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標準(精選21篇)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精選21篇)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

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型號為____________ , ______座,顏色______ 。

狀態良好,乾淨衞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__________個月或超過______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______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______小時,租期為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______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____________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__________%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3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成都鷺祥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汽車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______元,車輛租賃抵押金______元,每月______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車型為______,車號為______________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衞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醫學專用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承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稱汽車租賃,是為用户提供以小時、日、月計算的租車服務,並收取相應的租賃費。

二、甲方租給乙方的車輛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時止。

四、乙方應付租金人民幣(港幣):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超時還車的,甲方按超時每小時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元。(超時_____小時按天計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車;月租以上客户於每月_________號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納租金的,除應補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將另計收逾期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

六、乙方在租車的時候,應同時交付租車押金人民幣(港幣):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還車時扣除應交款項後,甲方將餘款退還給乙方,但不計付利息。

七、乙方還車時,甲方將在租車押金中扣除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章押金,在__________天內查明無違章記錄後退還給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還車,租期的剩餘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甲方不退還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還未到期租金的_____%,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還未到期租金的_____%。

九、該租賃車輛只限於_________省內行駛,如需出省外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省外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擅自駕車出省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將向其追討一切經濟損失。

十、租賃期間限行駛__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連續租________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後,乙方如需要續租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向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的,逾期租金按每天__________元計算,乙方除應加納逾期租金外,甲方將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都未交還車輛的,甲方將按詐騙案上報主管公安機關處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技術狀態良好,保證提供有效的行車證件,並負責對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司乘座位險、附加險,且保險期限包含了租賃期限全過程。

十三、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受此影響。

十四、在本租賃合同期限內,僅汽車的使用權屬於乙方。乙方不得將車輛抵押、典當、出賣、出借、轉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違反乙方與第三者所簽定的一切協議都被視為無效,甲方並且有權隨時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十五、在租用的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車輛證件及號牌的完整。如有遺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補辦過程中的一切費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車輛不能營運的,甲方將按每日_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車輛停運費。

十六、甲方負責租賃期內的車輛的保養、正常磨損的維修、年審、季審的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十七、乙方承擔租賃期的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的費用。

十八、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由於乙方的原因使車輛有任何損壞需要維修但又不到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乙方必須按車輛原樣給予修復。

十九、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或滅火時,乙方必須立即報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將協助乙方處理事後車輛維修、索賠等事情,但乙方必須負責保險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賠或賠償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承擔辦事過程中一切費用。

二十、在使用車輛過程中,乙方保證對車輛不拆件,不改裝,需要維修時,必須通知甲方,並由乙方將車輛開到指定的維修廠進行維修。如車輛在外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解決。

二十一、租賃期內由於車輛的正常磨損或機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駛,甲方應延長相對的租期或減免相應的租金。但不負責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車輛每月必須定期回甲方修理廠進行例行保養,如乙方不履行保養義務,甲方將按每車每月收取_____元的因車輛不能正常保養而加速車輛磨損的損失費。

二十三、擔保人作為本合同的擔保方,保證承擔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並以個人的工資、財產、物業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包括乙方違約應承擔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擔保期限為直至前述責任全部清償完畢。

二十四、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或喪失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的能力時,甲方可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收回車輛,且並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它責任。

二十五、凡需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制定,並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二十六、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了的,應交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證明材料複印及甲方提供的車輛交接技術檢驗表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二十九、甲、乙雙方另外特別約定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籤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乙方不可以將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則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2倍承擔違約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用及“三濾、離合器油、制動液、冷卻液”等的每日檢查責任,如遇到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本車開至甲方指定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者不予返還押金。

17、乙方應在租用車輛達到保養標準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合理安排保養時間儘量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車輛保養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應順延租賃時間。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通知後因甲方不及時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四、保險條款

租賃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劃痕險,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特別約定

