓋章):_________   乙方(供應商)(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採購代理機構: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項目負責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一、《____市政府採購合同》是____市財政局、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共同監製的合同示範文本。凡在本市範圍內的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政府採購中心)通過招標方式(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採購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推薦使用本合同。

二、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採購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及補充協議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本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中止和終止合同。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南寧市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投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採購內容

1.1 貨物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報價表

1.2 數量(單位):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報價表

1.3 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

1.4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詳見投標報價表)

3. 交貨要求

3.1 交貨期:

3.2 交貨地點:

3.3 交貨方式:

3.4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 履約保證金

4.1本項目不收取履約保證金。

5.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5.2本項目不收取質量保證金。

5.3 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應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現場及時處理。

5.4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5.5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並承擔一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範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採購人修理,並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5.6 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5.7 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8其他售後服務要求: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及澄清函(商務條款偏離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內容執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項目無預付款,供應商交貨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6.2 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財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寧市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6.3 當採購數量與實際需求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後,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數量提供服務,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

6.4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1.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採購貨物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9.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9.2 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9.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9.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9.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10. 調試和驗收

10.1 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的承諾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説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10.5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1.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4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採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 訴訟

13.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4.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市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招標文件貨物需求一覽表;

(3)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投標報價表;

(5)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商務條款偏離表;

(6)中標供應商澄清函;

(7)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

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一份,二份由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送代理機構備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政府採購計劃號:_________

採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供應商(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_________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南京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

(2)供貨一覽表;

(3)交貨地點一覽表;

(4)技術規格響應表;

(5)投標承諾;

(6)服務承諾;

(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規格響應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小時。

3.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3.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7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第十條 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

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南京市財政局撥付款項: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政府採購計劃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 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 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南京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

(2)供貨一覽表;

(3)交貨地點一覽表;

(4)技術規格響應表;

(5)投標承諾;

(6)服務承諾;

(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 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規格響應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 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

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____________(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 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免費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小時。

3.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免費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3.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7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第十條 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

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南京市財政局撥付款項

(1)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2)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項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為準。如招標文件未作特別規定,則付款進度應符合如下約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僅支付至合同總價的___%,餘款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於貨物或系統運行滿一年後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的,應按應交付履約保證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在承擔上述4-7款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採購法》第4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____份交政府採購中心存檔,________份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市政府採購中心為甲方的採購代理機構,根據甲方的授權代其採購確定乙方為中標單位,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採購人):(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供應商):(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財政局 監製

簽訂《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須知

一、《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是南京市財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共同監製的合同示範文本。凡在本市範圍內的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政府採購中心)通過招標方式(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採購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推薦使用本合同。

二、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採購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及補充協議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本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中止和終止合同。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4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財?政?局監製

簽訂《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須知

一、《南京市政府採購合同》是南京市財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_____》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共同監製的合同示範文本。凡在本市範圍內的委託集中採購機構(政府採購中心)通過招標方式(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採購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貨物,簽訂政府採購合同時,推薦使用本合同。

二、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在採購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副本及補充協議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本合同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中止和終止合同。

合同編號:

政府採購計劃號:

採購人:(以下稱甲方)供應商:(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_____》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南京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2)供貨一覽表;?(3)交貨地點一覽表;?(4)技術規格響應表;?(5)投標承諾;?(6)服務承諾;?(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_____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質量保證

第六條?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_____;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_____,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為______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小時。

3.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7、?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第十條?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

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南京市財政局撥付款項:

(1)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2)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項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為準。如招標文件未作特別規定,則付款進度應符合如下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的,應按應交付履約保證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採購法》第4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申請_____。

3、在_____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份交政府採購中心存檔,____份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市政府採購中心為甲方的採購代理機構,根據甲方的授權代其採購確定乙方為中標單位,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採購人):?(蓋章)?乙方(供應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採購代理機構: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

項目負責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5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根據 年 月 日 設備項目談判結果和談判文件的要求,並經雙方協調一致,訂立本採購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額: (以上價款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採購貨物清單》

