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業績獎金制度(精選5篇)

銷售業績獎金制度 篇1

、銷售人員薪資管理制度

銷售業績獎金制度(精選5篇)

1、根據銷售部銷售員的營業能力工作實績、出勤狀況、勞動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3個等級。

1)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到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範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2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歷,並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2)二級:有半年以上銷售工作經歷,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於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幹;曾由於不當行為嚴重損害企業利益者不能定為二級;

3)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2.員工薪金為月薪制,由基本工資和津貼構成。

3、工資等級的確定和升降,根據考核的結果,在每年2月、5月、8月、11月進行。對業績顯著低下者,要適當降級。

4、銷售津貼以班組成為對象,根據本公司考核辦法,用下述方法支付:

1)對突破銷售目標的班組成,每得一分增加△△元;

2)不屬於上述情況的班組成,每得一分增加△△元;

3.)具體支付時間確定在次月薪金髮放日;銷售人員每人每月付給△△元銷售津貼,凡曠工一日或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發給津貼。如果是由於生病或其他難以避免的原因造成遲到、早退或曠工,經過上級主管批准,可以照常發放。

5、薪金的支付時間和方法如下:

1)薪金的計算截止到每月20日。25日是發放日;發放日為節假日時,建設項目驗收規範(13個doc)改為前一日或次日發放;

2)月中進入公司者和中途退職、復職的情況下,按實際工作日對月標準工作日所佔比例計算;每月計算基準日定為30日;

3)工作實債不佳或出勤狀態差的職員,最多發給基本工資的90%。

二、銷售人員獎勵管理制度

(一)1.提供公司"行銷新構想",而為公司採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行銷新構想"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二)1.業務員主動反映可開發的"新產品"而為公司採用,即記小功一次。

2.該"新產品"一年內使公司獲利50萬元以上者,再記大功一次。年終表揚。

(三)提供競爭廠牌動態,被公司採用為政策者,記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調查屬實,事先防範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損失者(即:呆帳),記小功一次。

(五)開拓"新地區"、"新產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記小功一次。

(六)1.達成上半年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2.達成全年度業績目標者,記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標20%(含)以上者,記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為"滯銷品",業務員於規定期限內出清者,記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現優異者,得視貢獻程度予以獎勵。

三、銷售人員懲罰管理制度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僱。本公司並循法律途徑向保證人追蹤。

(二)與客主串通勾結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

(三)做私生意者,一經查證屬實,一律解僱。直屬主管若有呈報,免受連帶懲罰。若未呈報,不論是否知情,記小過二次。

(四)凡利用公務外出時,無故不執行任務者(含:汽車營銷案例大全(最新精編)(13個ppt9個doc)上班時間不許喝酒),一經查證屬實,以曠職理處(按日不發給薪資),並記大過一次。若是幹部協同部屬者內部控制:該幹部解職。

(五)挑撥公司與員工的感情,或泄漏職務機密者,一經查證屬實,記大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解僱。

(六)涉足職業賭場或與客户賭博者,記大過一次。

(七)1.上半年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70%者,記小過一次。

2.全年度銷售未達銷售目標的80%者,記小過一次。

(八)未按規定建立客户資料經上司查獲者,記小過一次。

(九)不服從上司指揮者:

1.言語頂撞上司者,記小過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記大過一次。

(十)私自使用營業車輛者,記小過一次。

(十一)公司規定填寫的報表,未繳交者每次記小過一次。

銷售業績獎金制度 篇2

一、總則:

為了提高本公司經營運作,加強產品市場的開發及維護,公司決定確立經濟責任制,採用重管重製政策,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各種業務管理公司營銷策略,採取設立經銷點的經銷制,同時為加強經銷網絡的維護,致力開發符合條件的經銷商及包乾制業務,應定期走訪各經銷點,每月對所有經銷商的業績審評,對銷售業績突出者予以獎勵,並隨時做好所有客户的銷前、後服務工作。

二、崗位職責:

2.1銷售副總:

a.負責總公司各項銷售政策的實施及各項制度的執行。

b.組織並參與市場調查和預測,及時反饋市場信息和客户要求。

c.會同銷售部經理制定和完善銷售承包責任制,制定年銷售計劃,各時期營銷策略。

d.對營銷網絡的維護建立,並將信息及時反饋至公司總經理。

e.負責資金回籠工作,主持解決所有經濟合同的糾紛事務。

f.會同分公司總經理,技術部主管制訂訂貨排產計劃。

2.2銷售部:

a.負責企業產品的銷售、售後服務工作。

b.嚴格依銷售制度及第十二條款之合同管理規定,貫徹並執行。

c.負責編制“銷售合同”,“工礦合同”“訂貨排產情況彙總表”。

d.負責對駐外各經銷點監督、檢查、反饋工作。並對其經營負責。

e.制訂本部門的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程序文件,並負責落實與考核。

f.負責資金回籠工作。

g.負責聯繫儲運業務。

h.負責本部門的業務培訓工作。

2.3銷售部經理崗位職責:

a.負責企業產品的銷售、售後服務工作;

b.嚴格依銷售制度及第十二條款之合同管理規定,貫徹並執行;

c.負責編制《銷售合同》,《工礦合同》、《訂貨排產情況彙總表》;

d.負責對駐外各經銷點監督、檢查、反饋工作,並對其經營負責;

e.制訂本部門的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程序文件,並負責落實與考核。

f.負責資金回籠工作;

g.負責聯繫儲運業務;

h.負責本部門的業務培訓工作。

2.4助銷員崗位職責:

a.負責客户的往來接待工作及產品的初步介紹;

b.負責公司所有銷售客户的往來跟蹤、服務、聯繫;及售後服務等銷售內務工作;

c.負責銷售部所有銷售檔案的整理、跟蹤及管理;

d.銷售部經理外出時,全面負責銷售部內部一切日常運做;e.負責所有銷售合同的跟蹤;

f.負責銷售部及銷售大廳的衞生打掃工作。

2.5開單員崗位職責:

a.負責開具產品《出貨單》、〈〈樣板申領單〉〉、《樣板發放單》;

b.負責銷售台帳的登記,每月25日與財務對帳;

c.每日負責填報《銷售日報表》及《銷售月報表》,及銷售電腦的操作管理工作;

d.並於每年12月28日會同成品倉庫管員前往公司專賣店進行年終盤倉;

e.填報《質量日報表》;

f.負責銷售部及銷售大廳的衞生打掃工作;

三.銷售服務:

銷售部應保持8小時日常上班時間有人接聽電話,公司各有關部門人員應文明禮貌待客,具體要求如下:

3.1、接聽電話:

凡有客户來電首先應答:“您好,公司”然後應耐心解答客户問題,產品價格應以公司統一規定報價。如為外地經銷商,應記住對方聯繫電話、地址,需要時請銷售經理接聽並做電話記錄。講完後應説:“謝謝!歡迎您隨時到本公司來,再見!”等禮貌用語。

銷售業績獎金制度 篇3

一.制定目的:

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營銷戰略,順利開展營銷部工作,明確營銷部員工的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參與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員工儘快提高自身營銷素質,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合公司的一切營銷活動和營銷人員

三.制度總述:本營銷制度具體分為

1.管理制度細則;2.營銷人員崗位責任;3.營銷人員績效考核制度;三個部分。

四.制度細則

1.管理制度細則:

1.1積極工作,團結同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本部門將依照“營銷人員考核制度”對營銷部門的每位員工進行月終和年終考核。

1.2營銷部門員工應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及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並嚴格遵守例會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三遲五退,則追究其責任,重責開除。

1.3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盡: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1.4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幹,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交行政部處理。

1.5銷售過程中,行為端正,耐心認真,不虛張聲勢,不過分吹噓,實事求是,待人禮貌、和藹可親。

1.6在銷售過程中,如未得到經理允許,不得私自降低銷售價格。

1.7誠實守信,不欺詐顧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經過公司經理允許,出現問題,後果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1.8做事謹慎,不得泄露公司的業務計劃,要為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情況,保守祕密,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9以部門的利益為重,積極為公司開發和拓展新的業務項目。

