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培訓;

根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理論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站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範圍和內容

1、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並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做好記錄;

2、下列人員應當接受由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

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本站、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報火警、撲救初期火災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分工和操作。

4、液化氣站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5、液化氣站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2

1、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保護財產和公民的安全。根據本單位工作特點和實際情況,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站長(經理)為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各車間、班組負責人為相應部門、崗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消防員協助站長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消防員和從事液化石油氣操作的人員要經消防安全培訓,並取得公安消防機構頒發的合格證後,方準上崗作業。安全消防員應結合本站具體情況和上級的有關規定,每年對全站人員進行4次安全消防、知識培訓教育,並將考核情況記入職工個人技術檔案。

4、單位建立由站長和安全消防員同任正、副隊長,全站40歲以下男職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安全消防員要針對本單位特點,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要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兩次消防滅火演練。

5、站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器材和安全裝置,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齊全,並應選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器材和設置,裝置再便於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員再每日安全巡查中,應將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和防火檢查作為一項主要的內容。

6、安全消防員要會同有關人員定期做好消防設施和器材檢驗與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滅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

7、站內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立“進站須知”、“嚴禁煙火”和“危險場所,閒人免進”等消防安全標誌。嚴禁攜帶明火或穿戴化纖衣物和帶釘鞋進入生產區內。因特殊情況確需動用明火的作業時,要事先按規定程序辦理動火許可申批手續,並嚴格履行科學的隔離、置換和分析化驗方法,做好動火準備工作。動火現場要有監護人,動火作業結束後要及時將動火設備撤離生產區。

8、當站內出現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中最高職務者要擔負起領導責任,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疏散無關人員、車輛和氣瓶,任何人都有撥打“119”電話報告火警的義務。火災撲滅後,要保護好事故現場,接受事故調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3

一、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對《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或需要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制 定具體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等報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後,督促落實,整改期間採取臨時性防範措施,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 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二、對本站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1、對下列可以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改正:

在站區域內吸煙的;員工着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的;

使用非防爆的通訊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的;

機動車輛及人員進入罐區和危險區的;

違章動用明火、用電和電氣焊的;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由站長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落 實整改資金,組織人員限期整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整改完畢後將結果記入《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並簽字存檔,逾期未整改完畢的根據本站內部獎懲制度給 予處罰;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 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3、對一時確有困難(含時間、技術、資金)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制定分段整改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液化氣站不因隱患而引發事故。

三、重大火災隱患

1、對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液化氣站應當積極制定解決方案、籌措資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採取防範措施;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應當(或報上級負責人審批後)停產停業改正,實行嚴格管理,保證不發生問題。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報請職能部門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後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備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4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設立義務消防組織和專門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組織。

2、液化石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教育,實行崗位定責,持證上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規範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實行科學,規範化管理。

5、要保證各種設備、設施和車輛配套、完好,同時要具備各項設備的工藝操作規程。

6、要建立健全各種運行記錄,做到帳、冊齊全。

7、要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圖紙、檔案。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5

液化氣是當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等有機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注意事項。

(一)預防液化氣事故的措施

選用合格的灶具。燃氣灶應放在通風良好、周圍無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氣時,必須有人照看;不能私裝、改裝燃氣灶具;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防止老化、鬆動;不能在燃氣管上吊掛重物;不能把電器設備的接地線接在燃氣閥上;臨睡前、外出時,關閉所有燃氣開關;裝有燃氣管道、燃氣用具的廚房等處,不能睡人。

