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8篇)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通用18篇)

乙方:

一、資產:甲方將座落在(具體位置) ,建築面積為 (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用房(寫明用途)

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於二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 年,每年租金為 萬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附表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

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乙方對飯店的用途繼續經營飯店,改變用途時提前和甲方協商。

同意後方可進行。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工商管理費、税費、衞生、防疫、水、暖、電等等。第四,取暖甲方負責提供天然氣開口,開口費由甲方負責,其他乙方自己負責。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場地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附則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簽約日期: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一、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寫明地點,詳細到可以寫明面積)等,用於(寫明用途)。

二、租賃時間

乙方租賃甲方(寫明地點,詳細到可以寫明面積)時間自____年__月__日起,租賃時間自____年__月__日起,所租賃(寫明地點,詳細到可以寫明面積)等地終止日期至____年__月__日。

三、租賃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賃場地重複租賃給第三方。

(三)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賃場地進行租賃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租憑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約定有關租地事宜如下:

一、甲方現將位於廣場附近的大盛軋鋼廠新廠場地,除6畝地外,餘下部份約10畝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經甲、乙雙方簽定協議之日算起,租期為3年,租金按照每畝每年1500元計算,不得起價。三年期滿後,在同等租金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租,甲方不得轉讓它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棄。

三、租金以一年一付方式交清,先交錢後使用。租憑期間乙方必須愛護房屋圍牆。如因乙方在場地施工或生產時,造成圍牆崩破,由乙方負責維修好,如因天災引起破壞,與乙方無關。

四、甲方租給乙方的場地不承擔風險,例如:政府徵地拆遷等,同時如不是政府部門或是甲方及它人故意收回場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設及設備賠償,甲方無條件支付。

五、乙方進入場地施工,生產後,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三通如下:路通、水通、負責照明電。

六、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場地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負責幫甲方代買磷肥、所買價格與乙方相同,乙方不得賣高價給甲方。具體價格根據廠家定價。

七、磷肥代買:甲方如需購買磷肥時,需在乙方進貨之前向乙方説明,否則,乙方如已經進貨入乙方場地,或甲方沒有足夠資金之類的事件,乙方有權不給甲方代買,因此,甲方需等乙方下次進貨時,具備以上條件後,乙方再給甲方代買。

八、乙方代甲方購買磷肥時,乙方需在自己有足夠磷肥曬的情況下,代為甲方購買,如因乙方自己場地已有足夠的磷肥曬的情況下,故意不為甲方購買,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九、甲方要求乙方代為購買磷肥時,需在購肥的當天付完磷肥款數,否則乙方有權不給代買磷肥。

十、乙方在場地所有建設設備都歸乙方所有,如乙方中途不做或不再續租,乙方有權收回、拆裝設備。設備包括如下:木頭、電機、電線、瓦片、鋼鐵等,乙方租甲方的場地不能轉租給別人。

十一、以上協議未盡事宜,有待雙方自行商議、合法、合情、合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1.甲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針對乙方對該房屋的的出租行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會損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權益。

2.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將附近的、可能對乙方經營造成竟爭的房屋再租賃給任何與乙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單位或個人

3.甲方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其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必須在變更後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對甲方變更後的主體依然具備法律效力。

4.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應由第三人提供允許甲方出租的證明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5.出租房屋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5.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市區號棟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房屋面積為平方米。

5.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做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6.房屋用途:

該項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7.租賃期限、交付時間

7.1、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交房期為年月日,計租期從年月日開始,計租期前為裝修期,裝修期不計租金。

7.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徵得甲方出意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8、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8.1、租金標準:元/(月/季)年租金總計:元(大寫:)

8.2、該房屋租金前年不變,自第年起,雙方可以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方案為:或另行約定。

8.3、租金支付時間:該房屋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支付第一筆租金,以後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上一(月/季/半年/年)終結前日、以甲方實際收到為準。

8.4、乙方應按8.3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使用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8.5雙方均同意按(銀行轉帳/承兑匯票/現金/其他:)方式支付租金。

8.6、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必須提供租賃業正規發票,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先向乙方開具租賃業發票後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9、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9.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元(大寫:圓整)。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因為市場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經營下去,應當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保證金轉作租金;

9.2、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甲方應在合同履行完畢後3個工作日內歸還乙方'否則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保證金1%的滯納金。。

