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會章程示本(精選5篇)

同鄉會章程示本 篇1

第一章 總則

同鄉會章程示本(精選5篇)

第一條 為加強老鄉在聯繫,團結互助、共謀發展,特成立本會,為規範運作特修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定名為同鄉會,英文名: 簡稱“同鄉會”。

第三條 本會一切運作必須遵守加拿大有關法律,合法開展一切活動。

第四條 本會是一個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團組織,是一個對、對有聯繫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五條 本同鄉會的宗旨是:聯合會員,精誠團結、互相幫助、共謀發展。

第六條 本會聯絡處暫設:.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凡是對、對有聯繫有感情現居住在加拿大境內和嚮往籍人士,承認本會章程,並願意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執行本會決議者,可以申請成為本同鄉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分家庭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及會員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本會的活動,認真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五)關心本會工作,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六)向其他會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支持。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參加有關會議的權利。

(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會和會員幫助的權利。

(四)有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的權利。

(五)有在本會網站上發表信息的權利,但不得中傷和誹謗他人。

(六)有在本會網站優惠登載廣告的權利。

(七)對本會財務開支有知情權。

第十一條 申請加入本同鄉會者,須填寫“入會登記表”。

第十二條 本會會員擁有本會網站登陸密碼,可查閲內部信息。

第十三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同鄉會會員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利機構,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同鄉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同鄉會的清算及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本會設理事11-15名,其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在閉會期間領導同鄉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

(七)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各活動小組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理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社會和老鄉中有一定影響力;

(二)熱心本會工作,樂於助人,有奉獻能力和奉獻精神;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同鄉會設會長一名,聘請榮譽會長1-2名、副會長3名、祕書長一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榮譽會長由理事會聘任。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若工作發生變動,可由理事會推薦人選接替其職務,另根據需要理事會可聘任顧問若干人。

第二十三條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組織日常工作,實施落實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

(三)代表同鄉會與政府機構和其他社團組織聯繫。

(四)想方設法增強本會的影響力

第二十四條 根據情況,同鄉會下設若干活動小組,各設正副組長一名。各會員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特長可參加一個和多個活動小組。

第二十五條 被當選的各位同鄉會理事必須以滿腔的熱情為同鄉會做貢獻,在經濟上、精力上給予最大程度的奉獻。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六條 協會經費的來源

(一) 本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個人會員每年會費加幣10元,家庭會員每年會費加幣15元,每年6月30日前繳清。

(二)會員自覺捐贈,當選理事必須給予一定的捐贈。

(三) 本會網站和其他創收。

(四) 其他社會贊助。

第二十七條 本會來源經費屬同鄉會全體會員所有,用於會員活動開展,用於網站維護,用於對外聯絡。經費的使用辦法由理事會制定,全體會員有權監督。

第五章 服務內容和活動方向

第二十八條 本會主要組織如下方面的服務和活動:

(一) 加強和中國聯繫,讓xx人瞭解 、讓x人瞭解;

(二) 組織同鄉聚會,加強聯繫、共敍鄉情,把這裏變成同鄉的樂園;

(三) 幫助來的新移民安家定居,免費接機,為來的觀光者免費導遊,把這裏變成老鄉在接待站;

(四) 為來的留學生做好服務諮詢工作,使他們身在異鄉有家的感覺;

(五) 建立對外聯繫和溝通的平台,提高老鄉在中國和加拿大的社會地位,把這裏變成海內外和上下聯繫和溝通的橋樑;

(六) 組織各種考察團外出參觀旅遊;

(七) 建立生意合作及工作機會平台,共謀發展,為老鄉的事業發展助一臂之力;

(八) 組織中華傳統節日聚會,鴻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為加拿大多元文化增光添彩;

(九) 根據老鄉的各有所長,開展互幫互助活動,如免費報税、財務、教育諮詢等;

(十) 組織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小組,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於x年2月24日會員大會討論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章程終止。