(二)液化氣泄漏時的處置方法

確保壓力錶正常可把安裝好的氣瓶、減壓閥、氣管、燃具用肉眼觀察是否有明顯的脱落,氣管連接處是否有管卡加固;確保氣瓶角閥關閉之後,打開燃器具排壓,然後關閉燃氣具再打開氣瓶角閥供氣1秒立即關閉,看看壓力錶是否有壓力值顯示,有壓力值證明壓力錶正常可用;觀察減壓閥上的壓力錶的壓力值在關閉氣瓶角閥後30秒的變化判斷是否有泄漏,表現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壓力值立即沒有了,説明泄露嚴重;第二況壓力值緩慢下降,説明有輕微的泄露;第三種壓力值沒有下降,説明沒有泄露。如遇燃氣泄露應迅速打開門窗,加速通風;立即關閉燃氣開關,停止使用燃氣;杜絕一切火種,禁止開關電器用具;用肥皂液塗抹法,查找漏氣部位,將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調成泡和溶液,用毛筆蘸上肥皂液塗抹在懷疑漏氣的部位,發現泡沫或氣泡增大,即表明該處是漏氣點,查出漏氣部位可暫用膠布包紮,並及時報告燃氣公司,請求修理。

(三)鋼瓶使用多長時間需檢驗

國家標準規定:充裝15公斤或小於15公斤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檢驗的檢驗週期為4年。對使用期限超過8年的任何類型的鋼瓶,登記後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四)燃氣液化氣失火時的求助措施

立即關閉液化氣角閥;用温布撲打或覆蓋着火點;若液化氣瓶發熱發燙,可用冷水澆灑,使其降温;滅火同時,勿忘向“119”報警。

(五)為什麼不能將鋼瓶倒立或卧放使用?

將鋼瓶倒立或卧放使用,減壓閥將失去減壓作用甚至被破壞,直接影響減壓閥的正常安全使用,極易造成漏氣,一旦遇到明火易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另外,還會造成殘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泄漏。

液化氣站入站須知:

1、一切人員進入液化氣站,都需自覺遵守該站有關安全規定。

2、站內生產區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區,外單位來站人員隨身攜帶的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入站時應交門衞保管。

3、本站職工和外單位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進站。

4、凡進入生產區的各種車輛,必須在發動機排氣管處安裝合格的防火帽。

5、嚴禁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和助力車進站。

6、自管户來站拉氣的人員和車輛,都必須經站方批准,否則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後裝卸鋼瓶時嚴禁摔、砸、滾、撞。

7、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擦車、防水。

8、外單位來參觀人員必須持有該有關規定批准的介紹信方准入站,參觀時必須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

9、外單位來站人員,未經批註動用站內生產設備,不準自行罐瓶。

10、帶物出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有與物品相符的出門證,否則不準將物品攜帶出站。

11、外單位來站人員不許亂走,未經允許,不許進入罐瓶車間、烴泵房、變電房、壓縮機間等,更不得在此區域拋、人、扔易產生靜電、火花的東西。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6

一、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組)長、當班員工參加,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二、檢查的部位:。

三、檢查內容:

各項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

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建立事故檔案情況。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新職工崗前培訓教育情況,消防設施器材、電氣設備維護保養正常運轉情況。

消防重點部位的防火防爆、用火用電等管理情況。防火巡查的實施情況和巡查記錄情況。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四、檢查完畢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寫《月度安全檢查表》,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核簽字,並向上級部門彙報。

五、消防安全責任人對防火檢查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或問題給予積極組織整改和落實,並按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執行,以確保站內的消防安全。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7

一、網吧消防管理制度

1、網吧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網吧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網吧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衞、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店面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網吧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網吧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櫃枱、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温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網吧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門配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3、部門經理/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彙報(書

面材料)。

4、安全部每週定期對全場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店經理和總部相關部門。

6、安全部須有專人負責政府消防安全檢查部門對商場的.安全檢查的準備、問題的整改等事宜。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和上報店經理;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並根據需要,設置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等新技術來加強商場的預防、滅火功能。

9、檢查防火檔案、滅火作戰計劃、季度消防演習報告等,負責消防的安全員對相關的程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10、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信息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否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8

1各單位配電室應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經電工同意後方可進入。

2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勤巡視,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3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運行規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煙、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迴檢查制度,做好設備運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4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堅持每年春秋季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櫃、配電櫃等進行清掃。

