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規章制度(精選9篇)

實習規章制度 篇1

1、實習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袖口要紮緊,不得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等。

實習規章制度(精選9篇)

2、工作台和台鉗上不得放置雜物。

3、開車前要檢查每一個操作手柄的位置是否正確;工作台周圍有沒有障礙物;檢查油眼,加註潤滑油。

4、裝夾工件、變速、測量必須停車進行。

5、人不得站在刀架往復的方向,防止工件、平口鉗衝下和滑枕往復行程中傷人。

6、完工後,先切斷電源,再清理機牀和整理刀具、工具、量具等。

實習規章制度 篇2

採礦工程工程專業實習的目的是使學生參加實際生產參觀和學習,比較深入地瞭解煤礦的生產過程,將所學專業理論知識更好地與煤礦生產實際聯繫,獲得煤礦實際生產的知識,蒐集有關資料,並鞏固所學的專業知識。為了保障實習順利進行,保障學生實習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制度

1、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去外地(實習所在地以外),需要向指導教師請假,經指導教師批准後再向二級學院主管領導請假,請假期間必須注意安全,對於在請假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請假期結束後必須按時返回實習礦井,並及時向指導教師銷假。

2、實習期間回學校參加英語四、六考試的學生必須寫請假條,考試結束後將假條交給學院主管領導審批並簽字,考試結束後應及時返回實習礦井銷假,並將主管領導審批後的假條上交。對不能及時返回實習礦井或銷假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3、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習礦井。週末需要外出(離開實習礦井)的學生必須寫請假條並交給指導教師,但必須在本週的週日晚上八點前返回實習礦井。返回礦裏後應及時向指導教師銷假。對於請假後未離開實習礦井而到網吧上網或者從事其他娛樂活動且夜不歸寢的學生,經發現後給予不及格成績。

4、在週一到週五期間需要請假的學生必須先向指導教師請假,經同意後才能夠離開,對私自離開實習礦井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二、作息制度

1、實習期間必須嚴格執行作息制度。實習學生必須在每天早上7:00之前起牀並收拾好牀鋪。按時就寢,每晚8:30前必須返回宿舍,由指導教師每天檢查就寢情況,對無故夜不歸寢(包括週末時間)的學生,一經發現(一次)實習給予不及格成績。

2、下井前一天通知學生後,必須及時休息。下井當天必須在6:30收拾完畢,在6:50前必須吃完早飯。

3、實習期間不允許在宿舍內、樓道內大聲喧譁,看電視時應調低音量,以免影響其他工人休息。

4、每位同學都應積極參與實習期間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

三、學習制度

1、實習學生必須按時出勤,包括實習期間上課、下井、組織討論、開會等,無故不出勤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2、上課期間所有學生必須認真做好聽課筆記,小組討論時應做好討論記錄。

3、在學習地點學習時(培訓中心等)應該遵守紀律,學習結束後打掃完衞生再行離開。

4、學習結束後返回住宿地點時必須注意安全,晚上不要單獨外出。

5、在井下講課時應認真聽講,邊聽邊看,返回地面後及時總結下井的學習心得。

6、指導教師批改實習日記後,學生應儘快將日記中不合格或者有問題的地方改正。

四、安全制度

1、實習期間所有學生手機不許關機,保持通訊暢通。指導教師24小時開機,隨時保持聯繫。

2、學生遇到突發事件後必須及時向指導教師彙報。實習期間不得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出入歌舞廳、ktv等娛樂場所。

3、在井下參觀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紀律,聽從帶隊人員和指導教師的指揮。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將嚴肅處理,勸回學校或者停止其以後下井學習。

4、當實習過程中有發現所在地有大面積傳染性疾病時,由指導教師將情況給彙報給二級學院,待學校和二級學院決定是否予以解除實習。

5、實習期間將個人物品妥善保管,以免丟失。避免食用不衞生的食品和飲料。

實習規章制度 篇3

1、自覺遵守實習廠方和學校的紀律與規章制度,安全實習,健康實習。

2、實習期間,無論在生活還是在實習生產上遇到任何問題,必須先向駐廠老師彙報,無法自行解決的事情,必須向老師彙報後由老師協助處理。

3、實習生產(上班)期間,必須按規定統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廠牌。自覺按照廠的上班時間準時上班,遲到按照廠規章制度執行扣罰。

