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精選25篇)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

一、超市開辦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入場經營的食品及其供貨者執行查驗制度。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精選25篇)

二、超市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質檢報告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三、經查驗供貨者的證照等手續齊全,准予入場的,超市建立供貨者檔案,將供貨者的證、照等證明文件複印件按照“一户一檔”或者“一品一檔”的要求備案。

四、超市須建立進貨台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供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五、超市開辦者設立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所經營的食品由超市總部採取統一配送方式經營的,可由超市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但需將備案資料複印件留存於分支機構,或採用電子台帳聯網備查。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2

1、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2、食品倉庫應用無毒、堅固、易清掃材料建成。

3、食品倉庫應有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黴變的設施,並能正常使用;必須設置機械通風設施,並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4、冷庫(包括冰箱)應注意保持清潔、及時除霜;冰箱、冰櫃和冷藏設備必須正常運轉並標明生、熟用途,冷藏庫、冰箱(櫃)應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並正常顯示。

5、低温冷庫(冷凍庫)温度必須低於-18℃,高温冷庫(冷藏庫)温度必須保持在0~10℃;冷藏設備、設施不能有滴水,結霜厚度不能超過1cm。

6、冷庫內不可存放腐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食品。食品之間應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應分庫冷藏。

7、食品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識,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8、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詳細記錄入庫食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索證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

9、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除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10、食品庫房管理員必須熟悉食品庫房衞生管理制度和各類食品儲藏的基本要求。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食品衞生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時應及時處理。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3

1、將餅屋內外燈箱上的塵土擦乾淨。

2、將麪包醒發箱內的髒水倒乾淨,並更換新水,烤爐內油污要清理。

3、冰櫃要除霜清洗擦淨。

4、清理衞生死角,噴灑消毒藥水,投放鼠藥、蟑螂藥,須有專人負責。

5、整理原輔料做到碼放整齊,領取方便,無粉塵。

6、定期清理空調及冰箱、散熱片面性等設備。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4

1、職員上崗前,必須穿好工作服、佩戴好胸牌及工作帽。

2、工作服要保持清潔、無明顯油污,衣釦不得有脱落。

3、職員上崗時不得赤腳穿鞋。

4、職員頭髮要保持清潔、衞生、梳理整齊。

5、職員上崗時不準留指甲、不準戴戒指。

6、職員上崗前要將手洗乾淨。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5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發現其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禁止其入場經營。

二、通過簽訂合同、責任狀等方式,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及時暫停或者取消入場經營資格;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的農業或市場監管等部門。

三、建立市場經營者檔案,記載入場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

四、建立和完善市場食品、農產品准入、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不合格食品銷燬等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市場管理人員和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和培訓。

五、設置食品信息公示設施,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行政機關公佈的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六、建立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根據要求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七、指導督促市場內經營户做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台賬建立工作,落實管理規範要求。

八、根據規定要求,建立市場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配備專職

檢測人員,對上市食品(農產品)進行檢測並及時記錄檢測結果、建立檢測台賬、公示檢測信息,對不合格食品(農產品)要及時下櫃,通知農業或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並做好處理記錄。

九、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市場內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6

一、食品原料採購索

1、採購員要求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並掌握食品原料採購索證要求。

2、採購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產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化驗單,同時按照相關衞生標準進行核查。

3、所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採購員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4、腐爛變質、摻雜假貨、發黴生蟲、又還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衞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採購乳製品、肉製品、水產製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製品、食品添加劑以及衞生行政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它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生肉、禽類應當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材料應索取口岸衞生監督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油污檢驗合格證明,並做好記錄。

二、餐飲業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漬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應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釐米,離牆15釐米存放於貨櫃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加蓋密封並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乾燥整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人負責庫房管理,並建立健全採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以及發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儲存制度

1、糧食倉庫必須保持乾燥,不漏雨、不滲水、要防鼠防黴,並嚴格控制庫存量。

2、所購蔬菜必須當日食盡,不得隔日。蔬菜購回後必須在貨架上攤擺,防止悶爛。

3、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並有明顯標識。

4、魚肉蛋禽類購入後,除當頓食用外,均要冰箱內存放,冰凍期不得超過三天。

5、油醬等調料品不得一次性購進太多,注意保質期限,在陰涼乾燥處放置。每頓留樣食品必須置於冰箱內24小時以上。

四、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衞生證明。

3、食品添加劑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或衞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使用量,不得隨意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經批准、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