9.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房產税、土地税、營業税及相關聯的其他費用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9.4、租賃期間乙方因經營活動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代收以上費用的,甲方必須依據有關國家或行業規定收取,不得高於國家或行業標準從中獲利,並且必須提供正規税收發票。

10.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元(大寫圓整),房屋交付後定金轉作租金。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房屋,則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將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並按照現行國家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1.裝修、門頭裝飾

11.1乙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租賃期滿後,屬不動產及不可拆除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經營設施、設備及動產部分歸乙方所有。

1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門頭於,門頭尺寸規格為,門頭字樣內容由乙方自己確定。乙方可對該門頭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

1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門頭應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可以正常使用和對外發布户外廣告。

12.房屋的維修義務:

12.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維修期間影響乙方經營的免計租金。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在內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如逾期甲方未提供維修服務,則乙方有權自行維修,但因此產生的損失及維修費用由甲方予以承擔。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12.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按已使用情況折舊折價賠償。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甲方對房屋進行施工改造,須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應積極協調保障乙方對外的正常營業。如因此導致乙方停止營業,則甲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由雙方協商決定,但不得低於乙方同期的營業收入標準。

12.4、甲方對房屋進行施工改造後,如因施工改造產生新的經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除乙方外,不得再租賃給任何與乙方經營項目相同的單位或個人。

13.轉租、轉讓

13.1租賃期內,若因為市嘗行業的狀況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可以將該房屋轉租,分租;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13.2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13.3、甲方若出售該租賃房屋,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3.4、租賃期間,乙方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即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合同效力)。

14.合同的解除

14.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4.2.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14.2.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後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14.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14.3.3不承擔約定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14.3.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14.3.5交付房屋的消防設施不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要求的。

14.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4.4.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14.4.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14.4.3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14.4.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第三人的;

14.4.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15.違約責任

15.1甲方有本合同第14.3規定形式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5.2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年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

15.4乙方有合同第14.4約定情形之一的,應按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5.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15.6其他:

1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選擇時默認為第2種方式)

17.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17.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8.本合同用中文製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9.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協議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訂頒佈的。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附件:

1、房屋產權證書、土地證書、法人身份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蓋章複印件;

2、房屋(房屋)結構附圖;

3、《房屋裝修設施、設備清單》;

4、其他與本合同有重要關聯的文件、材料等。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層/廳)_______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層/廳)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計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農貿市場井國用91字第B4-54號場地,面積1375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計24個月。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標準為每年壹萬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裝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2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執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二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一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6、逾期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5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租金的2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兩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一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解決不成的,依法向井研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人、承租人、財政所各一份。

第十三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乙方)

租用(甲方)

廠區和物業租賃期間,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安全合作並做好合約條例的執行工作。

租用場地範圍:__x

租用日期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一、乙方承租人為所租用場地的安全、防火、治安責任人,對承租的廠區和物業的安全、防火、治安工作負有完全的責任。

二、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政令法規,認真貫徹執行治安管理制度,防火及安全條例,並制訂相應的管理措施,並督促員工及從業人員認真執行。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各項物業管理條例和制度,服從管理,甲方應不定期地會同乙方對承租的廠區和物業場地進行防火,用電、用水、衞生等方面的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若在短時期內不能整改的,甲方應發出安全隱患整改書,明確整改時間,整改完畢後應報甲方管理部門備案,,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乙方在場地使用期間,按場地使用性質,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切實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做到防患於未然。

五、乙方應加強承租的廠區和物業的水電管理工作,嚴禁亂拉亂接,不得擅自改動原有的水電設施,若因使用需要進行改裝,應先知會甲方並完善有關施工圖表,若改為暗裝或吊天花等工程,應先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報裝手續,經審批後送甲方備案(較大工程需附圖紙備案)才能進行施工,以免造成安全隱患。

六、甲方對出租物業負有安全責任,應會同乙方對出租物業的房屋結構,門窗及水電設施的完好進行共同檢查,對構成危險的房屋及損壞的門窗及水電設施進行了修復,以保障租用者的使用安全。

