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精選17篇)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精選17篇)

一、總則

第一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二條 公司內部由專人負責電腦的維護、維修等各項工作,公司

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三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

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四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均由電腦管理員統

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五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

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六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

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管理員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七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和使用通訊軟件

上的娛樂功能一經發現一律罰款2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八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

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

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十條 具有上網權限的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

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

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

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

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

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

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

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

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使用者應該經常整理電腦文件,以保持電腦文件的整齊,

建議每月要進行電腦硬盤碎片整理操作。

第十四條 員工應該保持電腦周圍環境的清潔,鍵盤,鼠標機箱,顯示器等不應

堆積灰塵,應該每日清理。

第十五條 遇到突然停電時,必須等待3分鐘後才能再次開啟電腦

電源,以免造成電腦主電路板損壞,如有UPS電源供電

的,在突然斷電後的12分鐘內必須關閉電腦電源,以免

UPS電源損壞。

第十八條 應將機箱放在空氣容易流通的地方,室温應維持在28度左右,以確

保電腦正常運行。電腦的機箱上不允許堆放雜物。

第十九條 如遇電腦故障,需填寫“電腦維修申請單”並交由行政辦,統一調派

專人維修。維修完成後由使用人驗收並簽字。如碰到有

硬件損壞要更

換的,由電腦管理員寫出情況説明並加上使用者的購買

申請,然後交

行政辦。

第二十條 如電腦出現問題,沒有及時報修,或因使用者操作不當

所引起的電腦相關損壞,由該電腦的使用者負責賠償或

交由行政辦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使用電腦,在不影響電腦使用者及正常工

作的情況下,鼓勵不會使用電腦的員工,在經管理員的指導下學習電腦知識。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電腦管理員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瀋陽天龍混凝土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2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未備份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電腦統一安排D盤系統目錄下裝軟件以及驅動等,E,F盤系統目錄下放置數據、文件等。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

第4條 不得隨意增加、刪改計算機主要設備的驅動程序,不得隨意增加、刪除計算機主要備的驅動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計算機IP地址。

第5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

第6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

第7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

第8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9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

第10條 QQ使用規定:QQ工具只能用來聯繫與工作有關的事宜,包括文件的傳輸、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溝通聯繫、信息的發佈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與工作無關的人員聊天,傳輸文件等。

第11條 不得將來歷不明的軟件裝入機器運行,防止染上

第12條 無論是本公司,還是外公司人員,凡與本部門無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各部門及個人在未經允許下,不得打開其他部門或個人的郵件,更不得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及附件。

第13條 員工離開座位超過半小時需關閉顯示器,以延長顯示器的使用壽命和節約用電,下班後需按正確方法關機,並關閉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3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一、總則

第1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2條 公司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3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4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發現一律罰款5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5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6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7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8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4

貨梯的使用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貨梯行駛前的準備工作:

1)司機應在每日工作之前,先將貨梯上、下試行數次,檢查有無故障和不正常現象。

2)司機應先核實門觸頭和門鎖的作用,試使吊廂運動時斷開貨梯應立即停止。

3)應注意吊廂停層站平層準確度,無顯著不正常的差距。

2.貨梯在行駛中注意事項:

1)司機在服務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如須離開時須將廳門關閉。

2)司機應負責監督吊廂的載重不超過額定重量。

3)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開動貨梯之前必須將貨梯門關閉密合,嚴禁在貨梯門敞開情況下,開動貨梯作一般行駛。

5)吊廂頂上,除去屬於貨梯的固定設備外,不得存放其它物件;除檢修人員外,其他人不得進入。

6) 貨梯在工作時,嚴禁揩拭、潤滑或修理機件。

3.貨梯發生故障或有失正常工作時應立即通知檢修人員修理,如發現有危險性或可能造成人身、機械事故時,應立即停用,切斷機房總電源,報告管理部門,待修復並進行詳細檢查後,才可使用。

4.貨梯停駛後的工作:

1)當貨梯的工作完畢,司機應將吊廂返回基站。

2)司機在離開前應檢查廣下吊廂內外情況,關去照明燈。

三、貨梯的維護和檢修

1.司機或維護人員除每日在工作開始前對貨梯應作準備性的試車外,並應每日對機房內的機械和電氣裝備作巡視性的檢查。

2.貨梯的維修人員應對貨物升降機作經常性的定期保養工作。根據不同的檢修範圍和內容可分為每月檢查、季度檢查和年度檢查三級。

1)每月檢查:貨梯維修人員每月對貨梯的主要機構、安全裝置和設備作二次動作的可靠性和工作的正確性檢查,並進行必要的修正和潤滑。

2)季度檢查:貨梯使用三個月之後,維修人員應對重要機械和電器裝置進行比較細緻的檢查、調整和修正。

3)年度檢查:貨梯運行一年以後,應組織有經驗的檢查小組,對貨梯作一次性檢驗,對所有的機械、電器、安全設備作比較詳細的檢查,檢查主要零件的磨損程度以及對磨損量超過允許值的零件進行修正或調換。

3.貨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檢查或加油,以及在修理及試車時,不得裝貨,同時應掛檢修停用的牌子。

4.貨梯在維修、檢驗、清理工作時應將機房的電源開關切斷。

5.貨梯在維修檢查時應該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作行燈。

6.貨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系應用有良好的安全接地或安全接零,接地電阻應小於4歐姆。