4、有事請假(病假/事假),必須自行在其生產線的線長(或管工)處提出申請,填寫好請假條並批准後方可請假;如填寫好請假條但線長(或管工)沒有簽名批准的任何請假行為視為無效,強行請假離開,一律按曠工處理,由廠方按規章制度處理,情節嚴重者廠方將扣除當月全部工資並辭退處理。

5、實習期間,同樣嚴格按照學校的儀表制度隨時抽檢。儀表不合格(染髮、燙髮、長甲、男長髮等),提醒自覺處理,提醒後兩天內不處理的,按學校規章制度記過處分。

6、晚上必須按照日常作息時間作息,晚上不能超過11:20回宿舍,對夜不歸宿的同學,按學校規章制度一律給予記過處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經發現,記大過一次處分。

8、不得喝酒、賭博,情況嚴重,按學校制度給予記過處理。

9、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外,由廠方和學校量情嚴肅處理。

10、辭職、自離必須聯繫家長,由家長提前15天通知學校,由學校通知駐廠老師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後才能離廠。沒有辦理離職手續自行離廠,按廠規定扣除當月30%-80%實習工資處理,學校並給予記大過兩次處理。

實習規章制度 篇4

一、目的

畢業實習是學生完成教學計劃培養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實習使所學的理論融於臨牀實踐以鞏固所學的專業知識,從而進一步培養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獨立思考和獨立工作的能力

二、組織與管理

1、醫院成立護理教研組,按各院校教學大綱要求制訂相應的教學計劃、實習輪轉表,組織並實施實習護士的崗前培訓,定期下臨牀瞭解護生的實習情況,及時反饋信息,並與各院校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

2、護理部每季度召開臨牀帶教老師座談會,聽取臨牀老師對帶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探討帶教方法,分享帶教經驗。

3、審批學生請假事宜等。

4、各科實習結束前夕,由科室兼職帶教老師對每個學生進行政治、 業務考核和全面鑑定,記載在鑑定表上。實習完畢,由護理部給予總鑑定,記載在實習鑑定表上,並蓋上實習醫院公章寄回學校。

三、學生職責

1、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組織紀律,服從科室管理,每天提前半小時參加病房晨間護理,不遲到、不早退,不得隨意離崗、脱崗或自行調換科室。

2、上班時,工作衣帽穿戴整齊,服裝整潔,穿軟底鞋,頭髮不過肩或戴髮套。

3、在工作過程中注意對各種醫療文件的保密,不隨意向外透露病人的病史、病情、檢查化驗結果及其他情況。

4、積極參加護理部及各科室組織的小講課及有關教學活動。

5、愛護醫院財產,如有損壞,按醫院的規定賠償。

6、實習護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須由實習護士本人辦理請假手續。

7、認真填寫各科實習小結。出科時請帶教老師評定,兼職帶教或護士長簽字,未寫個人小結者,科室不予評定。

四、帶教老師職責

1、學生進入科室後兼職帶教老師介紹病區基本情況,如病區人員結構、環境、收治病種及相關制度等。

2、熟悉教學大綱,制訂教學目標。將實施的教學目標告訴學生,徵求意見,請學生參與。

3、指導學生應用護理程序應用能力,內、外科出科考核完成護理程序應用能力考核,具體按實習安排表在相應科室進行考核。要求學生能針對病人的具體情況提出護理診斷,找出護理問題,進行身心整體護理。

4、學生出科考核,理論試卷由帶教組長負責並記錄好成績。

實習規章制度 篇5

一、請假制度

1、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請假去外地(實習所在地以外),需要向指導教師請假,經指導教師批准後再向二級學院主管領導請假,請假期間必須注意安全,對於在請假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請假期結束後必須按時返回實習礦井,並及時向指導教師銷假。

2、實習期間回學校參加英語四、六考試的學生必須寫請假條,考試結束後將假條交給學院主管領導審批並簽字,考試結束後應及時返回實習礦井銷假,並將主管領導審批後的假條上交。對不能及時返回實習礦井或銷假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3、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習礦井。週末需要外出(離開實習礦井)的學生必須寫請假條並交給指導教師,但必須在本週的週日晚上八點前返回實習礦井。返回礦裏後應及時向指導教師銷假。對於請假後未離開實習礦井而到網吧上網或者從事其他娛樂活動且夜不歸寢的學生,經發現後給予不及格成績。

