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精選7篇)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1

一、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辦公室具體負責。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精選7篇)

二、 辦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總經理負責,與各部門的關係是協調、指導、服務的關係。

三、 人事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 協助公司領導制定、控制、調整公司及各部門的編制、定員;

(二) 協同各部門辦理員工的招聘工作,為各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員工;

(三) 協助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查、任免、調配工作;

(四) 協同各部門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素質和工作能力;

(五) 統一管理和調整員工的薪金;

(六) 保存員工的個人檔案資料;

為員工辦理人事方面的手續和證明等。

四、 管理部門每半年對公司業務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進行一次考核,綜合其基本情況和主要業績,對各種能力做出評估,聽其上下級對其的評估,填出《員工培訓(考核)報告》,為公司儲備和提供人才。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部門概述

(一)、人力資源部概述:人力資源部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企業人力資源調配管理,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員工培訓管理,行政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獎金管理,醫療福利管理等方面,在企業經營管理中,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1、堅持經以人為本原則對人力資源進行科學有效的調配、開發和利用;

2、協調企業內部的人事關係;

3、計劃實施企業的培訓工作;

4、加強預算管理和和降低人工成本;

5、為企業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其基本任務是為企業經營管理和業務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證,確保企業經營管理的正常運行和持續發展。

(二)、組織機構

(三)崗位設置

第二章部門職責

(一)、分店經理

1、負責店的經營管理工作,直接對負責;

2、負責制定年度和月度計劃,組織督促完成各項任務和經營指標,對月度、年度經營情況作分析,並報執行董事;

3、制定服務的標準程序和操作規程。檢查崗位人員工作情況,保證菜品質量,完善清潔衞生工作。

4、根據市場情況和季節擬定更換食品的計劃並組織實施。制定食品、飲品的標準規格。正確控制毛利率和成本。

5、負責招聘、挑選、獎勵、晉升發及解聘員工。並負責組織員工的業務和衞生知識培訓工作。

6、制訂服務技術和菜品技術發及考核制度。定期同研究菜點,有針對性的組織服務人員和外出學習其它單位的先進經驗和技術。

7、瞭解市場動向和掌握原材料行情,有效控制經營成本,降低營業費用,從而確保營業招標和利潤招標的完成。

8、現場管理中,經常性的對前台、廚房進行巡視監督,保證各項動作正常。

9、親自組織、安排大型團體就餐和重要宴會,負責VIP客人的迎送,處理客人的重要投訴。

10、主持日常和定期的工作會議,經常檢查業務善,及時調整、完善經營措施。抓好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確保各種設施處於完好狀態,並得到正確使用,防止出現事故。

11、作好執行董事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人力資源部經理

1、全面掌握國家有關人力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和法規,保證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在企業的貫徹和實施。

2、根據國家企業人事勞動管理政策、規定和方針,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人事,制定並落實各項人事,檢查、監督和企業人事管理規章和執行情況。

3、制定並實施企業年度人員編制,定編定員方案。

4、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分析人力資源需求,合理調配人員結構。

5、審查、籤批各種人事表格、報告等。

6、制定企業工資保險福利計劃和預算,檢查監督員工福利實施的情況。

7、組織落實員工的招聘、考核、獎懲、升降職、離職、職稱評定等具體工作,處理日常人事事務。

8、全面負責協調,處理勞動人事方面的糾紛。

9、全面負責人力資源部的各項工作,對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進行考察評估,並就職務變動獎懲等問題向總經理提出建議。

10、制定本部門設備購置和器材添置的方案,以及編制費用預算方案,檢查各種設施的運行情況。

11、督促檢查與員工生活有關的各項後勤工作的動作情況保證為員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12、完成部經理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部長

1、督導完成餐廳的日常工作。檢查員工的出勤狀況及個人衞生情況。

2、具有奉獻精神,工作中不斷要求精益求精,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時負責實施策略、服務規範和程序。