1、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過每公里元),車輛初始里程數,以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還車後,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幣作為所租車輛違章查詢押金,還車一個月後,經查詢沒有違章記錄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直接退於本人或匯入指定賬户)。如果因為交警部門延誤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在租車期間所造成的違章及時進行處理,如不處理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車期間違章信息後,乙方必須在十五天內自行處理完畢,以確保該租賃車輛無任何交通違章,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駕駛證處理交通違章。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簽約期—實際租賃期)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總額的20%。

2、還租賃車輛,逾期交回車輛逾期期間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車輛受損,致使車輛貶值(保險公司定損1000元以鄂爾多斯市奇瑞投資有限公司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損壞的視為造成車輛貶值),雖經修復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定損總額的30%賠償金作為補償甲方車輛折價的損失。

七、擔保條款

乙方承租甲方車輛應當交納抵押現金人民幣(大寫)同時乙方提供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抵押擔保。保證提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如果乙方違約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車輛的《車輛交接單》須經雙方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議,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_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____________車型號為____________ , ______座,顏色______ 。

狀態良好,乾淨衞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租金為人民幣: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______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______小時,租期為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______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調度。

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30%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車輛基本情況如下: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

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如遇年檢。

(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四)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六)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9

1.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1.1 出租方同意按下列車型及價格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同意租賃出租方提供的車輛。

1.2 車輛起租日以《車輛交接單》載明的日期為準;租期非整月部分按日計算(日租單價=月租單價/30)。

1.3 租金包括:車輛租費、保險費;定期保養的'材料及人工費;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税費。

1.4 其他增值服務及收費:______ 。

二、 押金、租金及支付

2.1 承租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預付租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並支付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押金於租賃期滿,結算無誤後無息返還給承租方,但出租方有權從中暫扣違章押金,20__元/輛車,該違章押金可直接衝抵違章罰款,剩餘部分於還車後30日內返還。

2.2 非定製車型出租方於2.1所述款項到帳後的6個工作日內交付租賃車輛;定製車型交車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2.3 雙方同意所有費用的結算週期為每【 】支付一次,承租方於每次付款週期首月15日前預付本次付款週期租金。如發生其它費用,出租方於每次付款週期首月8日前提供付款明細,承租方於當月15日前同租金一併支付。

2.4 所有費用通過匯款方式支付,出租方匯款信息如下:

三、 行駛里程限制

租賃期限內行駛里程限額為 ____ ___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計費,超限額部分承租方於每次結算週期同租金一併結算。

四、 駕駛員信息

承租方承諾駕駛員固定並持有中國大陸交管部門核發的並按要求年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且持證半年以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對《車輛交接單》中駕駛員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需更換駕駛員,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並附身份證及駕照複印件。

五、 本協議為《汽車長期租賃合同》的附件,單獨簽署無效,有效期自雙方蓋章之日起至1.1所述車輛租期屆滿之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1.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第二條、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第四條、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4.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保證車輛按時年審。

5.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4.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6.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7.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9.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

10.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1. 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保險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未滿時收回車輛時,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預付租金,出租方需退還相應預付租金。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1

承租方:

出租方: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補充説明:

1、 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________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 甲方於15天內提供出____________新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並應提供車輛(駕駛員)之行駛證(駕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複印件。

2、 免費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 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域或國家未許可區域。

4、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並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四、 費用支付

1、 月租車費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2) 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3) 定期保養、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4)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税費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於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並開具發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後,先支付3個月租金21000元。

五、 駕駛員工作時間約定及用餐約定

1、 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AM 7:00——PM21:00),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每週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________元。

3、 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六、 車輛保險約定

1、 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 發生車輛事故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 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可要求賠償。

2、 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後,本合同隨即終止。

4、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自動順延一年合同週期。合同續約三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八、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於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各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1.租賃車輛基本信息

租賃車輛詳情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交付的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已按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相應保險;

(4)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5)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誌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二條 租賃車輛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用途應當為日常自用,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非法營運活動,具體用途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期限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賃期限屆滿後繼續承租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後辦理續租手續。

第四條 租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車費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務費、超時費、超程費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租車費用標準及租金支付方式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不受國家或本市採取的限行措施影響。