同鄉會章程示本 篇2

一、總 則

xx市老鄉聯誼委員會是全體在xx市上學、就業、生活等居住的老鄉的羣眾性組織, 是一個凝聚眾多和政精英的組織,是老鄉進行相互交流,相互溝通,相互幫助的聯誼組織,接受當地政府指導和管理,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開展活動。代表和維護老鄉的正當權益和合理要求,加強老鄉的聯繫。宗旨是: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方針;以團省委青春創業行動為指導,緊密團結和依靠全體老鄉,充分調動老鄉的參與性與積極性,在老鄉會和廣大老鄉的支持下,開展形式多樣的工作交流和豐富多彩的聯誼活動。為不斷加強老鄉的團隊建設,不斷提高廣大老鄉的素質,推動和政在全省、全國的形象宣傳活動的開展,發揮積極能動作用。

老鄉會必須不斷加強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提高老鄉會在全體老鄉中間的威信。實現以下四項基本要求:第一、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的領導保持一致;在活動中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及當地政府政策為準繩;充分發揮老鄉會在社會交際與老鄉學習工作中的橋樑紐帶作用;第二、要樹立全心全意為老鄉服務,踏踏實實為廣大老鄉辦實事的思想,虛心聽取廣大老鄉的意見和建議,體現廣大老鄉的正當權益,積極開展工作並起到老鄉會的組織帶頭作用;第三、要充分體現老鄉會機構的羣眾性,加強老鄉會的民主建設,增強老鄉會的透明度,增強廣大老鄉的主人翁意識;第四、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發揚優點,改進不足,加強與社會各界的交流合作,以促進我會工作的蓬勃發展。

第一章 會 員

第一條:凡具有或曾經具有和政縣籍貫的,不分年齡、性別、學歷、職業、宗教信仰等,願意為老鄉會積極工作,為廣大老鄉服的務同志,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二條:根據本章程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3. 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4. 會員在本會內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會員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解決;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5. 會員信息及聯繫方式公開(個別要求不公開的除外),由老鄉會統一印製通訊錄,人手一份並按時更新通訊錄信息,以便於各會員的及時聯絡,隨時交流;

6. 免費享有老鄉會會刊及其他本會內的內部資料及信息;

7. 因個人原因受到處分者或受到國家法律約束制約的,在受制約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第三條:會員在享有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領導,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

2、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全面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爭做“新時代創業標兵”;

3、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當地政策,遵守本會章程;

4、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5、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

6、老鄉會負責人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和工作,熱心為

老鄉服務,從個方面、各角度發揮自己所長,充分體現和政縣人民的傳統美德與現代創業精神。任何人不得以老鄉會組織名義進行非法活動。

第四條:會員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他薦或自薦,並經考察肯定後正式成為會員。

第五條:會員加入本會前必須明確老鄉會指導思想及工作任務.

第六條:會員有退會的自由。對於不遵守老鄉會的章程,不執行老鄉會的決議, 影響老鄉會的聲譽的會員,經老鄉聯誼委員會討論後予以除名。

第二章 委 員

第七條: 老鄉聯誼委員會委員是老鄉會中經民主選舉產生的,是全體老鄉中的忠實代表,是值得廣大老鄉信任的老鄉會骨幹力量,委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實事求是,求真務實。

2.工作或學習成績優良,並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業績。

3.思想作風端正,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品質優良。

4.熱心為老鄉服務,在各項活動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5.具有很強的組織能力,敢於接受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並努力出色完成。

6.團結老鄉,有較好羣眾基礎,在老鄉中有一定影響力、號召力。

7.在學習工作中謙虛上進,不斷完善和提高自己。

二、目的和意義

河西地區和政聯誼會是所有在河西地區學習、工作的和政老鄉的公益性組織。我們的目的是要把河西學院醫專所有的和政老鄉團結起來,把老鄉會建設成為我們河西地區和政人在家。為大家提供一個交流和互助的平台。我們可以經常聯繫略慰思鄉之苦,互相幫助以解他鄉無助之憂,展開種種活動豐富課餘生活、鍛鍊能力。具體的講:

1. 團結老鄉,加強老鄉內部交流。

2. 組織各種活動,豐富課餘生活,為老鄉們展示才華鍛鍊能力盡可能的提供舞台以進一步增進老鄉之間的交流。

3. 互相幫助互相支持共度大學時光,必要時可以由聯誼會出面維護老鄉的合法權益,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和支持。

三、老鄉會的組織原則及職權

(一)老鄉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它的基本內容是:聯誼會的組織機構由老鄉會(總會)和河西學院、醫專兩校建立的各校分會兩級組成。原則上少數服從多數 ,個人服從集體,全體會員服從老鄉聯誼委員會。全體老鄉代表大會(簡稱鄉代會)為老鄉會的最高權利機構。在鄉代會召開期間,鄉代會享有如下權利:

1. 鄉代會職權範圍提出議案的權利。所有議案應於鄉代會召開一週前向組織委員會提出,並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議程;未列入議程之議案,由新一屆老鄉會負責答覆。

2. 就上一屆老鄉會所有工作報告進行諮詢的權利。鄉代會代表亦應履行如下義務:傾聽會員呼聲、反映會員意見、按時出席鄉代會、認真履行職責。

3. 鄉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聽取、審議和通過上屆老鄉會的工作報告,決定本屆老鄉會的工作方針,審議並通過老鄉會章程。

4. 選舉新一屆老鄉會委員會。

5. 行使應由本會最高權力機構行使的其他職權。

6. 本章程的修正需經鄉代會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決定其他問題時,以全體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為通過。

老鄉聯誼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和常設權力機構,由鄉代會選舉產生,實行會長負責制,主持老鄉會日常工作。

(二)老鄉會的職權:

1.制定工作計劃,落實代表大會提出的任務;

2.積極協調各校老鄉及各相鄰縣間的關係;

3.指導、幫助和監督各位老鄉的工作與生活;

四、組織機構及人事安排

1.和政老鄉聯誼會(總會)

總會負責統一策劃、組織、協調整個老鄉會的活動、協調各分會之間的關係、管理整個老鄉會的檔案等。

(1)會 長 (一名)

總體負責老鄉會的各項事宜,在2—3名副會長和各校分會長的協助下展開老鄉會的各項工作。可自行招聘助理2-3名。

(2)常務副會長(一名)

領導老鄉會辦公室協助會長處理老鄉會各項日常事務。可自行招聘助理1-2名

(3)分管副會長(二名)

河西學院副會長分管照顧17個教學系,醫專副會長分管照顧其學校同學。分管副會長主要負責與所轄兄弟保持聯繫。協助各校分會展開活動,並負責向所轄分會傳達總會的決定。可自行招聘助理1-2名

(4)老鄉會辦公室

a.人員組成:其成員由總會會長、副會長助理和各興趣組織的負責人組成。助理一方面可以根據會長和各副會長的需要自行招聘,另一方面可以由各校分會長推薦。原則上選擇一些有興趣有能力的低年級老鄉組成。

b.職責:辦公室在常務副會長的領導下協助會長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是總會的執行機構,老鄉會有活動時辦公室應該負責策劃、宣傳、協調、組織的具體實施。辦公室是老鄉會的人才儲備庫,通過長期的實戰培訓,使其成員的能力和聲望將來可以承擔起整個老鄉會工作的重任。老鄉會的各興趣組織應該掛靠於辦公室並接受常務副會長的領導。

(5)老鄉會主要負責人聯席會議

a.人員組成:總會會長、副會長和各校分會會長。

b.職責:聯席會議是老鄉會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老鄉會重大的決策。如老鄉會主要負責人的選舉,重大活動的決策,老鄉會章程的審議等。