7.所有電氣裝備都應用有良好的絕緣,總的線路絕緣電阻不得小於1000歐姆/伏。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5

為規範食堂就餐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規範食堂就餐管理準確統計用餐人數數據,為成本管理提供依據

一、適用範圍

華建鋁業一分廠食堂

二、使用要求

1、此卡只限於華建鋁業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此卡不能彎折打孔,不能在高温,磁場,潮濕,高輻射環境下使用,請勿與手機放一起。

3、此卡只能在食堂免費就餐,僅限公司統計數據用,刷卡時請對準刷卡區

4、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遺失,儘快到行政中心掛失補辦。

5、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6、做到文明用餐,餐廳內不得隨地吐痰、吸煙、赤膊、不得穿拖鞋進入餐廳,自覺排隊、正規排隊、正規刷卡、禁止喧譁、按規定取食,避免浪費。

7、在刷卡後,同時液晶屏將顯示報警,即表示此次刷卡成功,食堂人員聽到報警及確定刷卡後方可打飯,否則,重新刷卡,確認。

8、非餐廳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廚房內部。

9、愛護公物及餐具,非正常損耗的物品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10、防止水池堵塞,保持衞生應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的泔水桶內,嚴禁將剩菜剩飯倒入水池或潑灑在地上。

本制度自規定之日起執行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6

1.0 目的: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2.0 範圍:適用於公司化學品倉庫管理。

3.0 職責

3.1 物控部:負責化學品倉庫管理和化學品倉倉管員的培訓。

4.0 內容

4.1 倉管員培訓

4.1.1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對化學品的裝卸

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4.1.2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4.2 人員進出管理

4.2.1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倉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

4.2.2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倉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

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4.3 危險化學品標識

4.3.1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誌,標誌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4.3.2符合條件的散裝危險貨物必須張貼警示標誌,標誌也必須遵守一定的要求,

如:標誌上必須提供正確的化學品名稱、危險類別標籤、次級危害標籤等信息。

4.4化學品入庫

4.4.1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情況。

4.4.2化學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

4.4.3 庫房温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記錄於《温温度記錄表》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5 化學品裝卸

4.5.1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5.2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鹼服,戴防飛濺面罩。

4.5.3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後,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乾淨,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

4.5.4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5.5保管員應詳細核對貨物名稱、規格、數量是否與託運單證相符,並認真檢查貨物包裝標誌的完整狀況,包裝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拒絕卸車。

4.5.6裝卸操作人員應根據貨物包裝的類型、體積、重量、件數的情況,並根據包裝上儲運圖示標誌的要求,輕拿輕放、謹慎操作、嚴防跌落、摔碰、禁止撞擊、拖拉、翻滾、投鄭。

4.5.7裝卸時必須做到,堆碼整齊、靠緊妥貼,易於點數;堆碼時桶口、箱蓋朝上,允許橫倒的桶口及袋裝貨物的袋口應朝裏。裝載平衡,高出攔板的最上一層包裝件,堆碼時應從車廂兩面向內錯位騎縫堆碼,超出車廂前攔板的部分不得大於包裝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4.5.8裝運高出車廂攔板的貨物,裝車後,必須用繩索捆紮牢固,易滑動的包裝件,須用防散失的網罩覆蓋並用繩索捆紮牢固或用苫布覆蓋嚴密,須用兩塊苫布覆蓋貨物時,中間接縫處須有大於15cm的重疊蓋,且車廂前半部分苫布需壓在後半部分苫布上;裝有通氣孔的包裝件,不準倒置、側置,防止所裝貨物泄漏或進入雜質造成危害。

4.5.9機械裝卸作業時,必須按核定負荷量減載25%,裝卸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防止貨物劇烈晃動、碰撞、跌落。

4.5.10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運。

4.5.11裝卸時應做到輕裝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堆放平穩,捆紮牢靠。

4.5.12裝卸操作人員堆放各種固體原料及桶裝物料時,不可傾斜,高度要適

蘇大維格文控中心當,不準將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內。

4.5.13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應在陰涼通風處進行,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

4.6廢棄物處理

4.6.1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4.6.2如出現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4.6.3按化學品特徵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4.7 注意事項

4.7.1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7.2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於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4.7.3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7.4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應急措施。

4.7.5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7.6進入化學品裝卸作業區時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7.7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7.8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不準堵塞安全通道。

4.7.9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在保護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4.7.10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和做其他與裝卸貨無關的事情。

4.7.11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後,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行車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4.7.12在裝卸點作業的司機及押運員不得擅自脱離車輛,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得進入公司其他的區域。

5.0 相關文件

5.1 MSDS

6.0 相關記錄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7

1. 目的: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廠服及員工着裝,特制定為本辦法。

2. 範圍:本公司除保安人員外所有的廠服管理及着裝管理。

3. 內容:

3.1 廠服的製作與發放:

3.1.1廠服的製作由總務部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 ~ 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

3.1.2 廠服有兩種(不發褲子):

A. 辦公室人員:冬裝為淺灰色縮腰夾克衫,秋裝為白色長袖T恤衫,夏裝為白色短袖T恤衫。

B. 車間人員:冬裝為灰色夾克衫,秋裝為藍色長袖T恤衫,夏裝藍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員:

3.1.3 新員工入廠發夏秋冬服各兩套。

3.1.4 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三天後才可領取廠服。

3.1.5 制發服裝時由總務課依據入廠手續登記表予以發放領。

3.1.6 廠服大小尺碼有特大號、大號、中號、小號四種。

3.2 使用年限:

3.2.1 廠服穿着及保管以3個月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滿三個月期限者公司則不予扣款。

3.2.2 廠服如未達使用期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重新領用需按原價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領用之年限計算。

3.3 員工着裝規定:

3.3.1 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以不穿。

3.3.2 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3.3.3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大方、整潔、得體。

3.3.4 員工上班必須戴廠證,廠證應正面戴在左胸前規定位置上。

3.3.5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職員頭髮不過耳,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不得濃粧豔抹,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3.3.6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通報批評。

3.3.7 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8

(一)加強禁煙工作組織領導,成立禁煙領導小組,對禁煙工作常抓不懈。

(二)利用座談會、健康講座、宣傳欄、創衞宣傳等形式對醫護人員、病員、來訪人員進行禁煙宣傳,提高禁煙思想認識。

(三)每個醫護人員都要履行勸阻職責,勸阻同事、病員及外來人員不吸煙。

(四)各領導和科室負責人要帶頭不吸煙,做禁煙工作表率。

(五)辦公室、會議室、診室、輸液室等工作場所不設煙具,統一設置禁煙標誌。(由此全面禁煙)

(六)保證醫療工作場所環境整潔,地面無煙蒂、煙灰。

(七)醫院內部及房屋權屬區域無煙草廣告和變相煙草廣告,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八)醫院室內禁止擺放煙草製品及煙灰缸等煙具。

(九)積極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等組織的創建“禁煙控煙”活動。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9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效益、減少失誤,制定本規定。

二、範圍

公司開票員、在外業務員(普藥、基藥)、司機、各部門主管及享受話費補貼人員。

三、具體內容

1、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機,包括休假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公司座機在上班工作時間保證開機。如有特殊原因須關機的,須經主管領導同意;

2、手機、座機應保證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若如有事請假,本人負責接聽的座機應託付給他人暫為接聽。本人上班後如有未解決事項,應在上班30分鐘內進行電話回訪。

3、若手機發生故障、丟失,手機使用者應在24小時內向行政人事部説明,並告知聯絡方式;

4、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費並於2小時內開通;

5、若有事未能接聽電話,看到未接來電應及時回訪電話,回訪時間最長不超過1小時;

6、凡使用公司配備手機或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交還公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照價賠償;

7、領取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准,可增

補話費補貼。

四、相關制度

1、手機應保持暢通狀態,如若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2、公司座機若在工作時間打電話提示關機的,給與當事人 50 元罰款,若2小時內還未開機的,給與當事人 100 元罰款。

3、若有事請假,本人未將負責的座機交付給他人的,給與當事人 30 罰款,上班後未在30分鐘內及時進行回訪電話的,給與當事人 50 的罰款。

4、手機丟失、損壞或SIM卡出現故障,未在24小時內告知其它聯繫方式的,給與當事人50元罰款。

5、撥打手機、座機提示無人接聽的,上班期間15分鐘內、晚下班或休息的並在1小時內未回電話的,給與當事人50 元罰款,中午若需休息的需將電話交給值班人員處理,一經發現未交接給值班人員給予50 元罰款。

6、若撥打手機提示欠費停機的,並在2小時內還未繳費的,給予當事人50元罰款。

五、對重點崗位人員,包括公司開票員、業務員等,公司領導有權不定時抽查手機、座機來電及未接信息。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國小生學籍管理,提高新形勢下基礎教育科學管理水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國所有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國小、國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和在這些學校就讀的學生(以下簡稱學生)。

第三條 學生學籍管理採用信息化方式,實行分級負責、省級統籌、屬地管理、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各地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全國聯網的學生電子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電子學籍系統),制訂相關技術標準和實施辦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本行政區域內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制訂本省(區、市)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指導、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各地和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按照國家要求建設電子學籍系統運行環境和學生數據庫,確保正常運行和數據交換;作為學籍主管部門指導其直管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並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相應管理。

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督促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真落實國家和本省(區、市)關於學生學籍管理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作為學籍主管部門指導其直管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並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相應管理。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相應管理;督促學校做好學生學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學校負責學籍信息收集、彙總、校驗、上報,應用電子學籍系統開展日常學籍管理工作,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章 學籍建立

第四條 學生初次辦理入學註冊手續後,學校應為其採集錄入學籍信息,建立學籍檔案,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

學籍主管部門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及時核准學生學籍。

第五條 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終身不變。學籍號具體生成規則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訂。

逐步推行包含學生學籍信息的免費學生卡。

第六條 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複建立學籍。學籍主管部門和學校應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查重。

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除普通學校接收特殊學校學生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外,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第七條 學校應當從學生入學之日起1個月內為其建立學籍檔案。

學生學籍檔案內容包括:

一、學籍基礎信息及信息變動情況;

二、學籍信息證明材料(户籍證明、轉學申請、休學申請等);

三、綜合素質發展報告(含學業考試信息、體育運動技能與藝術特長、參加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情況等);

四、體質健康測試及健康體檢信息、預防接種信息等;

五、在校期間的獲獎信息;

六、享受資助信息;