5、不得以掩蓋儀器腐爛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

五、加工烹調崗位衞生責任制度

1、操作間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衞生,嚴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立即撤換做出相應處理。

3、傳遞食品需用專用的食品工具,專用工具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開紫外線燈進行紫外消毒30分鐘,然後對配餐枱進行消毒。

5、工作結束後,清理操作間衞生,配餐枱無油漬、污漬、殘漬,地面衞生清潔,紫外線消毒30分鐘。

6、操作間按專用要求進行管理,要做到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其他人員不可隨意進出,傳遞食品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進行

六、餐飲具洗滌消毒崗位衞生責任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安裝“除殘渣→鹼水洗→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衝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的標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七、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與培訓制度

1、餐館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2、餐館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才能上崗。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將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症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5、凡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調離工作崗位。

6、餐館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工作。

7、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衞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衞生操作技能培訓。

8、建立從業人員衞生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獎勵與考核制度

1、獎勵制度

1.1參加世界,國家,省等舉辦的烹飪大賽,成績優異者。

1.2出版個人烹飪專著和在權威烹飪雜誌發表作品及論文獲獎者。

1.3忠於職守,全年出滿勤,工作表現突出,受到賓客多次表揚者。

1.4為廚房生產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產生及大效益者。

1.5在廚房生產中及時消除較大事故隱患者。

1.6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

1.7衞生工作一貫表現突出,為大家公認者。

1.8節約用料,綜合利用成績突出者。

2、懲罰制度

2.1違反廚房紀律,不聽勸阻者。

2.2不服從分配,影響廚房生產者。

2.3工作粗心,引起顧客對廚房工作或菜餚質量進行投訴者。

2.4弄虛作假或搬弄是非,製造矛盾,影響同事間的工作關係者。

2.5不按操作規程生產,損壞廚房設備和用具者。

2.6不按操作規程生產,引起較大責任事故者。

2.7不按時清理原料,造成變質變味者。

九、餐廳衞生管理制度

1、餐廳服務員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髮、勤換衣服,服裝整潔,化粧淡而大方。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工作期間不得戴戒指、手鐲等飾物。

2、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三防設施運轉正常,鼠藥及時回收。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3、做好枱面調料、牙籤、枱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衞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枱布、餐巾、餐具(必須經過清洗消毒)等。

4、擺台後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台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回收保潔。

5、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銷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專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6、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並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黴變。

7、涼菜在專間內切配,現用現配,菜餚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8、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

9、備餐櫃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工作結束後及時做好枱面、地面等清掃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7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採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個人衞生習慣,嚴格規範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髮梳整齊後置於帽後,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範洗手,從業人員操作前、便後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髮、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製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並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採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衞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八、如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負責人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三、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採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衞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衞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衞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衞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衞生管理制度。

二、採購應建立食品採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衞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並存檔備案。採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誌。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衞生、食品衞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衞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衞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衞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採用冷藏車、保温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並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並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佈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温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櫃)、冷凍(庫)櫃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複清洗和消毒的材質製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衞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櫃)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温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籤明示的温度進行控制,超出温度、濕度規定應及時採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併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燬,並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台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衞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於保證食品衞生、易於清洗消毒、易於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於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四、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四、單位衞生管理人員每週 1-2 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 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六、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七、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八、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衞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十三、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8

庫房管理制度

一、庫房要持續通風、乾燥,採取防鼠、防蟲、防黴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並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一樣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温度(指示)計,並定期校驗,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温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温度到達冷藏或冷凍的温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於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櫃(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温度到達要求並持續衞生。

六、要經常清掃,持續庫內、外環境整潔衞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一、大型宴會、重要接待、學校食堂、企業職工食堂廚房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二、每餐、每樣食品務必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樣食品取樣後,務必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四、留樣食品冷卻後,務必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五、食品留樣要立即密封、貼好標籤後,務必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六、每餐務必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七、留樣食品務必保留48小時,時光到後方可倒掉。

八、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劑務必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採購、保存和使用。