6安裝、維修電器設備和線路時,要在電閘懸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誌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7應按規定正確填寫倒閘操作記錄。

8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牆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電纜溝內應定期投放鼠藥。

9熟知消防報警程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保證消防器材處於完好有效戰備狀態。

10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運行。保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處於完好合格狀態。

11配電室出現故障,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採取相應安全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9

總 則

為了實行規範化管理,使消防站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站的戰鬥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

第一章 微型消防站管理規定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帶班員、戰鬥員)不少於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脱崗、溜崗。

2、接到火災報警時,值班員必須立即通知公司義務消防隊員到達火災現場確認,3分鐘內到達現場並利用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滅火器材展開滅火行動,並視火場情況報告轄區消防中隊。

3、轄區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立即彙報火場情況,接受消防隊統一指揮。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消防站內的所有執勤戰備器材,不得用於非滅火和救援行動。

5、義務消防隊員每週必須進行一次消防技能訓練,每季進行一次重點部位演練,每半年參加一次公司組織的滅火演練,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6、義務消防隊員每年必須參見消防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7、微型消防站負責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義務消防隊員應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訓輔助工作,確保培訓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應在值班室設置消防應急戰備櫃,配齊常用滅火器材,並經常檢查,確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負責維保公司的監管,並將維保情況上報,定期與轄區消防中隊聯合檢查。

10、微型消防站負責落實公司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加強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在公司防火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鬥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並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範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彙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第三章 副站長工作職責

1、副站長在站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模範帶領本站消防員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責任制長期落實,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3、負責組織本站消防員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後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撲救並向上級報告;

4、加強對本站人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站員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戰術技術。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督促站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督促站員詳細填寫交接班記錄, 認真進行交接班。

第四章 消防戰鬥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着裝出動。

第五章 例會制度

消防站每週召開一次例會,由站長主持,全站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站部另行通知)。 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佈置下週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站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六章 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後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保持衞生乾淨、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並做好值班記錄。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 器材(裝備)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鏽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站的器材(裝備)。

5、器材器材應設置細緻準確的台帳,並每季度清點一次。

第八章 廠區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並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裏並儘快解決。

2、保衞科、站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以上各條請全站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佈之日起實行。

綿陽X有限公司保衞科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點部位,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培訓,持證上崗。值班人員應熟悉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利用設備自檢功能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檢,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故障,要及時填寫故障通知單交維修部門簽字維修,巡檢結果認真填寫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上。

4、值班期間要保持頭腦清醒,對各種報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應,按照相應的`報警處置程序進行及時準確的確認、處理。對確認為誤報的要及時將系統復位;對確認為火警的,要立即啟動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按照應急程序處置。

5、值班人員嚴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7、控制室內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外來人員參觀學習,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方可進入,進入後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8、控制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其它雜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準時到崗,到崗後逐項交接。

2、交接項目:自動消防系統是否處於正常運行狀態;上各班次發生的報警點、故障點及處理情況;有無重大設備故障;交接設備操作情況;備品交接情況;各項通知及其他情況。

3、交接班過程中,交接雙方要逐項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紀錄並簽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和有關資料要存檔備查。

為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保障校內的滅火設施的。檢查、設備完好率100%,並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並學生使用,防止火災事故。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關好門窗,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

8、用電安全檢查,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檢查,如安全隱患,要整改、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培訓,和安全教育一併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如有開封、使用和壓力不足的要及時更換。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及時消除。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要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要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月不少於一次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隊負責,專職管理員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每個煙、温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員負責管理。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要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對上級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回覆報告。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準備設當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擅自動火作業者,一經發現交安環部處理。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隊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本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

2、就近原則使用滅火器材並立即報告當班領導,火勢嚴重時一併打火警電話求救。

3、當班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如需要啟動預案立即啟動事故預案,按照預案指揮系統和分工執行。

