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務崗位職責(精選3篇)

安全事務崗位職責 篇1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技術、安全管理規範標準及公司安全質量相關制度。

安全事務崗位職責(精選3篇)

2、負責督促各項目公司進行隱蔽驗收攝像及建檔工作;

3、指導、協助各公司按照區域公司制度要求規範管理;

4、建立健全安全、質量、環境等管理制度;

5、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6、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質量、安全工作會議,組織員工進行質量、安全培訓;

7、在公司領導帶領下定期組織對質量、安全、治安保衞工作等進行檢查考核,督促各公司落實隱患排查整改;

8、參與各公司產品質量、人身傷亡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火災及交通事故等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

9、指導、監督制度、工作流程、細則在部門內落地執行;

10、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土木工程相關專業。

2、8年及以上建築工程及質量安全相關工作經驗。

3、具備土木工程、安全工程、應急管理相關知識。

4、有豐富的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經驗。有監理工作經驗優先。

安全事務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

1、協助項目部門經理落實寫字樓和公寓管轄範圍內各項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員業務工作,積極配合項目部門經理對部門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員工思想引導,對大廈安全管理負有重要職責,負責管理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及團隊管理和建設,向項目部門經理負責;

2、負責大廈治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規及大廈制定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大廈及業户的'安全防範宣傳管理工作;

4、負責制定及落實大廈治安管理工作有效預防措施;

5、負責服務中心內部治安工作的培訓及考核,積極配合其他部門開展相關工作並保持良好的溝通;

6、負責部門安防器材、設備、物資等資產的管理工作、建立部門治安等資產台賬、做好每季度物資盤點工作。

任職要求:

1、28歲—40歲,身高175cm以上,大專以上學歷;

2、個人經歷清晰,無犯罪經歷,溝通表達能力佳,有較強的安全保衞意識,具備2年以上物業管理/酒店安保管理工作經驗;

3、熟練操作辦公軟件、具備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實操經驗、具備基本的網絡知識、具備一定文字處理能力;

安全事務崗位職責 篇3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治理,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條例,XX年你單位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任務,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一)綜合治理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治理職責。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要按要求參加市交通局召開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季度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研究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協調、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2.負責下屬企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治理責任狀,並嚴格考核,獎懲兑現。

3.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安全生產專項大檢查,及時排查處理事故隱患。

4.把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要害性技術列入科技開發計劃,年度科技開發項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開發項目。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企業的安全技術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事故搶險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約見警示、黃牌警誡暫行辦法》,對事故隱患不整改、年內重複發生同類型一般事故、發生險肇事故、發生死亡事故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予以約見警示和給予黃牌警誡。

7.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8.按時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總結、半年和全年履職報告、自檢自評考核情況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等材料。

(二)加強重特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監督治理辦法(試行)》規定和市確定的市、縣(市、區)、鄉、村級xx年度重點監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制定有關項目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監控責任,實施有效監控,監控率達100%。

2.年內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建檔、安全評估、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應急技術培訓、警示標誌設置、安全檢查、監控制度建設,進一步規範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治理。

(三)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做到有組織、有計劃進行,各項整治做到工作內容和目標明確,下達各項整治有具體實施方案,經費保證,完成任務的情況有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強基礎工作和強化源頭治理

1.負責好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導企業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安全隱患排查,並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

2.組織企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活動。

(五)加強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

負責督促企業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治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治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治理機構或配備專安全治理人員的企業要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