4、在週一到週五期間需要請假的學生必須先向指導教師請假,經同意後才能夠離開,對私自離開實習礦井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二、作息制度

1、實習期間必須嚴格執行作息制度。實習學生必須在每天早上7:00之前起牀並收拾好牀鋪。按時就寢,每晚8:30前必須返回宿舍,由指導教師每天檢查就寢情況,對無故夜不歸寢(包括週末時間)的學生,一經發現(一次)實習給予不及格成績。

2、下井前一天通知學生後,必須及時休息。下井當天必須在6:30收拾完畢,在6:50前必須吃完早飯。

3、實習期間不允許在宿舍內、樓道內大聲喧譁,看電視時應調低音量,以免影響其他工人休息。

4、每位同學都應積極參與實習期間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

三、學習制度

1、實習學生必須按時出勤,包括實習期間上課、下井、組織討論、開會等,無故不出勤的學生按曠課處理。

2、上課期間所有學生必須認真做好聽課筆記,小組討論時應做好討論記錄。

3、在學習地點學習時(培訓中心等)應該遵守紀律,學習結束後打掃完衞生再行離開。

4、學習結束後返回住宿地點時必須注意安全,晚上不要單獨外出。

5、在井下講課時應認真聽講,邊聽邊看,返回地面後及時總結下井的學習心得。

6、指導教師批改實習日記後,學生應儘快將日記中不合格或者有問題的地方改正。

四、安全制度

1、實習期間所有學生手機不許關機,保持通訊暢通。指導教師24小時開機,隨時保持聯繫。

2、學生遇到突發事件後必須及時向指導教師彙報。實習期間不得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出入歌舞廳、ktv等娛樂場所。

3、在井下參觀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紀律,聽從帶隊人員和指導教師的指揮。對不遵守紀律的學生將嚴肅處理,勸回學校或者停止其以後下井學習。

4、當實習過程中有發現所在地有大面積傳染性疾病時,由指導教師將情況給彙報給二級學院,待學校和二級學院決定是否予以解除實習。

5、實習期間將個人物品妥善保管,以免丟失。避免食用不衞生的食品和飲料。

實習規章制度 篇6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的思想,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隨時注意病人心理、生理及病情變化,關心病人。

二、努力鑽研業務,認真完成實習計劃規定的各項任務。

三、病房實習,每個學生應分管3~5張牀以上;新病人入院後,應立即進行詢問病史和查體,並於24小時內完成住院病歷書寫;對危重病人立即書寫病歷,認真填寫醫療記錄,開出醫囑,並主動交教師修改。

四、實習醫師應主動書寫醫療文件並記錄有關資料;各種檢查申請單、會診記錄、轉院轉科記錄、交接班記錄、各種醫囑、搶救記錄、死亡記錄、術前術後小結、階段小結。所有文字必須工整、準確、無塗改。經教師修改後的醫療文件應重新謄寫。

五、積極參加科室會診、疑難、死亡病例及醫療事故的病案討論。如屬自己所管病人,應充分作好準備,詳細掌握病情,積極發言。請他科會診時,應主動彙報病情,陪同會診醫師診視,詳細作好記錄。

六、學生應提前15分鐘上班,巡視好所管病人,在上級醫師查房時,主動答問並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

七、經常巡視病房,對危重病人應嚴密觀察病情,即使報告病情變化並做記錄。

八、參加急診、節假日夜班值班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

九、實習醫師應主動搞好科室、診室的清潔衞生,並積極參加其他義務勞動。

十、嚴防醫療事故發生,如因粗枝大葉,工作不負責,造成醫療事故或不良影響,要嚴肅處理。

實習規章制度 篇7

一、考勤制度。

1.7:20前到辦公室文婷、思瑩處簽到,遲到、請假者需要説明原因,請假者須上交請假條;

2.7:25準時到各班監督早讀;

3.19:20準時到各班教室監督夜修,併為學生解答問題;

4.若週末回家,週日晚19:00前必須回到學校。

二、會議制度。

1.每週三早上第三節(高一年級聽力課))按計劃在中201辦公室召開實習隊例會,集體討論,解決工作困難,交流工作心得,以及制訂未來一週的工作計劃,並就有關事項進行隊內表決。

2.開會時,所有隊員需停下手頭工作,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會議,積極參與發言,共同解決問題。

