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管理制度十篇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就職時,除應辦理員工保證書投保信用保險外,另應依本辦法繳存身份保證金。

企業的管理制度十篇

第二條、員工應繳存的身份保證金,其金額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10萬元整。

(二)第一、二階職員:6萬元整。

(三)第三階職員:4萬元整。

(四)第四階職員:3萬元整。

(五)其餘正式任用職員:2萬元整。

(六)服務員:1萬元整。

第三條、身份保證金一時難以繳足者,依下列的規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額至10元單位,四捨五入),累積至前條規定金額為止。

(一)第四職階以上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4%。

(二)第五職階以下員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總額扣存3%。

第四條、員工身份保證金的利息,按國家銀行核定的儲蓄部放款利息計算。其計息日訂為每年12月20日統一辦理。未滿100元的零數不予計息。

第五條、員工在職期間,其身份保證金不得發還。但為購買本公司股票經董事會批准者,得於等值金額發還購買,惟其所購股票應寄存總公司,充為身份保證金。

第六條、身份保證金及前條規定所購股票,不得贈與、轉讓、或抵押。

第七條、員工如有違反法令或本公司規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除依法追訴外,其身份保證金及依第五條提存的股票,悉數充為賠償金。

第八條、員工離職時,其身份保證金及提存的股票,須自離職日起逾滿六個月,經本公司查明確無未了事情或虧短公款後始得發還。

第九條、員工身份保證金不能一時繳足者,按月於發薪日扣存,其保管及運用,均由本公司負責辦理。

第十條、本辦法經董事長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2

總則

一為了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防範和杜絕各類事故隱患,維護社會、公司的安全穩定,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各部門是指辦公室、財務部、生產部、營銷部。

三安全保衞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各部門應建立安全保衞責任制,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實現安全保衞工作科學化、規範化。

四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第一責任人,按照本規定做好本機構的安全保衞工作。保衞部門或專、兼職保衞人員協助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其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

五公司必須同當地公安機關建立聯繫,形成制度,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嚴格執行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報告制度,協助公安機關查處與本公司有關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六公司安全保衞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防治安、自然災害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和良好的管理秩序。

機構及人員配備

七公司應配備專、兼職保衞人員,併為安全保衞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以利於保衞工作的開展。

八公司保衞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政治堅定,身體健康,品行良好,並經過公安機關培訓合格。

九安全保衞人員的任免調動應及時聽取董事會的意見,報公安機關備案。

十公司各部門按照隸屬關係逐級簽訂安全保衞工作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十一各部門應建立情況信息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公安機關通報情況信息。重、特大事故和案件,必須立即上報,及時處置。

十二公司應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保安人員,協助各部門,落實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工作職責

十三本公司安全保衞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衞工作的法律、法規;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衞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本機構治安秩序的意識;

3、根據本規定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並組織落實;

4、落實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防詐騙和防竊(泄)密等治安防範措施,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本公司穩定;

5、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並保護現場;

6、調解、疏導本公司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本公司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本公司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

8、協助公安機關管理本公司的暫住人口和其他外來人口;

9、參與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安全防範

十四按照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的原則配置安全防範設施。

十五廠房的構築和裝飾必須符合公安機關的技防、物防要求,保險箱要配備相關防護設施。

十六廠房的籌建、改建前,要提出並制訂安全防範設施的方案,報董事會及總經理審核後,送公安機關主管部門驗收批准,方可執行。

十七各部門應當將安全防範工作納入員工的崗位職責,並進行考核。

十八定期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和防範技能訓練。

十九建立重要崗位保衞工作檔案,嚴格重要崗位員工的錄用和考核制度,不適宜在重要崗位的員工必須及時調離。

二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二十一安全保衞人員應當定期研究、佈置、檢查安全保衞工作,及時清除隱患。

二十二各部門應加強對各類票證、印章的管理,建立健全制約監督機制。

二十三嚴格執行雙人查勘、雙人管理保險箱櫃交叉複核的制度。

交通安全

二十四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嚴格執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二十五公司機動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其他員工駕駛公司機動車輛須經車輛管理部門同意。二十六公司班子成員外出,應分乘不同航班、輪船。

二十七公司機動車輛長途行駛前,必須由車輛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並經車輛管理部門車況登記後,方可出行。

二十八公司機動車輛必須配備滅火設備。

二十九各部門應定期對其部門員工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專職駕駛員必須定期參加交通安全培訓。三十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必須立即上報總經理,並立即妥善處理。

消防安全

三十一各部門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三十二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保障本機構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公司應為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防火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4、組織制定符合本公司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開展消防知識、滅火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並實施演練;

5、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三十三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

三十四各部門應當每月對本部門進行防火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

三十五各部門應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檢查考核、評比之列。職場安全

三十六職場安全防護設施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出納工作區要採取防範措施;

2、財務部門應安裝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報警裝置,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動應急照明設備;

3、配置存放現金、有價證券、重要單證和印鑑的保險櫃和防偽鑑別器;

4、配置防衞器械,置於隱蔽部位;