二、實行食品添加劑保管和使用職責追究制。食品添加劑要專人負責保管,並告知烹調廚師適用範圍和使用量。烹調廚師要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濫用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添加劑應存放於專用櫥櫃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並建立使用台賬。

四、盛放食品添加劑要有專用容器和明顯標誌。

五、使用食品添加劑要有記錄並存檔。

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一、廢棄油脂務必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三、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光、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繫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並長期保存。

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務必掌握本崗位的食品安全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遵守衞生操作規程。

二、堅持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便後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後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三、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四、從業人員不得應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衞生的行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操作用具用後不得隨處亂放。

五、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衞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內。

六、從業人員務必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消費者瞭解和監督。

二、從業人員工作衣帽整潔,持續良好的個人衞生,操作前洗手。

三、確定桌椅整潔後方能擺放餐飲具及食品。餐飲具擺放至客人用餐前不得超過1小時,當餐未使用的應收回清洗消毒保潔。

四、直接入口食品用專用工具分檢傳遞,專用工具定位存放防止污染。

五、端菜時手指不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顧客餐具,盛裝有食品的菜盤嚴禁重疊放置。不得應對食品及餐飲用具咳嗽、噴嚏、擤鼻子、閒談。

六、發現食品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異常、變質,發現餐飲具不潔時,應立即撤回。

七、餐前檢查衞生。就餐過程中及時清除地面、桌椅垃圾、髒物。餐後集中清掃保潔。隨時持續桌、椅、台、地面、洗手池、牆壁、門窗、燈具等清潔。垃圾桶加蓋,垃圾及時清運。

八、不得堆放空酒瓶、未使用食品及原料和其他與食品經營無關的雜物。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9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採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採購食品的,宜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台賬(採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0

(一)食品採購

1、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選擇供貨商。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營業執照、食品生產銷售的相關許可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發票等材料,採用掃描、拍照、數據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5、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快速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台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

1、食品銷售業務主要為廠家(經銷商)直接供貨給客户,可不單獨設立倉庫進行食品貯存,小批量的食品進貨可短期存放於經營場所。

2、詳細記錄食品入庫信息。食品入庫要詳細記錄商品的名稱、商標、生產商、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進貨數量、供貨商名稱、聯繫電話等信息。

3、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污染不潔或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4、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食品出庫要詳細記錄商品流向。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台帳,詳細記錄購買方的信息,以備查驗,賬目保存期限為二年。

6、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7、每週對倉庫衞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8、設置待召回(退回、銷燬)食品存放區域並明示。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與非食品、生食與熟食應當有適當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標識;

10、貯存冷藏、冷凍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滿足其温度要求的設備設施;

(三)食品運輸

1、食品運輸必須採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用運輸工具,運輸車廂的內倉使用抗腐蝕、防潮、易清潔消毒的材料。運輸冷藏、冷凍食品應使用專用冷藏、冷凍設備或車輛。

2、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衞生,並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污染。

3、在裝卸所採購的食品時要講究衞生,不得將食品直接與地面接觸。

4、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密閉容器裝運。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與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銷售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衞生要求。

4、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台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執法部門、生產企業的召回通知,應當立即停止營業,下架封存,做好登記,並及時通知政府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或供貨商,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2、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稱、批號等信息,並安排專人處理消費者退貨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並予以封存,做好記錄,嚴禁再次流入市場。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況要及時通知供貨商及政府監管部門。

5、不合格食品的處置。與供貨商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政府監管部門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門的通知要求進行處置。

6、政府部門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銷燬處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監管部門的通知要求執行。

7、不合格食品退換貨、下架封存、召回等處置資料,要建立專門的檔案進行保管,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1

1、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規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裏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於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誌或者區分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4、烹調後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採用高於60℃熱藏或低於10℃冷藏(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

5、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6、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衞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須加蓋。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2

1、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務必貼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不貼合衞生標準和衞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

2、購買食品添加劑務必索取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衞生證明。

3、食品添加劑使用務必貼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或衞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範圍、使用量,不得隨意擴大使用範圍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經批准、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

5、不得以掩蓋儀器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3

為了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和規範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盡其職,協調配合,信息通暢,資源共享的運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社區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制度如下:

