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辦公室規章制度大綱

進一步增強幹部職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念,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和辦事效率,建立和完善勞動保障工作運行新機制,樹立勞動保障部門的新形象,制定事業單位辦公室規章制度。

事業單位辦公室規章制度大綱

一、服務紀律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省、市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堅持文明優質高效為單位、為職工、為社會服務的原則。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的關係,既要按勞動保障政策辦事,又要為服務對象提供熱情服務。

2、堅持立足我市勞動保障工作實際與羣眾需要相統一的原則。想羣眾所想,幫羣眾所需,與服務對象建立起平等、理解、和諧的關係,按照職責範圍,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

3、堅持現實與發展相結合的原則。服務內容、標準和規定要求,既要按照現有工作基礎和服務水平組織實施,又要着眼於未來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不斷豐富、拓寬和完善服務內容、服務措施。

4、堅持公開、公平、求實的原則。服務內容、標準、時限、程序和監督約束措施要公佈於眾,自覺接受羣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做到服務措施得力有效,不作表面文章。

5、堅持逐級負責、層層落實和領導幹部帶頭的原則。按照各處的職能管理權限,建立各自的崗位服務目標,工作落實到人,責任到人。各處領導幹部要做到公正用人、團結聚人、一身正氣服人,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羣眾,及時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團結帶領本處幹部職工,為服務對象提供優質文明服務。

6、幹部職工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和大局觀念,克己奉公,廉潔勤政,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努力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知識,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能力,嚴格履行工作職責。

7、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

8、在業務工作中,不得違反黨紀、國法和政令,以及各項規章制度,要以黨性原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規定的服務忌語;不準與服務對象吵嘴、打架,鬧無原則糾紛。

9、不得以任何藉口對應提供的服務項目推諉、扯皮,刁難服務對象;不得拒絕服務對象提出的合理意見、建議和要求。

10、不得接收服務對象和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不得用公款吃喝玩樂;不準在工作和值班時間打撲克、玩遊戲;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不準接收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禮品或有價證券;在業務工作中不準巧立名目亂收費。

11、不準利用職權或工作便利條件為自己、為親友或小團體謀取私利;不準濫用職權侵犯人民羣眾的利益,損害人民政府的形象,破壞與人民羣眾的關係。

12、對羣眾諮詢和提出的意見要求認真負責,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給予明確的答覆,應辦理的要及時辦理。

13、幹部職工上崗要着裝整潔、儀表端莊、舉止端莊,做到熱情服務,禮貌待人,耐心周到,文明用語。

14、辦公區域要保持清潔衞生,各服務窗口要設置指示標牌,辦公物品擺放要整齊有序,工作證牌要定位放置。工作職責和服務內容、程序、標準等制度要掛板上牆,實行政務公開,接受人民羣眾的監督。

二、獎懲辦法

1、凡在執行公務中能自覺按照服務規定,積極主動地為服務對象排憂解難,收到服務對想給本人及局的表揚信、感謝信,經查實後給予通報表揚。

2、在服務過程中,工作取得較大成績,而且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的,給予表揚和獎勵,並作為年度工作政績考核和晉升的主要依據。

3、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之一,情節較輕者,由所在處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

4、凡被服務對象投訴,經查實,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情節較重者,由所在處主要負責人陪同違紀人員向服務對象當面賠禮道歉,並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列入年終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5、在年度考核內,凡被服務對象投訴兩次以上(含兩次)並經查實已違反“服務條款”有關條款者,除按第4條處理外,還又給予口頭告誡。

6、凡違反“服務紀律”條款,貽誤工作並造成不良影響或被新聞媒介曝光,除按第5條處理外,構成違紀的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犯紀律認識不深,再次違紀者,給予下崗學習三個月或調離工作崗位,另行安排工作,下崗學習期間,停發職務補貼、崗位津貼、福利補貼和各類獎金。

7、按照第6條處理後,仍繼續違反“服務紀律”條款的,按有關程序予以辭退。

8、凡本處的幹部職工年內有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並受到處分處理的,所在處不得評為先進。

9、凡本處年內出現兩次以上違反“服務紀律”條款並受到處分處理的,給予通報批評,處主要負責人和分管主任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次。

三、監督措施

1、辦成立優質服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由主任任組長,副主任任副組長,各處處長參加組成,祕書處負責具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監督、考評幹部職工在服務工作中的情

2、設立舉報監督電話582***,隨時接受羣眾投訴。對羣眾投訴舉報,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做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及時答覆投訴人。

3、獎懲實施程序:由當事人所在處負責填寫《獎懲登記表》,報考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獎懲事項。

會 議 制 度

為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堅持各項會議制度。

一、主任辦公會

主任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參加,祕書處處長列席,並負責記錄,一般每月召開一至二次,遇有重要事項可隨時召開。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通報、研究、佈置近期工作及其它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二、辦公會

辦公會議由主任、副主任、各處處長及處室負責人蔘加,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集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由祕書處負責記錄,一般每週一上午召開。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匯報上週工作,研究佈置本週工作及其它工作。

三、處務會

各處處長一般要每週召集全處人員召開一次處務會,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傳達辦公會議精神,總結、檢查、研究、佈置工作。

四、全體人員大會

全體人員大會一般每季、半年、年終各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由祕書處負責組織籌備。傳達學習上級指示精神,總結、部署有關工作及其它事項。

各種類型的會議,都要講求實效,開短會,講短話,能合併召開的會,不分別開,能一次開會解決的問題,不開第二次或層層開。會議要突出重點,會後要根據分工認真落實。避免泛泛而談,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真正使會議起到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作用。

學習制度

為加強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週星期四下午為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佔用。

二、學習的內容、方法、步驟,要按照局黨委的統一部署組織進行,辦黨支部也要根據當前形勢和工作需要,適時制定學習計劃,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

三、要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以自學為主,集中學習,要以處為單位組織學習,學習要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業務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四、要自覺遵守學習紀律,不能參加學習時要按規定請假,學習時不串崗,要坐得住學得進。

五、學習中要堅持寫學習筆記,定期交流學習體會、總結學習經驗,進行必要的考核。

考勤制度

為強化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觀念,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因公、因私外出,必須逐級請假,實行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外出情況彙報制度。

二、請假審批權限:

1、副處以下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的,由處長批准;半天至二日以內的,由處長向分管主任請假,由分管主任批准;二日以上的由處長向主任請假,由主任批准。

2、處長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分管主任批准;一日以上的,報主任批准。處長請假必須事先向主任申請。

3、副主任請假,由主任批准;主任請假由分管局長批准。

4、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按國家有關在政策規定執行。

三、請假辦理程序

各種請假(含公休假、探親假、產假、病假、婚假等),必須事先填寫《請假登記表》,經有關領導批准簽字後送祕書處存檔備查。特殊情況,必須按請假審批權限辦理,事後補填《請假登記表》。

四、請事假時間,用本人應享受的公休假時間抵補,抵補後每超過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考核獎金。凡未按請假審批權限和請假辦理程序擅自休假的,均按曠工處理,其中礦工一日以內的,扣除下月考核獎金,曠工二日以上的,扣除當年考核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