七、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學籍基礎信息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訂。

第八條 學籍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納入電子學籍系統管理,紙質檔案由學校學籍管理員負責管理。

逐步推進學籍檔案電子化,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

第九條 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複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保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學校合併的,其學籍檔案移交併入的學校管理。

學校撤銷的,其學籍檔案移交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單位管理。

第十條 如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修改學生基礎信息的,憑《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證明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附《居民户口簿》複印件或其他證明覆印件,由學校核準變更學籍信息,並報學籍主管部門核准。

第三章 學籍變動管理

第十一條 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十二條 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電子學籍系統完成。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第十六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後,轉入學校應當以收到的學籍檔案為基礎為學生接續檔案。

第十七條 特教學校學生轉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轉入特教學校就讀的,其學籍可以轉入新學校,也可保留在原學校。

進入工讀學校就讀的學生,其學籍是否轉入工讀學校,由原學校與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商定。

第十八條 省(區、市)直管學校、設區的市直管學校學生的轉入轉出情況,由學校每學期書面告知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第十九條 學生休學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後,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登記。復學時,學校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

第二十條 學生到境外就讀的,應當憑有效證件到現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回到境內後仍接受基礎教育的,應接續原來的學籍檔案。

第二十一條 學生死亡,學校應當憑相關證明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報學籍主管部門註銷其學籍。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依法及時書面上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籍主管部門,在義務教育年限內為其保留學籍,並利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輟學的,就讀學校的學籍主管部門應於每學期末將學生學籍檔案轉交其户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為學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配備或指定學籍管理員,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機制。

對學籍管理員當實行先培訓後上崗,並保持相對穩定。各級學籍管理員的基本信息須報送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

第二十四條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每學期複核學生學籍,確保學籍變動手續完備、學生基本信息和學籍變動信息準確。

第二十五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保密制度。非經學籍主管部門書面批准,學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嚴防學籍信息外泄和濫用。

第二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 學校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

一、不為已接收學生建立學籍檔案的;

二、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或學籍檔案的;

三、不及時把學籍變動信息納入學籍檔案的;

四、不及時報告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的;

五、接收學生不為其辦理轉學手續的;

六、不按規定為學生轉接學籍檔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學生學籍信息的;

八、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的外籍學生和港澳台學生學籍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訂或完善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1

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貴重物品(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儀、電腦(含筆記本電腦)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貴重物品能夠運行正常,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職責:

1、行政部信息管理員負責公司內貴重物品設備的申購、安裝、維護和管理,確保貴重物品的正常運行。

2、各貴重物品使用人負責該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行政部負責監督貴重物品維護保養實施情況。

三、管理規定

1、本公司對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機、筆記本電腦、解碼儀、診斷儀等貴重儀器設備,應指定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2、公司所有貴重物品設備統一由信息管理員負責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硬件和軟件,如果自行拆裝發生問題造成經濟損失由拆裝人負擔。

3、各部門貴重物品由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應保持設備的清潔。如果發現設備有不正常運行的現象,應及時與信息管理員取得聯繫。

4、在設備操作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報告信息管理員,待問題解決後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處理。

5、管理員如發現設備損壞不能維修,需要購買或外部維修,應及時提出申請,按相應審批權限審批後方可購買。

6、未經公司負責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上述物品轉借給他人或帶回自己家中使用。

7、貴重物品要設專櫃保管,專人使用。

8、存放貴重物品的專櫃和房間應離人落鎖,鑰匙不準轉借給他人使用。

9、貴重物品的存放應遠離火源和化學物品。

10、貴重物品存放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落實防範措施。

11、如果是筆記本電腦,則不得安裝遊戲程序及與工作無關的軟件,任何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打遊戲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12、貴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彙總記錄表→保管人員登記表→使用人填寫領用登記表(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人員簽字→領用設備→歸還時間→保管人填寫設備情況。

13、若有違反將處予50分以上處罰直至開除。如無故損壞,則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相關損失。

四、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其它相關未盡事宜可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

附件2:《貴重物品責任人彙總表》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2

為切實搞好科隊級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我公司幹部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備、務實高效的幹部隊伍,為xx公司跨越發展提供必要的幹部人才資源,根據集團公司有關幹部管理政策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科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任免由黨委組織部負責。

第二條:科級幹部任職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經營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能力以及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

2、新任科級幹部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齡不超過45週歲(含45週歲),女性年齡不超過40週歲(含40週歲),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

3、新任正科級職務,一般需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新任副科級職務需從事管理、技術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職年限的或越級提拔的,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從任免文件下發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5、符合任職迴避的有關規定。

6、具備擔任科級職務所需求的身體素質和其他專業技能、任職資格等條件。

7、原則上必須是科級管理技術後備幹部中的人員。

8、因學歷原因沒有納入後備幹部的採煤、掘開、通風系統正隊級管理人員,其任職期間工作績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為科級幹部,但年齡和其它條件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9、在黨內擔任書記職務的,必須有2年以上黨齡。

第三條:科級幹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薦。提名推薦科級幹部要堅持從後備幹部中提名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

嚴謹、透明和誰提名誰負責的原則。黨羣幹部由黨委書記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董事長、總經理意見並取得一致;行政幹部由董事長、總經理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黨委書記意見並取得一致;黨政兼職的幹部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徵求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公司黨委根據推薦情況,經過醖釀協商,確定考察對象。