聯席會議由會長負責並在適當時機(有重大活動或總會換屆選舉等)由會長聯繫召開。

2.河西學院、醫專老鄉聯誼會分會。

老鄉會各校分會是相對獨立的組織。其會長、副會長由該會自行選舉,只需將結果告知總會即可。其活動組織,經費使用收集均可自行決定。但其活動需告知總會以免和總會活動衝突。必要時各分會可要求總會提供可能的幫助。各分會應建立本校老鄉檔案,並提供給總會以便總會建立全部老鄉檔案。各分會應配合總會的活動,並向總會推薦人才。

五、活動安排

1.常規活動

(1)總會

每學期長假(5.1 、10.1、 元旦等)期間,總會應當統一組織一些規模較大的有意義的活動,這應該形成慣例。

(2)分會

迎接新同學,歡送畢業生等聚會應當由各校老鄉會自行舉辦。

2.其它活動

任何學生組織判定它生命力的無疑總是它所開展的活動夠不夠多,有沒有吸引力。因此,總會和分會都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儘量多的開展活動。特別是一些具有特殊意義的時機。無論總會還是分會都應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不可一概而論亦不須拘於一格。

六、外宣和外聯

1.老鄉會宣傳平台:鬆鳴情緣論壇和政專區,,老鄉會總羣和各校分羣,和政管理羣,會長飛信。老鄉會有活動或重要決定及人事變更等應第一時間通過媒體宣傳。活動結束後應該在這些地方作相應報道。各分管副會長應該加入其所分管的各校羣並擔任管理員,以便和各校老鄉保持聯繫並及時將老鄉會的信息傳達給各校老鄉。和政管理羣是總會和各分會負責人議事專用羣,應由會長和常務副會長共同管理。總會負責人、各校負責人、辦公室成員都應加入此羣。

2.老鄉會的外聯:老鄉會的外聯不必以拉贊助為主要目的,外聯的主要目的應該是為老鄉會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擴大老鄉會的影響。我們有很多老鄉在學校的學生會和各個社團任職,以後的負責人應收集這些信息並善加應用。

3.關於興趣組織:老鄉會應該根據老鄉的意願建立一些興趣組織。比如籃球隊、足球隊等。對於那些有可能發展成為社團的我們應該大力扶持,使之成長為一個社團,並與之保持聯繫。這樣我們對外合作就會容易的多。

4.關於老鄉會的活動:老鄉會的活動應分兩個層次進行。總會只需在每次長假期間定期舉行一系列活動或者在需要時(特殊意義的活動)或和其他的組織(其它老鄉會、社團等)展開合作舉行活動即可。總會的活動不搞則已要搞就要搞好。各分會的活動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決定,總會不予干預。迎接新同學,歡送畢業生等聚會都由各分會自行展開。跨校的活動可由分管副會長協調。

5.選舉:老鄉會各級負責人應該通過民主選舉的方式產生。各分會負責人由該會自行選舉。總會的負責人主要從辦公室和各市推薦的人中選舉產生。現任負責人應該負責提名並召開聯席會議以便選舉下一任負責人。

6.關於河西學院、醫專溝通:考慮到實際情況,我們可以以河西學院為主要活動根據地。我們開展活動時應有意識的把醫專邀請規劃進來,甚至可能的話進行兩校老鄉的互訪。我們的組織機構中應有意識的請一些醫專的老鄉來參與,總會的負責人和辦公室都應有醫專的老鄉參與。

七、其它;

1、本章程經老鄉大會討論通過後,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和政老鄉聯誼委員會所有

3、會員違反章程,老鄉會有權根據情況輕重給與警告、關閉資料、解除會員資格、開除會籍等決定。

4、若與其他規章制度相牴觸,則以其他正規的規章制度為主

同鄉會章程示本 篇3

第一章:總章程

第一條 協會名稱:x大學戲曲協會

第二條 性質:本協會是由廣大戲曲愛好者在志趣相投的基礎上自願組成, 代表廣大戲曲愛好者意願和利益的綜合性學生社團。

第三條 思想基礎:本協會在x大學共青團委員會和校團委社團管理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領導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路線方針,以及各項國家法律 法規和校紀校規。