3.所有隊員不得無故缺席,請假需上交請假條,經實習隊長批准後方可請假。

三、辦公室制度。

1.每週安排4位實習隊員輪值打掃辦公室衞生(包括整理講台、擦黑板、掃地、倒垃圾,每兩天拖地一次);

2.在辦公室辦公時,各隊員須保持暗靜,不得打擾他人,大聲喧譁,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最後離開辦公室的隊員須隨手關燈、風扇及門窗,保護公共財產安全;

4.每天在辦公室黑板上列出當天隊員上課時間表,供其他隊員選擇聽課,互相學習。

四、宿舍制度。

1.每天按牀位輪流打掃衞生(包括掃地、拖地、倒垃圾等);

2.不得私自在外留宿,如有特殊原因須向舍長、隊長請假並説明原因;俗話説,兵馬未動,糧草先行,這充分説明了作為“先行官”的後勤工作的重要。

3.在宿舍午休和晚休不得吵鬧,不得大聲喧譁,不得打擾其他實習隊員的備課和休息,必須嚴格按照宿舍作息時間表執行。

4.離開宿舍要隨手關電關門,保管好宿舍共同財產,保管好宿舍鑰匙,不得隨意將鑰匙外借。

五、紀律制度。

1.注重着裝整潔得體,正式場合統一穿着正裝,每天出入都必須佩戴實習工作證。

2.在見實習期間,嚴格遵守實習學校的一切規章制度,無條件的接受所在學校領導的指揮,做到“十不準”: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不準曠課;不準吸煙;不準喝酒;不準吵吵鬧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隨便外出;不準隨便招待客人;不準談情説愛。一般私事不準請假,若須離開所在學校須經指導教師批准,並報告實習學校領導。

3.尊敬實習學校的領導、教師及員工,熱愛關心學生,聽從指導,服從安排。

4.勤學好問,虛心向實習學校領導老師學習請教,力求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5.實習期間,認真學習鑽研業務,認真聽課、備課,認真上好每一堂課,積極幫助老師批改作業,積極參加實習學校的一切活動,按時圓滿完成實習任務。

6.積極參與實習學校的'新課程改革,並能聯繫所學理論領會、實踐新課程改革。

7.每天要有秩序的進出實習學校,注意安全、保證安全。

8.實習結束時,每人要認真寫出實習報告,返校後交給班主任。

9.實習手冊、實習鑑定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填寫,若發現有虛假現象,即視為實習不合格。

實習規章制度 篇8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是高等學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綜合運用知識能力的必要環節,也是實現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目標的有效途徑和重要保證。為加強對畢業實習工作的管理,提高實習質量,促進教育教學改革,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習目的。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綜合運用專業知識、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幫助學生樹立學以致用的創業、敬業和服務社會的職業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條 實習類型。教學實習的類型有認識實習(社會調查)、生產(生產、勞動)實習、畢業實習等。

認識實習:學生認識並瞭解黨政機關、企事業組織等有關單位的一般情況,驗證已學的理論知識、鞏固和提高已學的部分專業知識,併為進一步學好專業知識做準備。

生產實習:學生通過接觸生產或經營、管理實際,比較深入地瞭解生產工藝過程和生產、經營、管理實踐經驗,培養實際工作能力,為進一步學習專業課打好基礎。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在黨政機關、企事業組織等有關單位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掌握生產或經營、管理實踐經驗,進一步培養獨立工作能力。

第三條 實習組織形式。根據專業性質、專業特點、實習要求,採用集中定點為主、分散自主或其它相應方式為輔的形式,有組織地開展畢業實習工作。

第四條 實習時間安排。嚴格根據各專業培養方案組織安排實習教學。

認識實習(社會調查)、生產(生產、勞動)實習根據培養方案規定的時間,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或結合理論教學同時進行。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集中統一安排在本科第八學期(專科第六學期)進行。

第五條 實習場所。集中定點組織實習的,實習單位以實習基地為主;學生分散自主實習的,實習單位必須與所學專業相關。

實習場所應具備的條件:與專業基本對口,實習單位的條件滿足實習教學的要求;生產、經營、管理正常,就地就近,師生食宿方便;相對穩定,比較重視學生實習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教務處職責。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專業實習的宏觀管理與協調工作,具體職責為:

1.制定學校實習總體規劃、管理制度;

2.審批各專業的實習方案和實施細則;

