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管理制度十篇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十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範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幹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幹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幹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幹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後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瞭解和核實,並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後,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台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乾淨,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説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閲,複製動,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説“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台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彙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後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後經公司領導籤批後交財務部複核並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台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後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係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准後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衝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後,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註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並寫明調休情況後按審批權限逐級籤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准後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後。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週歲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後,如需續假,經批准後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6、小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時4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6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員工上班前應做好上班準備工作,應檢查機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運轉並做好衞生清理工作,下班後應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歸類。

第四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領導,由領導報至財務部,據此核發工資及獎金。

第五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領導簽字批准,沒經領導批准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至30分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九條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次扣半天工資,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以上者公司給予辭退。

第十條每位員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個月因工作沒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該天發一天半工資。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扣發當月全勤獎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生產員工有生產任務,銷售人員有銷售任務,辦公人員有辦公公務,若完不成任務者,扣發10%至50%的工資,三個月無業績者,給予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凡有以下一條或多條功績者,公司給予不低於100元的獎勵。

1、超額完成任務或在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績者;

2、工作中敢於堅持原則,對弄虛作假、嚴重違財經紀律、污、盜竊、破壞公共財產者膽揭發、勇於鬥爭有功績者;

3、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並採取措施,避免重事故發生,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利益有突出貢獻者;

4、主持正義,積極維護社會治安,維護企業的工作秩序,勇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有功績者;

5、工作態度端正,主動為公司分憂解難,為公司節省開支,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公司採用者。

6、全月生產無次品者

7、其它有重成績者

第十三條全勤獎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不低於5元的罰款

1、按操作規範工作,服從工作分配,若違犯者輕者罰款重者辭退。

2、車間內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產品、材料應整齊放在一定的位置。

3、機器工作時,保證在崗在位,不得離崗串崗。

4、工作疏忽造成產品不合格,外發人員貨物數量發錯,產品、配件不合格將負責重複工作的加工費、差旅費、物流費、毀壞的材料費。並處以50100元的罰款。

5、車間內垃圾放入垃圾桶內,如車間內隨意丟垃圾、工具,找到當事人的罰款10元。找不到當事人,在崗工人每人處罰5元。

6、在車間內的工作衣、手套掛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車間內禁止吸煙,人走電斷,各種機器燈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誤造成事故者,輕者後果自負,重者上交。

8、人為損壞的工具、機器、模具,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負。

9、對違規操作,工作馬虎造成個人身體傷害後果自負。(注意:操作規範由技術人員指導學習,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機器,違者處罰50元。)

10、上班期間,生產一線員工不準接打私人電話,電話工作時間關機或交給辦公人員保管。

11、每月生產一線員工產莆品率超過正常範圍的,多生產一張次品,罰款10元。

12、車間主任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條款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一次50——100元。技術員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窩工或模具,機械損壞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辭退。

第十五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6、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7、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不準在上班期間嬉向鬧,更不準在上班期間吵架打架。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資源績效,公司組織員工參加提高業務技能水平、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等的各種培訓,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增強員工的質量安全責任感、企業團隊精神,維護公司的誠信環境,確保各崗位工作人員能夠更好地勝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範圍及方式

2.1本程序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培訓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員工培訓和教育遵循學習與工作相結合,多種培訓教育方式相結合,短期、業餘、自學、集中培訓等相結合的原則。

2.3培訓教育工作堅持“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原則,各個崗位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

3.職責

3.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公司各部門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

3.2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4培訓教育內容和形式

4.1培訓內容

培訓的內容主要為法律法規、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廠教育:新員工進入公司必須接受入廠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生產工藝、人事政策、薪酬福利、獎懲規定、企業文化、勞動時間、體檢、休假、相應的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執行力、合理化建議、安全、質量、誠信等內容。

4.1.2崗前教育:作業員工上崗(換崗)前必須接受崗前教育,由培訓老師採取“一對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生產操作規程/流程、設備操作規程、緊急預案處理、衞生規範要求、工作疑難指導等內容。

4.1.3安全教育:員工在崗工作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規章、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消防知識、事故處理預案等內容。

安全教育分為公司、部門、崗位三級。

公司級安全教育側重培訓安全組織、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勞動紀律等。

部門級安全教育側重安全事故處理預案、部門規章制度。

崗位級安全教育側重點在崗位安全培訓、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1.4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

最高領導層、幹部(包括後備幹部)的培訓:角色轉變、職業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養、執行力建設等培訓。

工程技術人員:技術管理培訓、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等。

客户服務培訓:優質客户服務、禮儀知識培訓等。

其他行政部門:職業精神與職業素質培訓等。

4.1.5誠信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必須接受誠信教育,誠信教育主要包括誠信管理體系標準;與誠信有關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誠信文化建設;失信預防及應急措施;相關技能;法律、質量、安全、環保等意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等內容。