2、組織考察。根據黨委的安排,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成立考察小組,採取個別談話、查閲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考察時要徵求考察對象本單位(部門)領導、同級人員和一定數量的管理服務對象的意見,具體人數為:機關不低於管理人員在冊的70%,其它單位不少於20人。同時徵求紀委、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部門的意見,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嚴格全面的考察,並綜合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準確把握考察對象的主要優缺點,寫出考察報告,同時向公司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彙報考察情況。從外單位調入本公司不滿半年的擬考察對象,要到原單位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的幹部,本人寫出試用期間的工作總結,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3、任前公示。由組織部負責將考察人選的信息在公司內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公示結果和徵求意見無異議的提交黨委會。公示結果或徵求意見有異議的,由組織部會同紀委等部門共同進行調查核實,所反映問題不存在或屬於一般性缺點不影響提拔使用的,可以向黨委會提交討論;所反映問題比較嚴重,影響任職的將取消討論。

4、集體研究決定。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公司黨委會議,黨委組織部介紹擬任用人員的任職崗位及考察情況,黨委集體研究決定黨羣幹部的任免和行政幹部的任免提名,根據黨委會的提名決定,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召開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行政幹部的任免。

5、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在討論幹部任免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員到會。黨政主要領導有一人缺席時,不能研究幹部任免。

6、會議作出任免決定後,依照有關程序下發任免文件。任免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由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任免單位或部門的其他負責人,要由公司分

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黨委組織部安排相關人員陪同。

第二章 科級幹部的任職交流與迴避

第一條:任職交流的對象

1、企業發展需要交流的;

2、培養年輕幹部需要交流的;

3、同一崗位任職滿6年的應當交流,滿9年的必須交流;

4、按照迴避規定需要交流的;

5、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條:交流的重點是負責計劃、財務、供應、紀檢、組織、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崗位。

第三條:可以不交流或暫緩交流的

1、離規定退出領導崗位不滿3年的;

2、所在行業或職位不適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四條:幹部交流可以在本單位內部不同崗位之間,機關業務部門之間,機關與基層之間,基層同行業單位之間和黨政之間進行。

第五條:組織部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認真調查研究,擬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選,按照幹部任免程序進行交流任免。每年要有一定數量的科級幹部進行交流,但一個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班子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重要崗位連續任職應不少於三年。

第六條: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關於幹部交流的決定,限期到位,逾期不到位者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第七條:任職迴避的對象

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不得在其中一方任部門主管的單位從事辦事員、材料

員、會計、出納等不適宜從事的工作。

第三章 科級幹部的退出

第一條: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二條: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一般按試用前的職級或根據情況安排適當工作。

第三條:男年滿56週歲(其中符合井下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年滿53週歲)、女年滿53週歲,免去其科級管理職務,納入一般管理、技術人員管理。

第四條:對達到規定年齡退出科級崗位的人員,退出前在生產、安全、技術或業務性較強的崗位上工作,身體健康狀況好,確實工作需要的,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可聘用其從事相關的工作,聘期根據工作需要而定,但不得超過退休年齡。

第五條:失職、瀆職和嚴重違反紀律或其他不適宜擔任現有職務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四章 掛職幹部管理

第一條:為了培養複合型人才,公司根據幹部崗位接替需求可選拔各級各類優秀人才到上一級崗位掛職鍛鍊。

第二條:掛職期間履行所掛職崗位的職責,享受所掛職崗位的待遇。

第三條:掛職人員比照科級幹部進行管理。

第四條:掛職期限為一至兩年。

第五條:掛職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根據崗位需要情況予以任用。考核不合格的一般按掛職前的職級安排工作。

第五章 科級後備幹部的配備及管理

第一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要求

配備科級黨政管理和技術管理後備幹部,是完善我公司管理技術幹部儲存備選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機制的重要措施,各級黨組織要按照此規定,向公司黨委推薦合格的後備幹部人選。科級後備幹部每年推薦一次。

第二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原則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是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基礎和依據,在配備後備幹部時要嚴格按照標準選拔,堅持逐步培養、循序漸進、不斷調整、寧缺勿濫的原則,不夠條件的堅決不能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第三條: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且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

4、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的, 參加工作年限可放寬至3年。

5、正科級後備幹部要在副科級崗位上任職滿1年。

6、推薦為技術管理崗位的科級幹部後備人選原則上必須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7、生產單位的科級後備幹部在隊級以上幹部中推薦產生。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高尚,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同志,在現職工作中成績突出,在羣眾中有較高的威信,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四條:選拔科級後備幹部的程序

1、每年初,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本單位符合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按照正科和副科兩個類別造表統計,報黨委組織部。由組織部牽頭,人力資源部配合,重點對初步推薦對象的年齡、學歷、參加工作時間等重要信息進行審查,同時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審查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2、在初步推薦審查的基礎上,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在被推薦人單位組織員工進行滿意度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要有一定的數量並具有代表性。具體要求為,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的要達員工在冊的40%;機關的原則上要全部參加。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者進入正式推薦程序。

3、正式推薦大會的參會人員範圍是: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由本單位科級幹部;全體黨支部書記、隊長;部分副隊長、技術員;一般管理人員和部分職工代表參加。其他單位不低於70%的人員參加。

