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制度包括幾個法律

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法國婚姻法》。

婚姻家庭制度包括幾個法律

除婚姻法以外,包括繼承法、收養法、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母嬰保健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刑法等。

拓展閲讀:婚姻家庭制度屬性

婚姻家庭關係是特定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即以男女兩性和親屬間的血緣聯繫為其自然條件的社會關係。婚姻家庭關係具有雙重屬性,即社會性和自然性。

自然屬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是指婚姻家庭賴以形成的自然條件和婚姻家庭所包含的自然規律。它體現了生物學、生理學規律在人類婚姻家庭方面的作用,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和人類的性本能,構成婚姻中男女結合的生理學基礎。

2、通過生育而實現種的繁衍,家庭中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親屬網絡的血緣關係和基因遺傳,構成家庭的生物學上的特徵。

社會屬性

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是指社會制度賦予婚姻家庭的本質屬性。在本質上婚姻家庭是人與人之間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馬克思指出,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實際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是出於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客觀需要而形成的。婚姻家庭中的物質社會關係和思想社會關係,是同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意識形態相適應的。

具體表現

1、婚姻家庭關係是一種社會關係,它的產生、形成和發展變化,取決於社會生產關係。人類自從脱離動物界以來,就以社會一員的身份從事物質資料的生產和人口的再生產,並且在這兩種生產的過程中,發生了包括婚姻家庭在內的社會關係。同時,社會生產關係又決定着婚姻家庭形態。伴隨生產力的發展,人類從社會之初的雜亂性關係逐步遞進至高級形態,最終產生了一夫一妻制家庭。

2、婚姻家庭關係受到上層建築諸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婚姻家庭關係是一種社會關係,它和社會的上層建築,如政治、法律、道德、文藝、宗教、風俗習慣等都有密切聯繫。在階級社會中,政治制度最集中地反映了經濟基礎的性質和要求,統治者必然通過法律來維護符合其階級利益的婚姻家庭制度。道德、宗教和風俗習慣、文學藝術等,也通過不同的途徑對婚姻家庭起着重要作用。它們依靠社會輿論、人們的信仰、傳統或教育等力量,去判斷是非、善惡,從而調整人與人之間的婚姻家庭關係。

本質

只能決定於它的社會屬性,自然屬性只是婚姻家庭的特點和前提條件。我們不能誇大自然屬性對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將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並列為同等地位。兩性結合和血緣聯繫是普遍存在於一切高等或較高等的動物之中的,而婚姻家庭卻是人類特有的社會現象。社會屬性是人類的根本屬性,婚姻家庭關係依存於一定的社會結構,具有一定的社會內容。婚姻家庭的起源、性質及其發展變化,只能從社會制度和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中,找到正確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