七、乙方應嚴格按所租物業配備的供水、供電容量範圍內使用,不得超負荷使用,若因超負荷使用而引起停電,停水事故,乙方應承擔事故責任及賠償事故引起的經濟損失。

八、乙方在承租期間,應嚴格執行屬地户口管理的制度,對非本地從業人員,要辦理有關暫住手續,由當地派出所審批後,送有關暫住人員名單交甲方備案,以加強治安管理工作。

九、乙方應對承租的廠區和物業及場地進行清潔工作,執行市容衞生管理條例,做到整齊清潔,文明生產;

十、乙方在工作和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消防、治安管理規定,做好租賃區域的治安防範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四級安全檢查,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十一、甲乙雙方對該租賃的廠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甲方安全生產責任人姓名:電話:乙方安全生產責任人姓名:電話:

甲方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電話:乙方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電話:

以上條文經甲乙雙方確認,若有修改補充,可隨時進行協商解決,本合約簽訂日為生效日期。

甲方:乙方:(蓋章)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西安音樂廳舉辦活動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活動名稱與內容

1.甲方租賃乙方的西安音樂廳舉辦 ,共 1 場

2.活動主辦單位:

活動舉辦場地:

3.活動演員共 人,職員 人

第二條 租賃時間

租賃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

第三條 排練和演出

1.甲方活動的走台時間: 年 月 日 時。

2.甲方活動的演出時間: 年 月 日 時。

第四條 租賃、服務項目及收費

租賃、服務費用(即合同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詳細項目服務及收費見本合同附件《租賃、服務項目及收費表》。

第五條 租賃、服務費用(即合同價款)及押金的支付

1.甲方在進場前向乙方支付進場押金人民幣1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萬元整)。甲方進場舉行活動,如發生額外費用的,乙方從該押金中抵扣;如不發生額外費用的,活動結束後,乙方將原款返回甲方;未涉及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向乙方繳付。

2.合同簽訂生效後一週內,甲方以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總費用即人民幣_ 元(大寫: )

3.甲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合同價款和押金。(乙方賬户:公司名稱:西安曲江愛樂藝術創作有限公司;公司帳號:129904608810801;開户行:招商銀行西安雁塔廣場支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演出前7個工作日向乙方通報進樂器時間、走台時間、走台與演出使用設備情況。

2.甲方如在走台或演出過程中需錄音、錄像、拍照、採訪,應在演出前3 天向乙方申請,經乙方同意並向乙方繳納規定費用後,由乙方統一安排。

3.甲方演職人員應遵守劇場有關規章制度,維護後台及公共區域衞生,禁止在音樂廳內吸煙,愛護所有設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如發現違反規定的情節,乙方人員有權勸阻、制止或採取相應措施,由此對演出產生的影響由甲方負責。

4.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每場演出30張的工作票(其中VIP票20張池座第七排1——20座 樓座一層10張)。甲、乙雙方如需額外提取音樂會票,提票數量應由雙方協商議定。若預留警衞票(票數按公安部門規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音樂會的作品、曲目、指揮、演員及樂隊佈局圖等有關資料送給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協助宣傳和做好演出安排。因甲方未及時送交上述資料而給演出等造成影響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6.甲方演員或工作人員進出劇院必須使用劇院工作證,(大通證,後台證,領隊證,演員證,前台證),證件只限在排練期間有效,演出期間進入觀眾席一律配票使用。

7.甲方參演人員及工作人員在乙方場地內的人身安全由甲方予以保障,演出活動中產生人身傷害、財產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8.甲方工作人員須明確提示音樂廳的管理規定,鮮花、食品不得帶入場內,1.2米以下兒童謝絕入場(兒童專場應特別註明)。

9.甲方如使用請柬進入音樂廳,需配票使用,一柬一票。如印刷請柬超過中心本身座位數量,造成觀眾投訴及責任的,由甲方承擔。

10.甲方應於出票前至少8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演出票務信息。如因甲方未付清或未及時支付合同價款或未及時提供準確的票務信息而延誤出票,由甲方自行負責。

11.甲方允許乙方組織觀眾參觀甲方排練及走台。

12.甲方若售賣或派發節目單或節目冊的,須在演出前提供給乙方30份。

13.如需專業燈光師、專業調音師的,由甲方自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以下租場配套服務:

(1)場務服務:檢票,領位,存包服務;