4、對符合科級後備幹部條件,按照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職數,經公司黨委審定,進入科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5、後備人選確定後,組織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部門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五條:配備後備幹部的數量為:正科級職數按現有正科級崗位的1:2配備;副科級(助理)職數原則上按現有副科級(助理)崗位的1:1配備。

第六條:科級後備幹部的培養和管理

組織部要把科級後備幹部的管理和考核納入本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中,每年對後備幹部進行一次考核、推薦,不合格者要及時調整出後備幹部隊伍。

第六章 隊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由用人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研究,在符合條件的後備人選中提出擬任用人員意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或人力資源部審核,幹部管理部門徵求公司相關分管領導意見後,對正式確定的擬用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同時徵求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紀委監察等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用人單位採取適當方式至少公示三天。

第二條: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按照《xx公司科隊班子集體議事制度》做出任免決定,公司幹部管理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任免手續。

第三條:採煤、掘開、通風系統等重點隊組正隊級幹部的任免,應按照《xx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章 隊級後備幹部的配備

第一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中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井下隊幹要求是主體專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滿3年。

4、正隊級後備人選要在副隊級或技術員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5、副隊級後備幹部人選要在工長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6、技術員的後備人選一般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見習期滿1年(不受參加工作滿3年限制),且取得技術員任職資格證書。

7、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積極進取,廉潔自律,安全工作好,任務完成好。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隊級後備幹部的有效期限為一年。

10、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二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推薦程序

1、每年初,由各工區將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進行員工滿意度測評,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的人員進入正式推薦程序。參與滿意度測評的員工要佔到隊組員工在冊的70%以上。

2、正式推薦大會參會人員範圍是:工區領導及工區相關業務組室人員;不低於本隊組在冊的50%的員工,其中書記、隊長、技術員、工長、安全員、材料員、辦事員必須參加。

3、對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按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人數,經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進入隊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4、隊級後備幹部人選確定後,人力資源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三條:隊級後備幹部數量按現有隊級幹部崗位的1:1配備。

第四條:隊級後備幹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考核。

第八章 公推直選與公開招聘

第一條:在條件成熟的單位逐步推行公推直選基層黨支部、黨總支書記,選舉產生的書記報黨委審批。

第二條:公推直選的程序

1、擬定公推直選方案。推薦支部書記時由基層黨總支擬定方案報組織部批准;推薦黨總支書記時,由組織部擬定方案,報黨委批准。

2、基層根據公推方案中規定的候選人條件,一個崗位推薦兩名候選人,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對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在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差額選舉,採取二選一的方法,贊成票達參會人員半數及以上者當選,如未過半數或票數相等則重新選舉。

4、按照幹部任免程序行文任免。

第三條:根據幹部崗位的需求,可採用公開招聘的辦法選用幹部。

第四條:公開招聘幹部的程序

1、公佈職位。由組織部將公開招聘的職位利用各種媒體公開,同時公開任職所需的資格條件。

2、公開報名。各總支、直屬支部按照組織部公佈的任職資格條件在員工中做好宣傳並組織報名,同時做好資格的初步審查工作。

3、資格審查。由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對不合格的人員予以清退。

4、統一考試與面試答辯。由組織部聘請相關方面的專家,設計考試題目和答辯題目並組織考試與答辯。

5、公示。組織部根據考試和答辯情況,選擇其優秀者作為擬考察人選進行公示。

6、組織考察。經過公示無異議後,對擬考察人選進行組織考察,確定擬任人選。

7、會議討論任命。組織部將考察情況提交相關會議研究,並按照會議決定和幹部任用程序任用。

第九章 幹部的考核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考核

建立科級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制度,一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要與個人工資、職務任用掛鈎,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條:隊級幹部的考核

各工區要建立常態化、規範化的隊級幹部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公司每年對50%的正隊級幹部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職務任用的主要依據。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3

第十八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事外出,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填寫《支票臨時授權書》和《印章臨時授權書》,明確臨時授權的起止時間,經接受人、監交人核實簽字後方可辦理臨時授權。臨時授權時間結束,接收人應及時將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交由原保管人進行保管。

臨時授權應有監交人蔘與,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第十九條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第二十條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第二十一條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第二十二條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等需重新制

第十九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並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崗或離職。

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括支票、印鑑等內容。在辦理移交時,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同時,接收人應根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辦理印章領用手續,區縣支公司還應向分公司財務會計部更新保管人的報備情況。

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 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止使用時,各級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權,並將原印章按照申領登記數量交回上級辦公室封存或歸檔,不得私存或私自銷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財務部門須及時會同辦公室(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原財務人名章的上繳、換髮等手續,並及時辦理銀行預留印鑑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發,各級財務部門應按照印章制度規定提交申請,並辦理原印章交回手續,經審批後重新制發。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4

一、目的

食堂是公司為員工提供的一種福利,為了規範就餐卡發放、使用管理,保證用餐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持就餐卡的所有員工。

三、職責

行政部:負責食堂刷卡設備及就餐卡的使用管理、充值等。

人力資源部:負責就餐卡的發放、回收工作。

四、管理辦法

(一) 就餐卡的辦理及回收

1、就餐卡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首次辦卡需繳納10元押金。

2、員工離職時需將就餐卡交還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將就餐卡押金退還員工,就餐卡丟失的應給予賠償。