4.1.6體系(iso、haccp等)的培訓:體系內審員培訓、體系標準宣貫、關鍵控制點(ccp)操作培訓等。

4.2培訓形式

4.2.1講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請公司內外培訓講師就生產、設備、經營、管理舉辦培訓、教育講座,豐富員工知識。

4.2.2委外培訓(學習考察):組織員工外出學習考察拓寬視野,學習先進技術或管理經驗。

4.2.3輪崗培訓:是將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的員工調動工作崗位,使其能夠熟悉並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達到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的目的。

4.2.4技能培訓:根據崗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以熟練實際操作、提高技能為目的的培訓。

4.2.5業餘自學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自己學習,參加業餘學習一般不應占用工作時間,不影響工作效率。

員工如因參加學習、考試影響工作,經部門領導同意後憑相關證明,不扣發工資和獎金。

員工自己參加的社會學歷教育(函授、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凡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公司對員工取得的學歷證書予以承認。

員工外部培訓取得的資格證書的管理執行《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5.培訓組織

5.4.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進行培訓需求調查,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年度培訓教育計劃,見【年度培訓計劃表】。

5.4.2每次培訓前,培訓主管部門要提前編制培訓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場地、時間、設備、培訓資料等相關資源。

5.4.3每次培訓時,培訓主管部門要組織參訓人員簽到,填寫【培訓簽到表】,做好【培訓記錄】,收集培訓效果評價意見和建議。

5.4.4相關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臨時培訓,應提前一週與培訓主管部門(外培)溝通,協商確定相關培訓資源(時間、場地、講師、內容、考核等)。

5.4.5培訓後,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培訓有效性進行評價,可以通過理論考試、操作考核、業績評定和觀察效果等方法,評價培訓的有效性,評價被培訓人員是否具備了所需的能力。年終,由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進行全年培訓總結,總體評價培訓計劃實施的有效性。

5.5培訓檔案

5.5.1公司保存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並進行培訓效果評價。

5.5.2培訓記錄主要記錄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反映公司培訓工作完成情況。

5.5.3培訓記錄包括:培訓目的或主題、培訓簽到表、培訓過程記錄、培訓考核表。

5.5.4員工培訓檔案主要記錄員工個人參加的培訓教育活動。

5.5.4培訓檔案管理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對公司駐各工廠員工的規範管理,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相關條款,特制訂以下制度:

1、上班時儀容儀表不整潔每次罰款20元。

2、廚房員工遲到早退曠工等按《考勤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3、上班時間無佩戴工號牌者,接觸熟食不戴口罩、手套、圍裙等,每次罰款20元。

4、上班時大聲嬉笑、喧譁或追逐打鬧每次罰款10元。

5、上班時擅離工作崗位每次罰款50元。

6、工作未完成或故意拖延、未交接清楚離崗者罰款200元。

7、工作時間內沒在指定吸煙區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

8、工作時間內喝酒或非工作時間喝酒影響到後續工作者處以200元罰款。

9、不服從上司安排,頂撞上司者罰款50元,情節惡劣者解僱或開除。

10、對賓客不禮貌導致客人投訴,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每次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勸退或解僱。

11、在餐廳設備、服務設施等公共區域亂塗、刻者每次罰款100元,並照價賠償。

12、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病假醫院證明,否則以曠工論處。

13、不參加例會、大掃除及培訓課程者每次罰款50元。

14、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者每次罰款30元。

15、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按價賠償;如:損壞廚房設備、廚具者。

16、工作態度不端正罰款100元,情節惡劣者開除。

17、搞小圈子,挑撥離間及謊報消息或編造有損公司及他人利益者罰款300元,情節惡劣者開除。

18、偷竊公司物品者開除,嚴重者送司法部門處理。

19、拾到他人遺失物不報者罰款200元,並追回物品。

20、利用工作之便損工肥私,私自扣留公司物品或故意浪費公司資源的,罰款500元並開除,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21、沒有經過相關主管批准隨意倒掉剩餘已加工食品和非加工食品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22、駐廠期間公司所有駐廠人員沒經過廠方許可進入工廠不允許進入的區域玩耍或者在工廠內撿垃圾者,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23、駐廠期間違反工廠相關規定,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員工個人承擔,另處以300元罰款。對於給企業形象造成重大影響者,予以開除。

24、員工駐廠期間,須遵守工廠的作息時間,且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以免影響工他人休息,如有違反處以每次100元罰款。

25、員工駐廠期間,不僅要愛護食堂衞生,同時也要維護廠區衞生,不得隨地扔垃圾,不得從得上往樓下扔任何物品。如有違反,給予每次200元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除了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外另作開除處理。

説明:

1、類似以上行為視情節處理。

2、以上或類似以上行為屢教不改者勸退或開除。

3、罰款在每月工資中扣除,並於員工公告欄公佈。

4、扣罰金額用於獎勵表現優秀之員工。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5

1、協助綜合辦公室主任做好公司後勤事務,包括:文件處理、接聽並記錄電話、接待來訪顧客或潛在顧客、維護保養電腦、打印、複印等辦公設備;

