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憑商鋪合同(通用3篇)

租憑商鋪合同 篇1

甲方:(簡稱甲方)

租憑商鋪合同(通用3篇)

乙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 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 ”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其他事項可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憑商鋪合同 篇2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供水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四、租賃期壹年,自 年_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大寫: )。租金半年一交。

六、水電費、物管費等相關費用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

(二)甲方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四)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五)乙方需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續租

七、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六條 其它

八、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需改變經營性質須和甲方保持一致意見,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擅自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租金,同時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九、乙方在有效合同期內如有違反法律或嚴重道德敗壞行為,甲方可立即終止合同。

第七條 違約

十、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一、若產生任何違約問題,賠償金額為本合同所定年租金的_____。

第八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共壹頁,捌條。

甲 方: 身份證號:

手 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身份證號:

手 印: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租憑商鋪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 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 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

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