3.檢查、監督、評估實習工作實施情況;

4.開展實習工作校級總結交流及評獎評優工作;

5對全校實習基地的建設進行總體規劃和宏觀管理;

6.參與處理與實習有關的各種重大事件。

第七條 系職責。根據學校制度和系各專業實際情況,負責實習的具體實施工作。具體職責為:

1.制定和實施《實習教學大綱》、《實習計劃》及實習管理細則。

《實習教學大綱》主要內容包括:實習的性質、目的、任務和要求;實習的組織領導;實習的內容、形式與時間安排;實習的考核與成績評定;實習的紀律與注意事項等。

《實習計劃》主要內容包括:目的與要求、形式和內容、時間與場所、組織領導、指導教師、經費預算等。

2.聯繫安排實習場所。可在校內外教學實踐基地或與本專業相關的單位中選擇安排。

3.確定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指導教師一般由具有中高級職稱的教師或具有一定指導經驗的管理人員擔任。

集中組織的實習,一般按1:20的師生比例配備實習指導教師。

分散自主的實習,應配備教師負責有關實習聯繫、檢查、考核及處理有關問題等工作。

4.受理審批學生分散自主實習的申請。學生自願分散自主實習的,系審查批准學生本人提交的申請及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單位接收函》,並與學生簽訂《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獲准分散自主實習的學生名單須報送教務處備案。

5.對學生進行實習動員、專項培訓和安全教育,開展實習檢查、調研,處理實習中發生的問題。

6.組織實習成績的考核評定、總結交流,進行系級表彰;做好實習材料歸檔工作。

第八條 指導教師職責。實習指導教師對實習工作進行全面負責,並按照實習大綱的要求完成指導實習任務。具體職責為:

1.做好實習前的調查研究和業務準備,熟悉實習學生的專業和思想、表現,瞭解實習單位的情況與業務,擬定實習進度計劃及其他必須的準備工作。

2.實習期間,會同實習單位指派的指導人員對學生加強全程指導、管理工作,組織好各種實習教學活動,注重培養學生獨立工作的能力。

3.注意做好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況,經常對學生進行紀律、安全、保密教育,處理突發事件並及時報告系領導及學校。對違反實習紀律的學生,及時給予批評教育,經多方教育無效或情節特別嚴重者,有權暫停其實習,並將情況和意見及時報告系領導,按照校紀校規做出相應處理。

4.負責與實習單位的聯繫,爭取實習單位的支持和幫助,為學生排憂解難。

5.實習結束後,及時撰寫上交實習工作總結,做好實習考核和總結工作。

6.指導實習期間做到以身作則,為人師表。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從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頂替指導。指導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應經系和學校批准,並指派其他教師頂崗。擅自離崗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章 實習要求

第九條 分散自主實習的申請。自願分散自主實習的,學生本人應向系提交《申請書》及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單位接收函》,經系審批同意並與系簽訂《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方可實習。

第十條 實習基本任務。實習學生應完成《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規定的任務。

師範類學生教育實習時間為12周,基本任務為:(1)教學工作實習:聽課30節,編寫詳細教案12篇,試講12次,授課12節,批改作業24次(全批全改);

(2)班主任工作實習:獨立組織主題班會2次,組織出黑板報(牆報)4期(次),組織課外活動1次,家訪4人次;(3)社會實踐:針對實習學校或當地教育現狀,撰寫3000字以上教育調查報告1篇;(4)撰寫1000字以上教育實習小結1篇。

非師範類學生畢業實習的基本任務為:(1)根據實習工作進程每週填寫一次《實習週記》,主要內容為實習內容、收穫體會、不足之處、改進設想等;(2)撰寫字數不少於3000字的《實習總結》一篇。

第十一條 紀律要求。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實習紀律和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別是實習現場的規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因病或其他原因確不能參加實習者,要有醫院證明或書面申請報告,向學校辦理請假手續;實習期間請假,應經指導教師同意,未經批准,不得擅離實習單位,否則按曠課處理。未參加實習或實習成績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則不予畢業;重修可在暑假期間或畢業後一年內進行,經考核合格後按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實習期間,學生因違反實習紀律和安全規程造成自身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造成他人傷害或國家的經濟損失,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除完成《實習大綱》、《實習計劃》規定的各項任務外,鼓勵學生在實習期間積極參加社區服務、科技諮詢、公益勞動和文體活動等社會公益活動。