3.承租人應當在還車時一次性結清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

4.出租人應當在收取租車費用後及時向承租人開具符合規定的等額發票。

第五條 租車手續及車輛交接

1.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證照種類提供證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驗,並經核對無誤後將複印件交出租人存檔。

2.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交接車地點及方式,辦理取車及還車時的車輛交接。

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共同對租賃車輛狀況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進行現場檢驗,確認無誤後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字。簽字確認的《車輛交接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約擔保方式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擔保範圍包括:租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交通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合同約定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損失和費用。

2.選擇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保證金。出租人應當在收取保證金時向承租人開具相應單據,並不得將保證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間將保證金衝抵租金。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及保留交通違法保證金外,出租人應當將剩餘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剩餘交通違法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保證金退還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3.選擇銀行卡預授權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擔保。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承租人應當同時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作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擔保;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後,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預授權凍結額度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撤銷預授權凍結額度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4.選擇保證人擔保方式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租人要求辦理擔保手續,並在擔保範圍內為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責任。

第七條 出租人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2.在不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過合理方式瞭解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

4.合同終止時收回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八條 出租人義務

1.在租賃期限起始時點前按照合同約定將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租賃車輛技術狀況、性能信息及保險信息;

3.負責租賃車輛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4.負責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出現故障的維修,由此導致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租賃車輛的,應當相應免費延長租賃期限或提供替換車輛,或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標準減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車輛損壞,需由承租人承擔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費用的,收取維修費用應當公平、合理,並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項目和修理工時等原始清單。

6.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按照合同約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保險並承擔相應保險費用;

8.對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九條 承租人權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2.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

3.要求出租人對租賃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

4.獲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獲得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求出租人負責租賃車輛的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第十條 承租人義務

1.如實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的證照原件及其他手續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的燃料標準為租賃車輛添加燃料;租賃車輛的動力類型為電力的,應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及標準為租賃車輛充電;

4.按照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並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為:

(1)將租賃車輛用於駕校教練車或進行體育、競技、抗震抗壓等測試及其他具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

(2)利用租賃車輛牽、推其他物體;

(3)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存放危險品或違禁品;

(4)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5)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任何有損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6)將租賃車輛交由無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與租賃車輛不符等人員駕駛;

(7)酒後駕駛或吸食(注射)毒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駕駛租賃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情形下駕駛租賃車輛。

5.安全、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需要維修時,應當送至出租人指定維修廠維修,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維修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6.協助出租人按照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7.不得侵犯出租人對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得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變更駕駛員的,應當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辦理變更手續;

9.對非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的救援,應當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並可以自行選擇救援單位;

10.合同終止時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十一條 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1.承租人應當對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及時、主動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繳納交通違法罰款,並在處理完畢後及時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發現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限內有尚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人應當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後 5日內處理完畢。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內處理完畢的,出租人有權將承租人或合同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將該等信息列入汽車租賃行業承租人失信記錄。

第十二條 保險與事故處理

1.出租人應當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並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保險,租賃車輛已投保的險種及金額見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後應當比照保險公司保險賠付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已投保險種及保險金額外要求增加保險險種或保險金額,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車輛出險後,承租人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保護現場,在 2小時內通知出租人,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險,並協助出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3.屬於承租人一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超出保險實際理賠範圍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屬於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由出租人向該第三方追償,承租人應當提供相應協助。

4.承租人應當協助出租人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並及時將保險理賠所需資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人先行墊付,並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在保險公司賠付後3日內結清。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的,該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5.如租賃車輛被盜搶,出租人承擔不低於8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租人承擔不高於2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第十三條 出租人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未交付車輛日租金標準的20%支付違約金。

2.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認定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人按照該租賃車輛租金總額的 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補足。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按照停駛期間該租賃車輛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停駛時間超過3日的,承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或聘請其他第三方提供維修救援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4.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退還承租人租金、保證金、保險墊款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費用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承租人違約責任