5、計算機主機房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配備防範設置。

三十七來訪人員須經登記,由接待人員迎入會客區域。一般情況,來訪人員不得進入辦公區域,如確屬必要,應由相關人員陪同。

三十八吸煙必須到指定場所。

三十九下班後應有保安人員或專人進行職場安全檢查。

四十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准不得進入文印室,嚴禁無關人員操作文印室設備。

四十二員工因工作需要攜帶公司文件、資料、印章、辦公設備等離開公司辦公場所,必須經相關管理

部門批准並經登記後方可帶出。

四十三禁止利用公司電腦、電話、傳真等辦公用品進行反動、迷信、黃色宣傳。

突發事件處理

四十四各級機構處置突發事件應該遵循“責任個人制”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的原則。四十五突發事件的類型:

1、搶劫財務部和業務收支款項等;

2、外來、內部或內外勾結,利用各種手段進行的金融詐騙案件;

3、現金、有價單證、空白重要憑證、重要業務公章遺失、被偷、被盜、失竊事件;

4、計算機、傳真機遭非法入侵及電腦智能犯罪的突發事件;

5、發生重大火災或惡性人員傷亡事故;

6、內部員工發生矛盾激化,發生嚴重影響穩定的治安事件;

7、大面積集中聚眾衝擊公司或擾亂公司秩序等突發事件;

8、其它直接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的突發事件。

目標責任管理及獎勵與處罰

四十六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書必須由各部門工作第一責任人與董事會或總經理簽訂。

四十七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作為一項考核指標,納入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

四十八安全保衞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考核不合格的部門不得參加年度各項先進評比和獎勵活動。

四十九執行本規定成績顯著的,由董事會協商後給予表彰、獎勵。

五十違反本規定,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由董事會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因不及時整改而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由董事會對該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者予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則

五十一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十二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本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3

一、有意義的會議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1.明確開會主題。

2.將開會內容以電子檔形式提前下發至參會人員,給予參會人員時間進行思考。

3.開會期間參與人員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議等信息。

4.會議紀要形成紙質簽字。

5.上述開會形式,能夠為公司節約成本。

二、市場宣傳

1.新年、新氣象,拜訪進行中、已驗收項目客户。公司應團購u盤(16g),將u盤外殼製作成中科宇圖的logo圖案,u盤內部只讀中科宇圖宣傳視頻。讓客户感覺到我司永遠存在客户的內臟中。

2.公司員工外出辦公筆、本、會議包等均可採用團購方式並賦予我司logo圖案。

3.筆記本操作系統桌面背景同上。

三、娛樂員工

1.允許公司員工辦公桌放置小玩具,員工煩心、發愁時,可玩弄小玩具。能夠對員工起到解壓的效果。

2.公司辦公空間足大情況下,放置枱球案、象棋桌等設施,員工休息期間可放鬆神經。

3.公司保護員工,員工同樣會凝聚在一起,保護自己的家園。員工的心態、心情、精神、身體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現問題,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簡單配置保護員工的體育設施(跑步機、拉桿等設施)。

四、解析數據部

1.控制項目成本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體系值得企業學習,是大帶小形成交匯串接。項目中標後銷售部人員應帶領公司項目經理、項目組長同往客户單位進行交接關係並調研。帶領項目組長是另外一層意思,為公司源源不斷培養人才。

2.項目組長帶領項目期間配備副項目組長,為公司培養人才這是必然。另外項目組長因個人原因等情況進行休假,不會對項目產生太大影響。

針對本公司項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啟動實施項目後,存在無“項目風險分析報告”、“項目計劃”、項目計劃制定後簽字報告等文檔。將來我公司施行按照項目計劃開展項目後,編制項目計劃後,應發往參與本項目成員共享項目計劃。項目成員如對本項目分配的任務無異議,隨之形成“項目計劃制定後簽字報告”進行簽字(責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現無人願意出差、無人願意帶項目等問題,為避免此問題,有效辦法是採用帶項目責任經費。根據項目利潤分配責任經費。分別不等,底額限制為1000元以上。為了能夠杜絕無責任心的項目組長,採取“責任經費”扣製法。按照項目組長、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計劃”進行扣制。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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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商標的設計、制定、註冊的職責,規範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本資料權屬文祕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本站更多資料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定,依法辦理註冊申請、續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准的註冊商標名稱為:類別:核准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註冊規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仿冒、複製和銷售,或採取手段損害企業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註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後,即可申請註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註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經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准後,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註冊獲准後,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註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彙報,並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徵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製版註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複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放,嚴格領付手續,做好收付記錄。後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採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並取得標準樣稿,核准後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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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管理,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是指以公務員年度考核、工商系統目標責任制考評等為依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定一定數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通過離崗培訓、試崗工作、職位調整等辦法,促進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轉變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條本試行辦法適用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全體公務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條末位調整工作在各級工商局黨委(市直各分局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末位調整工作要堅持黨管幹部、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末位調整要貫徹立足隊伍建設、強化競爭激勵、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則,以正面教育為主,促使末位調整人員提高素質、轉變思想、改進作風、愛崗敬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直接定為末位調整對象:

(一)違犯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夠辭退的;

(二)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三)在聘用和雙向選擇中落聘的(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

情況者除外);

(四)崗位資格考試不合格的;

(五)行政執法過錯較嚴重,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認定應負主要責任的;

