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電站土地租賃合同(精選5篇)

光伏電站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光伏電站土地租賃合同(精選5篇)

年 月 於

基站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因乙方發展業務,按照通信網絡覆蓋的需要,需在一定區域構築移動通信基站。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用於構築基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 甲方出租土地位於 ;合計面積 平方米。自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宗土地使用權證或確證甲方取得該宗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材料原件。甲方保證該宗土地使用權無爭議並有權向乙方出租。甲方保證相鄰各方無相鄰權爭議及地上附屬設施或地下管線產權清晰,並有使用權或處分權。

2, 該宗土地租賃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以後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年租金 元。租金共計 元。雙方約定已電匯方式支付

付款方式: 轉賬方式付款,通信塔成功立起來即付款。

3 甲方允許乙方在該宗土地上按照規劃設計建設基站鐵塔及附屬用房屋等建築物或構築物。乙方不得隨意起土、起沙或從事與移動通信無關的經營活動。乙方需增建設施的,應徵得甲方同意。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享有土地使用權為由使用該宗土地。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但受乙方優先受讓權的限制、甲方交付土地後有義務協調相鄰各方關係,保證乙方充分使用土地。 若甲方發生第三方土地使用權爭議,在未確定甲方享有完全使用權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依法合理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從事違法活動。

4.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調整基站,需退租時,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當年租金結算至退租之日。甲方不得阻撓,並提供各種方便。甲方解除合同需要在 日通知乙方。 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年租金的 %,造成損失的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合同附件1、加蓋單位公章或出租人簽字的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證明材料的複印件; 合同附件2、單位營業執照或個人身份證及授權簽署合同的授權委託書;合同名稱:

出租方: (蓋章) 簽字: 職務: 日期: 銀行卡號 開户行 日期

承租方: (蓋章) 簽字: 職務: 日期:

光伏電站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太陽能光伏電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廠房屋頂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位於 的廠房屋頂租賃給乙方用於安裝太陽能電站,廠房屋總面積 平方米(廠房屋頂實際面積以丈量為準)。

二、廠房屋頂租期限

1、廠房屋頂租賃期限自 20xx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43 年 4 月 12 日止,租賃期30年。

2、租賃期間,屋頂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屋頂,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電費優惠作為使用甲方屋頂租金。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光伏電站,電站併網發電後,乙方承諾,對甲方實施電價優惠,甲方購買乙方太陽能電站電力每千瓦時電費比電力公司當時的電價優惠15%。具體電費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協議約定。

2、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屋頂發生的所有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廠房使用要求及維護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廠房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乙方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執行。

五、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廠房屋頂轉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利終止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滿後,該廠房屋頂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衞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甲方應一次性賠償乙方20萬元。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應一次性賠償甲方20萬元。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相關材料及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因機構變更、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無故終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難以履行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刪除。

3、本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應當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本着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新餘市第三自來水廠 乙方:新餘市銀龍光伏工程有

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光伏電站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租賃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內容:

甲方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 , 地面積為 畝(土地面積以最終實際測量,雙方認可面積為準),用途為 。其位置與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雙方共同確認。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乙方只享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租賃土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租賃範圍。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

三、租賃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面積暫以 畝為計算面積,租賃金第一階段五年按荒地每年 元/畝,林地每年 元/畝。第一階段共計人民幣 .元(已包含所有税費,租賃期內乙方無須繳納土地使用税等相關税費)。待實際測量雙方認可後確定最終租賃面積。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日生效,乙方需在合同生效 日內以現金或轉賬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一階段五年的租金。

3.租金按每 年為一個階段支付一次。乙方應於支付年 月 日之前將下一階段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上。

4.甲方銀行開户行: 賬户名稱及賬户號: 。

四、其他約定

1.乙方在後續擴建光伏發電項目時,甲方應在緊鄰地塊以相同條件參考本合同價格租賃土地給乙方。甲方不得無故提高地價。

2.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

3.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後乙方需續租的,甲方應優先租賃給乙方。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續期。經雙方協商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在租賃年限內土地轉讓的,乙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甲方在與乙方辦理土地轉讓手續後,終止租賃關係。

5.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改變土地用途和現使用條件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應重新簽訂土地租賃合同。

6.乙方有權利處理該租賃土地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植被,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建設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賃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租賃金;甲方有義務在收到乙方繳納的土地租賃金後,為乙方開具相關財務票據(發票或非税收入票據);甲方銀行賬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5日內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一同辦理土地出租登記的相關手續。

4.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須確保乙方在該土地使用權上不受任何干擾。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有重複發包或租賃等有損乙方租賃使用該地塊的行為,如因租賃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如逾期30天不能解決的,應按照第八項第一條執行違約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享有該土地使用權。

2.乙方不承擔徵地補償費用及耕地佔用税。

3.在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納租賃金給甲方,不繳納除合同規定租賃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4.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土地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乙方有義務予以配合,並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5.本合同期滿,如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受讓該地塊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屆滿或本合同未解除時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如因公共利益需要或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需收回,或甲方違反合同約定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需付給乙方違約金4萬元,同時應負責對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並賠償乙方全部損失和全部土地租賃費用。

2.甲方銀行賬户有變更時,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誤期付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延遲繳納土地租賃費用的,乙方不負責任何違約責任。

3.如乙方逾期繳納土地租賃金的,按日加收每年土地租賃費用總額的0.5%作為滯納金。乙方連續拖欠租賃費3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

4.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建設、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或抵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未積極與乙方一同辦理土地出租登記的相關手續,導致乙方不能如期使用該土地,甲方應按乙方已支付的租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乙方仍不能使用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但按上述約定支付違約金,還要按照本項第一條承擔違約責任。

6、在合同履行期間內,因該土地產生糾紛或甲方重複發包或出租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甲方應積極解決,並對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該損失包括停產停工的人工、機器耗損、材料損失及經營利潤等,也包括乙方因此循求法律途徑解決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籤蓋): 乙方(籤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光伏電站土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 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設備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20xx年4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650000)。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715000)。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786500)。 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 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税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20xx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xx年4月1 日至20xx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設備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設備與《附件一,二》所列項目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 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光伏電站土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為了經營農作物,甲方同意將自己的承包地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 畝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土地作用為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的租賃經營期限

該地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2、每年春節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租賃的土地。

2、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或大型建設徵用該土地,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租賃,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租賃合同。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