3、重視屬下員工的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服務技能技巧,對員工進行、推銷意識的訓練,並做好培訓記錄。

4、熱情待客,態度謙和。妥善處理客人的投訴,不斷改進,加強現場管理,營業時間在第一線,及時發現和糾正服務中出現的問題。

5、領導服務質量進行檢查,把好食物出品以及服務質量的每一關。

6、加強對前台的財產管理。掌握並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況,減少費用開支和物品損耗,月末配合公司進行物品盤點工作。

7、負責監督前台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環境衞生。抓好餐具、用具的清潔消毒工作。

8、參加例會,指出合理建議和要求,確保工作效率。

9、每週檢查好排班表,監督執行排班表,評估員工表現,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解決有關問題。

10、隨時注意就餐人員動態和服務情況,遇到VIP客人或舉行重要會議,要認真檢查餐前準備工作和餐具擺放是否符合標準,並親自上台服務,以確保服務的高水準。

11、加強與客人溝通。瞭解客人對菜品的意見,建立客房檔案,妥善處理投訴及時向經理彙報。

12、完成經理下達的各種任務。

(四)採購員(見採購手冊)

(五)維修員(見維修手冊)

(六)庫管(見財務手冊)

(七)稽核

1、必須嚴格執行店內有關規章制度,工作認真、踏實、負責。

2、每天必須對各部門返還回來的結帳單、點、酒水單、海鮮單進行嚴格的審查,做到單單相對。

3、每日必須對所領結帳單號進行核對,核對返數是否完整,檢查是否有隨意塗改大小寫金額及其它字跡現象。核查有無經理簽字。

4、每日必須對吧枱、海鮮池所作日報表進行審核,核對進銷存數有無差錯。

5、定時或不定時核查收銀部、海鮮池、吧枱帳、物情況,及時反映各部門存在的問題,如有差錯,必須在當天將差錯情況分清責任,落實人頭,書面報告財務。

6、必須在當天下午5點鐘以前將收銀員所編制的日營業明細表審核後交財務。

7、財務部門有權隨時抽查稽核人員工作,如抽查到有問題不反映或根本未查出差錯的,視其情節,給予處罰。

(八)領班

1、掌握服務員的出勤情況和工作表現,定期向部長彙報。

2、負責檢查服務員的儀表、儀容、儀態,凡達不到規範要求的不準上崗。監督服務員的具體操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服務員工作符合公司的標準。

3、明確部長分配的工作,領導本班服務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着重檢查用品、物品是否齊備、清潔無破損,檢查桌椅的擺放是否規範。菜譜、酒具是否衞生無破損。按照領班檢查簿逐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4、及時向部長彙報餐廳物品、設備損壞情況。

5、開餐後注意觀察客人用餐情況,隨時滿足客人的各種用餐要求,督導服務員向客人推薦菜品、飲料。必要時主動上前介紹菜品。

6、積極完成部長、經理下達的任務。

(九)諮賓

1、上崗要求:衣冠整潔、端莊大方、笑容可掬、彬彬有禮。

2、熟知當天訂餐的單位(或個人)名稱、時間、人數及台位安排。

3、引導客人到預訂台位或客人滿意的台位,為客人拉椅,遞上菜譜。

4、客滿時,負責安排好後到的客人,使客人樂於等位。

5、留意常客姓名,以增加客人的親切感。

6、隨時聽客人意見,並及時向上級反映。

7、工作中,客人離開時,並徵求客人意見,向客人致謝,歡迎客人下次光臨。

8、負責大門處大理石台階和玻璃門的每日清潔,並對玻璃牆面進行每週一次清潔。

(十)吧員

1、負責酒櫥、水櫃、啤酒櫃和其它商品的擺設、儲存,各種酒水明碼標價。

2、每日清點出售的物品,作好各種帳目登記。

3、熟悉各類酒水名稱、價格、型號、產地及特點。

4、把好酒水的質量關,不賣過期變質的飲品。

5、搞好櫃面、場地及物品清潔衞生,及時清理各種廢瓶、罐、包裝物等。

6、認真填寫每日銷售報表。作好物品的領取、保管,保障正常用量的供給。

7、配合財務、庫管、部長進行每月一次或兩次的盤點工作,所清查的物品若有遺缺,由酒吧人員自行負責並按價賠償。

8、如發現有意偷拿物品者,公司將給以警告、罰款或開除處理。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1、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督職權,並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並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籤。