(2)音樂廳內基礎燈光、音響設備的使用(僅限音樂廳內使用) (3)音樂廳前廳一套主題展板空間:西安音樂廳前廳展位(材質:藝術布 尺寸:6米*2.8米) 交響樂大廳橫幅(材質:藝術布 尺寸:12.5米*1.5米) 交響樂大廳正門兩側桁架(材質:噴繪 尺寸:2.5m×2.5m) 以上展位由甲方負責設計製作。

注:如有其它需要展示的空間,請提前與乙方溝通,在材質和規格符合標準的情況下,由乙方協調布展。

2.乙方全程提供配合甲方在裝台及演出期間所需的相關技術人員(燈光、音響、舞台機械操作、空調操作技術人員等),其中,基礎燈光工作人員1名,基礎音響工作人員2名。

3.乙方向甲方提供場地相關基礎設施(燈光、音響、操作枱、吊杆、空調等)的使用。

第八條 進場

甲方將租賃、服務費用(合同價款)、進場押金全部交齊後,由乙方安排進入音樂廳進行裝台、排練及演出。

第九條 調整

甲方如需調整租賃時間或者走台、演出時間的,須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並根據情況向乙方支付一定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票務代理

1.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樂廳場地所舉辦的售票演出,須委託乙方作為票務代理,具體規定需另行簽訂《票務代理協議》。

2.甲方租用乙方西安音樂廳場地所舉辦的非售票演出,須使用乙方的票務系統出票,且支付乙方每張門票人民幣2元的票務系統使用費及印刷費。

第十一條 活動審批

甲方應在演出活動前與乙方確認負責辦理本次演出活動的文化、公安、消防以及其他政府規定的相關報批手續,保證活動的全面安全和合法性。

第十二條 安全保衞

1.為保證演出秩序,甲方須在演出前3天向乙方通報參演的演職人員實數併到保衞部辦理演出工作證手續。演職人員憑演出工作證從演員通道出入,不得從觀眾入口或工作人員通道處進出。

2.甲、乙任何一方邀請重要內、外賓觀看演出時,均應及時向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申報。甲方單獨邀請重要內、外賓觀看演出時,還應及時向乙方通報。若需預留警衞票(警衞票票數與座位分佈按公安部門規定),費用由邀請方承擔。

3.甲方在演出、排練、走台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其樂器及個人物品。如貴重物品需由乙方負責保管或遇特殊情況時,須事先到乙方保衞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否則乙方不負責任。

第十三條 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本協議所涉及之雙方中任何一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技術或商業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未經所有方授權,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所有方提供的信息出售、轉讓、複製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所有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支付合同訂金的,乙方對合同中所定場地有權不予確保,並可以轉租其他單位。乙方仍同意租賃給甲方的,甲方須按遲延天數,每天向乙方支付訂金的5%的違約金。

2.甲方未支付合同餘款並/或押金的,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進場裝台、排練及演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而取消或不能演出的,甲方須按本條第3款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在簽訂合同後,因甲方原因需要取消合同,如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扣除訂金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提前20天取消的,乙方有權扣除訂金總額的100%作為違約金;提前7天取消的,乙方有權收取合同總價款的80%作為賠償;7天以內取消的,乙方有權收取合同總價款的100%作為賠償。

4.如因甲方演出內容與宣傳內容不符或演出質量問題,造成聽眾投訴,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如因法律規定等法定原因導致乙方先行承擔賠償責任的,乙方有權對甲方進行追償,追償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額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訴訟/仲裁費、律師費、利息及自行處理糾紛的人員工資等相關費用。

5.非因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免責因素,乙方取消合同的,須退還甲方所付合同款項及押金,並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約定合同價款的10% 的賠償金。

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政府重要活動(會議)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友好協商,按實際產生的費用收費。

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並應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應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部分條款的效力依本合同之規定而被終止或被宣告無效的,或本合同因各種原因被終止履行的,不影響本合同議保密條款及違約責任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活動演出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他

本合同複印件及傳真件同原件一樣,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場地經營商業廣告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

乙方租用甲方位於 ,東西長3.5米,南北長3.5米,總計 12.5平方米,做為乙方經營商業廣告的場地。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計租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年租金 元整, 支付時間為乙方取得政府的經營批文30日內。電費執行國家規定標準。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電費,不得拖欠。甲方向乙方收取電費時,應使用合法票據。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一次性收取場地租賃後,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甲方應確保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為其所有,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並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的租金本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2、負責為乙方提供向有關部門報批所需的相關資料。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向甲方支付場地租金和電費。

