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金轉讓協議(精選3篇)

股金轉讓協議 篇1

勞務僱傭合同

股金轉讓協議(精選3篇)

甲方(僱傭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公司職務)         

乙方(受僱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需要,臨時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期限     個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2、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順延至有關工作或者業務結束時終止。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原則上:合同雙方僅存在經濟關係,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受僱方提供勞務,僱用方支付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     崗位工作;根據乙方的特長和技能情況,甲方可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3、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     天,每天工作     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4、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以便計算勞務報酬。

5、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其崗位職責相關的其他業務。

6、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七條附件中的相關條款。

7、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其工作崗位相匹配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確保乙方安全履行崗位職責。

8、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9、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僱員因公負傷、提前離職等事由,可依據約定和法律規定追究對方的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

第三條  勞務報酬

1、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元/月;或者按照計件工資的方式,根據當月的績效考核實際核算乙方的勞務報酬。

2、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後的80%-90%,或者另行約定如下                                           

3、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一)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二)乙方違反績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或者生產的產品達不到相關質量標準的;

(三)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報酬結算等相關手續。

2、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崗位技能要求,又不接受其他崗位調配的;

(二)因甲方經營情況發生客觀變化,不再設定乙方任職的崗位,乙方又不接受其他崗位調配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影響和後果,根據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情形;

(四)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不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出現拖欠勞務報酬等違約事由時,應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資標準為贛榆區最低工資標準1520元;

2、乙方出現提前離職等違約事由時,甲方可以剋扣乙方一個月的勞務報酬。

3、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的,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否則需承擔相當於兩個月工資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4、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贛榆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效力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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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金轉讓協議 篇2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就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田心工業區預富廠房轉讓給乙方相關事宜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情況

甲方根據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7日簽訂的《廠房轉讓意向書》將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廠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標準廠房轉讓給乙方,廠房結構以書面實際交付確認書及相關設計圖紙為準。

第二條價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本協議所涉廠房以每平方米為人民幣元(大寫:)轉讓給乙方,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付款方式為簽訂合同之日起天之內支付人民幣元(大寫:),剩餘款項乙方將於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1甲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按時將本協議所涉廠房在規定時間內交付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本協議所涉相關廠房過渡階段事宜,包含但不限於相關物業管理、租賃合同、廠房設備統計、押金轉移乙方名下等;

1。2甲方同意對的轉讓行為進行保密,不得就本協議所涉的任何細節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泄露;

1。3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要求履行支付款項,並出具雙方認可的票據;

1。4甲方在交付之前所引起的任何糾紛和乙方無關,甲方應當妥善處置,如未處理完或是不處理的,概與乙方無關;交付後,如因甲方因素導致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具體數額以乙方實際損失為準;

1。5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交易後,廠房的任何經營相關的事宜和甲方無關,甲方不得對乙方的經營和管理進行任何形式的干預,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權利義務

2。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價款並要求出具雙方認可的票據;

2。2乙方應當對外進行保密,不得泄露任何有關的協議的內容給第三方;

2。3乙方在完成本協議約定的交易後,應及時接收並做好管理以及經營活動;

2。4乙方同意在完成交易中或之後,對甲方對外已經簽訂的協議等文件經過雙方確認並進行相應的登記處理,對乙方不會造成難以接受的損失外,乙方和協議第三方可繼續履行原有協議剩餘期限(剩餘期限屆滿,如雙方還需繼續履行合同的,另行簽訂協議)或另行簽訂條件相同協議繼續履行;

2。5甲方同意並確認,在完成本協議約定的轉讓行為過程中或是之前已經收取的本協議所涉廠房的一切費用,除去雙方書面確認已經使用並必須使用的部分外,應當將剩餘一切相關款項移交給乙方,具體以雙方確認的清單為準。

第四條合同的解除

1、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為)致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3、甲方因政府行為或是其他客觀原因(包含但不限於城市舊改、政府徵收、徵用等)收回房屋使用權的,甲丙雙方均同意,按當日市場租金價格計算所剩年限租金即可收回該房屋70%使用權(租金按評估機構評估價格為準)。

第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地址:

丙方聯繫人:

聯繫電話:

地址:

股金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應該認真遵守。

1、甲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從 年 月 日起。

2、乙方付給甲方轉讓費 元。先付 元,甲方7月簽完下年合同乙方付清剩餘款,如甲方不能續簽合同,將退還乙方所交付的貳萬元現金。(如乙方自己嚴重違反學校規定,後果由乙方負責)。

3、甲方應該就該食堂的未盡事項,債務等事情交接好。

4、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處理交接的事情。

5、雙方約定違約金 元。(下年合同簽完乙方付清剩餘1萬元)

7、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由雙方簽章後生效。

9、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