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

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社區居委會工作制度

一、居務公開制度

社區居委會財務收支狀況,成員職責分工和辦公時間,聯繫電話及審核、承辦的各類事宜的程序和內容,要通過揭示板、聯繫卡等形式向社區居民公開、社區居委會成員在工作時間內應掛牌上崗,文明服務。

二、服務承諾制度

社區居委會為社區成員提供各類服務項目,應明確服務標準,對居民反映的問題和要求,要耐心接待並實行承諾,明確辦理時限和解決程度,建立意見箱,自覺接受社區成員的檢查和監督。

三、定期報告制度

社區居委會原則上要每季向社區議事委員會報告一次履行職責情況,主動聽取並徵求意見,接受社區議事委員會的諮詢、監督和評議,每年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一次工作情況,接受社區代表的審議。

四、考核評議制度

社區居委會應定期接受社區居民及社區議事委員會的考核評議。社區居民對社區居委會滿意率低於60%或社區議事委員會三分之一的成員投反對票的居委會班子可召開社區居民代表大會進行調查。對不稱職或工作有嚴重失誤的社區居委會成員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區居代表大會進行罷免和撤換。

五、會議制度

1、社區居民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全體委員出席,專題研究社區居委會各項工作。

2、社區聯席會議,每雙月召開一次,由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召集,社區主任、駐地單位代表、社工人員參加,通報近期工作動態,傳達貫徹上級組織的有關指導性工作意見,協調工作,落實各項任務。

3、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每週二、四下午召開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

4、社區議事委員會會議,每季召開一次。

5、社區居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