序號採購項目品牌產地 配置及説明 數量 投標單價(元)投標總價(元)

最終數量按實結算,結算按以上單價。

三、設備質量要求及供方對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設備必須是現貨、全新,符合招標貨物要求的規格型號和技術指標。供方對設備提供 年的維修保養期,保養期內非因需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實際費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四、安裝完畢時間:

交貨地點:

五、供方應隨設備向使用單位提供材質的質保書。

六、中標的投標方的保證金整轉為履約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後七天內退還(不計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七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全部貨款。貨款憑發票、合同、政府採購資金結算單、政府採購驗收單由財政直接支付。

八、違約責任

1.需方(使用單位)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拒付貨款的,需方向供方償付設備款總值的百分之三十違約金。

2.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二~五)的違約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種、型號、規格、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絕。供方向需方償付貨款總額的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4.供方逾期交貨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二~五)的違約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貨的,視為不能履約,則供方向需方支付貨款總額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九、因設備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 政府有關部門或其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該鑑定結論是終局的,供需雙方應當接受。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二份, 採招辦和 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蓋 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專用章印章後方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增加條款或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但增加或補充協議的條款不得對招標文件作實質性修改。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户名稱: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附件

附件一 談判邀請函

經研究決定,就 進行競爭性談判採購,歡迎國內有供貨能力的廠(商)家參加投標。

1.採購編號:

----fddpage----

2.採購項目容:

3.供應商的資格要求: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以上設備生產、銷售或代理能力的,並具有較強經濟實力、良好信譽和售後服務能力的廠(商)家。

4.購買談判文件時間和地點:於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作時間(節假日除外)到 政府採購中心購買談判文件和投標書。本標書售價 元(如需郵寄另加 元),售後不退。

5.技術答疑:投標人需澄清的問題以傳真方式於 月 日 時前傳至採購人或採購中心。

6.購買標書時,必須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法人委託書、公司簡介、近二年的業績及其它資料。

7.談判時間:

8.談判地點:

9.投標方應於 年 月 日 時前向招標方提供投標保證金標一 元整、標二 元整、標三 元整。

附件二 談判項目要求

1.本次採購的項目是 ,具體內容和數量詳見《談判貨物一覽表》。

2.投標方要求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對所供貨物有維護能力,有相當的經濟實力和良好信譽,並且有較強的售後服務能力的廠(商)家。

3.投標方所提供的貨物須為全新、原裝,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或具有中國商檢部門合格證明,並符合《談判貨物一覽表》中要求的規格型號和技術性能。

4.投標方須提供至少一年的質量保證期(設備另有超過一年質保規定的,按原規定執行)。

5.投標方須提供製造廠家、技術資料、合格證等書面資料。

6.合同的簽訂:成交單位憑《成交通知書》與 簽訂合同。

7.交貨時間:標一、標二為 年 月 日前,標三為 年 月 日前。

8.交貨地點: 。

9.驗收:由 組織人員驗收。

10.特殊條款(貨款結算方式):全部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七天內支付合同價款的7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全部貨款。貨款憑發票、合同、政府採購資金結算單、政府採購驗收單由財政直接支付。

附件三 談判貨物一覽表

標一:

序號採購項目規格及技術參數數量(套)備註

標二:

序號採購項目規格及技術參數數量備註

標三:

序號採購項目規格及技術參數數量(副)備註

附件四 投標方須知

1.適用範圍

1.1 本談判文件僅適用於本次談判採購所敍述的貨物和服務。

2.定義

2.1 採購方係指組織本次談判的 政府採購中心。

2.2 投標方係指向採購方提交投標文件的供應商。

2.3 貨物係指按採購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設備﹑備品備件﹑工具﹑手冊及其它技術資料和材料。

3.合格的投標方

3.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 有依法繳納税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5 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投標費用

4.1 無論投標過程中的作法和結果如何,投標方自行承擔所有與參加投標有關的全部費用。

5.投標報價

5.1 投標報價應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須包括貨物價款、途中運輸搬運費、(標一、標三另含安裝費、劃線費、土建施工費、材料費、配件費)税費等費用。投標報價為投標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終報價。須由中標單位開具正式發票。

