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身體健康,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施工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安全資金保障制度

1. 公司財務應單獨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使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用。

2. 各項目部須將公路工程造價款的0.5%~2.5%作為專項資金,安裝、裝飾工程按造價0.5%~1.0%作為專項資金,每個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編制安全生產資金計劃,上報公司財務、安全部門及分管領導審批,專項資金根據不同階段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實行分階段使用,原則上由項目部按計劃進行支配使用,項目部安全員提出申請,項目經理批准後實施。

3. 專項資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含租賃設備費用)

1)“三寶”,即: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

2)“四口”,即:指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

3)“臨邊”,即陽台周邊、樓層周邊、層面周邊、基坑周邊、接料平台的兩側等。

4)施工用電,即: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設施。

5)施工機械與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設備、器材、裝備、設備檢驗檢測、維修保養、安全檢測工具、儀器、儀表等。

(2)勞動保護用品的費用

按省有關規定通知執行,其發生的費用列入勞動保護用品費用。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費用

1)安全生產宣傳標語牌、橫幅等宣傳用品費用。

2)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證培訓、複訓,經常性教育培訓等費用。

3)現場警戒警示標誌等其他安全防護費用。

4)應急預案措施費、演練費。

4. 項目部在編制安全生產資金計劃時,在充分考慮安全生產需要的同時,還要考慮利用現有的設備和設施,挖掘潛力,講究實效,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與工程進度同步,避免安全生產資金脱節現象。

5. 屬於專項資金範圍內費用的使用與報銷,按財務規定要求,經項目部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後,方可向財務部門報銷,公司財務部根據項目部使用情況每季度予以彙總,並同項目部對賬,發現差錯,及時整改。

6. 公司財務部與項目部每季度出專項資金投入與使用的報表:

(1)公司財務部出《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使用匯總表》。

(2)項目部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使用明細表》。

7. 公司對財務與項目部專項資金投入與使用的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安全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每季度進行一次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檢查項目部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使用的台賬、報表等。

(2)實物與賬冊是否相符。

(3)報銷手續是否齊全,報銷憑證是否有效。

(4)財務設置科目與列入科目、記帳是否符合要求。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責任人及時予以調整整改,如屢次違反,公司將對責任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8. 項目部編制的專項資金不足有缺額時,應及時追加投入資金額,新增的計劃仍按上述審批的要求執行;項目部在工程竣工後,其專項資金尚有盈餘,由項目部以福利、獎勵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計到下一個承接工程項目作為專項資金的積累。

9.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編制、修訂、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