第二章、聘用

1、對缺崗和預算招聘名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註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籤,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後,由人事部辦理。

3、人事部查閲人才信息庫存或發佈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歷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於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並註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係。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麪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並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閲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歷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勞動合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制下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或新聘人員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須在一週前通知對方。

5、新聘人員試用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試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實、報總裁批准後予以轉正或解聘。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第四章、晉升

1、公司對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對擬晉升的聘任人員由人事部根據總裁辦公會意見組織考核鑑定,並將考核結果報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准。

2、公司對某些空缺的幹部崗位適時推行競聘上崗。通過公開崗位、公開要求,推行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專業特長的幹部崗位,由人事部根據總裁意見,直接辦理聘任試用手續。

第五章、調配

1、調配係指船員在公司所屬船舶內、及船岸之間的調動,或船、岸工作人員部門內部的崗位變動。

2、高級船員的調配由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籤,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3、普通船員在公司船舶間的調配由主管部門或船舶提出建議,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會籤,分管副總裁批准。

4、船岸之間、岸基工作人員的調配由部門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籤,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5、調配時應填寫“崗位調配表”。

6、人事部根據總裁審批意見下達調配通知。

第六章、解聘

1、員工有正當理由可申請辭職,要求辭職的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人事部批准後,船舶或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

2、辭職的員工如受過公司出資培訓的,需按規定賠償公司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若員工未能按勞動合同規定而擅自辭職,公司不發給任何書面證明。

3、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崗位的員工、以及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用人部門應提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人事部批准後予以辭退。

4、辭職、辭退員工必須在離開公司前交清工作和辦妥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5、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超過國家規定醫療期。

6、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第七章、考績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人事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或平衡,並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當月效益係數的發放標準。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統一組織年終綜合考核。

3、年終綜合考核採取個人書面述職(總結)、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本評選優秀員工、下幹部聘任的重要依據。

4、對考核不適任的員工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內部崗位調整,如不服從調整或調整後仍不適任應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章、退休

1、公司員工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者,應辦理退休。

2、對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並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經總裁批准,可簽訂“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則

1、本制度應用中的問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4

1、用工原則:本公司聘任員工是根據工作需要,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對凡有志為公司服務者,視其對某一項工作是合適、用途,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為標準,進行試用、任用。

2、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各部門人事編制、人員招聘、人事資料及人事檔案、勞保、考勤等工作。

3、公司管理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三年。

4、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表現好的'可以提前轉正,但至少試用兩個月。

5、試用期工作業績欠佳,有業主投訴等,公司有權即時停用,予以解僱。

6、員工辭工,要提前15天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辦理手續後方可離職。

7、員工為本公司服務不到三年,期間產生的培訓費用由員工承擔。

8、公司所有員工的工作考核執行公司獎懲條例。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後勤管理處人事管理工作,順應學院後勤改革的要求 ,在遵守學院人事制度的前提下,特制定如下制度:

1、處領導及後勤副科級以上幹部由學院聘用,聘期三年,實行擇優聘用,能上能下,後勤管理處根據工作實際,羣眾反映,師生評定等考察各中心主任,有權在聘用期內對考核不合格的中心主任向學院提出撤換中心主任的'建議。