(六)被省轄市以上新聞單位曝光,經查證屬實應負主要責任的;被省轄市以上機關暗訪、督察、檢查發現過錯,受到通報批評或責令整改的主要負責人;

(七)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組織安排的;

(八)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九)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連續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

歸,尚不夠辭退的;

(十)有其他問題應當進行末位調整的。

第六條末位調整對象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予以確定:

(一)目標責任制考評被確定為末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年度民主測評中被評為最後一名的。

第七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進行以下調整:

(一)誡勉談話。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談話告誡。

(二)離崗培訓。自確定末位調整人員的次日起,由縣級

以上工商局組織實施離崗培訓,培訓期不超過2個月。培訓內容為政治理論、行為規範、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計算機技能等,培訓結束時應組織考試考核。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的,視為自願辭職。

(三)試崗工作。對培訓合格者,由縣級以上工商局根據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崗位適應性等安排試崗3個月。試崗期滿後,由試崗單位對試崗人員進行測評和鑑定,並報有關工商局黨組織審定。試崗合格者可以正常使用。

對於只作誡勉談話處理的末位人員,誡勉期為3個月。

第八條對於培訓不合格、試崗不合格以及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連續兩次被確定為末位調整者,當年年度考核應評為不稱職等次。

第九條被末位調整人員在離崗培訓、試崗工作和誡勉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其他一切福利和獎金停發。正式上崗後,工資福利恢復正常,對離崗、試崗和誡勉期間扣發的福利獎金不再補發。

第十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人員,應視情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選擇以下形式進行人事調整:

(一)崗位調整。指非領導職務以下的末位人員,從現有崗位調整到其他崗位工作。

(二)平職調任。指擔任副股長、副所長(副分局長)以上職務的末位人員,調整到其他部門、單位擔任同級職務。

(三)平職改非。指正、副科級領導職務末位人員,調整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免去原職、保留原級別。

(四)降職。指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幹部,其職務下降一級使用。

(五)免除試用職務。指在試用期間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幹部,應免除其試用職務。

第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工作原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5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10~50元,不繫帽帶罰5元。

高空作業和規定工程作業不繫安全帶罰50~100元,系安全帶必須扣在牢固穩定的位置,否則罰款20~50元。工作時嚴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褲頭背心赤膊赤腳發現一次罰款10~50元。

嚴禁酒後上班,如發現立即停工,並罰款50元。

所有機械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不許操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定機人員如果隨便交給他人操作,屬不負責任,重罰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擔責任和損失。

機械設備停滯或進行清理、保養時,操作人員必須將電源切斷並鎖好電箱,如果操作人員違章作業,每次罰款200元,如果發生事故,操作人員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和損失。

宿舍內亂接電器,給予私接電器者罰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個人負責。

電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給予罰款50元,所拉電線發現裸露線的罰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線電工負責全部責任。

在進行電氣焊氣割時,作業人員必須及時將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圍物品,發現對切割物不隨時清除的每次罰作業班組100元,由此引發火災事故的由作業班組賠償全部損失。

在高空作業,嚴禁開玩笑、吵架,發現在高空作業中開玩笑的罰款100元,打架的罰款200元以上,造成後果,追究法律責任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

從樓上向下拋雜物者,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則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罰施工班組300元並責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籃上下,每人一次罰款50元,吊籃工作人員罰款50元,人貨電梯如果超載,發現一次罰電梯司機100元。電梯門、防護門不關好,每次罰電梯司機50元。

施工現場和倉庫不準抽煙,發現一次罰款5元,電氣焊必須嚴格按章操作,氧氣、乙炔距離必須大於10米,並且要有可靠隔離,違章施工的罰款50元,造成後果施工班組要承擔一切損失和責任。

嚴格使用塔吊,不允許超載,如果超負荷使用罰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揮者均要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

要嚴格作用安全四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觸電保護器),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四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中,五臨邊:基坑臨邊、建築物樓層外側邊、屋面外側邊、陽台外側邊、外挑料台外側邊)的防護措施,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有一個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罰操作班組100元。

嚴重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對責任人罰款不少於100~1000元,責任人自身受傷的按規定不視為工傷,不享受任何工傷待遇。

未做到工完場清料清的每處罰班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齊的處罰100元。

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指揮的處罰200元。

未按規定進行產品保護的每處罰班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亂倒砂漿及建築雜物,否則每處罰款50元。

小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20元,大鋼模板亂打洞,每個洞罰500元,損壞小鋼模板罰款150元/m2,損壞大鋼模板罰款500元/m2,亂割腳手鋼管,每根罰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亂割竹膠板,罰款40元/m2,亂割方木,每根罰款50元,亂鋸腳手板跳板,每塊罰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漿內亂加幹水泥,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在清理垃圾雜物時澆搗混凝土時每發現一隻扣件,罰班組10元,一隻回形卡件罰款5元。垃圾裝袋處理時發現扣件、回形卡件按總袋數平均罰施工班組10元。

鋼筋綁紮完成後,每發現一把扎絲罰款20元,用於固定的鋼筋未拆除每根罰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釘丟失,每根模板釘罰款0.5元。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與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的內容和標準,其目的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公司資產免遭損失。

本制度適用於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

2.2管理部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策劃與開展,負責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2.3公司工會和管理部參與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2.4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各級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與考核。