第四條 目的:給對各種戲曲藝術有興趣的同學提供學習和交流的機會,同時也盡我們的力量讓更多同學瞭解中國這一傳統文化,推動各種戲曲在校園的傳播和普及。

第五條 協會宗旨::豐富大學生課餘文化生活,讓更多同學瞭解戲曲,培養同學戲曲方面的特長,提高廣大同學的藝術修養和綜合素質。

第六條 藝術宗旨:尊從藝術發展規律,為會員打造個性發展、特長展示的舞台,充分發揮大學生的藝術品質,為戲曲事業的繁榮發展以及傳播傳承添磚加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一部分:權利機構

第一條 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為全體委員大會。會員大會閉幕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理其職能。

一 會員大會由本協會全體會員組成,擁有決定本協會一切重大事宜,包括指定和修改章程(第一屆除外),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選舉產生委員幹部,審議決定本協會年定計劃。

二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學期一次,遇到事關協會的重大問題和活動可另外臨時集會討論決定。

第二部分:領導機構

第一條 會長(包括副會長)

一 會長是本協會的法人代表,負責本協會一切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和協會工作的宏觀調控。

二 會長的職能:總領協會各項事務,監督和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統一各個會員的意見和本會的基本活動,並向下級部門分配任務。

三 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協會的內部各項事務,根據實際需要和安排各項負責管理有關部門,必要情況下可代理會長處理某些重要或緊急的事務。

第三部分:部門設置及其職能

一 祕書處:主要負責各部的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協會的各種文書工作,檔案管理和材料保存,負責會議記錄和本協會會員的聯繫。

二 組織策劃部:平時注意收集會員的提案和思想意向,作為本協會的智囊團通過與其他各個部門協調和溝通,及時策劃和組織一系列以本協會為宗旨和目的為原則和垓心的活動,保證協會的各項活動能有聲有色地正常開展。

三 公關外聯部:負責本協會和其它社團的交流,以及與商家贊助事務,為本協會與相關媒體架設溝通的脊樑,負責接待,聯絡和邀請戲曲演員為協會成員作戲曲知識講座和表演指導。另外設專人負責本協會財務管理。

四 宣傳部:負責本協會對外宣傳和形象設計,通過海報和橫幅或板報的形式,及時對外發出本協會的傳單,公告,通知以及相關活動的報道。並負責本協會與贊助商協議的廣告策劃與設計。

五 團支部:作為本協會的檢察和後勤部門,負責各項會議的監督,協會電影的播放,及時瞭解會員的思想動向,監督各個部門按照正常的思想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工作,努力營造一個團結友愛,拼博進取,民主高校的社團。

六 網絡信息部:負責本協會的網頁,博客,Q羣設計,管理與維護,及時通過各種渠道搜索相關信息,為協會提供決策依託。

七 在協會內部專設一人擔當新聞記者,負責協會各種活動的報道和與社管部的聯繫。

八 常務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原則上由會員大會選舉的各部正,副部長組成,視情況增設若干名候補委員,特殊情況下可召開擴大會議具體職能如下:

一、主要負責全體會員大會在閉幕期間對協會管理和相關決策。

二、定期召開會議,原則上每月開一次例會。

三、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與會人員都應積極發言,各部交上的提案必須經過委員會的充分討論,反覆研究,經過會議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員通過放可批准實施。

四、每次會議重要發言,有效議案和討論結果應記錄存檔,作為材料供日後參考研究。

第三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有思想,有主見,有激情,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戲曲愛好者均可加入本協會。

一.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提案權和監督權。

二.會員有權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個項活動,有權對協會舉辦的活動和其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三.會員有享受本協會培訓,幫助和獎勵的權利。

