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勵制度激勵體系

一、獎勵目的:

公司獎勵制度激勵體系

鼓勵發揮創新精神、增強團隊服務意識、落實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以物質獎勵為輔,提高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擴展晉升空間及薪資待遇。

二、適用範圍:

經理以下級別(不含經理),包括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

三、獎勵制度

1、獎勵積分:設為5分、10分、50、100不等,可據情況細分,上不封頂。積分無論多少,一律公開,單次獎勵50分以上需在部門會議上説明原因。每個員工的個人積分可在當年(公曆)內累加。

2、獎金兑換:每年(公曆)年末,彙總員工的個人積分,予以兑換現金獎勵,一個積點兑換一元人民幣。具體時間依據財務安排,可同年末工資一起發放。如員工在年末之前離職,則視為自動放棄,不享有年終獎金。

3、積分折舊:前一年的積分總數,可乘以0.8的係數,作為下一年的初始積分,並可與下一年的積分累計一起彙總,乘以0.8後作為第二年的初始積分。如:小紅XX年累計XX積點,則XX年的年終獎為XX元,XX年即使小紅毫無出色表現,也可在XX年末領到1600的獎金,如果XX年小紅表現優異,又積累了3000點,則總積分為4600點,XX年的初始積分為4600x0.8=3680。

四、積分來源:

1、工作中有超常表現,或超出預期的貢獻,可酌情給予獎勵積分。如:交換一個有價值的友情鏈接,可獎勵10分,寫出一篇論壇總置頂文章,可獎勵50分。

2、不在本工作的職責範圍之內,可主動承擔解決臨時性問題、應對突發狀況、或發現公司重大失誤及時糾正的,視情況給予獎勵。如:陌生人未經允許私自進廠,能被及時制止並上報的,獎勵10分。

3、能為公司提供建設性意見,有想法,有創新,對公司發展起到積極促進作用的,按特殊貢獻給予獎勵,上不封頂。

五、績效考評:

獎勵積分,將會作為個人年度工作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涉及但不限於加薪、升職、晉升管理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