3管理內容

3.1公司實行總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並充分發揮作用。

3.2各部門在各自主管的工作範圍內,按公司統一部署,依靠全體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3.3各部門應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復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和公司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並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3.4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經營活動中做到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五同時)。

3.5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3.5.1不發生本單位有責任的,死亡、傷殘等級為一級至三級以上的事故;

3.5.2不發生3人以上責任性生產集體重傷事故;

3.5.3不發生責任性生產重大設備事故;

3.5.4不發生責任性生產重大火災事故;

3.5.5不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3.5.6無新增職業病病例;

3.5.7不遲到、不瞞報、謊報、漏報事故、事件;

3.5.8重傷率小於1‰,輕傷小於3‰;

3.5.9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3.5.10“三廢”排放符合國家標磚。

3.6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的設置

3.6.1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管理和監督機構。

3.6.2各部門應配備兼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

3.7行政正職的安全生產職責

3.7.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

3.7.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在管理生產工作時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解決辦法,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批評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批評安全工作。

3.7.3按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

3.7.4負責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7.5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7.6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尤其保證“反試過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經費的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3.7.7認真組織好月、季和節假日前的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採取措施及時消除確保安全成產。

3.7.8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7.9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並適時進行演練。

3.7.10對於新建、改建、擴建、引進和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必須做到勞動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3.7.11主持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制定防範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12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3.7.13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中所明確的職責。

3.8各級行政副職是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第一負責人,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向行政正職負責。

3.9公司設備安全課職責

3.9.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3.9.2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獎懲規定等,並監督實施。

3.9.3根據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專業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下達指令書,建議書,要求限期整改。

3.9.4編制本企業安全技術措施延長遠規定和年度計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3.9.5推廣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舉辦有關安全技術業務培訓班。

3.9.6組織參與本企業的事故調查與分析,搞好事故檔案的管理工作和負責填報各項事故報表工作。

3.9.7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教育工作。

3.9.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累計,研究分析職工工傷死亡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3.9.9參加新建、改建、引進、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3.9.10制定和掌握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對防護用品的質量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3.9.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0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分擔,並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

3.11公司對各部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包括對經營者進行責任追究。

3.12公司實行分級安全監督制度,公司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

3.13各部門應根據規定設兼職安全員。

3.14安全監督管理人員配置應滿足全員、全面、全過程安全監督工作的實際需要。安全監督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3.15各部門對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在貫徹實施中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細則或補充規定,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不得低於上級規定的標準。

3.16公司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併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範員工的生產作業行為。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修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17公司應根據生產特點,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併發放到相關崗位。

3.18公司應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問題、生產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3.18.1當上級頒發新的規程和反事故技術措施、設別系統變動、本單位事故防範措施需要時,應及時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補充或對有關條文進行修訂,書面通知有關人員;

3.18.2每年應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一次複查、修訂、並書面通知有關人員;不需修訂的,也應出具經複查人、審核人、批准人簽名的“可以繼續執行”的書面文件,並通知有關人員;

3.18.3安全操作規程的補充或修訂,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3.19公司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技術監督規程、標準、充分發揮技術監督專責人的技術管理作用,保證員工健康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3.20事故預防措施計劃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可以合併到公司年度安全、環保目標、指標管理方案中。

3.20.1公司每年應編制年度的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事故預防措施計劃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應由分管安全工作領導組織,以安全監督部門為主,各項部門參加制定。

3.20.2事故預防措施計劃應根據上級頒發的事故預防技術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設備可靠性的技術改進措施以及本單位事故防範對策進行編制。

3.20.3安全技術、勞動保措施計劃應根據國家、行業和上級部門頒佈的標準、要求,從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預防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加強安全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編制。

3.20.4安全評價結果應作為制定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重要依據。

3.20.5公司應優先安排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所需資金每年從更新改造費用或其他生產費用中提取

3.20.6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監督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實施,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主管彙報。

3.21教育培訓

3.21.1公司按國家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句話按時完成。。每年底,各單位根據安全教育培訓要求,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報公司培訓機構和安全監督部門備案。安全教育培訓所有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3.21.2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規有要求的,須經當地安全主管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3.21.3公司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並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a)新入公司員工(含勞務派遣)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分廠(部門)、班組三級教育安全培訓。

b)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

c)操作人員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廠(分公司)、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d)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f)公司應對外來參觀、學習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和告知。

g)對新任命(或調職)的中層以上人員,應經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法規、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學習,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排或組織考試。

h)公司各部門可運用計算機、多媒體、板報、實物圖片展覽以及安全知識考試、演講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安全技術知識,進行有針對性,形象化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22會議與活動

3.22.1班前會:接班(開工)前,結合當班工作任務,作好危險點分析,佈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項。

班後會:總結講評當班工作和安全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忽視安全違章作業等不良現象,並做好記錄。

3.22.2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活動,活動內容應聯繫實際,有針對性分析本週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並做好記錄。

3.22.3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綜合分析安全生產趨勢,及時總結事故教訓及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採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月安全例會由設備安全課負責人主持,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

3.22.4公司定期編寫安全簡報、通報、快報,綜合分析安全情況,分析事故規律,吸取事故教訓。安全簡報至少每月一期。

3.23生產設備設施建設

3.23.1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堅實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23.2公司應按規定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規範管理。