第四章 成績考核

第十三條 實習成績評定標準。採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

實習成績的評定應呈正態分佈,各專業實習成績優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內。 學生完成《實習大綱》、《實習計劃》規定的各項任務,經考查合格者,給予相應學分。

第十四條 實習成績評定程序。(1)指導老師及實習單位根據實習生的表現和完成實習任務的質量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2)系實習領導小組根據雙方評分建議進行綜合評議,評定出學生的最終實習成績。

第五章 總結表彰

第十五條 實習結束後,系應組織開展總結交流活動,表彰實習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指導老師和實習生。

第十六條 學校評選優秀指導教師控制在15%之內,評選優秀實習生控制在10%之內。學校對優秀者給予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實習經費由財務處按照學校制定的經費標準劃撥,各系負責管理,專款專用,使用辦法按照財務處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帶隊指導教師的工作量按照學校制定的標準學時折算係數予以核算,住宿、路費等按財務規定執行。帶隊指導教師未能全面完成實習指導任務者,應扣減教學工作量,並按學校教學事故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三明學院師範類學生教育實習暫行規定(修訂)》(明學院教[20xx]141號)、《三明學院學生(職業類)專業實習工作暫行規定(修定)》(明學院教[20xx]109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條 專科學生的實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實習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習目的。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綜合運用專業知識、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幫助學生樹立學以致用的創業、敬業和服務社會的職業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條 實習類型。教學實習的類型有認識實習(社會調查)、生產(生產、勞動)實習、畢業實習等。

認識實習:學生認識並瞭解黨政機關、企事業組織等有關單位的`一般情況,驗證已學的理論知識、鞏固和提高已學的部分專業知識,併為進一步學好專業知識做準備。

生產實習:學生通過接觸生產或經營、管理實際,比較深入地瞭解生產工藝過程和生產、經營、管理實踐經驗,培養實際工作能力,為進一步學習專業課打好基礎。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專業理論知識,在黨政機關、企事業組織等有關單位相對獨立地開展工作,掌握生產或經營、管理實踐經驗,進一步培養獨立工作能力。

第三條 實習組織形式。根據專業性質、專業特點、實習要求,採用集中定點為主、分散自主或其它相應方式為輔的形式,有組織地開展畢業實習工作。

第四條 實習時間安排。嚴格根據各專業培養方案組織安排實習教學。

認識實習(社會調查)、生產(生產、勞動)實習根據培養方案規定的時間,安排在寒暑假進行或結合理論教學同時進行。

畢業實習(含教育實習)集中統一安排在本科第八學期(專科第六學期)進行。

第五條 實習場所。集中定點組織實習的,實習單位以實習基地為主;學生分散自主實習的,實習單位必須與所學專業相關。

實習場所應具備的條件:與專業基本對口,實習單位的條件滿足實習教學的要求;生產、經營、管理正常,就地就近,師生食宿方便;相對穩定,比較重視學生實習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教務處職責。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專業實習的宏觀管理與協調工作,具體職責為:

1.制定學校實習總體規劃、管理制度;

2.審批各專業的實習方案和實施細則;

3.檢查、監督、評估實習工作實施情況;

4.開展實習工作校級總結交流及評獎評優工作;

5對全校實習基地的建設進行總體規劃和宏觀管理;

6.參與處理與實習有關的各種重大事件。

第七條 系職責。根據學校制度和系各專業實際情況,負責實習的具體實施工作。具體職責為:

1.制定和實施《實習教學大綱》、《實習計劃》及實習管理細則。

《實習教學大綱》主要內容包括:實習的性質、目的、任務和要求;實習的組織領導;實習的內容、形式與時間安排;實習的考核與成績評定;實習的紀律與注意事項等。

《實習計劃》主要內容包括:目的與要求、形式和內容、時間與場所、組織領導、指導教師、經費預算等。

2.聯繫安排實習場所。可在校內外教學實踐基地或與本專業相關的單位中選擇安排。

3.確定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指導教師一般由具有中高級職稱的教師或具有一定指導經驗的管理人員擔任。

集中組織的實習,一般按1:20的師生比例配備實習指導教師。

分散自主的實習,應配備教師負責有關實習聯繫、檢查、考核及處理有關問題等工作。

4.受理審批學生分散自主實習的申請。學生自願分散自主實習的,系審查批准學生本人提交的申請及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單位接收函》,並與學生簽訂《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獲准分散自主實習的學生名單須報送教務處備案。