四.會員有交納會費和維護本協會的利益和榮譽的義務。

五.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本認真實施和完成上級經過正確決策交給的工作或任務。

六.會員應保持與協會的緊密聯繫,加強和其它協會的交流和溝通。

七.會員應發揚主人翁的精神,積極為本協會的發展和各項活動的開展出謀獻策。

八.會員間應相互尊重,團結友愛,求同存異。

第四章:活動內容

第一條、定期請專業老師到校進行有關戲曲知識的講座。

第二條、根據發展需要和會員的愛好,按實際情況選定節目給會員排練,並邀請專業人士或票友老師到校進行指導。

第三條、定期在校內播發經典戲曲影片,並組織會員觀看。

第四條、加強對外的聯繫和交流,共創高校戲曲活動的美好天地。

第五條、儘量為會員爭取上台演出的機會。

第六條、不定期舉辦全校性戲曲知識競賽,促進同學們對戲曲的瞭解。

第七條 與校內各社團友好組織活動或參加兄弟社團的活動。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獎罰制度

一、獎勵:為挖掘會員的潛能,充分發揮協會成員的作用跳動成員的積極能動性,每年四月份舉行一次年度推優評選活動。對給本協會改革發展和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和作出重大貢獻者,本着公平,合理原則集體評選,給以優秀成員獎勵和表彰。

(一).能給本協會各項活動提供足夠資金支持者,年度評選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和表彰。

(二).凡給本協會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對本協會的改革發展做出貢獻,積極提出有效議案,能提高本協會的知名度和取得良好效益者,本協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和表彰。

二、懲罰:為了維護本協會的良好形象,防止對本協會名譽和利益造成不良影響和妨害本協會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發生,特訂以下懲罰制度:

(一).凡借本協會名義進行個人私營和違法行為者,對本協會的名譽,利益造成重大傷害者,後果自負並經常委員會決定給予警告或開除。

(二).因玩忽職守,工作失誤,導致本協會開展的活動受到嚴重的破壞或不能開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撤職,開除。

(三).因經費問題對本協會名聲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者視情況給以警告或開除。

第二條、財務制度: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使用嚴格按照校團委和社管部有關規定執行。

一. 本協會活動的經費主要通過合法手段自主籌備,經費的來源依託與會員費,商家贊助和爭取得到社會的捐助。

二. 所有會費統一由校團委和社團管理部代為保管,由協會祕書處負責調度,各部搞活動所需經費必須經常務委員會申請同意後,有會長最終審批,交由祕書處向社團管理部申請撥付使用。祕書處必須定期公開財務情況。

三.本協會所有經費開支均應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則,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不得亂花亂用,經費使用須憑發票證明,否則視為無效,並又經手人負責。

四.任何人為本協會拉得贊助可享受百分之十的提成,餘下的歸本協會集中使用。

第三條.人事制度:

一.部長任命:通過公開向全校招聘,召開會員大會,根據民主集中和公平,公正原則選舉產生,然後經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任命,又會長正式批任命並向社管部批准後備案。

二.理事任命:公開向全校招聘,召開理事招聘大會,通過民主競爭的方式公正選拔,又常委會討論研究,並徵求各個部門部長意見後決定任命,由會長正式批任命並向社管部批准後登記備案。

三.部長理事免除:因自動提出辭職,玩忽職守或其它原因等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經常務委員研究討論,並徵求所在部門部長的意見決定免除,由會長正式批准並經社管部門同意後免除並登記備案。

四.人事管理細節歸常務委員會研究制定,人事檔案和會員證,管理主要由團支部管理。

五.本協會內部實行“三通原則”:委員和理事之間,理事和會員之間,各部成員之間,要經常交流和溝通,以保持協會的上下同心和緊密團結,為協會的發展和各項活動的有效開展創造良好基礎。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自協會被批准成立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二條、

(一).章程的修改須由常務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交由常務委員會充分討論後,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人員同意,向社團管理部申請批准後方可改動完善。

(二).章程的制度和修改以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為最高原則,以符合本協會絕大多數成員的利益,有利於協會健康有序發展為根本指針。