3.23.3生產設備設施變更應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並對變更的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3.24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3.24.1公司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範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進行。

3.24.2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台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3.24.3設備設施檢維修前應制定方案。檢維修方案應包含作業行為和控制措施。檢維修過程中應執行隱患控制並進行監督檢查。

3.24.4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採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後立即復原。

3.25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3.25.1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

3.25.2公司應建立在生產設備設施到驗貨簽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3.25.3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應按規定進行處置。拆除的生產設備設施涉及到危險物品的,須制定危險物品處置方案和應急措施,並嚴格按照規定組織實施。

3.26作業安全

3.26.1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a)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叫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b)進行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3.26.2各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採取控制措施。

3.26.3根據作業現場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誌》及公司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現場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等。

3.27相關方管理

3.27.1公司各建設項目或技改項目,實行建設項目法人和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原則,並各自承擔相應的職責和工作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責任。

3.27.2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的監督、管理責任,應明確發佈建設項目的安全方針、目標、政策和主要保證措施;明確必須遵守的安全法規;建立健全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監督體系。

3.27.3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與施工總承包商、設計、監理承包商簽訂合同時,應將有關規定作為合同內容加以明確。

3.27.4公司應建立相關方管理制度,對其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3.27.5公司對外承、發包工程項目必須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中應具體規定發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並由本單位的安全監督部門審查:

a)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安全施工記錄

b)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c)滿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用具;

d)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方是否設有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設有兼職安全員

3.27.7發包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a)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b)開工前對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安監人員進行應由發包方進行的全面的安全技術交流,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c)如在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發包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並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d)合同中規定的有發包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3.27.8工程開工前,發包方可以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用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在發生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時,由發包方根據工程規模和工期確定安全施工保證金的扣除比例。

3.27.9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應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進行處罰。

3.27.10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人員傷害、設備事故,由發包方負責調查、統計,發包方根據合同承包進行處罰。

3.27.11公司應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定期識別服務行業為風險,並採取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3.27.12應對進入同一作業區的相關方進行統一安全管理。

3.27.13不得將項目委託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企業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3.28當公司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時,應進行有計劃的控制,應對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並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3.29.1公司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等級登記建檔,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3.29.2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佈,以及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者其他信息由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3.29.3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目的、範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的依據:

a)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b)設計規範、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c)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等。

3.29.4公司隱患排查的範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3.29.5公司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採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3.29.6公司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

3.29.7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認為、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制定應急預案。

3.29.8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3.29.9治理完成後,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3.29.10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運用定量的安全生產預測預警技術,建立體現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及發展趨勢的預警指數系統。

3.30危險源管理

3.30.1公司依據有關標準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

3.30.2公司應當對確認的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對重大危險源按規定備案。

3.31職業健康管理

3.31.1公司應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3.31.2應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監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並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3.31.3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救急用品、設備、設施應急撤離通道個必要的泄險區。

3.31.4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在安全、便於取用的地方,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

3.31.5應對現場救急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修,定期檢測其他性能,確保其處於正常狀態。

3.31.6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後果和防護措施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3.31.7應採用有效的方式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宣傳,使其瞭解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後果。

3.31.8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應按照gbz158《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警示説明應載明職業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和應急急救措施。

3.32應急救援

3.32.1公司應按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3.32.2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指定專職應急救援人員,並組織訓練,無需建立應急救援部隊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服務協議。

3.32.3按規定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置,形成安全成產應急預案體系。

3.32.4應急預案應根據有關規定包當地主管部門備案,並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3.32.5應急預案應定期審評,並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和完善。

3.32.6公司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3.32.7公司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並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3.32.8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3.33.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3.33.1發生事故後,單位負責人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規程規定如實報告,不得瞞報漏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3.33.2公司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

3.33.3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權限,進行事故調查或配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3.33.4事故調查應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

3.33.5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3.33.6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34績效考核

3.34.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應給與獎勵;對安全生產嚴重失職、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處罰,對造成後果的單位個和個人。應予以從嚴處罰。

3.34.2安全工作的獎罰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與經濟處罰向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

3.34.3公司每年對上一年度在安全生產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個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3.34.4公司至少每年一次以適當形式表彰、獎勵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3.34.5公司對各單位和個人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另行規定。

3.34持續改進

3.35.1公司應根據上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和安全生產分析結果,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目的: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責任:各部門主管、經理

第四條 程序內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第五條 加班申請及記錄1. 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 週末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 假日加班者,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地辦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 嚴格執行: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加班時數:週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6. 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 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説明.7. 領導出差: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准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 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8.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週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六條 加班工資計算1. 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製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後(即加班2小時以後),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

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

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 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髮放每月一次,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8

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的各項節能減耗工作,公司成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尹湘平

組員:徐哲、王鵬、周海林、藺勝光、潘衞光、王悦、張筱偉、楊志剛

一、節能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節能領導小組在組長組織下,領導企業的節能工作,實施企業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務,統籌、綜合、協調、管理企業的各項節能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節能方針政策、法規、標準,組織制定節能管理細則、節能目標和各種有關管理標準、制度並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規劃,節能技術改造和技術攻關計劃及年度節能計劃。

