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創意

創意是廣告人對廣告創作對象進行想象、加工、組合和創造,使商品潛在的特質昇華為消費者能感受到的具象,並抓住消費者的注意力,使之發生興趣,最後能説服消費者採取購買行動。廣告創意是廣告創作的首要任務之一。美國廣告大師大衞·奧格威説:“要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同時讓他們來買你的產品,非要有好的點子不可。除非你的廣告有很好的點子,不然它就象快被黑暗吞噬的船隻。”這個點子(Idea),就是創意。他又指出:“如果廣告活動不是由偉大的創意構成,那麼它不過是二流品而已。”“如果海報內容,沒有卓越的創意,註定是要失敗的。”[美]丹·海金司:《廣告寫作藝術》,中國友誼出版公司1995年5月版,第81頁。廣告活動的每個環節和過程,如確定廣告的表現方針、訴求重點、信息的傳播方式、文案寫作、設計創作等,都是根據廣告創意進行的。可以説,沒有廣告創意,就不存在廣告創作,廣告活動也無法深入開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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