.承租人逾期交還租賃車輛或租賃車輛每日行駛里程超出合同約定公里數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時費或超程費。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違約金後應當將餘款退還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除應當承擔相當於交通違法罰款金額的款項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照該租賃車輛日租金標準的 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的;

(2)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或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3)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賃車輛性能、正常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致使租賃車輛受到非正常損壞、滅失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的;

(6)拒絕協助出租人維修、保養租賃車輛或按時參加機動車檢驗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賃車輛損壞、滅失或無法收回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公安機關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租賃車輛被扣押期間的租金及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

7.未盡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義務的,承租人應當賠償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補辦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所需費用及租賃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照附件《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方式依法解決。

第十六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在《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中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約定或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責任、加重承租人責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2.《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及《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之簽訂頁)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車型,車牌號碼---,從--年--月--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

3、使用範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

委託經辦人:

地址:

電話:

日期:

承租方:

委託經辦人:

地址:

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5

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還車: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6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 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 牌汽車 壹 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 2年 ,自20--年 1 月 1 日起至 20-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承 租 方: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 __年__月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7

甲方

姓名:_______住址________區___棟___單元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住址______區___棟___單元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後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基本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海悦花園一區停車位________用於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個月,月租金:_____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使用費用。備註或其他協商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本合同期內,以防車輛在停車位損害或財務丟失,除非乙方有證據證明其為甲方所為,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向甲方申請續租、協商續租事宜並辦理租賃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

5。租約到期後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甲方有權終止其車輛進出卡的有效使用,拒絕其車輛進入甲方停車位停放。

6。車位租金一旦繳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

7。本合同期內,如因甲方需要將車位出售,甲方須向乙方退還未使用期限的相應租金。

第二條本停車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車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車位應當遵守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對本停車場的相關規定,且乙方有義務自行了解相關規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車位,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車位空間限額的長、寬、高,以及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於本停車位面積,並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車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或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本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擾。

4。乙方不得將本停車位轉租、轉借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視乙方自動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在停車場內亂扔廢棄物,有義務對油品泄漏、強酸強鹼等原因導致車位污損進行清潔、維修;乙方不得將漏油、承載有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車輛駛入停車場。

6。乙方車輛和相關人員在小區內造成任何生命財產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法律相關的民事及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連帶責任。

7。乙方並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佔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並憑海悦花園一區車輛進出卡出入,否則保安人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車輛通行證遺失請及時到小區物業管理處報失並重新補辦,否則後果自負。

8。乙方聯繫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小區物業管理處,否則因甲方或小區物業管理處不能聯繫上乙方導致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三條雙方責任

1。乙方在停車場內所受損失,乙方應當自行向造成損害的他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無協同解決義務。

2。乙方對甲方停車位的使用及其車輛進出停車場、停車位或其停放,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損害的,乙方應當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保險

乙方應當為在本停車位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包括車輛盜搶險等保險。甲方無義務對本停車位及地上停放車輛投保。

第五條免責條款

1。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導致該停車場喪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2。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災害導致乙方車輛受損或報廢的,甲方不承擔乙方車輛的任何賠償。

第六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雙方簽字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_________車壹輛,使用性質_________,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_________,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1、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税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2、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員小寫________元。

3、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4、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5、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户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6、車輛過户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

7、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8、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10、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1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格式條款合同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旅遊管理有關法規之規定,為保障旅遊交通運輸安全,順暢,維護甲,乙雙方及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利合作,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為旅行社代替旅遊者租用旅遊汽車服務公司或客運有限公司客運車輛的主合同,即長期租車合同,一方註銷登記或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即自動失效,主合同失效後再行簽訂的《旅遊用車確認單》亦屬無效,責任全部由過失方承擔。每次用車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以《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為準,《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為本合同的附件及結算依據。

二,乙方不得私下與客運駕駛員建立承運關係,否則,所發生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甲方所屬旅遊客車必須具備有效的行車執照和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證》,包車標誌牌等旅遊客運營運手續,該客運車輛應按規定足額辦理相應的保險{承運人責任險}.