一、建立信息聯絡報告制度

為及時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確保信息反映準確、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聯絡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網絡組織:每個社區確定一名安全信息員,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聯絡上報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內容:各社區在定期檢查報送消防檢查信息的基礎上,報送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各種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食品安全動態;重大事故查處信息等。辦事處食安辦負責將社區報送的信息統一整理彙總,並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

3、安全信息報告時間:有關食品安全檢查報表,每週報送一次;食品安全預測預警和專項整治信息,要及時上報;對食物中毒、突發食品污染事件等重大事項和重要信息,做到隨時報送,並向街道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食品安全協調機構上報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並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報告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對食品安全事故隱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三、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街道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及時處理或報告。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4

幼兒園食堂與幼兒羣眾用餐的衞生、安全管理務必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衞生部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幼兒園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貼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資料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着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羣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説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貼合產品説明書的質量狀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務必檢驗或者檢疫的,務必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貼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資料。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務必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貼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務必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着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鈎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鈎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理解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貼合衞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户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狀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衞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狀況。

第二條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一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善,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衞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善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衞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持續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持續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貼合有關衞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一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持續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一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貼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衞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務必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務必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衞生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衞生檢查工作,實行職責制,將衞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職責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衞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務必在理解食品衞生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務必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户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衞生行政部門有職責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務必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衞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羣眾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貼合加工操作、衞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羣眾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__㎡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狀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繫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來源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職責及處理意見。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5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二、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每人。

三、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衞生及操作衞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浦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衞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四、加強食樸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樸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衞生知識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五、做好食樸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6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衞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7

一、學校要建立符合安全衞生標準的食品儲藏、儲存場所,配備必要的食品儲藏保鮮設施。

二、學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庫管理制度和收發登記制度,設立規範的入庫和出庫台賬,對採購的食品及原料認真驗貨,做好登記,並與採購人員雙方簽字認可交接,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保存,驗貨要做到檢驗食品質量、規格、數量、價格。

三、當天或當餐需出庫的食品或原材料,應堅持用多少就出多少的原則,由具體負責領用人員持出庫計劃單與保管員驗貨領用,並做好出庫登記,出庫單要在有領用人和保管員雙方簽字。

四、食品在校儲存期間,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類存放,安全管理;食品及原料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有非食品、個人物品、藥物、雜物及亞硝酸鹽、鼠藥、滅蠅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對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庫。

五、貨架上應對每類每批食品嚴格標明採購日期、產品名稱、產地、規格、生產日期及最終保質時限,做到帳、卡、物相符,掛牌存放,並做到先進先出。

六、存放的食品及原料應有包裝,並標明產品名稱,定型包裝食品應貼有完好的出廠標識。禁止存放無標識及標識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七、經常檢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黴變或包裝破損、鏽蝕、鼓袋等感官異常、變質時做到及時清出,清出後在專用區域內落地另放並標明“不得食用”等字樣,及時銷賬、處理、登記並保存記錄。

八、保持庫內內通風、乾燥,做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保持庫內衞生乾淨。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8

一、大型宴會、重要接待、學校食堂、企業職工食堂廚房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二、每餐、每樣食品務必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樣食品取樣後,務必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四、留樣食品冷卻後,務必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五、食品留樣要立即密封、貼好標籤後,務必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

六、每餐務必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七、留樣食品務必保留48小時,時光到後方可倒掉。

八、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19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衞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20

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四、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五、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六、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壞、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銷售衞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展示衞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衞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知識培訓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用具清洗消毒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衞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農村食品安全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羣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1]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佈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黴。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21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着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羣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説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説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鈎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鈎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户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衞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衞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衞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衞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衞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衞生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衞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衞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衞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衞生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户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衞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衞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衞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__㎡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繫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22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衞生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衞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衞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衞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23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24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衞生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户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衞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衞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集錦 篇25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台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台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台帳,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衞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衞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樸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羣眾映、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處理消費者投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衞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温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汽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7、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複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汽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着位置清晰標明食汽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羣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説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説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着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棄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鈎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鈎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過期、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户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衞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衞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衞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衞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衞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衞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和衞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衞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衞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樸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衞生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衞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衞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衞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衞生病症的,應立即脱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衞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衞生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對象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樸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户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衞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衞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衞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衞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涼菜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項目控制標準和設備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衞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文件。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繫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