5、組織審定企業年度各類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指標。

6、審定企業的重大節能成果和重大獎懲事宜。

7、檢查企業的各項節能工作。

8、組織召開節能工作例會,進行節能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

二、節能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節能主管部門為企業節能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是企業節約能源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部門,在企業節能領導小組、主管能源領導下,負責做好企業節能任務的綜合和協調管理,督促、檢查企業的各項節能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企業節能領導小組的決定,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節能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3、具體開展企業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測試和能量審計。

4、具體組織編制企業節能規劃、節能技改計劃和年度節能計劃並彙總入全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中。

5、參與審查企業的改建、擴建和新建工程設計,確保工程設計內容具有明確和正確的節能評估,合理選用節能工藝、設備和材料,並協助工程管理部門,抓好節能工程竣工驗收和效果鑑定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發、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總結交流節能技術和經驗。組織廣大職工開展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

7、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用能進行計量監督、統計監督和能源節約的巡迴檢查。

8、按月、季、年彙總各單位能源消耗報表並做好能耗分析,編寫節能簡報,節能工作總結和各種能源報表,建立節能管理技術檔案。

9、根據企業節能獎懲制度,審核公司內各部門節能獎懲的依據,提出節能獎懲方案,報節能領導小組後實施。

10、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節能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節能管理和技術素質。

三、班組節能員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各崗位正確使用能源,維護好耗能設備、器具、保温隔熱設施和能源計量儀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反映到機動或計量部門,儘快消除隱患或故障。

2、組織各崗位及時準確地填寫有關能源的原始記錄和指示圖表。

3、對違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標準等現象,要及時制止,登記或向上級反映。

4、協助節能領導小組進行節能教育,開展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總結交流、推廣應用節能經驗。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9

一、增值税管理。

(一)增值税管理原則和有關規定。

1、各經營公司應按照國家税法有關規定加強對增值税管理。

2、增值税:國家對在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單位和個人,就應税貨物或勞務增值部分徵收流轉税,實行税款抵扣制。

3、計税原理:對商品生產和流通中各環節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值進行徵税。

4、一般納税人適用增值税税率分為17%、13%和0三檔,本公司適用情況。

(1)銷售或進口除資料以外商品或貨物,税率為17%。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税率為17%。

(3)銷售或進口圖書、報紙、雜誌等資料,税率為13%。

(4)出口商品或貨物,税率為0,國務院另有規定除外。

5、小規模納税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税勞務徵收率為5%。

6、按增值税徵管方式不同劃分。

(1)一般納税人有取得使用增值税發票權利,而小規模納税人仍只能使用普通發票。

(2)一般納税人是按集團公司商品增值額依17%或13%税率徵收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是以銷售額依5%徵收率計算增值税。

(3)小規模納税人劃分標準。

〈1〉年銷售額規模。

〈2〉會計核算是否健全。

7、應納增值税額為當期銷項税額抵扣當期進項税額後餘額。

8、一般納税人增值税會計核算方法。

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進項税額=買價×扣除率

(二)增值税一進項税管理。

1、集團各經營公司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税勞務,所支付或者負擔增值税額為進項税額,准予從銷項税額中抵扣進項税額,限於增值税扣税憑證註明增值税額。

(1)從銷售方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註明增值税額。

(2)從海關取得完税憑證註明增值税額。

(3)運輸貨物取得運費發票10%部分。

2、未按照規定取得並保存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海關完税憑證,或專用發票和海關完税憑證未按照規定註明增值税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其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

3、各經營公司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項目。

(1)購進固定資產。

(2)用於非應税項目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

(3)用於免税項目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

(4)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

(5)非正常損失購進貨物。

(6)非正常損失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

4、各經營公司財務部門應嚴格對進項税額管理,對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認真審核,確保進項税額合理、合法抵扣,避免增值税專用發票因不符合規定而不予抵扣使公司遭受損失。

5、税務局規定,公司採購進貨需要已付款才能抵扣進項税額,如尚未支付貨款,或在進貨發票上蓋現金收訖章。

6、納税要有税單,需要增值税進項發票抵扣憑證封面。

(三)增值税一銷項税管理。

1、集團各經營公司銷售貨物或應税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税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增值税額為銷項税額。

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

2、各經營公司辦理銷售業務時,應認真填開銷售小票和增值税專用發票,確保税率合理,銷售額和增值税額清楚準確,專用發票合法合規。

(四)增值税發票管理和使用。

〈一〉收取增值税專用發票填開要求。

1、各項不允許有空項,如有遺漏、塗改均為廢票,不允許抵扣進項税額。

2、購貨單位名稱必須與單位註冊名稱一致,多字少字或其他名稱無效。

3、批量進貨,開一張專用發票,要在發票貨物名稱欄註上貨物總稱,蓋詳見清單章,並附以注有商品名稱、數量、單價的詳盡清單兩份,清單必須加蓋銷貨單位章。

4、票面税率必須單一,一張發票具有17%、13%兩種税率,税務部門不予抵扣。

5、凡收取手工萬元、十萬元版增值税發票,價款金額必須達到所限面額最高一位。

6、百萬元版專用發票,必須是機打發票,否則無效,不得報銷和抵扣。收到百萬元版專用發票後,必須當月及時報銷,由財務部在次月1至10日前將該票及其抵扣聯交税務主管部門辦理認證手續。經税務部門認證若發現問題,該發票無效。收到原百萬元版增值税發票,蓋有税務機關戳記改為萬元版、千元版,仍然有效。