四,甲方提供的旅遊客車,客車駕駛員服務標準應符合交通部《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規定》年第九號令)及國家旅遊局《旅遊汽車服務質量》標準從事客車駕駛員還需持有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局崗位職務培訓指導委員會頒發的《旅遊汽車駕駛員上崗證》等相關有效證件,所提供的旅遊客車應車容整潔,車內音響等設備能夠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遊客車必須按指定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誤,如客運車輛本身出現故障,需要換車輛,影響正常行程,造成景點未遊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用車程序是:乙方將團隊行程以傳真方式發給甲方,經協商確定後,雙方簽署《旅遊用車確認單》。旅遊團隊行程結束後,客車駕駛員無服務質量投訴,憑本《旅遊用車確認單》及附件和發票到乙方結算相關運費。雙方應做到一車一團一清。乙方不得無故拖延支付約定車費,否則甲方可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有連續三次此類行為的反映,行業主管部門向乙方發出警示,超過五次則將乙方列為不誠信名單向社會公佈。

七,此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遊用車確認單》的,出入境團隊應在72小時前,國內團隊應在36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確認方可免責。否則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面向對方支付原定本團總運費的%作為違約金。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客車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安全技術,客車駕駛員應註定配合乙方導遊做好服務工作,雙方發生矛盾應協商解決並儘可能迴避有課,甲方客車駕駛員無論什麼原因不得擅自甩客棄團,否則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並列為不誠信行為向社會公佈。

九,在行駛過程中,雙方應按合同約定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程和線路,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確需改變行程的,經雙方計調,調度協商一致,即使補充變更記錄並加以認可,連續駕駛4小時應安排駕駛員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風,沙塵,大雪,水災,長時間堵車或交警部門限制通行等非本車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十一,甲方的客車駕駛員和乙方的導遊員在旅遊團隊的運行中,如遇到可能對遊客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情況,應當向遊客作真實説明和明確警示並徵得遊客書面確認,按照旅行社的指示採取適當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關的證據。

十二,行李物品的丟失如果是甲方客車駕駛員的責任,應由該車所屬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墊付遊客應急,由當事客車駕駛員,隨車導遊簽字確認,有關行李賠付,應按相關保險程序由乙方協助遊客辦理相應賠付事宜,並折抵已墊費用。

十三,為保障安全,乙方必須為甲方客車駕駛員提供並承擔相應的食宿費用,其中住宿為普通標準間

十四,為保障導遊安全帶團,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遊車輛,必須配備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執法總隊監製的導遊工作專座車門處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團必須提前編排好遊客的座位順序,並預留1-2個空座位以備急用。乙方應明確告知甲方客車駕駛員和遊客固定上下車地點,甲方保證提供的旅遊車輛準時到達指定地點。

十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遊客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因搶救遊客所產生的先行墊資,視具體情況作如下約定:

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車駕駛員負完全責任,則由甲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則由第三方先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額費用,若第三方無法兑現,則由甲乙雙方先行分攤搶救費用,再向第三方索賠。

事故的發生時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則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關部門劃分的責任比例或協商的比例墊付搶救遊客的全部費用,乙方協助救助。

事故的發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則由乙方全額墊付遊客的醫療救助費用。

以上所有的賠償費用最終應由《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所認定的責任方追償。醫療救助及財產損失發生後,遊客要求的賠付,由甲,乙雙方與遊客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應請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調解解決,解決無效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事故發生後雙方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以獲得相應的賠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長期合作,風險共擔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也可由當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道路運輸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標準 篇2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

_______________車位_____號

第二條租賃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租賃期內,甲方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若甲方有繼續出租的願望,乙方具有優先選擇權。

第三條租賃物的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四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在租賃期內,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費等必須費用,並且須給甲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租賃費用,共_____個月,合計_____元人民幣,於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租賃物件在租賃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當時市場價格,賠償甲方。

第七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除特殊情況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中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正式交與乙方使用前(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解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當日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獲得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認同。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簽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簽名/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