4、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6、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7、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九)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 值班人員應熟悉工作區域內供電系統,操作高壓電器設備時,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枱上。

第二條 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並熟悉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因工作需要必須在工作地點進行電氧焊時必須嚴格按審批後的措施操作。

第三條 巡迴監視電器設備運行狀況,出現有火花、發熱、冒煙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報告主管部門;硐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可能引起火災的一切物品。

第四條 井下使用的汽油、柴油和變壓器油等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送至使用地點,剩餘的部份嚴禁在井下存放;嚴禁將乘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

第五條 出現火險時,應立即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撲滅初期火災,並迅速報告調度室和主管部門;電器設備着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准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第六條 加強消防知識、法規和業務學習,提高消防意識和自身素質;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1.乙炔瓶、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紫銅質材料製作。

2.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m,否則應採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瓶時,其間距不得小於10m。

3.乙炔瓶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誌。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温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7.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錶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cm2)的剩餘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並略開氧氣瓶閥門時,須先鬆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後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1.在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後,再行拆卸修理。

12.發現乙炔瓶因漏氣着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並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

13.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着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着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6.作業前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嚴禁作業,作業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必須有監護人進行監護方可作業。

17.作業後,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學校防火安全工作,明確學校各部門應履行的防火安全職責,規範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生活學習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學校防火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使防火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展相適應。

三、學校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部門自管,隱患自查,責任自負'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四、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義務。

五、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中的各項制度,自覺維護防火安全。

第二章各項制度

第一條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專人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搶險物資。

六、圖書館,計算機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

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院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酒精爐,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十一、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十二、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條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一、每學期召開兩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會,並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

二、春冬重點防火期都要提前召開大會,嚴格要求,全面佈置,具體安排落實防火應急預案。

三、每月召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總結上月工作,佈置本月工作要點,提出整改意見。

四、每週一各系負責人和各值班人員將上週檢查情況做以彙報,並具體安排本週消防工作重點。

五、會議記錄齊備,內容詳盡,重點內容有重點標記。

八、節假日之前召開全校安全工作大會,落實校安全防火應急預案,做好排查隱患工作,確保學院安全,杜絕一切火災事故。

第三條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本着'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樓值班員必須仔細進行安全檢查,水電氣,每天下班前要由專人檢查本部位水電氣等。

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仔細檢查各部位,尤其是防火重點部位,發現事故苗頭及時處理彙報。

三、保衞科指定專門的消防人員,應經常巡查學院的轄區,經常檢查消防器材和設施,使之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四、學校每月由學校主要領導帶隊,保衞科,學生科,各系負責人蔘加,對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對檢查出來的火險隱患應及時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應落實好防範措施。

五、重大節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消防校領導帶隊,各處室主要負責人蔘加對全校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

六、重大活動開始前必須對活動場所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對用電負荷等進行核實,應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齊備,必須指定專人打開疏散門,防止事故發生。

七、學校設立安全管理員,經常巡查全校公共部位,消防重點部位,重點實驗室等,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和向部門領導彙報。

對於重大火險隱患應下發火險隱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

八、安全管理員經常檢查和維護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使之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第四條消防宣傳,培訓制度

一、學校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由學校物業科和學生科全面負責。

學校確定一名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責任人,負責開展學院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學校內設有消防宣傳陣地,在學校內設有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學生宿舍樓內設有消防警示牌。

三、學校內經常組織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活動。

每年119宣傳日開展一次學生廣泛參與的消防宣傳活動;

利用每年新生入學軍訓,組織一次消防滅火和生演習。

四、在冬春季節,重大節日期間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定期對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學生放假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第五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要時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二、嚴禁下列行為,違者予以通報批評或罰款等處罰:

(一)佔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學校下列場所或部位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符合標準的疏散指示標誌:

(一)疏散走道,疏散門;

(二)樓梯,電梯及其前室;

(三)宿舍等人員集中的場所;

(四)配電室,消防控制室。

四、消防疏散設施,設備應當指定專人管理。

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裝置,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必須委託專業維修公司定期測試和維修保養。

