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轉讓合同範本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 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房屋產權轉讓合同是怎樣的?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房屋產權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房屋產權轉讓合同範本
房屋產權轉讓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本人所屬坐落位於獅子山(原名:保管室背後)的南北向的左側第二層樓房約90平方米左右轉讓給乙方,該房土地證號:,建字第

一、轉讓方式:為長期性轉讓給乙方

二、該房的樓梯間,院壩空地屬雙方共同使用,使用期間共同維護、管理,該樓層的樓梯間一半所有權屬乙方所有。

三、該房如國家要規劃搬遷,賠償與甲方同等享有。

四、該房在建築造成各類債務及罰款由甲方負責,在辦理宅基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由甲方提供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轉讓金額為貳拾壹萬伍仟捌佰元整(¥:215800.00元)付款方式:首付籤合同之日由乙方付給甲方壹萬伍仟捌佰元整(15800.00元),第二次付款在20xx年4月12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貳拾萬元整(¥:20xx00.00元)付款以憑據為證(注:公攤過路費伍佰元整已給甲方)。

六、該房收款人:簽定合同屬該户法定代表人,如今後家人出現干擾,所有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後繼人權全負責。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權人:

乙方:

在場人:

年 月 日

房屋產權轉讓合同範文篇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仁和小區 6 棟 三 單元6樓602號房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用於轉讓的的房屋系由申家村開發建設的,供給本村居民用房。該房屋位於東港區向陽路 56 號仁和小區 6 棟 三 單元 6 樓 號,面積為 105 平方米(最終以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實際交房面積為準)。

第二條 房屋轉讓金額及支付方式

1、轉讓金額:

經雙方協商,該套房屋的計價方式為按套計算,總價款為32萬元整(¥:320xx0.00元);

2、支付方式:

在甲方與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20萬元(¥20xx00.00元),剩餘房款於購房合同的當日算起一年內支付12萬,甲方協助乙方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九條 關於產權辦理及過户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併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

2、費用承擔:正式進行產權過户時須補交的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登記費、土地增值税、手續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若變更合同,雙方應另行簽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3、因雙方相應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本合同終止;

4、雙方通過努力,提前辦理完過户手續的,本合同終止。

5、因戰爭、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併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若六個月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則每天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五支付乙方違約金;若一年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外。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過户的情況除外。

2、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該房屋確不能過户到乙方名下時,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公證手續,將該房屋公證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則甲方按本條第1項第二款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與房屋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正式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户型圖、房屋朝向、結構形式作為本合同中房屋約定的房屋的户型結核,相關户型結構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在甲方與開發建設單位正式簽署《房屋買合同》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房屋產權轉讓合同範文篇三

出讓方(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轉讓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位於 路 號的房地產,幷包括該區內的建築物

附屬及配套設施(附配套設施清單)。產權證號為 字第 號。整個產權 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管局實測面積為準)。甲方按現狀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承擔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全部房地產權的轉讓價格為單價 元每平米,總價為為 元整(¥ 元)。

最終總價以房管局實測面積計算的總價為準,交款金額多退少補。

2、房地產產權買賣的契税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辦理產權中的測繪費由甲方承擔,其他費用等按政府的現行規定各自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按約定按期將轉讓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

甲方指定的開户銀行:

帳號:

1、首期付款:自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協議轉讓總價的,即人民幣 元整(¥ 萬元)。

2.、最終付款:乙方於年日前向甲方支付剩餘轉讓金的%,即人民幣 元整(¥ 萬元)。

第四條 產權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後的一週內,向乙方交付房產的有關項目資料複印件。

2、甲方收到乙方最終付款後的三天內,向乙方交付相關的全套資料及房產,此時視為交接完畢。

第五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違約處理。逾期在30天以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乙方所交款項中按合同總價的15%視為定金沒收。

2.、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房產或相關手續的,按逾期違約處理。逾期不超過30天,自本協議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產權轉讓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第六條 其他責任

1、甲方保證轉讓的房地產權沒有糾紛,轉讓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配合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作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受讓房地產而支付的資金為乙方正當合法所有,並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由於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變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協議辦理房地產權過户登記手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及買賣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共 頁,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 讓 方: 受 讓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