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實現“雙兩千”目標

10月10日以來在全國開展的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專項督察,目前已取得明顯成效:截至11月20日,在293個市職責整合到位、262個市機構整合到位的基礎上,全國已有2323個縣完成職責整合,2038個縣完成機構整合,實現了專項督察確立的“雙兩千”階段性目標,為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專項督察任務奠定了堅實基礎。 這是11月24日上午,記者從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專項督察階段成果工作調度會上獲得的消息。

全國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實現“雙兩千”目標

“要弘揚土地督察機構鐵軍精神,會同不動產登記局,共同打好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這場攻堅戰!” 在10月10日召開的專項督察動員培訓視頻會上,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嚴之堯,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廣華就專項督察發出總動員令。

此前,根據國家土地總督察統一部署,9月中旬各督察局已相繼向督察區域省級政府發出關於開展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專項督察的通知。9月21日,國土資源部印發《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專項督察工作方案》,對專項督察的主要目標、重點內容、工作階段等作出具體部署。

按照統一部署,專項督察的核心內容是市縣兩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完成情況,確定“完成”主要依據三個標準:一是“職責明確”,即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各類不動產登記職責以及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證等業務流程,都要統一到一個部門;二是“機構健全”,即不動產登記機構的部門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須發文明確;三是“上下銜接”,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順暢地接受上一級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權責一致,上下銜接。

專項督察啟動以來,部領導深入多個省份上門督導,靠前指揮;各個督察局均把這項工作列為下半年督察工作重中之重,舉全局之力強力推進,有的局還與地方政府簽署《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專項督察承諾書》,督促落實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主體責任。

截至11月20日,9個督察局分別組織了兩輪以上實地督導核查,累計派出77個督察組,到272個市、954個縣進行了實地督導,組織不同層次宣講455場,涉及1.2萬餘人,市縣級職責機構整合進度大幅度提高,督察成效立竿見影。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保持專項督察良好勢頭,再接再厲,把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力保年底前基本完成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