五、消防給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設施,不得改作他用。

六、學生宿舍樓配備疏散樓梯等逃生自救工具,並由專人管理。

七、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疏散設施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關問題,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

第六條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備,器材是用於預防和撲滅火災的安全防護設施,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動消防設備和器材,不準在消防設備,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不準將消防設備,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二、因公施工,作業需動用或移動消防設備,器材的部門,需書面向保衞處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用或移動,並在施工,作業完成後將設備,器材恢復原位。

三、保衞科要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

發現遺失,損壞或失靈的設備,器材,要立即報告,爭取補救措施,並追查原因及做好記錄。

四、當值人員和當值消防主管要每日,周對消防設備,器材進行例行檢查,每週要對煙感,温感等報警裝置進行測試,並向保衞處消防科報告測試結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五、保衞科每月要對學校所有的應急照明系統進行一次詳細的維護保養,並做好保養記錄。

六、保衞科主管每月須對學校所有的乾粉滅火器進行壓力錶,保險塞,壓把,噴射軟管的檢查,並將滅火筒搖晃數次,防止筒內的粉末受潮沉澱結塊,並做好記錄。

第七條火災隱患整改規定

一、火災隱患整改的範圍

(一)違章進入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疏散門邊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七)違章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要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二、整改辦法

(一)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有關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三)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學院報告。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保衞處或者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有關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保衞處和公安消防機構。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灶房,焊接操作間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

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後,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二、禮堂,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營業廳,餐廳等處如需動用明火,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或有關部門批准,落實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監護現場。

作業結束後要認真檢查,不準留有火種。

大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三、倉庫,車庫,液化氣站等使用明火作業的場所應當遠離;

易燃與易爆物存放場所應當分離。

上述場所與教學區或人員密集區應當遠離,不準近距離作業。

生活區,庫房,維修場所安裝使用固定火源,必須符合安全規定,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四、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準點燃或隨意排放。

五、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六、學生宿舍樓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液化氣灶,酒精爐等工具,一經發現即沒收,並予以通報批評。

七、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八、校內嚴禁下列用火行為:

1、不經保衞部門批准,擅自動用明火。

2、焚燒廢棄物,垃圾和樹葉。

3、燃放煙花爆竹。

4、攜帶火種,火源進入重點防火部門,或在重點防火部位吸煙。

5、動用明火時,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在指定地點進行。

第九條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防火責任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熟悉和掌握物資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性質,危險程度,保管和滅火方法。

三、庫房內物品要分堆貯存,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不應小於庫房門的寬度。

庫存物品的垛距,牆距,柱距,燈距,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每幢庫房應規定貯存限額。

四、庫內物品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要分類存放。

化學危險品與非危險物品要分開存放。

貴重物品與一般物品耍分開存放。

五、能自然的化學物品和閃點在28℃以下的易燃液體應貯存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內。

發現温度升高可能引起燃燒時應立即採取安全措施。

六、發現化學物品的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報告並進行安全處理。

七、在貯存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禁止進行試驗,分裝,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動作。

裝卸易燃,易爆,氧化劑,強酸等化學藥品必須輕拿,輕放,避免震動,撞擊產生火花。

八、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並設有明顯的宣傳標誌。

庫房內不得設辦公室,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庫房。

九、庫房內電氣設備應按規定安裝,並定期檢查。

不準拉臨時線,不準使用高功率燈泡,不準使用電鐘,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移動式的動力和照明線路應採用軟質膠皮線,須架空固定。

工作結束後,應及時切斷電源。

十、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庫房內及其周圍的包裝紙箱,稻草,碎紙頭,木板條和雜草等易燃物品要及時清除。

油棉沙,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在工作結束後,要放到庫房以外的安全地點。

十一、學習和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識,經常檢查和保養好消防器材,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性能及其使用方法。