5.2 投標方必須按《招標貨物一覽表》一一報價,投標報價為投標方所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報價,並可在談判中進行修正。

5.3 投標方應在投標書的《報價一覽表》上寫明投標貨物的單價和投標總價,作為談判第一次報價的依據。如果單價與總價有出入,以單價為準。在確認投標貨物技術指標等滿足採購人要求後,再由各投標人報出一次最終最低報價。

6.投標文件的組成

6.1 投標書

6.2 談判一覽表

6.3 貨物簡要説明一覽表

6.4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6.5 關於資格的聲明函(含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其他)

6.6 工程業績表

6.7 產品設備的的主要技術、結構、性能、特點和質量水平的詳細描述

6.8 產品製造、安裝、驗收標準

6.9 售後服務的內容、措施和承諾

6.10 其他投標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

7.投標方資格的證明文件

7.1 投標方必須提交證明其有資格進行投標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份。

8.投標保證金

8.1 投標保證金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

8.2 投標方應在 年 月 日 時前向招標方提供足額投標保證金。

8.3 投標保證金應以銀行保函或支票、匯票形式提交。

8.4 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

8.5 若發現有意串標者,將被視為無效投標,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8.6 未中標的投標方的保證金,在開標後7日內退還。

8.7 如果在規定的開標時間後,投標方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或放棄中標,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8.8 中標的投標方的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無質量問題後七日內退還(不計息)。

9.投標有效期

9.1 投標文件從開標之日起,投標有效期為30天。

10.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0.1 投標方應將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別用信封密封,標明招標編號﹑投標貨物名稱及正本或副本字樣,並加蓋公章。

10.2 投標書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註明於 時前不準啟封的字樣。

1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1.1 談判地點即為投標文件的遞交地點,採購方在談判儀式開始前,即 ,開始接收投標文件。

11.2 談判時間即為投標截止時間,採購方將拒絕在投標截止時間後收到的投標文件。

1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投標無效

12.1 投標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參加競標,以掛户或以他人名義參與競標的。

12.2 投標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 逾期送達投標文件。

12.4 逾期提供投標保證金或不提供投標保證金。

12.5 談判中不同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出現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對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標人按廢標處理,採購方將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

13.開標儀式中,向投標方宣佈開標、評標辦法。

附件五 投標書

致: 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貴方為 項目的投標邀請 (招標編號),簽字代表 (全名、職務)經正式授權並代表投標方 以 (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標保證金,金額為 元。

據此函,簽字代表宣佈同意如下:

1.所附投標報價表中規定的應提供和支付的貨物投標總價為 (註明幣種),即 (大寫)。

2.投標方已詳細審查全部談判文件,我們完全理解並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

3.我方將按談判文件規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4.其投標自開標日起有效期30個工作日。

5.如果在規定的開標時間後,我方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或放棄中標,投標保證金將被貴方沒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貴方可能要求的與其投標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理解貴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價的投標或收到的任何投標。

7.與本投標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通訊請寄: 。

投標方(公章):

投標方代表(簽字):

投標日期: 年 月 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採購計劃號:____________

採購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供應商: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政府採購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分項價款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

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後服務費用。

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第三條組成本合同的有關文件

下列關於南京市政府採購_________號的招投標文件或與本次採購活動方式相適應的文件及有關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的投標文件和投標報價表;

(2)供貨一覽表;

(3)交貨地點一覽表;

(4)技術規格響應表;

(5)投標承諾;

(6)服務承諾;

(7)中標或成交通知書;

(8)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的技術規格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格及所附的“技術規格響應表”相一致;若技術性能無特殊説明,則按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標準及規範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______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七條交貨和驗收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貨物,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

如招標文件對交貨時間未明確規定,則乙方應當在(期間)前將貨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貨物應當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標文件所規定的貨物、數量和規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貨物。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3.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4.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甲方應當在到貨後的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後的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並加蓋單位公章。招標文件對檢驗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_________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第八條伴隨服務/售後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

