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

公司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

員工編號:

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知識產權及其保密協議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關鍵詞語的定義

本協議中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職務開發成果、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等。

第二條專利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第三條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第四條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廣告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

第五條職務開發成果

所謂職務開發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商標設計、標識設計等;

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第六條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責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類型:

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

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户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源程序及相關技術文檔、關鍵性算法、經驗公式、實驗數據等。

第八條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產品推銷計劃和市場佔有情況、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域性分佈情況、客户名冊、財務資料、廣告計劃、原材料價格、銷售渠道、投資計劃、定價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經營信息和決策等。

二、職務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乙方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成果應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乙方作出的職務開發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

發明或者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

計算機軟件、商標、標識設計和廣告設計的著作權;

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為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同意,對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並未使用甲方的設備、資源或商業祕密,完全用自己的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有關權利,屬於乙方自己。不過,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成果以甲方認為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職務開發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説明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説明以下情況:

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乙方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説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如因乙方未説明上述事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商業祕密的保護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之後,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不得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不得複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五、限制競爭性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不得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第十八條當聘用期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在聘用期終止後應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已成為公眾所知。

七、無牴觸性協議保證

第二十條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簽署過的其它合同或者協議。

八、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無論甲方還是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於這種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的金額按乙方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標準計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雙方共同簽字(每頁)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