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

我國憲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按照憲法的規定,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濟形式主要有四種:

一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它是由國家代表全體人民佔有生產資料的一種所有制形式。

二是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勞動者共同佔有生產資料的一種經濟形式。

三是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個體經濟是由城鄉個體勞動者佔有少量生產資料和產品,以個人及家庭成員從事勞動為基礎的一種經濟形式。

四是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確定,是總結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所作出的必然選擇。

實踐證明,我國實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強國富民的正確選擇,也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在總結社會主義建設長期實踐經驗,特別是總結20世紀90年代以來改革開放實踐基本經驗的基礎上,對馬克思主義經濟理論的新發展。

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

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制度。xx同志在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指出:根據我國國情,中國現在處於並將長時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從建國開始特別是近二十年來的發展,我國生產力有了很大提高,各項事業有了很大進步。然而總的來説,人口多、底子薄,地區發展不平衡,生產力不發達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是發展社會生產力。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尤其要把集中力量發展社會生產力擺在首要地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經濟,就是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展市場經濟,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這就要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公有制經濟不僅包括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多種分配方式,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帶動和幫助後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堅持和完善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人民共享經濟繁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