(三).本協會內任何成員應遵守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在堅持原則性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正確靈活地處理好本協會內部事務和其他相關事務。

(四).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本章程,可集體研究制定各部門章程,經委員會同意通過並經社團管理部審批後實施。

第三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x大學戲曲協會常委會。

同鄉會章程示本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規範公司技術中心的建設與發展,充分發揮研發中心在公司技術開發和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特定製本章程。

第二條 建立技術中心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的自主開發能力和利用社會資源能力,推動公司建立以技術中心為核心的技術創新體系,促使企業成為技術開發與技術創新的主體。

第三條 技術中心是公司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其主要任務是為公司發展提供技術支持,通過整合技術資源和人才資源,強化公司科學技術管理和技術創新活動,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促進公司持續發展。

第四條 技術中心不以自身營利為目的,經費由公司提供。技術中心應強調市場意識、整體意識、效益意識和創新意識,通過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等技術活動,拓寬資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開發水平。

第二章 技術中心的職責

第五條 技術中心的職責:

1、參與制定和執行公司技術發展戰略和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開發的規劃和計劃。

2、負責公司中長期發展需要的科學和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研究開發有市場前景、有競爭力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負責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形成公司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

3、參與公司有關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開發等重大項目的調研和技術論證工作;組織制定公司重大科技開發和技術攻關項目的實施計劃。

4、協助組織召開公司級技術方案評審會和重大技術問題討論會。

5、有效地組織和運用社會科學和技術資源及國內外已有的科技成果,進行綜合集成和二次開發;以產、學、研合作為主要載體,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關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開展廣泛的、多種形式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6、負責收集、分析與公司相關的技術和市場信息,研究行業發展動態,為公司產品和技術發展決策提供諮詢意見和建議。

7、負責組織科技成果上報鑑定工作,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公司技術管理和研究開發工作進行指導和服務。

8、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吸引優秀的科技人才到公司開展科學和技術研究開發工作,增強公司對科技人員的凝聚力;組織科技人員的學習培訓,加快科技人員的知識更新,為企業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技術人才。

第三章 技術中心的機構配置

第六條 技術中心的組織機構依照高效、精幹的原則,依照國家、省市研發中心建設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合理設置。

第七條 公司技術創新組織體系由決策層、管理層和研發層組成。

第八條 決策層為公司專家委員會,下設技術委員會。

第九條 專家委員會由公司主要領導組成,論證和審核批准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對研究開發方向和重大技術課題進行決策;制定公司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創新政策;確定技術研究開發方向、年度科技計劃和經費預算。

第十條 技術委員會主要由李鶴林院士及其團隊成員以及公司內的副總工程師等有關專家、學者組成,負責對公司技術的研究開發方向、重大技術問題及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諮詢和評估。

第十一條 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研發中心主任並負責研發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研發中心主任負責研發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協助主任進行工作。

第十三條 研發中心設:試驗部、設計中心和技術質量管理部。

第十四條 研發中心負責組織技術委員會和各專業委員會的活動管理;編制公司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公司年度重點科技項目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公司科技管理體系和考核制度;總結上報月度、季度、月度公司科技統計報表及《企業研發中心評價指標》報表;負責科技項目及合理化建議活動的組織申報工作;負責科技成果鑑定、上報、獎勵等工作;負責科技開發經費的管理和運作等工作;負責研發中心綜合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研發中心負責建立科技開發項目立項制度,組織開發項目的申報、審查及立項工作,並定期檢查、總結、彙報研究開發項目的進展情況;負責開展“產、學、研”合作開發項目;參與新技術、新產品和公司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和成果鑑定工作;負責公司知識產權及技術合同的管理;收集、研究國家和行業的有關科技政策、科技信息及國內外科技發展趨勢,制定公司科技發展方向。

第十六條 設計室參與組織公司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和調研工作,組織技術改造方案的審查和技術論證工作;負責公司技術開發工作。