7、小寫金額合計前面必須用y封住,大寫金額合計前面必須用o封住(注:×填在o中)。

8、銷貨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納税人登記號、開户銀行及賬號必須用藍色印章填蓋(機打發票除外),手工填寫或用其他顏色印章無效。

9、必須蓋有紅色財務專用章或紅色發票專用章,使用其他顏色或使用其他印章,一概無效。無論專用發票是什麼版本,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必須蓋在銷貨單位(章)或開票單位(未蓋章無效)字樣上。

10、在取得專用發票發票聯同時,必須取得相應抵扣聯,抵扣聯填寫內容要求與發票聯完全一樣。

11、貨款、運費付給誰,由誰開發票,不能通過第三者代辦這些事項,否則不允許抵扣進項税。

12、凡外購商品、低值易耗品、傢俱、進行修理修配等,必須取得增值税發票,財務部方予辦理報銷手續。

13、根據國税局精神,收到增值税發票,必須在票面開出日期兩個月內報銷,否則無論何種原因,均不予抵扣進項税額。各經營公司除執行規定外還要執行地方税務相關規定。

〈二〉開出增值税專用發票要求。

1、業務人員要求開增值税發票,必須提供準確購貨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税務登記號、開户行、賬號。

2、購貨單位在購貨當月,從小規模納税人改為一般納税人,必須提供購貨單位税務主管部門提供變更證明。禁止先開普通發票,再更換專用發票。

3、凡因辦理欠款銷售而暫留財務部增值税專用發票,由於超過兩個月期限造成原本票不能抵扣而要求財務重開、補開增值税專用發票,財務部一律不辦理。

4、發生退貨業務,銷售員辦理退貨入庫手續後,必須提供對方税務主管部門開出退貨證明,才能給對方開紅髮票。

5、發生回扣業務,必須由對方税務主管部門開出回扣證明,才能給對方開紅髮票。

6、如果開出發票內容有不妥之處,必須把原發票及其抵

扣聯一起退回,才能給對方換新發票。

7、發票內容與小票內容保持一致、數量相符、金額相等。

〈三〉增值税發票、普通發票管理和使用。

公司按《增值税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管理、使用增值税發票和普通發票。

1、財務部門設專人領購、保管發票。

2、各核算公司開票人使用發票向發票管理員領取、登記,每次領取量不得超過一週使用量,再次使用時,以存根換新發票。

3、開票人應按發票順序號順序使用,對未使用發票、已開出存根應妥善保管。

4、發票專用章應隨開隨蓋。

5、經管發票人違反國家規定責任自負。

(五)責任會計處理方法。

責任會計按照財務會計處理方法,對增值税金進行相關賬務處理,逐月將應繳增值税額上繳公司內部賬户。

二、核算營業税及附加。

(一)應税項目及範圍。

公司對外勞務服務收入,均應繳納營業税。屬應税範圍營業收入,業務部門應提供符合國家政策的協議複印件,由公司按5%或3%税率對外繳納營業税。

(二)責任會計處理方法:責任會計按照財務會計核算方法,計提應納營業税額,按月上繳公司內部賬户。

三、城建税及教育費附加管理。

(一)計提與上繳。

財務部門應每月以應納增值税額和營業税額為計税基數,分別按7%和3%及4%税率計提,向國家繳納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及教育專項資金。

(二)責任會計處理方法。

責任會計每月按應繳公司增值税額7%和3%及4%計提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及教育專項資金,逐月上繳公司內部賬户。

四、所得税管理。

(一)計提與上繳。

1、財務部門應每月或每季按應税所得計提應繳所得税,按期預繳,年終彙算清繳。

2、對超計税標準工資和招待費,以及非公益捐贈和准予扣除範圍外公益,救濟性捐贈等不得扣除項目,不得從收入總額中扣除,應逐項進行納税調整,調增應税所得額。

(二)責任會計處理方法:

1、各核算部門每月超計税標準工資應納所得税,由各責任會計以費用列賬中費税形式,計入銷售業務部門當期營業費用,抵減當期責任利潤。各部門超計税標準招待費應納所得税,年終一次性進行賬務處理,抵減銷售業務部門責任利潤。

2、各銷售業務部門年終實現超額利潤,按照公司分配辦法應由本部門受益部分應納所得税,由財務部年終統一操作,以利潤列賬所得税形式,通知各責任會計進行相關賬務處理,將應繳所得税額及時上繳公司內部户。

五、其他他税金管理。

企業的管理制度 篇10

衞生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範生產車間的現場衞生管理,人員衞生管理生產流程控制,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車間的日常衞生清理,維護和管理工作。

3.職責

車間主任及各組組長負責車間衞生工作的實施,負責對人員健康狀的監控,質檢員負責對車間衞生狀況的檢查和監督。

4.管理要求

4.1衞生包乾制

4.1.1車間主任及各組組長負責對衞生工作分區承包,車間員工對自己負責的區域每一天進行日常清潔,整理歸位,每週五進行一次徹底清理清潔,車間主任協同質檢員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4.1.2清潔標準可參考本規定和其它專項規定,整理按設備、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按車間定置規定擺放。