2、職工每年聘用一次,落聘人員由後勤管理處或中心主任負責安排工作,凡不服從分配者交學院人事處待業中心。

3、凡上一年考核不合格者,第二年不能直接競聘上崗,需考核三個月以上,待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凡不服從分配者交學院人事處待業中心。

4、後勤管理處各中心原則上不從其他單位調入正式職工。

5、各中心對工作不認真負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羣眾意見比較大的主管或職工有權撤換、調崗或待崗,但必須事先通報後勤管理處,按規定程序進行。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全體員工的職業道德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促進公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公司有權視實際情況,將其內容修訂和補充,經修訂及補充之條款,將以通知形式傳達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和錄用

1.原則:根據本公司特點,本着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注重各類資格證書積累,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錄用;

2.條件:

(1)具有專業學歷本科以上人員或高中級專業職稱人員;

(2)試用期間能獨立完成本職工作,經考核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3)公司需引進的其它專業人員。

第五條員工推薦

1.員工信息通過現場招聘、網上招聘、內部推薦及待崗人員等方式建立,辦公室確定並負責審查;

2.各部門所需員工確定後,辦公室彙總,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公司人員由辦公室填寫《公司員工調配介紹信》並備案。

第六條公司機關人員招聘

1.部門經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選的,人選由辦公室進行考察、面試、彙總並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2.辦公室通過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選,由部門經理進行初步確定後,會同辦公室共同進行考察、面試、彙總並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公司工程項目人員招聘

1.項目部根據公司項目施工具體情況,結合公司現有的人力資源狀況,可以自行挑選,也可以從社會臨時選聘;

2.項目部對臨時選聘人員進行工作評價和全面考核,把擬錄用的優秀人員報公司辦公室考察、面試、彙總後上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八條試用

1.新進人員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公司與新進人員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或辭職,而不負擔任何補償;

2.試用期滿前,由部門出具意見,報辦公室考察、面試、彙總並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勞動合同簽訂

1.公司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勞動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則;

2.公司與所錄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須全面告知被錄用人員公司的管理制度、勞動規章、崗位職責等;

3.受聘人員應書面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願意全面履行勞動義務或特殊崗位在勞動合同中可增加約定之後,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合同解除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並依法辦理相關解除手續;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經一次安排後仍不能適應者;

2.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因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者。

第十一條辭職

試用期滿並已轉正的員工,辭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條自動離職

凡無故擅自曠工一天以上者,均視為自動離職。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2.計薪到終止日止。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合同當事人一方確有變換工種、職務、工作期限等正當理由,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員工因終止、解除、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公司,須與公司結清相關手續,並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六條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着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2.公司機關人員管理:崗位設定經部門經理提議,報辦公室考察、彙總後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審批後,人力資源部備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實施。

3.工程項目人員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按公司有關規定由項目部自行組建。人員名單報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3.2工程項目人員工作期間的崗位安排、工資待遇、工作考核、勞動紀律由項目部負責管理。

3.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的人員項目部有權解聘,並上報公司辦公室核定後對所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3.3.1員工不服從分配的;

3.3.2內部流動不去報到的;

3.3.3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二次的;

3.3.4連續或累計曠工達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崗人員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仍無崗位的;3.3.6事假月累計超過十天以上的;

工程項目結束後,項目人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項目分公司進行調配並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調配備案手續。

第十七條培訓

1.入職、易崗培訓:凡新進或崗位調整員工,必須接受以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規章制度學習、以安全生產為主要內容的三級教育;以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培訓;

2.執業資格培訓:對執業資格、定期複審、崗位技能、特種作業等執業資格能力的考試考核;

3.項目開發培訓:致力於企業發展、理念提升、管理進步的拓展性培訓;

4.培訓協議:員工參加投資較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

5.培訓檔案:公司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受培訓的成績及檔案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條考勤內容包括按時到崗、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等。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實際崗位實行相應的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作息時間按公司規定。

第二十條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按曠工一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

第二十一條曠工一天扣當月工資的10%,曠工一天以上者,從第二天起,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第二十二條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視為全勤。

