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公司在食品進口前,必須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並保證所提供備案信息準確、真實。

二、公司在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準確完備的收貨人備案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書等的複印件及原件;

3、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4、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

5、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相關材料及證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時,應按規定通過備案管理系統填寫並提交完整一致的備案申請表。提供收貨人名稱、地址、聯繫人姓名、電話、經營食品種類、填表人姓名、電話及承諾書等信息,並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可以通過備案信息與本公司相關人員取得聯繫。

四、若公司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等發生改變時,將及時通過備案管理系統提出修改申請,由省檢驗檢疫機構審核同意後,予以修改。

第二章食品標籤管理制度

為加強進出口食品標籤管理,保證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檢驗監督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應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積極配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省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諾進出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籤符合國家規定,誠實守信,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三、本公司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按照報檢規定提供正確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籤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配合檢驗檢疫機構銷燬或者退貨,由本公司相關負責人辦理退運手續,其他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諾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不能進行技術處理或者技術處理後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銷燬或退貨。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訓

一、培訓目的:

1、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過對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學習,強化員工自身的安全責任,確保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二、培訓對象:

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

三、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訓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五、培訓時間: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六、培訓要求:

1、參加培訓人員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應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2、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加的需向公司請假,食品安全培訓將納入考勤管理,對無故缺席的按照勞動合同給予處罰、待崗和解聘的處理。同時,公司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晉級、加薪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培訓組織:

公司食品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並對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彙總、歸納、整理並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第四章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檔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票證查驗

公司採購食品時,應按照《食品索證索票規定》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複印件。向供貨方索取的具體票證如下:

二、外觀查驗

公司採購食品時,應對每批次食品進行外觀查驗,具體外觀查驗內容如下:

三、查驗問題處理

1、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採購部門負責辦理退貨;

2、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由品管部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進貨查驗執行管理:

第六章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一、倉庫管理責任人:

倉庫管理員負責公司倉庫管理工作。

二、倉庫管理員崗位職責:

三、庫管員工作內容:

1。按送貨單驗收公司採購貨物,驗收內容如下:

2。驗收問題處理:

對於驗收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採購部。由採購部按公司採購制度處理。

3。驗收合格後的商品入庫管理:

4。商品儲存管理。

(1)分類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庫管理:

6。庫存盤點管理:

庫管員每半個月要對庫存商品進行全面盤點,以核對實際庫存數,盤點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找原因,並向總經理彙報。

第七章進口和銷售記錄管理制度

一、食品進口記錄管理

1、食品進口記錄內容:各批次的進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記錄:

2、食品進口記錄責任人:

二、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

1、進口食品銷售記錄內容:銷售記錄的內容包括下列信息:

2、銷售單據的填寫要求如下:

3、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方法:

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處置預案:

(一)當公司經營的產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銷售:

(二)處置措施:公司員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於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釋義

(一)食品召回定義: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者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説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

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組織銷售部和品管部對在售食品進行一次安全調查及評估,檢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項或潛在危害。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於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級劃分: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1、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範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範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公司應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並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處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貯藏、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範圍跨越縣(市、區)級行政區域,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3、其他以食品為載體,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責任人

公司總經理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第一責任人。

三、食品事故報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發現或發生部門或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食監局報告;報告應採取電話、傳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如下:

1、初次報告:

2、階段報告:

3、總結報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紀律:

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對發生或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義務直接報告總經理,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有隱瞞、緩報、謊報事件發生,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經濟和法律責任。

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組織機構

組長: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成員:

2、職責分工

2.1、組長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督促公司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員工按公司規定的食品質量安全制度執行;

2.3、公司內凡是直接接觸產品的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是食品安全的執行人員,對各自環節負直接責任,並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職責,保障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衞生;

3、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3.1、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3.2、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3.3、公司為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並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年,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3.4、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粧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4、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4.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2、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4.3、對於預包裝食品,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4.3.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4.3.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3.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生產許可證編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3.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4.3.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失效日期和貯存條件;

4.3.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4.3.7、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4.5、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4.6、本公司的採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4.8、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堅決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9、進口食品必須做到:

4.9.1、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索要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進口食品《衞生證書》。

4.9.2、所有預包裝進口食品必須加貼中文標籤。

4.9.3、檢驗入庫進口食品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是否齊全。

4.9.4、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做到種類及數量準確無誤。

4.9.5、所有進口食品根據種類,採用抽檢,全檢的方式進行驗收。

4.9.6、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驗收。

4.9.7、驗收人員對進口食品及時驗收入庫,並填寫驗收記錄簽字確認。

4.9.8、若因驗收人員失職,造成不合格進口食品進庫,將依據事情具體性質,追究驗收人員責任。

4.9.9、倉庫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塗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於進口食品使用完畢後6個月。

4.9.10、倉庫管理人員每月要對庫存進口食品進行盤點,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則。

5、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5.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內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場內整潔衞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衞生標準。

5.3、本公司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5.5、本公司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6、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6.1、為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6.3、本公司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6.5、本公司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6.7、本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6.8、本公司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諮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7、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7.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7.2、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衞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

7.3.1、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淨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藏説明、產品執行標準、生產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等;

7.3.2、預包裝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7.3.3、超過保質期或保存期的;

7.3.4、經感官鑑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7.3.5、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

7.3.5、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7.3.6、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3.8、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7.3.9、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7.3.10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時間、食品數量、生產者、產地、規格;

7.4.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本公司下游採購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4.5、供貨商或生產者未到前,對退市食品做好裝箱、包裝處理,妥善保管,不得與合格食品混放;

7.4.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7.4.4、可能造成安全衞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5、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採購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7.6、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7.7、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8、食品購銷台帳制度