2、協助上級主管做好人力資源規劃、需求預測,人事檔案、文檔管理;

3、管理公司內部相關的文件;

4、分析管理體系實際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或改進原有的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體系處於高效運行中;

5、傳達、貫徹、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

6、會務安排或做好會議紀錄;

7、改進管理手段、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彙報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上級領導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週一至週六:上午:9:00 - 18:00

夏季:

週一至週六:上午:8:30 - 20:30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3 、請假

( 1 )病假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部門負責人。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

(1)員工出差前報負責人批准,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負責人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第二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全體合夥人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三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長話短説,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嚴禁將任何辦公用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用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四節獎懲

一、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範圍:

2.1公司在冊員工。

2.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3.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衞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衞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4.考勤打卡時間: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

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關規定:

5.1考勤規定

5.1.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託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5.1.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説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後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衞。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5.1.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5.1.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1.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5.1.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 工 天 數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並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後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5.1.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5.1.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閒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5.2請假、外出手續

5.2.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後補辦。5.2.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週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幹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5.2.3請假同意後《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衞後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5.2.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籤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幹部需經副總經理批准。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衞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2.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採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籤具《出門單》。

5.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5.3.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温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3.2外地員工(不包括温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 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温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幹、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5.3.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温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5.3.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5.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5.7.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後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准;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5.7.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5.7.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衞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5.8其他售後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5.9本制度**年2月9日修訂,**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規範員工日常工作行為,妥善處理各種意外突發事件,使員工能夠及時有效地做好防護工作,確保公司和員工的財產及人身安全,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所有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消除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進行。

第三條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其他各類員工和實習生等)。

第二章員工安全職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員工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接受安全指導,在作業中切實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發現危急徵兆,應主動採取措施,當危及員工人身安全時,可先撤離崗位,並向負責人報告。

(三)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防護用具,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四)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各種紀錄,不得串崗、脱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加強巡迴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負責人。

(五)積極參加公司的各種安全活動和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六)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並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第三章安全要求及常識

第五條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入職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護意識。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採用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方式,確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嚴禁冒險、疲勞作業。操作前,根據各自的崗位要求應認真檢查與自已崗位相關的`設備和工作場地等,排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生產。

第六條對崗位工種需持證操作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七條公司應在辦公區域內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員工應參加每年的消防演習,並應知應會各類常用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八條公司財務辦公室應獨立設置,配備保險箱、保險櫃,應採取防護措施,避免在公司內存放大額現金。

第九條員工每天工作前要先檢查各自的辦公區域,電源開關是否正常,必要時請公司安全管理員檢查有無漏電現象。

第十條辦公區域如出現陌生人,應主動上前問好,並詢問相關事宜。第十一條員工下班前應檢查所在辦公區域門窗是否鎖好,各種辦公電器電源是否切斷,周邊同事是否遺漏貴重物品,夜間值班保安人員應定時巡視辦公場所,仔細檢查上述事項。

第十二條公司駕車員工出車前應檢查剎車、燈光、喇叭、方向盤運轉是否良好,輪胎是否充氣飽滿,各部件鏍絲是否緊固等事項。

第十三條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現場管理人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後,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現場管理人員不能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現重大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時,應採取儘可能的措施後,撤離生產現場。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保護好事故現場,搶救傷員。並嚴格執行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預防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嚴肅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員。

第四章交通安全

第十五條員工外出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違反法律及社會公共秩序。

第十六條駕駛機動車者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無照駕駛、酒後駕駛,避免疲勞駕駛。如組織商務宴請,發現駕車同事、客户飲酒,應安排出租車或其他方式以確保其安全。

第十七條駕駛摩托車,必須配戴頭盔、防護眼鏡等防護用具。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9

一、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二、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三、 對職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廠長(經理)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勞動或者人事部門備案。

四、 對職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應低於本人原工資,由企業根據情況確定。(註解:關於留用察看人員待遇問題,現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留用察看人員經濟待遇問題的通知》執行。)留用察看期滿以後,表現好的,恢復為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五、 對於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必要的時候,可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最多不要超過兩級。

六、 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七、 對於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為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 本站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八、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十、 審批職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企業應當書面通知本人,並且記入本人檔案。

十一、 在批准職工的處分以後,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佈處分以後十日內,向上級領導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但在上級領導機關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十二、 職工被開除或者除名以後,一般在企業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遷回原籍,應當按照從大城市遷到中小城市、從沿海地區遷到內地或者邊疆、從城鎮遷到農村的原則辦理。

符合本條規定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同遷入地的公安部門聯繫。遷入地公安部門應當憑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辦理落户手續。遷回農村的,生產隊應當准予落户。

十三、 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職工在受處分滿半年以後,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在滿一年以後,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職工在被批准恢復為正式職工以後,在評獎、提級等方面,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與其他職工同樣對待。

十四、 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十五、 對於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篇10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調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並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夥,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並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並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污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於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後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佈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並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後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准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後裁定。對敢於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幹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並加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