3.若招標文件中不包含有關伴隨服務或售後服務的承諾,雙方作如下約定:

3.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甲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1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3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____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_____小時。

3.5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3.6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7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九條履約保證金

1.賣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機構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甲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___天內退還乙方。

第十條貨款支付

1.本合同項下所有款項均以人民幣支付。

2.如本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甲方在簽署驗收單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付款。

3.如合同項下的採購資金系財政撥款資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採購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南京市財政局撥付款項

(1)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複印件;

(2)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項的支付進度以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為準。如招標文件未作特別規定,則付款進度應符合如下約定:_________

上述第2或第3款均僅支付至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餘款______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於貨物或系統運行滿一年後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但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_________%。

3.如乙方不能交付貨物,甲方有權扣留全部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如乙方逾期交貨達_________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達乙方時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__________%的違約金。

6.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並按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的,應按應交付履約保證金的___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後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在承擔上述4-7款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並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除《政府採購法》第49條、第50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3.在仲裁期間,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________份交政府採購中心存檔,_______份報送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市政府採購中心為甲方的採購代理機構,根據甲方的授權代其採購確定乙方為中標單位,但不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

甲方(採購人):_________(蓋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供應商):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採購代理機構:_________市政府採購中心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7

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書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 年 月 日南寧市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結果,甲方接受乙方對本項目的投標,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採購內容

1.1 貨物名稱:詳見合同附件中報價表

1.2 數量(單位):詳見合同附件中報價表

1.3 品牌、廠家、型號、規格、配置: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

1.4 技術參數:詳見合同附件中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

1.5 工程承包範圍(如有工程量清單則填寫):

2. 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      )。(詳見報價表)

3. 交貨要求

3.1 交貨期:

3.2 交貨地點:

3.3 交貨方式:

3.4 乙方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的技術參數、性能要求、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經使用的貨物。

4. 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交納(大寫)人民幣       (¥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4.2 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的一部分用於補償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5.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5.1 質量保證期 年(自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5.2 質量保證金為(大寫)人民幣       (¥ )。

5.3履約保證金自乙方按合同約定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轉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內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和服務符合合同約定,經驗收合格,質保期滿後乙方向甲方辦理退付手續,甲方將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請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無息退還乙方。

5.4 如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後應在 小時內到達甲方指定現場,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對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5.5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更換。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與該貨物相關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合同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5.6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負責處理解決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並承擔一切費用,所有非故意性損壞以及正常使用範圍內造成的損壞均要免費維修,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但乙方也要積極幫助採購人修理,並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和服務。

5.7 超過質量保證期的貨物,乙方提供終生維修、保養服務,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5.8 乙方隨時優惠提供備品備件,優惠提供產品更新、改造服務。

5.9 其他售後服務要求: 按投標文件商務條款偏離表及澄清函(商務條款偏離表與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為準)內容執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時,由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向南寧市財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請材料;南寧市財政局按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程序將款項直接支付給供應商。

6.3.1 當採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甲方可以在報經南寧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後,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供應商應根據實際使用數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數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結算經南寧市審計局或南寧市公共投資審計中心審定。

6.3.2工程量清單部分不管數量增減多少,均按中標單價執行,即按實際施工安裝數量乘以中標單價計算。

6.4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使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使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則有定額的套定額計算(土石方除外),其中材料價格有信息價的按施工期間的信息價進行計算,無信息的按市場價;無定額可套的,根據市場價格協商;新增項目的單價必須經財政部門審定。

6.4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延期支付合同款。

7. 產權

7.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7.2 乙方保證所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貨物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1.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 技術資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採購貨物的有關技術要求。

8.2 乙方應在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8.3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9.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9.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9.2 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保修單據、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9.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24小時內或貨到甲方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9.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9.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10. 調試和驗收

10.1 乙方將貨物運達約定的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文件的承諾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對外觀、説明書符合要求的,給予簽收;對不符合要求或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不予簽收,可立即要求退換,乙方不得拒絕和延誤。