8.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內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建立食品進貨台帳,並建立銷貨台帳。

8.3、進貨台帳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8.4、銷貨台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8.5、進貨台帳和銷貨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8.6、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於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後及時粘貼於台賬上。

8.7、本公司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8.8、消費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時,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8.9、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公司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須做好台帳登記工作:

8.9.1、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8.9.3、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8.9.4、其他需要登記備註的信息。

9、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9.1、為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及事故進一步擴大,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落實食品安全環節的事故責任,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9.2、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人員的搶救、就醫工作,並做好醫藥費的安排工作;

9.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法人應立即領導企業員工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問題產品的銷售;

9.4、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全員努力,實行問題產品的召回制度,並通知各問題產品銷售渠道,最大範圍內防止事故擴大。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9.5、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公司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並做好事故賠償工作;

9.6、事故處理後,公司應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內部的問題,全員樹立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完善產品採購、生產、包裝、銷售各環節責任機制,為下一輪經營做好準備;

10、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10.1、為規範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公司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公司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鈎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購銷掛鈎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鈎、場地掛鈎、户廠掛鈎、户地掛鈎等各種購銷掛鈎制度。

10.4、本公司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鈎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10.6、與本公司建立購銷掛鈎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鈎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11、員工食品安全培訓制度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

11.2、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後方可上崗;

11.3、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11.4、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並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11.5、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11.6、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後方可上崗;

11.7、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12、食品檢查、存儲、運輸制度

12.1、食品檢查制度

12.1.1、建立食品衞生檢查監督小組,定期、不定期對本公司進行衞生檢查和環境衞生檢查;

12.1.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衞生安全;

12.1.3、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需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12.1.4、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2.2、食品存儲制度

12.2.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有登記;

12.2.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12.2.3、庫房配備專職人員定期進行打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時處理;

12.2.4、冷藏食品配有專用的冰箱、冰櫃;

12.2.5、食品儲存配有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

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保持一段距離,便於通風,定期檢查記錄。

12.3、食品運輸制度

12.3.1、運輸工具符合衞生要求;

12.3.2、運輸時避免強烈震盪、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篇3

食品安全性已成為當今影響廣泛而深遠的社會性問題。加強食品安全性的管理,對食品安全性進行監控,建立相應的社會管理體系是各國食品生產者、供應者、管理部門的共同責任。目前,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食品安全立法

作為各國政府,因為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所有居民的健康。一些重大食品安全時間甚至涉及社會安定和國家安全,各國均已立法形式來保障食譜你的安全性。如:美國的《聯邦食品、藥物和化粧品法》;我國《食品衞生法》;世界衞生組織和糧農組織的《食品法典》(供各國參考並藉以協調國際食品貿易中出現的食品安全性標準問題)。

2.建立藥物管理機制

對食品生產和供應系統所用的各種化學品,包括農藥、獸藥、食品添加劑和飼料添加劑的種類、用量和使用範圍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登記等。

3.建立健全市場食品安全性的檢驗制度,加強執法,保障人民健康

在市售食品多渠來源以及食品中可能的危害因子因時間地點而多變的條件下,僅通過生產、加工等過程的監測與管理還不能保障食品的安全可靠。加強食品市場管理,建立食品市場檢驗制度,完善相關技術標準法規是政府管理部門可能和必須實行的另一項保護消費者的重要措施。。

上述幾種手段,主要是政府機構、科研機構需要為之努力的工作。作為食品生產、加工者,需要側重於以下兩種手段:

4.採用綠色的或可持續的生產技術,生產對人與環境無害的安全食品

現代食品安全性問題的出現,大部分的問題則是受短期、局部的目標和利益驅使,採取了某些違背生態規律、破壞自然資源的生產技術,造成惡果。如為片面追求生產效益而濫用化肥農藥,生產出的瓜、菜、水果淡而無味,營養成分含量低,硝酸鹽等有害成分上升,並因作物易感染病蟲害而使用農藥越來越多,最終結果是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降低。過度依賴化學品支持的農業與畜牧業,在農業生態環境惡化、生產成本上升、消費者安全性意識提高的情況下,面臨着改變經營策略和生產技術的挑戰。這正是現代可持續的農業技術或綠色生產技術成為當今技術進步重要趨勢的原因。

5.對食源性疾病風險實行環境全過程控制,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

食品中許多重要的致病菌如肉毒梭菌、彎曲桿菌、李斯特菌、沙門氏菌等普遍存在於自然界,如農場、牧場、水體、飼料、家畜、野生動物、人體、廄肥及其他腐生環境中,並可在適當條件下在人工環境中滋生、爆發、蔓延。控制這類病害對食品和人體的侵染,不可能只採取消滅某一處病源的方法,而必須考慮在整個環境循環或食物鏈的各個環節上,控制、減少病原菌的數量和侵染機會。這也就是要對從農場、牧場到餐桌的整個食物環境進行全過程控制。

過程控制管理目前存在以下通行的做法:即質量管理體系、haccp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質量管理體系是以iso9001:20xx《質量管理 要求》為標準,遵循八項質量管理原則,按照pdca的方式,對食品生產過程進行控制。

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即通過危害分析、建立haccp計劃,確定關鍵控制點,設定關鍵限值等對生產過程進行預防性的控制,從而保證食品質量和安全性。目前,其主要體現為cac1997年公佈的《haccp體系及其應用準則》(詳見後面第2章內容)。

我國質檢總局於20xx年發佈實施的sn/t1443.1-20xx《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是上述兩者的結合,在cac公佈的haccp體系為核心的基礎上,融入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要素。

對於這3者的理解是我們本次培訓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