2、乙方所發佈的商業廣告內容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要求。主要用於國內外大型企業的標誌和國內外知名的產品宣傳。

3、負責經營廣告的報批、設計、製作、安裝和維護等的實施和費用。

4、確保經營廣告的施工質量,因施工質量造成結構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並全部承擔因設計和施工質量引起的安全連帶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租金和時間向甲方支付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乙方承攬違反有關規定的商業廣告,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本合同未執行天數的租金。

3、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出租場地,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2、本合同期滿後,由乙方投資的廣告設施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場地,總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時間 年。

第三條 租金

1、本合同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的標準收取場地租賃費,每年共計 (小寫 元)。

2、交費時間: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 (小寫 元)。每次提前15日交付下一個季度的場地租賃費,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乙方每次付款前,甲方須提供等額有效發票,否則,付款相應順延。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繳納費用,若乙方未按時繳納費用,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 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延期支付一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3、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4、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5、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6、應對園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園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園區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要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園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園區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九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3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__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税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户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户,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户。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

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税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税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税,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税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衞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税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

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體育場舉行“校運動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

1、同意於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將體育場提供給乙方舉辦 活動。

2、負責提供現有體育器材、檢錄、休息場地、和與活動有關的 來中心人員的一般性服務接待工作。

3、執行雙方商定的工作時間表,安排好各崗位工作人員及值班人員。

4、提供體育場現有的水、電、光、音響等設施。

5、做好場地管理、器材發放及活動結束後場地清理工作。

二、 乙方:

1、負責本次活動的各項組織工作。

2、負責本次活動的後勤、安全保衞場地衞生及有關手續的審批等工作。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活動的計劃及方案(體育比賽秩序冊等),徵得甲方同意後實施。

4、向甲方支付水電、場地清潔費 元,本協議簽訂後三天內至財務科一次付清,逾期不交本協議自行作廢。

5、嚴格遵守甲方場館使用的有關規章制度,活動中損壞的建築物、設備物品等要照價賠償。

三、其他:

1、乙方如因大雨或甲方接上級行政性命令或政治性活動,使活動停止,雙方應無條件接受,場地租用時間另行協商。

2、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之處,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的事項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北徐村鄧六路路西坐南向北場地,面積約22.5畝。平房6間帶圍牆,水井一口。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標準為:每畝每年壹萬貳仟貳佰元整整 每三年遞增20%。

租金支付時間為:每年12月1號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為乙方提供及相關配套設施(水電)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水、電等生活費用。

3、應守法經營

第六條 其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按照銀行合同最高存款利息的兩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它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包括政府同意規劃),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有拆遷賠償按雙方所有權分配。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用書面的形式,並由雙方簽字作為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同等效力。

備註:籤合同付定金伍萬元,把各家圍牆砌好後付清今年租費圍牆高度為2.5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協議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養殖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了教育培訓諮詢產品在園區廣場更好的推廣,擴大合作雙贏的基礎,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協作的宗旨,經過友好協商就臨時教育培訓諮詢產品促銷活動達成以下協議:

1、活動時間:20__年6月10日――20__年6月12日期間。

2、促銷活動地點:新華園休閒廣場。

3、租賃方式:□抽成□租賃

4、抽成方式:營業額的抽成/,花車費用/。

租賃方式:租金費用壹仟伍佰元整,花車費用/。本協議涉及總費用:_______

5、活動費用支付方式:現金。

6、活動保證金/,協議終止撤場後三個月內無息退還,若違約進、撤場,得扣除相應的保證金作為違約罰款處理。

7、乙方需提供真實合法的有效證件: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商品註冊證等相關證件。

8、乙方承諾在活動期間維護所租賃場地的安全及做好相關衞生保潔工作。

9、其他説明事項:乙方僅在廣場提供教育培訓諮詢。

10、活動期間若遇其他突發情況雙方協商解決處理,沒有徵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的,按照合同總金額20%承擔違約金並賠償對方損失。

11、對本合同以上正文部分的任何手工塗改均應加蓋雙方印章,否則修改無效。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年月日 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