1.10學會溝通、善於隨機應變,積極協調公司與客户關係,對業績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義,私自給其他同行業產品做銷售工作。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12 區域經理對所在區域售後服務有知情權,處理建議權,但無決定權(決定權歸技術部),銷內勤接到售後服務報告後,第一時間通知區域經理,如果區域經理不能趕到現場,由經銷商拍攝照片發送到公司,銷售總經理簽署意見交技術部核實、決定如何進行售後服務,處理完畢後第一時間向區域經理説明。

1.13有權為轄區內經銷商作500元以下的資金擔保,3個月內經銷商未將所欠款項補足户,區域經理將承擔責任,公司財務將從區域經理工資中扣除。

1.14 每週五下午14:00—16:00之間一個電話,彙報這周來的工作內容,所在區域和城市,新經銷商開發情況,老經銷商服務情況等等;每半月區域經理將這半個月來所發生的問題、所面臨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通過文字方式發送到指定傳真或者郵箱,由分管銷售的銷售副總處理和向上彙報;售後服務、支持政策、促銷活動由區域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區域經銷商促銷、支持政策等情況,區域經理制定策劃案後上報銷售副總,銷售副總根據策劃方案進行調整後上報銷售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報銷差旅費用,第二是對區域經理在市場上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與分析,第三是邀請專業的市場營銷講師對區域經理進行營銷知識培訓。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業時間進行,當天回到重慶,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協助總經理、營銷總經理制定營銷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協助營銷副總制定市場營銷管理制度。明確銷售工作目標、建立銷售管理網絡。

2.區域經理崗位責任:

2.1區域經理的崗位責任和義務劃分主要依據公司已制定的業務流程圖

2.2.區域經理崗位職責

2.2.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協助經理完成市場營銷管理工作。

2.2.2嚴格按銷售副總制訂的年度銷售計劃,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銷售計劃。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銷售統計表,及時報告銷售總經理,使之隨時掌握公司的銷售動態。

2.2.4對轄區經銷商、營業員進行業務技巧和相關產品知識培訓,使之能熟悉,運用。

2.2.5合理安排銷售助理的工作,並指導銷售助理按照計劃出色完成本職工作。

2.2.6當區域經理調離崗位時,應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區域經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現市場管理真空。

2.3銷售內勤崗位職責

2.3.1做好周,月度客户統計報表,並及時上報銷售總經理;

2.3.2協助區域經理及時完成銷售計劃,及時完成區域經理交與的工作;

2.3.3及時在銷售活動中,掌握銷售動態,發現異常或新動態應及時向銷售總經理或總經理彙報,以便公司及時調整策略,規避風險。

銷售業績獎金制度 篇4

薪酬管理制度管理

一、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着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三、部門管理機構

主任:總經理

部門成員: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業代

四、崗位職級劃分

1、 崗位分為個四層級分別為:(a):銷售經理;(b):銷售主管;(c):銷售業代;(d):長期導購員;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職級崗位對應表

序號

職級

對應崗位

銷售經理

銷售主管

銷售業代

長期導購員

五、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業績提成)+綜合補貼+個人相關扣款(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獎金。

銷售業績獎金制度 篇5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係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_元,副經理_元,一般人員_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

費用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户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

表”,並呈報主管批准。

第二章 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 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

祕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户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一)向客户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户説明產品性能、規格的特徵;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蒐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後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户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户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情況;

(六)督促客户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進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建議;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户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 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狀況調查

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一定時期內(每週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時還需提交“一週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户的情況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冊”,以便更全面地瞭解客户。

第十二條

對於有希望有客户,應填寫“希望客户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户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户,應按每月銷售情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户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户目錄表”、“客户等級分類表”、“客户路序分類表”和“客户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户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 客户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週至少訪問客户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户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户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説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迴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情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助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責任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户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 收 款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户賬目,並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後,即按賬户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後,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情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並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 業務報告

第二十九章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內容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章

對於新開拓客户,應填制“新開拓客户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