5.對學生進行實習動員、專項培訓和安全教育,開展實習檢查、調研,處理實習中發生的問題。

6.組織實習成績的考核評定、總結交流,進行系級表彰;做好實習材料歸檔工作。

第八條 指導教師職責。實習指導教師對實習工作進行全面負責,並按照實習大綱的要求完成指導實習任務。具體職責為:

1.做好實習前的調查研究和業務準備,熟悉實習學生的專業和思想、表現,瞭解實習單位的情況與業務,擬定實習進度計劃及其他必須的準備工作。

2.實習期間,會同實習單位指派的指導人員對學生加強全程指導、管理工作,組織好各種實習教學活動,注重培養學生獨立工作的能力。

3.注意做好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況,經常對學生進行紀律、安全、保密教育,處理突發事件並及時報告系領導及學校。對違反實習紀律的學生,及時給予批評教育,經多方教育無效或情節特別嚴重者,有權暫停其實習,並將情況和意見及時報告系領導,按照校紀校規做出相應處理。

4.負責與實習單位的聯繫,爭取實習單位的支持和幫助,為學生排憂解難。

5.實習結束後,及時撰寫上交實習工作總結,做好實習考核和總結工作。

6.指導實習期間做到以身作則,為人師表。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從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頂替指導。指導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應經系和學校批准,並指派其他教師頂崗。擅自離崗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章 實習要求

第九條 分散自主實習的申請。自願分散自主實習的,學生本人應向系提交《申請書》及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實習單位接收函》,經系審批同意並與系簽訂《畢業實習安全協議書》,方可實習。

第十條 實習基本任務。實習學生應完成《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規定的任務。

師範類學生教育實習時間為12周,基本任務為:(1)教學工作實習:聽課30節,編寫詳細教案12篇,試講12次,授課12節,批改作業24次(全批全改);

(2)班主任工作實習:獨立組織主題班會2次,組織出黑板報(牆報)4期(次),組織課外活動1次,家訪4人次;(3)社會實踐:針對實習學校或當地教育現狀,撰寫3000字以上教育調查報告1篇;(4)撰寫1000字以上教育實習小結1篇。

非師範類學生畢業實習的基本任務為:(1)根據實習工作進程每週填寫一次《實習週記》,主要內容為實習內容、收穫體會、不足之處、改進設想等;(2)撰寫字數不少於3000字的《實習總結》一篇。

第十一條 紀律要求。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實習紀律和實習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別是實習現場的規章、保密及安全制度。

因病或其他原因確不能參加實習者,要有醫院證明或書面申請報告,向學校辦理請假手續;實習期間請假,應經指導教師同意,未經批准,不得擅離實習單位,否則按曠課處理。未參加實習或實習成績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則不予畢業;重修可在暑假期間或畢業後一年內進行,經考核合格後按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實習期間,學生因違反實習紀律和安全規程造成自身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造成他人傷害或國家的經濟損失,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除完成《實習大綱》、《實習計劃》規定的各項任務外,鼓勵學生在實習期間積極參加社區服務、科技諮詢、公益勞動和文體活動等社會公益活動。

第四章 成績考核

第十三條 實習成績評定標準。採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記分制。

實習成績的評定應呈正態分佈,各專業實習成績優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內。 學生完成《實習大綱》、《實習計劃》規定的各項任務,經考查合格者,給予相應學分。

第十四條 實習成績評定程序。

(1)指導老師及實習單位根據實習生的表現和完成實習任務的質量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2)系實習領導小組根據雙方評分建議進行綜合評議,評定出學生的最終實習成績。

第五章 總結表彰

第十五條 實習結束後,系應組織開展總結交流活動,表彰實習過程中表現突出的指導老師和實習生。

第十六條 學校評選優秀指導教師控制在15%之內,評選優秀實習生控制在10%之內。學校對優秀者給予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實習經費由財務處按照學校制定的經費標準劃撥,各系負責管理,專款專用,使用辦法按照財務處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帶隊指導教師的工作量按照學校制定的標準學時折算係數予以核算,住宿、路費等按財務規定執行。帶隊指導教師未能全面完成實習指導任務者,應扣減教學工作量,並按學校教學事故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