(二) 就餐卡的充值

1、就餐卡首次充值:人力資源部根據持卡員工的工作情況,核算實際就餐次數後,由行政部進行首次充值。

2、就餐卡定期充值:按照核定的每月就餐次數,每月最後一日由行政部充值。充值時,卡內剩餘次數全部核銷,不做隔月使用。

3、員工因工作調整,就餐情況有變化時,人力資源部及時通知行政部,對就餐卡充值次數進行變更。

(三)就餐卡的使用及管理

1、一人一卡刷卡就餐,無卡或忘記帶卡的,食堂有權停止供餐;

2、使用過程中,持卡人要愛惜就餐卡,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留存於食堂,不得出現故意彎折、亂塗亂刻等損害就餐卡的行為出現。一經發現上述情況,將取消該員工所有福利待遇並追償其經濟責任。

3、行政部要定期檢查就餐卡使用情況,合理充值,及時糾正就餐卡使用中出現的問題,保證食堂刷卡就餐的正常進行。

4、刷卡設備故障時,食堂要第一時間報行政部,行政部及時維修,並做好用餐記錄工作,保障食堂記錄的連續。

(四)就餐卡掛失與補辦

1、就餐卡丟失及損壞後,持卡人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掛失、補辦新卡。

2、就餐卡丟失或損壞,沒有及時掛失補辦,出現一切後果,其責任由個人承擔。

3、就餐卡丟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按工本費10元/張收取。

4、拾到他人就餐卡應主動上交行政部或本人。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5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範意識,創建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落實安全責任、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工作機構:

組長:111

副組長:各領導

成員:各班主任 各相關管理人員

二、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 教師辦公室:教師本人負責管理;

學校對教師用電採取插卡式電錶管理,學校每月供給教師15度電。電錶、表卡由教師負責保管,遺失,損壞照價賠償。

會 議 室:負責

各 部 室:各部室管理人員根據學校安排負責開關空調。 教 室: 教室空調由負責開關。

教室開機時間為 : 早 晨:5:50-----6:50

晚自習:18:50----19:50

其餘時間視天氣情況需開空調報主管領導處,經同意後方可開關。 學生宿舍:男生公寓由楊明孝負責開關,女生公寓由負責開關。 開機時間為 : 晚上:20:1 0------21:10

三、強調:

1.各班主任要對教室宿舍取暖及用電安全,落實管理責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教室、宿舍要落實衞生管理責任,打掃乾淨,注意保持,嚴防

3.各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空調開關時間,不得不開,遲開,早開等。

4.温度控制規定。根據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空調使用時温度設置的規定:制熱最高不高於20℃。嚴禁設置温度較高,預防學生感冒和傳染病的發生,保證空調安全運行。

5..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各班主任要確定好本班教室、宿舍空調管理學生,嚴禁學生觸摸空調、亂按按鈕、亂動插座,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全部責任。

6.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及時辦理空調及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7.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後勤處楊春鬥老師處,由後勤處報學校請專人維修。電工雷生坤同志負責校園電線電路安全和用電安全,保障校園正常用電,保證各種用電設施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設備經常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8.加強巡視檢查。後勤處和值日領導、值周員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並記錄彙報。違反空調温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

*中學

20xx-12-4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6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複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審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並在粘貼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説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1.1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建立公司規範的工作秩序,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1.2 本試行辦法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1.3 公司實行統一的考勤與休假制度。

1.4 各部門執行考勤與休假的情況將作為考核各部門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第二章 考 勤

2 工作時間

公司執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時間:上午 9:15-12:15 ; 下午 13:15-18:15。

3 刷卡制度

3.1 員工上下班要在指定的門禁讀卡器刷卡,因忘帶卡或無正當理由忘記刷卡者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説明單》並提交,同時視同遲到一次;否則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理;

3.2 門禁卡丟失、損壞需第一時間登陸OA系統填寫《考勤説明單》並提交,同時到人力資源部補辦新卡;

3.3 嚴禁代他人刷卡或授意別人代自己刷卡,一經發現違規者,將重罰雙方500元-1000元不等,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情節嚴重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4 考勤統計期間

4.1 人力資源部每週一將上週考勤數據上傳公司OA系統,員工可以自行查詢;

4.2 考勤統計期限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4.3 每月20日(含20日)是上月考勤説明的截止日期(遇節假日順延),考勤結轉以後進入工薪計算系 統,考勤期限內的數據不再更改,員工缺少打卡記錄並沒有提前説明考勤情況的,人力資源部將不再 詢問,直接按規定予以執行。

注意:在OA系統提交《考勤説明單》、《請假申請單》以及《加班申請單》時,務必在考勤發生日3天 之內提交,逾期OA系統將無法受理。

5 遲到早退處理規定

5.1 遲到:指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30分鐘內到達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特殊雨雪天氣酌 情處理;

5.2 早退:指在規定的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離開公司,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

5.3 遲到及早退處罰:員工在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及早退第六次起,每次扣款50元,連續扣款三次增 加扣除一日工資,仍有遲到及早退者每遲到及早退一次扣除一日工資,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扣款在 個人月工資中扣除。

6 曠工的處理規定

HR07-01-01-0901

曠工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罰薪全月同時停止發放本期績效獎金,曠工者要作書面檢討,公司有權予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下列情況均屬曠工:

6.1 不請假就擅自不上班者;

6.2 雖提出請假、但未經主管批准就不上班者;

