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義害死人大綱

眾所周知;近年來,電力部門在全國開展的優質服務活動,在一定程度上樹立了電力企業的新形象,得到廣大用户的理解和擁護。但在實施過程中,卻出現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過去的“電老虎”如今一下子變成了“電老鼠”,結果卻給電力部門增加了負擔(投訴率的增長、安全責任增加、供電成本增大等)和客户的誤解(供電部門;説話不算話、 給自己臉上貼金等)。

形式主義害死人大綱

我認為;造成以上的“根兒”在領導者的身上——形式主義;

我們的服務承諾“只要一個電話,其它的事我們來做”,這與當前的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極不相同。是我的事我保證做,並且做好,不應我做的事我不做。如;用户家裏的燈泡燒了,保險絲燒了,這都是用户的事,不是我們的管理範圍。可能有人説了;這樣能增加我們的供電量。可你算了沒有,一個家庭用户一個月能用多少電?如我們派人派車費用是多少?我們是企業單位,在當前市場經濟形式下,企業目地為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

在各種廣播、報刊經常有我們電力部門“扶貧幫困,無私奉獻”的先進事蹟,使別人誤認為電力部門是“唐僧肉、有錢”。從企業性質上來講,電力部門現在是企業單位,而不再是政府職能部門,更不是公益事業單位。好人好事可以做,但要分開,要看什麼事。如;XXX因種種原因被電死、電傷,狀告供電部門,經法院審理供電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供電部門出於“扶貧幫困,無私奉獻”的精神,捐助多少元錢… …。這樣的好事就不該做,他都把你告到法院了你還“可憐”他,這不是自找麻煩嗎?你的錢不是錢?這證明你有錢!下次有事還告你,有利的事誰不原幹?

有些單位提倡的“零投訴”是絕對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把“投訴”納入考核可以,但要分開。“投訴”之事是我們的錯,該考核考核,該查處查處。“投訴”之事不是我們的錯,是“無事生非、胡攪蠻纏”者,應不納入考核。否則,下級的工作越來越不好乾!“投訴”事件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越來越多。

“形式主義”是有些領導的籌碼。嘴上説説好聽的,拿“公家”的錢做做好人好事,上上廣播、報刊,給自己臉上貼貼金,增加自己的“資本”,給上級領導看看。

最後,拿網友一句話説“以往陳舊思想殘餘,習慣了聽從政府,扶貧幫困,無私奉獻,最終害人害已”。

“形式主義者”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