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健康衞生管理制度(精選4篇)

人員健康衞生管理制度 篇1

1。為保證企業經營的合法性,確保藥品銷售的合法性,確保藥品質量,為消費者安全,合理,有效的提供放心藥品和優質服務,根據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人員健康衞生管理制度(精選4篇)

⒉藥店負責人對營業場所衞生和員工個人衞生負責,並明確各崗位的衞生管理責任。

⒊藥店應保持營業環境的乾淨整潔,衞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⒋貨架及所陳列的物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損,櫃枱潔淨明亮,藥品陳列規範有序。

⒌營業場所幹淨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並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⒍保持店堂內外清潔衞生,嚴禁把生活藥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店內。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在專門位置,不得放入藥品櫃枱貨架中。

⒎上崗人員這裝整齊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髮。頭髮指甲應修剪整齊,每年應進行一次全員健康體檢,藥品驗收人員應增加視力,色盲檢查並建立檢查檔案,有傳染病精神病和皮膚病的員工應調離工作崗位。

⒏健康體檢應在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內容應符合任職崗位體檢要求,體檢結果應存檔備查。

⒐嚴格按規定的體檢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替檢行為。

人員健康衞生管理制度 篇2

一、門店店堂前的招牌應完好、整潔。店堂內地面、牆壁、頂棚無積塵,無污染物,無蜘蛛網,無碎屑剝落。店堂內的清潔應按時打掃,並隨時保持貨櫃、貨架、各類商品和各種用具的清潔和衞生。

二、藥品貨櫃上安裝的櫃門應完好,取用商品後應及時關好,以防止異物、灰塵、老鼠或其它動物進入造成藥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門店所有人員要注意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注意個人衞生,做到勤洗澡、勤理髮、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應勤洗勤換,保持整潔。

四、門店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健康檢查資料要保管兩年以上,留存備查。

五、凡發現員工患有傳染病、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應及時調離接觸藥品的崗位。

人員健康衞生管理制度 篇3

1為保證藥品經營行為的規範、有序,確保藥品經營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店負責人對營業場所衞生和員工個人衞生負全面責任,並明確各崗位的衞生管理責任。

3應保持營業場所的環境整潔、衞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潔,無污染物及污染源。

4貨架及陳列的藥品應保持無灰塵、無污損,櫃枱潔淨明亮,藥品陳列規範有序。

5營業場所環境整潔、地面平整,門窗嚴密牢固,物流暢通有序,並有防蟲、防鼠設施,無粉塵、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庫房內外清潔衞生,嚴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帶入庫房,放入貨架。個人生活用品應統一集中存放於專門位置,不得放在藥品貨架或櫃枱中。

7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佩戴腳卡上崗,勤洗澡、勤理髮,頭髮、指甲注意修剪整齊。

8每年定期組織一次全員健康體檢,凡直接接觸藥品的員工必須依法進行健康體檢,藥品驗收和養護人員應增加“視力”、“色盲“檢查項目,並建立健康檢查檔案,對患有傳染病,皮膚病及精神病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

9健康體檢應在當地衞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驗的項目內容應符合任職崗位條件要求,體檢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10嚴格按照規定的體驗項目進行檢查,不得有漏檢行為或替檢行為。

人員健康衞生管理制度 篇4

工廠生產工人員健康衞生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防止直接接觸食品的員工對食品造成污染。

2.適用範圍

生產科(車間)員工的健康及個人衞生狀況的控制。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對員工的健康及衞生狀況進行監控。

4.程序

4.1員工健康

4.1.1由辦公室對每個員工建立一份健康檔

4.1.2生產車間的加工個人、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由辦公室部組織體檢,並出具健康證明。新入廠員工必須取得健康證後才能上崗。

4.1.3經市(區)衞生防疫站體檢或主管人員檢查,發現有或可能有疾病、傳染病、外傷(如切傷、燙傷)、開放性潰瘍及其他任何可能對食品、食品接觸面或包裝材料造成污染的員工,都要立即調離生產崗位,直到恢復健康或符合條件為止。

4.1.4對新入廠的`員工進行培訓,要特別強調在以後的生產過程中如果生病或受傷、或是傳染病(腸道疾病、肝炎疾病等)者有接觸,都必須立即通知生產主管人員。

4.15所有管理人員都有監督瞭解個人身體健康狀況的責任,在觀察到或被告知有可能污染生產工序的個人生病或受傷的情況下,生產主管人員可以要求其離開生產線,並記錄在《每日衞生檢查記錄》中。

4.2個人衞生狀況

4.2.1由辦公室按照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個人衞生和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訓,新進廠員工要集中進行系統的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培訓和考試效果要記錄。

4.2.2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帽、鞋,袖口要扣嚴,勿使內衣外露,工作帽要將頭髮完全罩住,防止頭髮等夾雜物落入食品中拆包和封口工序要戴口罩。

4.2.3與食品接觸的從業人員要勤理髮、洗澡,不得蓄留指甲、塗指甲油及佩戴飾物等。

4.2.4工作人員手部應經常保持清潔,並於進入加工廠前、上衞生間後手部受污染時,須即清潔洗手。

4.2.5工作人員的個人衣物及物品應放置在更衣室,不得帶入工作間。

4.2.6工作期間嚴禁大聲喧譁、吸煙、咀嚼及飲食等行為。

4.2.7上廁所時,要換帽換鞋,遵守衞生間使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