4.2現場衞生管理

4.2.1地面、牆面、固定物清潔。

地面清潔、無灰塵、無垃圾、無污痕、無積水、無死角。

牆壁(角)天花板清潔、無污染、無蜘蛛網、無死角。

門窗明亮乾淨、無積灰、無污痕、無蜘蛛網。

照明燈、紫外燈、插銷盒、消防箱、電箱等持續清潔、無灰塵積壓。

所有的枱面、設備表面、排風排汽罩表面持續清潔,無灰塵積壓。

水池及下水道持續清潔,排水順暢、無堵塞現象。

現場所有標示牌持續清潔,無污跡。

所有通道通暢,無雜物堆積各通道軟簾門持續清潔,表面污污跡。

車間四周職責區清潔,無垃圾、無煙蒂。

廁所更衣室洗手消毒間持續清潔,地面無積水、牆面無污跡。

4.2.2設備清潔

設備使用前後都務必清晰消毒,持續其清潔。

設備持續乾淨無油污,計量器具內外持續清潔,無污漬。

不經常使用設備器具定期清洗,持續其清潔,無污漬和異味。

設備管路每月要做一次日常保養,包括清理清潔,做到表面目視無灰塵油漬污漬等異物。

各車間內所有冷庫都為專用不得混用,操作調試由專人進行,其他人不得隨便調試,冷庫要持續清潔、必要時要消毒,不能有異味,冷庫內原料產品半成品要分庫分區擺放有續、整齊、堆垛合理、離牆離地。

4.2.3工具材料清潔整理

工具容器衡量器械搬運工具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持續清潔。

操作工具容器使用前要清洗消毒、無污漬和異味。

未用的原料輔料及時清理、擺放整齊。

各種搬運成品半成品的週轉箱搬運平板車及垃圾桶持續清潔定位放置,不得混用造成交叉污染。

產品包裝材料持續清潔,使用前應有計劃消毒,擺放應整齊。

衞生潔具使用前清洗、清理、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飲水機持續清潔、水杯定點定位擺放整齊。

配料表生產單等相關資料定點、定位擺放或懸掛。

4.2.4廢品垃圾清理

廢棄物、殘次品按指定地點存放整齊,及時清理或處理(二小時一次)。

生產中產生的垃圾,務必放入車間內的垃圾桶,及時清理出車間,垃圾桶清洗乾淨、消毒後再使用,不得於車間外垃圾桶混用。

4.3人員衞生管理

4.3.1健康檢查及培訓

新入職員工務必到疾病防治中心或指定醫院,做體檢取得健康證、衞生學培訓證、理解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在職員工務必每年定期體檢。

4.3.2個人行為規範

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勤洗澡、勤理髮、勤剔須,勤剪指甲,勤換洗工衣。

員工工作期間不得佩帶手錶、戒指、耳環等物品,不得化粧,不得噴香水。

43.2.3員工正確着裝,頭髮不能外露、衣帽整潔、工鞋持續乾淨,勤洗勤換。

生產人員上班務必在更衣間換好工作服,戴工作帽、洗手消毒(清水→皂液→清水→幹手→消毒液消毒)後進入生產車間。

在工作中,持續工作服和雙手衞生、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狀況之一時務必洗手:

⑴、開始工作之前

⑵、上廁所以後

⑶、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後

⑷、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後

⑸、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員工進出車間辦事,應脱掉工作服、工作帽、鞋等,回車間重新着裝,洗手、消毒後風淋方可進入。

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務必到達加工人員的要求後方可進入。

工作期間不得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得對着產品大聲説話、大噴涕,不得串崗。

43.2.10禁止將個人物品帶入車間,禁止在生產車間抽煙,吃東西。

嚴禁隨地吐談、吐唾液,嚴禁隨地扔紙巾雜物。

4.4生產流程衞生控制

4.4.1車間領料人員再倉庫領取原料要把好衞生關。

4.4.2車間所有設備、操作枱面、容器在使用前務必清潔、消毒。

4.4.3軟官出口端不得接觸地面,管道和閥門清潔,無污漬。

4.4.4蔬菜、擒肉、豆製品、水產等加工時必須要完全去除不可食部分,以及有毒有害部位,浸泡,清洗消毒徹底確認無誤再進行後續加工。

4.4.5在生產過程中任何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着地貼牆擺放。

4.4.6車間加工過程中與成品接觸務必戴口罩、手套並持續其乾淨衞生,與贓物接觸及時更換。

4.4.7包裝時必須要清潔、消毒徹底,保證包裝物乾淨衞生,標籤加貼準確無誤,字跡清晰。

4.4.8原料成品半成品務必加蓋放置,使用的空桶空箱等及時放入暫存區域或退回到上一工序。

4.4.9生產過程中的枱面工具器皿要要定時清晰消毒,手部,鞋部消毒水要及時監控其濃度,異常及時更換。

4.5檢查與考核

4.5.1車間主任負責對衞生工作的內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質檢員負責對車間衞生的監督檢查,不合格不及時改正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