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門店租房協議(精選3篇)

服裝門店租房協議 篇1

甲方(出租房):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服裝門店租房協議(精選3篇)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於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一、租房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期兩年(兩年內租金不變)。兩年後租金隨行市雙方協商確定。

二、年租金為壹萬貳仟元整,租金一年一交。

三、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只允許乙方不租,不允許甲方攆趕。

2.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氣,光纖等費用。

3.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並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等事項。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本協議終止。

5.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正常居住,不得將甲方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

6.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7.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1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8.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執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證人: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服裝門店租房協議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的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我廠房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1-1:租賃廠房,位置、面積及功能用途。

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路廠房600平方米,空地200平方米租賃給乙方作經營工業用途,不能用作違法經營活動。

1-2:本租賃物業,全部由乙方自行使用、管理和維護,甲方不負責維修,由乙方自行維修。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從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三十天為免租期。免租期內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但所發生的衞生費、管理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費用

3-1:本租賃物業廠房600平方米,空地200平方米,月租金合計8080元(本租金不含税,如需開具發票,需協商補充協議)。

3-2: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向甲方支付24240元租金作為租賃保證金。

3-3:租金前兩年不變,第三年起,每兩年遞增一次,遞增幅度為10%。

3-4:租金以先繳後用為原則,乙方須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繳納當月租金、衞生費(垃圾費)、村委治安管理費及上月水電費。租賃期內,如乙方逾期繳納所有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拖欠總金額的3%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十天仍未交納,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並沒收乙方所繳的租賃保證金。

3-5:該物業的供電供水户口的户名,暫仍為甲方之名,所以每月供電局、水廠,會照舊從甲方的賬户中扣除乙方水電費,所以乙方必須每月及時將水電費付給甲方,如因乙方遲交造成罰款,由乙方負責。

3-6:衞生費、管理費、治安費,以及由於租賃而產生的一切税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生產安全、防火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注意防火,否則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自負。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工傷、債權債務及經營糾紛與甲方無關;租户若有損公共水、電、下水道設施的,或偷水、偷電用的,一經發現,每次交罰款壹萬元至貳萬元不等,並追究其刑事責任;租户不能堆放雜物霸佔道路,裝卸貨物時應相互禮讓,服從甲方保安管理,如有違反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並追究其責任;設有破碎機的廠房必須有沉沙井,若排出塑料粒、污泥阻塞水溝,經出租方發現每次罰款壹仟元正。

第五條:租賃物業的轉租

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把租賃物業轉租他人使用,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物業並不退還租賃保證金,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提前終止合同

6-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遲交租金一個月或者租賃期未滿,乙方如單方面要求終止合同,都視為違約,乙方必須交足應交租金、所有相關費用等款項後方可搬遷,所交的租賃保證金不作退還。

6-2:在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雙方的損失各自承擔,互不賠償。如因承租方故意或過失造成的毀損,承租方要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6-3:如租賃期內,發生政府行為,徵用時按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屬乙方的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除此之外,乙方再無權另索補償。租賃保證金退回乙方。

第七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時,同等條件,優先乙方繼續租用。如乙方不再續約,需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結清所有租金、水電、管理費用,然後將廠房破損處維修好,除牆上的水電設施不可拆除外,其他屬於乙方的設備可拆除,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退得保證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註:合同簽訂後,需附甲方和乙方簽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並簽名)

服裝門店租房協議 篇3

出 租 方:(以下簡稱a方)

聯繫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承 租 方:(以下簡稱b方)

聯繫地址:

證件號碼: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ab雙方經協商,於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a方同意將杭州市 路 弄 號 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b方,計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a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房地___字第___號)

2、b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經a方同意,b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a方向b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設備另立清單合同,清單合同與本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b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b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後b方若需續租,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a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賃期內,b方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b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b方以每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b方每個月支付一次,a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b方付款,b方收到a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b方須將租金付給a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

賬 號:

抬 頭:

3、b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a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b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b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合同時,b方應支付給a方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合同終止時,退還b方。若b方不履行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a方不履行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b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a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ab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a方有權向b方查閲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b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a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b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a方有權向b方追索。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b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a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租賃場所內屬於a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b方應及時通知a方或物業公司,a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a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a方承擔,但若由於b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b方承擔。

3、 屬b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b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b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a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b方承擔。

2、 b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a方及時聯繫,工程完畢後應通知a方檢查。

3、 b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a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於b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a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b方承擔。

第十二條:a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a方故意造成,或非a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a方概不負責,但a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b方因被其他客户牽連而蒙受損害時,a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b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 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 給a方或其他租户(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 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 ab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b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b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a方可不通知b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對a方造成損失的,b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 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 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 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 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 給其他租户(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户(業主)反映強烈的;

6、 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 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 a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b方有權不通知a方而解除合同,如對b方造成損失的,a方還應賠償b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説明

1、 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b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a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b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b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a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b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b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a方檢查認可後由a方收回,所需費用由b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a、b雙方各執一份。

中介方:

a方: _____________b方: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