10.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10.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10.4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

10.5 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合同款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11.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乙方應按逾期交貨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過本合同約定交貨日期10個工作日不能交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貨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11.4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及採購文件規定標準的,甲方有權拒收該貨物,乙方願意更換貨物但逾期交貨的,按乙方逾期交貨處理。乙方拒絕更換貨物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3. 訴訟

13.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廣西南寧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4.2 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市財政部門審批,並籤書面補充協議報南寧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標通知書;

(2)履約保證金交納證明;

(3)招標文件項目需求一覽表;

(4)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報價表;

(6)投標產品技術資料表、商務條款偏離表;

(7)中標供應商澄清函;

(8)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資料。

14.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市政府(公開招標)採購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

買方:

賣方:

項目名稱:

貨物名稱:

簽署日期:

買方項目(項目名稱)中所需(貨物名稱)經(招標人)以號招標文件在國內(公開/邀請)招標。

經評標委員會評定,(賣方)為中標人。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

合同書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應該認為是一個整體,彼此相互解釋,相互補充。

組成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1本合同書

1.2中標通知書

1.3協議

1.4投標文件(含澄清文件)

1.5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充通知)

2.貨物和數量

本合同貨物:

數量:

3.合同總價

本合同總價為元人民幣。

分項價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為:

5.本合同貨物的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全權代表簽署、加蓋單位印章並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買方:賣方:

名稱:(印章)名稱:(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組織機構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合同一般條款

1.定義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1.3“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約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儀表、備件,包括工具、手冊等其他相關資料。

“服務”係指根據合同約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及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其他類似的服務。

1.4“買方”係指與中標人簽署供貨合同的單位(含最終用户)。

1.5“賣方”係指根據合同約定提供貨物及相關服務的中標人。

1.6“現場”係指合同約定貨物將要運至和安裝的地點。

1.7“驗收”係指合同雙方依據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和合同約定,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活動。

2.技術規範

提交貨物的技術規範應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範附件(如果有的話)及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範偏差表(如果被買方接受的話)相一致。

若技術規範中無相應説明,則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相應標準及規範為準。

3.知識產權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和工業設計權等的起訴。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經濟賠償。

4.包裝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採用本行業通用的方式進行包裝,且該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包裝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包裝應適應於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

由於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5.裝運標誌

5.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的四側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

收貨人:

合同號:

裝運標誌:

收貨人代號:

目的地: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毛重/淨重:

尺寸(長×寬×高以釐米計):

5.2如果貨物單件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明“重心”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適當的標誌。

6.交貨方式

6.1交貨方式一般為下列其中一種,具體在合同特殊條款中規定。

6.1.1現場交貨:賣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現場。

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2工廠交貨:由賣方負責代辦運輸和保險事宜。

運輸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運輸相關部門出具收據的日期為交貨日期。

6.1.3買方自提貨物:由買方在合同規定地點自行辦理提貨。

提單日期為交貨日期。

6.2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天以前以電報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包裝箱件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和備妥交貨日期通知買方。

同時賣方應用掛號信將詳細交貨清單一式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包裝箱件數和每個包裝箱的尺寸(長×寬×高)、貨物總價和備妥待交日期以及對貨物在運輸和倉儲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買方。

6.3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

否則,賣方應對超運部分引起的一切後果負責。

7.裝運通知

7.1在現場交貨和工廠交貨條件下的貨物,賣方通知買方貨物已備妥待運輸後24小時之內,應將合同號、貨名、數量、毛重、總體積(立方米)、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裝運日期,以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

7.2如因賣方延誤將上述內容用電報或傳真通知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8.保險

8.1如果貨物是按現場交貨方式或工廠交貨方式報價的,由賣方按照發票金額的%辦理“一切險”;如果貨物是按買方自提貨物方式報價的,其保險由買方辦理。

9.付款條件

9.1付款條件見。

10.技術資料

10.1合同項下技術資料(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將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後天之內,賣方應將每台設備和儀器的中文技術資料一套,如目錄索引、圖紙、操作手冊、使用指南、維修指南或服務手冊和示意圖寄給買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資料應包裝好隨同每批貨物一起發運。