第十七條 技術信息室負責科技情報的收集整理,負責查詢、收集、整理、編輯於公司業務相關的科技資料和信息,為公司決策提供參考。

第十八條 研發層是根據公司發展目標而設下的各類專業研究開發機構(包括項目組)和技術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研發、開發、試驗、設計產業化應用、技術服務等工作。

第十九條 研發中心要根據公司主導產業的發展,建立直屬的研發機構、工作站,作為公司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

第四章 研發中心的運行機制

第二十條 公司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技改項目、重點科技開發項目等,由技術委員會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科技發展方針和國內外技術發展趨勢及市場需求組織技術論證和評審,提交公司決策後實施。

第二十一條 研發中心作為公司技術創新體系的核心,負責公司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業務管理和考核;負責研發中心的建設,承擔公司重點科技項目計劃的事實和管理。

第二十二條 研發中心下設的各專業開發機構採用矩陣式的管理,行政上歸公司管理辦公室領導,技術業務上由研發中心歸口管理。研發中心與公司所屬各有關單位和外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企業均以科技項目為紐帶,以目標責任書或技術合同(開發合同、轉讓合同、服務合同、諮詢合同)為約束機制,共同承擔完成科技項目的計劃服務。

第二十三條 研發中心建立合理的立項程序,項目選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中心的原則,在市場分析、技術分析、經濟效益分析以及企業優勢分析基礎上,確定立項的優先順序和開發計劃,並在項目實施過稱中定期組織評估和進行重要的調整。

第二十四條 科技項目由公司各部門和各單位提出,按具體要求申報立項,由研發中心整理、初審,提交技術委員會審查、論證。報公司批准後,簽訂科技項目合同,研發中心根據項目進度和考核情況下撥開發經費。

第二十五條 研發中心的研究開發項目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引入競爭機制,項目組成人員由項目負責人和科技人員雙向選擇,項目組人員可根據需要來自不同部門,研發中心的人員可與公司其他部門人員相互流動,中心內缺乏的急需專業人員可對外實行招聘,以利於研發中心的建設和發展。

第二十六條 研發中心的管理人員實行定編定員,競爭上崗;研發層的科技人員在項目完成後應立即轉入其他項目,採取人員能進能出的開放的用人機制。

第二十七條 研發中心負責編制公司科技開發項目計劃,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增列計劃外項目,必須向研發中心提交申請報告。

第二十八條 研發中心受公司委託,負責依法與境內外企業、科研機構、等高院校及其科技人員合作,簽訂技術合同,進行聯合開發科技成果和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第五章 科技經費的籌措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科技經費的來源:

1、公司自籌的科技經費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應滿足科技開發項目的資金需求,並逐年遞增,科技收入經費達到公司銷售收入3%以上,基本達到國家、省對國有重點企業的要求。

2、研發中心通過承擔國家、省、市和其他企業的研究項目,開展技術開發、諮詢、轉讓、服務等活動,拓寬資金渠道,增加科技收入。

第三十條 科技經費的管理:

1、研發中心專設財務管理人員,負責科技費用的管理,業務上受公司財務部及審計部的監督。

2、研發中心財務實行獨立核算,所需資金納入公司年度預算。

3、科技經費的使用須嚴格執行程序審批。

第六章 研發中心的考核評價

第三十一條 技術委員會每年度按相應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企業研發中心認定與評價方法》及《企業研發中心評價指標體系》要求,對技術中心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

第三十二條 每年一月底前,研發中心應對上一年度工作進行總結,並認真填報《企業研發中心評價表》,上報相關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公司技術中心。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同鄉會章程示本 篇5

有限責任公司

章程修正案

經公司股東於x年6月23日召開股東會,全體股東同意公司修正公司章程如下:

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條公司住所“中衞市城區南街南苑小區”修改為“中衞市文萃路文昌鎮2號臨街營業房”。

股東簽字:

有限責任公司

x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