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車出租合同(通用3篇)

升降車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升降車出租合同(通用3篇)

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租用塔式起重機設備的相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西安市

3、工程基本情況:

二、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

施工電梯

生產廠商

北京金山

規格/型號

設備編號

最大自由高度(米)

最大起重量(噸)

最大安裝高度(米)

備註:

三、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暫定12個月.

2、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本合同屆滿前,續簽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塔機,甲方沒有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四、租金計算及支付方式

1、設備租金按月計算支付,每月每台租金元,共計月租.不足整月的,每台每日分別按元計算。

2、租金自安裝完畢後經地方檢測驗收合格之日起即為設備啟用日,以後每月25日辦理當月租金結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據

五、進、退場費用

退場費用每台元,台共計人民幣元,其中包含:運輸費、吊裝費、安裝費、拆卸費等,乙方需在甲方機械進場安裝後的1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需要機械進場,應當提前10天以書面方式向甲方發出進場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應當按照乙方通知的進場日期將設備備好,向乙方進行移交,塔機移交時雙方應當簽署《交接清單》。

2、乙方應自收到起12小時內在移交地點完成對設備的驗收,同時簽署《進場檢驗合格單》。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則視為已通過乙方的驗收;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情況,應在收到時起12小時內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通過乙方的驗收。

3、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應當在安裝調試完畢後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同時,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甲方將機械交給乙方工地使用,即為啟用日。乙方未籤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升降機。

4、雙方簽署自檢報告、機械使用確認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正常工作檢測,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5、機械主機進場後非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安裝,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20日為租期計算起始日。

6、機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地腳螺栓、附牆拉桿、附牆預埋件)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機械及附件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七、操作、維護、修理及費用承擔

1、租賃期間,機械的操作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當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

2、司機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操作,做好維修、保養、運行記錄工作,並認真填寫維修、保養及運行檢查記錄。(每月正常維修保養不得超過兩天、大修理不得超過三天,若每月累計修理超出三天,乙方有權按超出天數扣除租金)

3、租賃期間,塔機正常損耗下的維護工作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出現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負責,但如果因為乙方責任導致故障,甲方可採取以下修理措施,相關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更換認為需要更換的部件;

(2)對於修理後能滿足各項指標的部件進行修理;

(3)將修復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甲方在處理過程中應當本着安全第一、合理成本的原則妥善進行部件的更換、修理工作,不得產生額外的非必要費用開支。

5、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的,期間不計租金。(正常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

八、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租賃期間,雙方簽署《交接清單》前,機械的所有風險由甲方承擔,簽署《交接清單》後,機械的所有風險由乙方承擔。但在甲方配備司機的情況下,若由於甲方配備的司機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強制其操作除外),風險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以及可能發生上述風險時,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曉險情後必須立即組織修復或制定應對方案。處理上述情形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保證金、進退場費用。

2、負責機械進場的運輸、進場後的安裝、退場時拆卸及塔機運離工地現場的運輸。

3、負責提供安裝所需的預埋件,指導乙方進行基礎及附着預埋施工。

4、負責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檢測合格,並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辦理使用備案手續。

5、拒絕乙方違章指揮,並責令停機。

6、負責提供機械操作人員的工資。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2、向甲方提供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條件和便利。

若乙方提供的作業條件不能滿足甲方進出場作業要求時,乙方應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3、按時接收、交還甲方交付的機械和簽署相關書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安全,因乙方工地現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機部件、配件被盜丟失、損毀的,乙方應按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5、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蔽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塔機安裝驗收表等,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6、根據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基礎施工。

7、按照國家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要求,及時辦理塔機使用登記備案手續。

8、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塔機,不違章或超負荷作業。

9、為升降機操作人員提供食宿。

十、違約責任及合同的解除權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月租金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遲延履行責任。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

(2)乙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機械受到嚴重損失且後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擅自轉租的;

(4)乙方嚴重違約導致甲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升降機或提供的升降機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機達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原因導致停工累計超過10日的;

(3)甲方其它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保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曉的對方商業祕密應當予以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二、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設備退場租金付清後自然終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份,其中甲方兩份,乙方四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説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後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西安.

出租方:(甲方簽章)承租方:(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升降車出租合同 篇2

甲方(流出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流入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為規範森林、林木和林地轉包(出租)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浙江省林權流轉和抵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轉包(出租)山林的狀況(附四至圖)

二、轉包(出租)期限及用途

轉包(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轉包(出租)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期的剩餘期限)。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林地交付乙方。

轉包(出租)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用途 。

三、轉包(出租)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林權轉包(出租)價款採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九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權的轉包(出租)價款在合同生效後 天內支付,按每年每畝 元,年數 年,面積 畝,共計為 元。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期轉包(出租)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後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轉包(出租)價款 元,以後每隔 年於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權轉包(出租)價款。

3、其它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獲得森林、林木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轉包(出租)價款。

2、有權要求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林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林地等違法行為,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按約定交付轉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4、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轉包(出租)價款。

5、轉包(出租)期間,乙方將林權進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出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林地被徵收時的利益分配

七、合同到期後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等事項的處理

1、 。

2、 。

3、 。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轉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轉包(出租)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 元違約金或其他違約責任。

2、甲方轉包(出租)的林權手續不合法,或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 元違約金或其他違約責任。

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 元違約金或其他違約責任。

4、轉包(出租)期限內,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承擔 元違約金或其他違約責任。

5、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權轉包(出租)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轉包(出租)價款的 ‰作為違約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 元違約金或其他違約責任。

6、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給轉包(出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森林、林木和林地。

九、其他事項

1、轉包(出租)期內,因依法徵佔用、徵收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變更或解除合同、林地被徵佔用、徵收時的利益分配等事宜達成書面協議。

2、轉包(出租)期內, 應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野生動植物保護

等工作。

3、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1)向 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需説明的事項: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備案壹份(如有鑑證方,相應增加壹份)。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升降車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店面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店面房屋座落於封黃路67號,建築面積120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天的,並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以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兩年年支付一次,乙方必須提前天,於_年_月_日前交至出租方。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總租金的1%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甲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管理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錶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

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房屋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