第二十三條請假

1.員工請假須由本人填寫假條,按規定程序審批,經部門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離開,無特殊原因不可口頭請假,如電話、捎話請假等;

2.員工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含市級)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並經主管領導簽字,沒有證明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3.實行員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則上每年最多休假一個月計算,月累計不超過十天,超過規定限制仍要求請假的,公司有權以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4.員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超過十日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超過二日由總經理審批;

5.假期終止時,應向批准人銷假,以便及時安排工作。若要續請,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以一次為限;

6.逾期未到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對發生曠工行為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部門設考勤員一名,負責部門的考勤記錄,考勤表應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名。

1.每月1-5日,各部門將上月考勤送交辦公室,逾期不報影響工資核算發放的,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遇節假日,可延期報送,以辦公室的通知時間為準;

2.考勤員應及時填寫當日出勤情況,公司辦公室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考勤記錄,人力資源部根據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第五章薪資及福利

第二十五條工資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工資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條保險金制度按照國家法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行為規範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員工須遵守下列行為規範:

1.員工必須認可、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維護公司的權益;

2.員工應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完成安排的工作,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3.員工對本工作區域內的節能環保安全文明負責;4.員工在對外業務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饋贈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營私舞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得侵佔或者盜竊公司財物;

5.員工上班時不遲到,不串崗,不怠工,不務私。下班時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間在外另謀他職。

6.嚴禁在工作環境中尋釁鬧事,嚴禁上班時飲酒、嚴禁酒後進入工作現場,不得在工作區域無理取鬧、謾罵、打架,故意妨礙他人工作、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從事或者與他人合夥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相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佔有屬於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資源活動。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商務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8.不得虛報冒領、擬造證明(謊報病假單、發票及虛報加班等)、隱瞞事故實情,謊報情報,誣陷他人;

9.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給公司經營和聲譽造成損失者;

10.不得瀆職,嚴重損害公司聲譽。在單位或以單位名義參加會務活動時,應體現企業形象,維護社會公德,保持文明風度,遵守會場規定;

11.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在新聞發佈會等公共場合發佈言論、散佈信息;

員工違反以上規定情形之一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的,經公司調查核實後,公司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公司每年對員工的德、勤、績、能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辦公室存檔,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小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篇7

一、用人申請

1.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用人需求情況,填寫《用人申請表》,上報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配置,核實是否需求,確認有無內部橫向調職的可能性後,寫出複核意見,並上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審批後,行政人事部按用人需求實施招聘。

4.新增用人崗位,用人部門填寫《增崗需求申請表》,詳細填寫新增崗位編制、新增崗位職責描述和增設新崗的理由,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審批。

5.崗位需增設新編,用人部門填寫《增編需求申請表》,詳細填寫增編理由、增編數量等,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簽字審批。

二、招聘

1.招聘準備。行政人事部根據招聘需求,擬定《招聘簡章》,內容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基本要求、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公司待遇,以及其它要求。

2.確定招聘渠道。行政人事部根據招聘崗位人員要求特點,確定招聘渠道,選擇科學有效的招聘辦法。

3.招聘接待。招聘接待由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負責,根據應聘人員的自身素質、求職意向等進行初次篩選,確定招聘意向崗位合適人選,並上報行政人事部經理。求職人員需填寫《求職人員登記表》。

4.確定初試人選。行政人事部經理根據應聘人員條件,確定初試的人員以及初試時間、地點,人資專員通知應聘人進行初試。

5.初試。初試由行政人事部經理負責,從應聘者的形象儀表、語言表達、求職動機、工作經歷、前職表現、受訓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確定複試人選,並在《求職人員登記表》簽署意見。

6.複試。應聘各部室普通工作人員的複試,由各部室經理負責,主要從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工作經驗等幾方面進行考評,並在《求職人員登記表》簽署意見。應聘部門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進行復試。