10.3如果買方確認賣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完整或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賣方將在收到買方通知後天內將這些資料免費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

11.1賣方須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並完全符合強制性的國家技術質量規範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技術規範等的要求。

11.2賣方須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使用壽命期內須具有符合質量要求和產品説明書的性能。

在貨物質量保證期之內,賣方須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

11.3根據買方按檢驗標準自己檢驗結果或委託有資質的相關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數量、質量、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者在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

賣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1.4如果賣方在收到通知後天內沒有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由此引發的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

11.5除“合同特殊條款”規定外,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貨物通過最終驗收起個月。

12.檢驗和驗收

12.1在交貨前,賣方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文件。

該文件將作為申請付款單據的一部分,但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

12.2貨物運抵現場後,買方應在日內組織驗收,並製作驗收備忘錄,簽署驗收意見並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2.3買方有在貨物製造過程中派員監造的權利,賣方有義務為買方監造人員行使該權利提供方便。

12.4製造廠對所供貨物進行機械運轉試驗和性能試驗時,賣方必須提前通知買方。

13.索賠

13.1如果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重量等與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證實貨物存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買方有權根據有資質的權威質檢機構的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索賠(但責任應由保險公司或運輸相關部門承擔的除外)。

13.2在根據合同第11條和第12條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對買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貨期內,賣方應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如已超過退貨期,但賣方同意退貨,可比照上述辦法辦理,或由雙方協商處理。

13.2.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或由有權的部門評估,以降低後的價格或評估價格為準。

13.2.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

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1條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13.3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天內,賣方未做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提出索賠通知後天內或買方同意的更長時間內,按照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合同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保函中扣回索賠金額。

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4.遲延交貨

14.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14.2如果賣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交貨,買方有權提出違約損失賠償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遇到不能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預期延誤時間通知買方。

買方收到賣方通知後,認為其理由正當的,可酌情延長交貨時間。

15.違約賠償

15.1除合同第16條規定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可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按每週遲交貨物或未提供服務交貨價的%計收。

但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遲交貨物或沒有提供服務的合同價的%,一週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週計算。

如果達到最高限額,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

16.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送達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雙方應通過協商在日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終止。

17.税費

17.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相關規定。

18.合同爭議的解決

18.1因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可通過合同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自協商開始之起日內得不到解決,雙方應將爭議提交同級政府採購辦公室調解。

調解不成的(只能選擇一種):

18.1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8.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當事人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仲裁機構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8.4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除仲裁機構或法院另有裁決外,應由敗訴方負擔。

19.違約解除合同

19.1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買方經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機關審批後,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同時保留向賣方追訴的權利。

19.1.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全部或部分貨物的;

19.1.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主要義務的;

19.1.3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欺詐行為的。

“欺詐行為”定義如下:

“受賄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買方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行為。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以謊報事實的方法,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19.2在買方根據上述第19.1條規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後,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以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的方式,購買與未交付的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產終止合同

2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買方經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後,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

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不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21.轉讓和分包

21.1政府採購合同不能轉讓。

21.2經買方和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事先書面同意賣方可以將合同項下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並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後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分包的人與賣方共同對買方連帶承擔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2.合同修改

22.1買方和賣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但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須對合同條款進行改動時,當事人雙方須共同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補充,並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而另一方也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併發送到對方明確的地址。

24.計量單位

24.1除技術規範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25.適用法律

25.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6.履約保證金

26.1賣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天內,按約定的方式向買方提交合同總價(不超過5%)的履約保證金。

26.2履約保證金用於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履行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26.3履約保證金應使用本合同貨幣,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26.3.1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

26.3.2支票、匯票或現金。

26.4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質量保證期結束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合同內容的確定應以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為基礎,不得違背其實質性內容。

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買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合同將在雙方簽字蓋章並由賣方遞交履約保證金後開始生效。

27.2本合同壹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各執份。

市政府採購辦公室備案份,市政府採購中心存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