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場地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3篇)

出租場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出租場地安全管理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

乙方租賃承包經營甲方 生產線、生產場地及附屬設施,根據《安全生產法》第46條規定,為了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二、乙方的權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三、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設備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三)每半年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生產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四、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獲得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生產或經營許可;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的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不得擅自改變出租場所、設備的結構、用途或功能。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持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為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並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經濟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組織依法行使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承租、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六項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 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地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於建設項目安全設置、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需具備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乙方的生產經營因違反法律法規、規範等規定,給自身、甲方以及周邊相關方帶來的損害、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賠償。

(十一)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和行業的有關規定。

五、約束條件

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又拒不改正的;或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力,導致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事故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生產經營場所、設備租賃承包協議》。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乙方在租賃承包的甲方生產經營場所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七、爭議的解決途徑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1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場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工程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工程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工程分包人基本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2.責任範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雙方的義務

3.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3.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負責對乙方進行總分包安全技術交底,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4.2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乙方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並督促實施。

4.3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4.4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情況和安全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4.5有權審查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無證上崗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經批准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監理、建設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違章或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2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並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本單位危險崗位人員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5.3根據所承擔工程的特點,負責制定、實施所施工工程和區域的安全施工措施、專項方案,並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説明。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

5.4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5.5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5.6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5.7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併為從事危險作業(如登高作業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承擔保險義務。

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非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並對非工作時間和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費用。

5.8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配合甲方等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做好家屬的安撫、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9不能僱用未成年人進行施工作業。

5.10所有參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的各項管理

規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鬥毆或參與外部違法事件,若發現違法事件,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或公司保衞處及時取得聯繫,並控制事態的發展,對違法者及時送公安部門處理。

5.11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工地的治安工作檢查,乙方應經常對工地進行檢查,工地宿舍各處嚴禁有賭博、賣淫、淫娼,禁止隨便留宿外來人員。

5.12乙方人員在校內外發生的各種違法事件,由乙方負責。

5.13對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數清,情況明,禁止男女混住。

6.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7.協議的份數及資料性附件

7.1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7.2本協議書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分包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7.2.2派駐現場項目經理的法人委託書,加蓋乙方公章。

7.2.3派駐現場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書複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出租場地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運輸車輛人員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的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利水電建築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並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有國家強制規定的各種合格證明,在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運輸的情況下,方可承擔運輸任務。

2. 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條例》,遵章駕駛。嚴禁無證駕駛、灑後開車、無令開車。運輸車輛必須且經過年度檢驗合格。

3. 駕駛員不做違反安全規定的事。在運輸道路中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 在項目部材料供應員的安排下,有計劃的拉運材料。禁止個人擅自做主拉運材料。

5. 車輛在施工區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在會車、彎道、險坡段不得超過3KM。

6. 載重車輛嚴禁客貨混裝,禁止載人。施工區域內各種車輛駕馭室內不準超員,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7. 進入施工現場的自卸汽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向低窪地區卸料時,後輪與坑邊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區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擋車裝置,同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夜間設紅燈;車箱末降落復位,禁止行車;禁止在有橫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離而翻車。

8. 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施工員指揮,按規定或指定區劃卸料。

9. 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現場安全員指揮和管理。每天行車前要主動向管理人員報告車輛狀況,填寫機動車日檢安全表。

二、項目部安全要求:

10. 不強行命令運輸車輛違反國家規定拉運材料。

11. 在車輛達不到安全運輸條件時,不強行要求違章作業運輸。

12. 不得強行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待御物的車輛,在御車地點達不到安全御車條件時強行御車。

13. 不要求運輸車輛超載、超限裝運材料。

三、安全責任:

14. 雙方拉運材料的交易地點在工地材料堆積場。運輸車輛在末進入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運輸車輛駕駛員自己承擔。

15. 運輸車輛因機械達不到安全要求又隱瞞的,發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擔。

16. 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超載、超限運輸,所發生的一切後果均由運輸車輛自己承擔。

17. 進入工地現場御物時,駕駛員發現御物地點沒有安全條件,且可能發生事故,但項目部管理人員強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項目部承擔。

18. 本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至運輸任務完成時之內有效。

19. 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水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運輸車輛人員

責任人: 責任人:

時間: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