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

一、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工作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精選21篇)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和職業道德的培訓。

三、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於20、50、15課時。四、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六、建立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2

一、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二、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衞生操作技能培訓。

三、培訓對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門店及部門負責人和食品從業人員及涉及食品安全的.相關人員。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現場培訓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訓學習,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六、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3

1、飯店應制訂相關制度和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以保證食品在經營過程中得以有效的控制。

2、收貨部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對所有食品做好驗收與記錄工作。

3、營業部門應嚴格執行“進、銷、存”的相關規定,在進貨環節配合收貨部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在銷售環節,做好防蟲防塵,做好覆蓋,禁止脱離冷鏈銷售,並做好銷售台賬記錄;在貯存環節,嚴格執行《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4、對於現場製售的商品,要對原料進行嚴格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產品的生產工藝,並規範食品添加劑得使用與貯存,使用“五專一精”的管理制度,精確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並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制度》。

5、對於食品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每天對從業人員的健康證、個人衞生進行檢查並規範。

6、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對食品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規定和制度要嚴格檢查並記錄;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門店店長報告。

7、對於在食品經營過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行為,門店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門店店長要及時予以糾正,並規範制度與過程的控制。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4

一、健康管理的範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範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範圍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職工作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對所有進入本店工作的員工將安排其到當地的防疫站進行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本店工作,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2、上崗體檢: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員均須上崗體檢,到本店制定的市衞生防疫站進行體檢,並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範圍包括料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如果體檢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進入本店開始上崗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將不予安排進入本店上崗工作。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店內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的健康證,並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的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店經理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安排員工到指定市防疫站進行統一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工作。如員工在職工作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如果屬於暫時性的,管理組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複檢合格後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癒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組應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觸的崗位上。

7、監督檢查:店經理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員應立即指出責令作出正確處理,並對違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扣罰。

三、員工其它衞生管理規定

個人衞生要求:衣着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髮、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衞生。食品生產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接觸食品前以及接觸污染物後必須將手洗淨,方可進行從事操作或接觸食物。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5

一、門店應至少配備專(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一名,負責門店的日常食品全管理工作。

二、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門店新晉員工和促銷員的食品安全培訓,並做好記錄。

三、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每天檢查食品銷售區域的日常管理,並將檢查結果記錄在冊。

四、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門店清潔用品的訂貨、儲存、發放並監督使用。

五、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門店包材庫的管理,並檢查包材的'正確使用。

六、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門店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工具、容器的管理,並監督清洗消毒。

七、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直接向門店店長負責,並將門店的食品安全風險在第一時間報告店長。

八、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經培訓上崗,每年參加食品安全培訓不能低於40小時。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6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於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衞生法》、《餐飲業食品衞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門報到後,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餐飲工作。

四、餐飲部負責人或衞生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門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衞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凡對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症狀、肛門漏、膀胱造瘻等)人員,人事部門必須立即通知所有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並按規定進行治療。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保管。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7

1、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審核、調配、院內製劑生產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進行健康檢查。

3、新職工進藥劑科的工作,必須體健合格後方可上崗。

4、健康檢查的項目有:內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腸道致病菌等;質量管理、藥品驗收和養護崗位人員應增加辨色障礙(色盲和色弱)的體檢項目。

5、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由相關部門提出立即停止工作的建議,並報藥劑科負責人批准後調離崗位。患者經治療痊癒後,需重返原崗位,經本人提出申請後,應經檢查合格後,由相關部門確認後,提交藥劑科負責人安排。

6、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歸檔保存。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8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複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3、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健康狀況,並詳細記錄。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6、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

7、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並熟記本崗位衞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8、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後必須洗淨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

二、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採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並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1、餐飲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廁,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內。

3、遵循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從事食品原料處理後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4、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髮;勤換洗工作衣帽);從業人員不得塗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礙食品安全的首飾。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衞生知識和食品衞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衞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9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衞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衞生知識和食品衞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衞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衞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0

為規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證食品安全衞生。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應接受臨時檢查。

三、新上崗或臨時上崗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前進行相關的食品知識、衞生知識、食品安全和有關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憑有效的醫院證明方可重新上崗。

五、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髮、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粧、塗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更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乾淨無污垢。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域內;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衞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髮,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九、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要求。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1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每日組織從業人員晨檢,督促“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要熟悉掌握崗位衞生要求,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範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不得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2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三、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七、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

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

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3、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3

建立健全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單位主要責任人是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全面負責。

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對從業人員要進行崗前、崗中職業健康培訓,督促從業人員遵守相關職業危害規定。

新建項目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存在職業危害的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並督促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單位必須經常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其處於正常狀態。

加強對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異常監測,檢測結果,及時公佈。

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單位應當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替代產生職業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而隱瞞使用的,要追究其責任。

單位必須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崗前體檢和職業危害體檢。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4

一、公司新入職員工應出具相應的健康證明,入職後公司定期安排健康檢查,建立員工衞生檔案。不得安排有健康禁忌的人員從事危險、有害作業,對於直接面客接待工作的員工應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

二、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誌,加強員工的安全生意識;

四、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加強維護保養,做好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工作,使酒店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員工的勞動安全及生理健康。

五、加強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對工作場所有涉及到危害物質要醒目標識及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使員工對危險有害物質有防範意識,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的安全檢查、監督工作。

六、各部門配備相應的急救物資及個人防護用具,合理控制高温下作業,確保高温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七、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制定相應的措施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5

職業學院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範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證食品安全衞生。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的食品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如遇特殊情況還應接受臨時檢查。

三、新上崗或臨時上崗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前進行相關的食品知識、衞生知識、食品安全和有關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憑有效的醫院證明方可重新上崗。

五、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髮、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粧、塗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更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乾淨無污垢。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域內;必須注意個人清潔衞生,常洗澡、換衣、修剪指甲、洗髮,做到個人儀表整潔。

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八、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九、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其它要求。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6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2、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複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3、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4、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健康狀況,並詳細記錄。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

6、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

7、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並熟記本崗位衞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8、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後必須洗淨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7

人民醫院藥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l、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審核、調配、院內製劑生產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進行健康檢查。

3、新職工進藥劑科的.工作,必須體健合格後方可上崗。

4、健康檢查的項目有:內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腸道致病菌等;質量管理、藥品驗收和養護崗位人員應增加辨色障礙(色盲和色弱)的體檢項目。

5、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由相關部門提出立即停止工作的建議,並報藥劑科負責人批准後調離崗位。患者經治療痊癒後,需重返原崗位,經本人提出申請後,應經檢查合格後,由相關部門確認後,提交藥劑科負責人安排。

6、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歸檔保存。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8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19

一、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所有健康檢查檔案裝訂成冊,健康檔案必須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衞生安全的病症時,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衞生習慣,並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置於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

1.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健康監護檔案冊。

1.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覆查人員名單及複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症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並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牀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於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衞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於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複製,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20

為了規範公司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衞生健康檔案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2、公司安環部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4、及時掌握本單位各崗位職工的實際情況,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有關危害的作業。

5、公司安環部組織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週期為一年,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6、公司安環部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複查的,及時通知本人,並做出處理意見;員工有權查閲複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8、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後通知公司和勞動者,按規定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公司及時向安監部門報告。

9、公司安環部組織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每人一檔,長期保管,不得丟失和轉借;並負責將職工健康人員體檢情況進行統一彙總。

10、安環部負責將各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告知各單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並將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按規定上報政府主管部門,並在作業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告。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篇21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保存對直接接觸食品人員健康管理的相關記錄。

4.建立和保存對從業人員的衞生知識培訓和食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記錄,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衞生習慣,學習並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