6.3 沒有打卡記錄同時也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OA系統提交《考勤説明單》;

6.4 不服從工作分配與不服從工作調動者;

6.5 出勤後,拒不接收工作任務或拒不幹工作者;

6.6 上班時間擅自幹私活、辦私事、打私人電話、玩遊戲或者吵罵打架;

6.7 因打架鬥毆致傷治療者;

6.8 無故超假又未辦理續假、補假手續者;

6.9 屢教不改,經常遲到早退者;

6.10不服從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規定者。

以上十項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理。

7 非正常考勤

7.1 對於在前一天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到23:00點以後(以考勤卡記錄為證),並於第二天10:00之前到崗者,不視為遲到,員工需登陸OA系統填寫並提交《考勤説明單》;

7.2 因公外出不能及時打卡者應提前或5天登陸OA系統填寫並提交《考勤説明單》;出差應提前填寫並提交《考勤説明單》,如未及時辦理應在出差回來當天向人力資源部提供出差相關證明覆印件以做備案。出差時期跨越20號的,需在20號前以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以上不視為非正常考勤。

8 考勤管理部門

員工日常的請假申請、休假申請、加班申請、考勤説明等由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間接主管簽署審批意見, 考勤的最終管理為人力資源部,負有員工考勤的考勤核准、審批、統計、彙總、上報的職能; 人力資源部有對各部門考勤進行監督、抽查的權力。

第三章 休假及請假

9 國家法定休假日

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將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

10 年休假

10.1 公司轉正的員工自入職起每滿一個月享有一天帶薪年假(其中畢業生的帶薪年假起算應在畢業 時間之後起算)。核算方法為: 例如一名員工入職時間為20xx年3月10日,20xx年6月1日轉正為正式 員工,那麼該員工從3月10日至6月9日有3天年假,以後每順延到下個月的9號就累加1天年假。年假不 能提前預支;

10.2 年假可根據個人的需要及工作的安排,選擇一次休完或分散休完,但最小單元不得小於半天, 且在每年的3月31日以後,上一個年度的年假沒有休完,可以保留6天到本年度,超出6天以上的年假

HR07-01-01-0901

部分不再留存;

10.3 員工在規定假期內休假的,工資按正常標準發放;

10.4 年休假未經部門總監級別以上領導的批准而擅自休假的作為曠工處理;

10.5 員工休假期滿,必須按時上班,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班,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 源部,返回上班時補辦相關手續。

11 病假

11.1 凡屬公司正式員工每月享有1天有薪病假(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有薪病假需提供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當日就醫憑證;若無證明視為年假或事假。員工在年休假內生病,不視為病假直至年假完結為止;

11.2 病假期間的待遇:年度內,除11.1條外員工累計病假30天內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60%;員工累計病假超過30天的,病假工資改發基本工資的40%;其中符合11.1條款的1天有薪病假,發放100%的基本工資。員工病假期限可按照北京市關於醫療期限的規定執行。

12 事假

12.1 事假規定:員工個人事情一般應在休息期間處理,如確因特殊情況,可請事假,事假最小單位 為半天;

12.2 事假為無薪假,在當月工資中全額扣除。

13 婚喪假規定

13.1 對入司之後結婚的正式員工,以結婚證日期一年內有效,可享受帶薪婚假5天,需一次性休完, 請婚假時需出具結婚證,婚假有效期以結婚證上的領證日期順延十二個月;

13.2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可以請喪假,其中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領取喪葬費,由部門總監 級別以上主管審批。喪假時間為3個工作日,補貼喪葬費3000元,休喪假及領取費用的,請提供相 關證明;

13.3婚喪假期間工資照常。

14 產假

14.1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檢查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需醫院開據難 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員工休產假憑醫院或計劃 生育部門的證明辦理請假手續;

14.2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按照員工保險地區的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3產假期間無餐補、交通車補,手機話費減半。

15 其它

員工凡發生不屬於本試行辦法中所規定假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四章 加班

16 加班(6級含6及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

HR07-01-01-0901

16.1 工作日員工加班至20:00的可以報銷餐費20元;超過22:00的可再報交通費30元。不足標 準的,以實際發生額報銷;

16.2 雙休日加班,雙休日的加班最小工作單位4個小時,其中不包括中午12:15-13:15,晚上18: 15-19:15;加班餐費標準20元/餐;加班車費標準50元/人/天,不足標準的按照實際報銷,工 作時間超過8小時並且離開時間晚於20:00可報銷2餐補助;

16.3 加班時間的核定依據為考勤記錄和加班申請單;加班實行提前申請制度,加班前應登陸OA填寫 並提交“加班申請單”;

16.4 因第一天晚上加班至23點以後,第二天的考勤不得晚於10:00;

16.5 加班各項費用的報銷在每月一次的報銷時一併提交(員工需將OA系統上個人加班列表打印粘 貼在報銷單背面備查);

16.5 六級(含六級)以上員工不計加班費用,凡是享受公司交通補助的員工加班均不再報銷加班車補。

17 其它

病假:年度內員工病假超過2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 晉升;

事假:年度內事假超過10天的,影響獎金、調薪、晉升;

曠工:年度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取消獎金、調薪、晉升,嚴重者開除。

18 備註

關於請假、考勤説明及加班等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發放的Staff郵件説明及OA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