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店鋪轉租協議書(通用3篇)

咖啡店店鋪轉租協議書 篇1

咖啡店店鋪轉租協議書

咖啡店店鋪轉租協議書(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位於_________的店鋪(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 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 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 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___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 責任。

第七條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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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 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 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 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咖啡店店鋪轉租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繼續經營、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租期自 年年日。租期屆滿前一個月,雙方協商是否續租。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的租賃合同雙方已與 年 月 日協商解除。丙方與乙方約定,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按月支付,水費和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如:空調、熱水器等)歸乙方所有,並且乙方有權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壞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裝修。

四、甲方加盟 取得的相應權利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應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並應協助乙方與 辦理好相關變更手續。

五、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在轉讓前預收的服務費、會員費等須書面移交乙方並經乙方簽字認可,未經乙方認可的均由甲方承擔餘額的退還義務。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七、丙方承諾所出租房屋為丙方所有,如違反該承諾,丙方應向乙方支付六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乙方若經營不善破產或轉讓,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轉讓或出租,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咖啡店店鋪轉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於xx年8月31日前將位於的店鋪(面積為80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xx年7月31日止,月租為1500元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乙方在xx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貳萬壹仟元整(¥21000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金城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

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15%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