三、七天試崗

1.試崗審批。求職人員經初試、複試合格,還須經總經理審批方可上崗試用。

2.試崗通知。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負責試崗通知,要求試崗人員攜帶相關資料辦理試崗手續。試崗人員需交納本人身份證、户口本、學歷證明覆印件各一張和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張,同時攜帶本人户口本、身份證原件進行驗證。生產工人入職前要求提供縣級以上(含)衞生防疫部門檢驗的健康證明。

3.到職確定。行政人事部人資專員為試崗人員辦理試崗手續,填寫《到職通知單》和《備品領用通知單》,並經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和財務經理簽字確認。

4.七天考評(即周測評):行政人事部、用人部門對新進員工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技能水平等要進行綜合測評,填寫周測評表。

5.周測評合格,行政人事部下發《薪金通知單》,報送財務部。

6.試崗時間是七天。7天試崗本人感覺不勝任或考評不合格被辭退的,無薪資。

四、背景調查

試崗期內,行政人事部對擬聘人員身份、履歷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對部門經理、銷售、保安、財務、庫房管理員等重要崗位的擬聘人員,行政人事部和員工所在部門經理、直屬領導要深入到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進行調查和家訪,瞭解其家庭生活環境,以及家庭成員的工作、生活狀態等,並填寫《重要崗位人員背景調查表》,由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確認,上報總經理簽字審批。

五、擔保

銷售、保安、財務、庫房管理等與公司物資財產安全息息相關的重要崗位以及户口在外地的求職人員,必須經過擔保,方可入職。擔保人須持有本地户口和正式工作單位證明等有效證件,並和被擔保人一同簽署《特殊崗位擔保書》。

六、上崗培訓

試崗人員在試崗期間,行政人事部和職能部門將對其進行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業務技能等知識的培訓。具體安排如下:

(1)行政人事部對新入職員工進行企業文化、規章制度、機構設置、崗位描述、行為標準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並進行初步的考試測評。

(2)部門經理安排相應負責人對新進員工進行業務技能、操作流程、崗位規範等方面內容的培訓,並進行簡單測評。

七、正式試用

1.新進員工通過7天試崗,經考評合格正式試用。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時間從七天試崗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2.試用期工資執行公司《試用期工資管理規定》。

3.對於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高於擬聘崗位要求,並且有相同崗位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特殊優秀人才,經七天試崗考核成績特別優異的,可免於試用,但需經總經理審批。

八、轉正考核

1.員工在試用期間,所在部門要對其日常工作表現進行跟蹤考評,並填寫《試用員工跟蹤考核月測評表》上報行政人事部。

2.試用員工試用期滿前,行政人事部和員工所在部門還須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員工所在部門負責業務技能、操作流程、崗位規範等知識的深入測評;行政人事部負責企業文化、規章制度、行為標準等知識的深入測評。

4.根據周測評、月測評的考核結果,員工成績優秀,表現良好,能夠掌握勝任本職工作,可免一個月試用期。

5.員工在第一個月試用期內考試測評未能通過,但通過日常表現跟蹤測評考核,有發展潛力,可以繼續試用一個月。如果第二個月仍不合格,可辭退。

6.經考核合格的試用期員工填寫《轉正申請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九、錄入存檔

1.對於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行政人事部要為其建立健全的員工檔案,分別建立員工電子檔案和書面檔案。

2.員工書面檔案包括《應聘人員登記表》、《新進員工到職單》、《重要崗位人員背景調查表》,《特殊崗位擔保書》、《試用員工跟蹤考核周測評表》、《試用員工跟蹤考核月測評表》、《員工轉正申請表》、《晉級申請表》、培訓考核試卷、轉正考核試卷、《勞動合同》、獎罰檔案等有關資料。

3.員工檔案的錄入由人資專員負責。

十、調配

1.公司根據員工的自身素質、工作表現及能力,為其選擇適合發展的`平台,給予合適的崗位變動或職位調整,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及部門。

