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進場須知

一、進場流程

施工單位進場須知

1、承包工程的施工單位進場,要接受業主及監理單位統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

2、施工單位需統一到業主工程部辦公室辦理工程施工證,人員出入證等相關證件。

3、及時與業主溝通開工前的事項。

二、施工準備

1、食宿準備:必要時租房或建造板房,做好後勤的保障。

2、施工單位開工前應提交《施工進度計劃表》、《項目人員組織架構圖》,必要時提供詳細的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3、經審批的施工方案是組織施工的依據,不得隨意修改,需變更時應提出申請,按程序重新審批。

4、組織施工人員學習設計文件、圖紙等施工要求,傳達合同質量工期要求,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5、施工單位要用電時,必須提交《施工用電申請表》,,施工單位接電設備必需安全、可靠、無破損,電箱帶有電度表,符合現場施工用電標準,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行送電。

6、對於不編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損失和工期延誤等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

7、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量,嚴格根據審核《施工進度計劃表》,組織足夠的施工人員及機械進行施工,確保工程的質量及工期。

8、施工單位需提供施工人員相應施工證件如:電工證、特殊崗位操作證等。

9、提前做好主輔材料準備,必要先將材料樣本送甲方,經甲方認可後再大量購買入場。

10、所有資料,文件呈送業主審閲,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開工。

三、施工現場管理

1、及時做好施工記錄、施工日誌、質量評比等技術資料。

2、各工序工程施工完畢後,先進行自檢,並接受甲方或監理檢查。如出現質量問題,馬上整改,否則將進行扣款及經濟處罰。

3、各施工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工作任務內容、施工地點、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完全瞭解。

4.施工要動火時,並配備好足夠的滅火器和其它措施,並指定專人進行監護。

5.施工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的工作地點和崗位到其它地點進行與自己工作無關的任何工作。

6. 施工必須安全、文明、清潔。如:高空作業防墜落,立體交叉施工防物體打擊;臨邊作業的防護,預留孔洞口,豎井處防墜落;腳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各種電動工具施工用電的安全等;現場消防等工作;

7、定期組織施工人員召開總結施工會議,並邀請甲方及監理單位參加。

8、對於需增減工程,必須接受甲方相關簽證。施工後按照實際工程量簽證,經有詳細的工程描述。否則不予簽證付款。

9、工程收尾,做好相關的標示,現場清潔等工作。

四、工程驗收

(一)驗收條件

1、單位工程已按批准的設計文件及承發包合同內容完成。

2、質量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合同條款有關規定。

3、竣工資料完整,且審查合格。

(二)竣工初驗

1、單位工程達到驗收條件,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應提前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並提出初驗申請。

2、業主辦理審批手續後組織有關人員初驗,並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3、施工單位應對初驗提出的問題按期完成整改。

(三)竣工驗收

1、施工單位對初驗提出的問題整改完成後,向業主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2、因施工單位原因未及時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及其質量等級不滿足合同約定時,業主將追究施工單位質量及進度違約責任。

3、最後施工單位需提供工程的竣工資料等工程相關資料。

附件:1、《工程結算表》

2、《竣工驗收流程及相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