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暫行條例的目的範文

居住證暫行條例的目的在於什麼呢,有哪些意義呢。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居住證暫行條例的目的”,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居住證暫行條例的目的範文

10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引發關注。草案規定在全國建立居住證制度,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蓋,要求各地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提高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水平。草案還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對此,財經評論員李文海表示,居住證制度將是國家户籍制度改革至關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加外來打工者公共服務權利。

户籍改革助經濟長期發展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國務院常務會議認為,落實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證管理,保障持證人合法權益,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推動農業現代化、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也有利於擴大內需。

户籍制度改革的關鍵是户籍內含各種權利和福利制度的綜合配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只是“標”,而對其內含各種權利和福利制度的改革才是“本”。李文海説,户籍制度改革必須標本兼治,其目標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剝離户籍內含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取消城鄉居民的身份差別,建立城鄉統一的户籍登記管理制度,實現公民身份和權利的平等。

而從這點來看,居住證作為户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已經形成社會共識。

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郭秀雲表示,2019年在國家層面推出居住證制度,是户籍改革的重要步驟。今後户口上附加的福利應該做減法,作為過渡性工具,以居住證為載體的福利應該做加法。最終,整個公共服務和待遇應該以常住人口為標準。

居住證有兩個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領的條件,二是申領後享受的權利。去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廣泛徵求了中央有關單位、省級地方政府及部分城市政府的意見,會同公安部反覆研究修改形成了《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明確列舉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這些基本公共服務第一條就是免費接受義務教育,並且沒有規定限制條件。還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等權利。

此外,在備受關注的積分落户方面,此次《居住證暫行條例(草案)》得以明確,在此次的徵求意見稿中,持證後落户仍有限制按城市大小分為四等,其中最嚴格的是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界定標準為,應當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户制度,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需要指出的是,以居住證制度作為先鋒利器的户籍制度改革對保持經濟長期發展動力大有裨益,而且這也是推動城鎮化的重要舉措。

李文海説,我國勞動力資源結構性矛盾越來越突出,穩定優質勞動力資源供給更加關鍵,居住證持有者若享受户籍權利,並逐步實現教育、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平等化,將有利於實現勞動力資源有序流動,推動城鄉一體化。

郭秀雲説,作為流入地的地方政府,財力有限,能提供哪些福利,提供到什麼程度,會有選擇性,怎麼選擇?權利與義務對等是一個原則。福利清單也存在順序,比如就業是優先保障,以及義務教育、公租房等,最低生活保障等則屬於高端福利。權利的享受以履行相應的義務為前提,如繳納個人所得税等。

但反過來看,地方政府為保證優質勞動力資源供給,也會做出相當大的努力,這背後是對內需的拉動。不僅如此,有專家認為,作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將助推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同時進一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據京華時報報道,“實施居住證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並且最終還是服務於户籍制度改革。”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傑華表示,“無論是享受公共服務還是積分落户,相當一部分人,尤其是數量龐大的流動人口都將從居住證制度中受益。”

“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逐步剝離附加在户口上的教育、醫療、衞生等權益,並通過居住證制度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教授陸益龍説,“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讓每個人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務,這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在內的多個地區已開始實行居住證制度。廣東為居住證持證人列出了15條待遇。《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則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將可以獲得120分的加分,這意味着這類人才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內的多項公共服務待遇。

“在上海,持有居住證所能享受的公共服務,已經非常接近户籍人口了。”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主任朱惠芬説,“居住證制度可以通過”梯度賦權“的方式提高對各類人羣的公共服務覆蓋率。”

陸傑華表示,居住證制度的全面實施需要各地制定辦法。“出於公共財力等原因,其中也將遇到一定阻力,這就需要有關部門提供強有力的監督。”

户籍未必會消失但會淡化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首都經貿大學特大城市研究院研究員葉堂林指出,居住證制度在全國推進後,將有望代替原先的户籍制度。

户籍未必在各地會消失,但是會淡化。而居住證能否推行,核心是由其帶來的住房、教育、醫療等相關公共均等服務能否到位。對於京滬而言,其公共服務水平相對較高,目前對外來人口限制比較大,但是對於人口不多的城市,如果能夠提供較高水平的公共服務,則有利於這些地方聚集人口。

而居民之所以不願意去中小城市,原因在於當地的各項公共服務跟不上,同時就業機會少,收入低。要使中小城市有更多的產業集聚,公共服務要向下傾斜,此時需要中央財力支持。“未來全國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後,每個人都有一個社保賬號,走到哪都一樣,這有利於人口流動。而不會因為每人户籍不一樣,附着的福利也不一樣。”他説。

此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9-2020年)》提出,進一步調整户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户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快建設和共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衞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户。

建立居住證制度後,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衞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等。

不過,居住證實施的一個問題是,農民工前往大城市的意願發生了變化。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三季度末,農村外出務工勞動力總量17554萬人,與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這與前幾年每年5%左右的增速相比,下滑明顯。

天津城建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王振波認為,居住證的積分制度可能和農民工沒有多大關係。積分制度肯定是與人才、就業多長時間、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有關,農民工很多人達不到這個條件。現在國家放開小城鎮落户,但是一般居民都不願意去。一個可行的辦法是,推進大城市周邊的小城鎮化。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CBD發展研究基地執行主任蔣三庚認為,城鎮化還是要遵循市場規律。目前還是要促使中小城鎮發展起來,現在特大城市人口多,中小城市人口減少,關鍵在於資源要均衡,這樣才能吸引農民工去中小城市。

“如果農民工通過積分在一些城市能夠落户,其子女上學,以及其他的醫療等方面問題能夠得到解決,農民工還是願意的。這也利於解決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過於聚集。”他説。

另據瞭解,2019年8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成國家人口基礎資訊庫。《意見》明確,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符合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户口。

《意見》還規定,要以居住證為載體,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衞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

2019年12月國務院法制辦下發《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了居住證的申領條件,要求公民離開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必須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才可以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務: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基本公共衞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

針對公眾關心的積分落户,意見稿規定了4種規模城市的落户條件,像北京、上海、廣州這些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要在積分制下進行居住證的落户。

2019年2月公安部透露,《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由中央審議通過,根據該方案,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至此,暫住證制度退出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