2.員工崗位或職位發生變動時,需填寫《崗位調動單》。員工原部門經理簽署意見,擬調入部門經理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進行審核,並報總經理審批。

2.職務晉升。員工職務晉升填寫《員工晉級申請表》,由總經理簽字審批。晉升後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期滿後由本部門領導或主管領導考核,報行政人事部和總經理審批。

3.平調。員工在同一級別的崗位間進行調動,需填寫《崗位調動單》。新崗試用期為一個月,在公司工作滿三年或者有從事新崗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可免於試用。員工崗位變動需總經理審批。

4.降職。降職員工填寫《崗位調動單》。降職員工可免於新崗試用,直接發放新崗位轉正工資。

5.崗位交接。經調整後,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填寫《工作交接清單》,並上報工作交接書面説明,由部門經理或主管領導監督交接,辦妥移交手續方可就任新職。

6.工資變動。單純工資變動,需填寫《工資變動審批表》,經所在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工資從總經理審批之日起執行。

十一、外培

1.由公司出資參加外部培訓的員工,培訓前需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

2.員工接受培訓後,在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內不得提前辭職。

3.接受培訓員工因特殊情況辭職,必須符合協議中的相關規定,經公司同意後方可離職。

4.未履行服務期限的約定,擅自離職,公司將拒絕為其辦理檔案關係轉移,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離職

1.員工離職分三種:自行請辭、解聘離職、被公司辭退。

2.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需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未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擅自離職,無薪資待遇,同時公司拒絕為其辦理檔案關係轉移。

3.離職申請。員工自行請辭,需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經理提出離職申請,説明原因,並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到行政人事部。

4.離職面談。對於自行請辭的員工,所在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要與其進行離職面談,記錄原因,寫出意見。部門經理級人員和公司高管人員離職,須經總經理做離職面談。面談應深入瞭解員工離職原因,對績效良好、德才兼備的員工應努力挽留;對去意已決的員工,要重點了解其工作進展情況和日常工作流程等,並審查其瞭解公司機密的程度,以便於公司採取相應的離職應對辦法。

5.離職審批。員工離職需填寫《離職申請表》,由部門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理簽字審批。

6.工作交接。交接工作由離職員工本人、接任人、部門經理等共同辦理,離職員工要出具書面《工作交接説明》,詳細描述工作職責、日常工作流程、正在進行的工作事項、未完成工作事項、工作需注意事項、工作方法、工作備品用品的存放使用等等,接任人、部門經理要簽字確認。《工作交接説明》一式三份,接任人一份,員工所在部門備存一份,上報行政人事部一份。

7.辦理離職。離職員工須按《離職交接清單》,辦理離職手續。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對離職員工的工作交接進行簽字確認;財務部負責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培訓費用狀況等進行審核;行政人事部負責計算員工當月出勤天數、收回《員工手冊》、審核離職員工接受培訓狀況等;後勤部負責為員工辦理退宿。

8.離職通知。行政人事部要進行離職員工登記,並於每月15日之前將《員工離職通知單》報送公司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依據。員工擅自離職,各部門經理要在第一時間知會行政人事部,未辦理離職手續人員工資不予發放。

9.薪資核算。離職員工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上月薪資。若對公司物資財產和社會聲譽造成損害,應給予公司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追究其法律責任。經濟補償從該離職員工工資中扣除。被公司開除人員、擅自離職人員無薪資。

10.離職歸檔。員工辦理完離職手續,行政人事部須將其個人檔案及離職相關資料一同存入離職員工檔案中。離職員工檔案一般在公司繼續存放三年後銷燬。

11.離廠。離職員工辦理完各項離職手續後,由行政人事部開具《行李放行通知書》,離職員工憑《行李放行通知書》攜帶私人物品離開公司,當班保安在《行李放行通知書》上簽字確認後交行政人事部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