第十條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一、學校防火重點部位

(一)學生宿舍樓

(二)圖書室

(三)檔案室

(四)大排練廳

(五)辦公樓

(六)電腦房

(七)配電房

(八)食堂二,防火重點部位的`劃定

1、容易發生火災的部位。

2、財產存放集中的部位。

3、人員活動或居住密集的部位。

4、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部位。

三、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

1、各防火重點部位的領導要高度重視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納入行政工作議事日程,與教學,科研等項工作同計劃,檢查,評比。

2、執行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各防火重點部位的第一把手要全面負責防火工作,把防火安全納入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的工作中去,常抓不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措施落實,工作到位。

3、設立防火安全員,有條件的組建義務消防組。

4、防火重點部位都必須落實消防法規和學院制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並結合重點部位的實際情況制定落實措施,所屬人員要了解制度和措施的內容,並能認真執行。

5、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放置明顯方便位置。

不得埋壓和隨意挪動,要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

6、普及消防知識,做到人人會報警;

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的火災。

7、重點部位消防通道要暢通,不得堆放其他物品和易燃,易爆品。

8、嚴禁違章用電,不得亂接電源和私拉電線,不準使用蠟燭或其他明火,不能使用電爐,酒精爐,電熱杯,簡易熱水器,不開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

9、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採取有效措施,發生重大隱患要在限期內整改。

四、保衞處要加強對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

1、定期對防火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要求整改,登記,監督有關單位,負責人,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

2、熟悉掌握重點防火部位的情況,指導,檢查,考核各防火重點部位的防火工作。

3、一旦發生火災,要快速到現場,及時報警,組織指揮撲救,保護現場,協助消防機關進行工作。

第十一條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熟練操作火災報警系統,明確各報警器所在位置,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

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第十二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按照《機關,團體,企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設立長春税務學院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救災指揮部。

負責組織,指揮學院火災事故應急工作。

二、應急處置當發生火災時,發現者應立即向學院保衞處'校園110'報警,保衞處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並及時向學院領導報告,根據火災情況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一)如局部發生火災,火勢很小,極易撲救,發現人員要及時向保衞處報警的同時利用現場滅火器具進行撲救,保衞人員趕到現場後,可視火災情況及時調整其他部位的滅火器具和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二)如火勢較大有可能蔓延時,保衞科要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學院位置:淨月大街與博學路交匯處向西200米)。

同時向校領導報告並通知有關人員啟動應急預案,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後,各工作小組自動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職責展開工作。

1、報警及撲救組要立即調集所屬成員和滅火器具,對火災現場進行有組織的撲救和控制火災,並對水,電,煤氣,易燃易爆危險品等災害源採取緊急措施,對財務室,檔案室和重要設備裝箱轉移,同時進行加固,支撐,密封防水等應急處置,並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

2、疏散組要迅速打開起火部位疏散門,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離到安全地帶。

3、引導組要派出人員和車輛到學院門口迎候消防車等,並引導到現場。

4、公安消防隊趕到現場後,撲救組撤離現場,轉為警戒任務,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外圍警戒。

火災撲滅後,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現場保護。

5、醫療救護組根據現場情況做好救護救治工作。

三,保障措施校園內發生火災,現場執行指揮立即啟動並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並按預案組織救災。

學校全體師生員工都有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災義務,學院全體工作人員在火災事故發生後,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

各部門必須做到無條件服從學院火災指揮部的調度和指揮。

四,滅火救援

(一)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

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和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的義務。

發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

消防隊接到火警後,必須立即趕赴火場,救助遇險人員,排除險情,撲滅火災。

(二)公安消防機構在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的現場撲救時,火場總指揮員有權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下列事項:

1、使用各種水源。

2、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3、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4、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

5、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築物,構築物。

6、調動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求助。

撲救特大火災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三)公安消防隊參加火災以外的其他災害或者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實施。

(四)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任務或者執行其他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任務時,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必須讓行,不得穿插,超越。

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五)消防車,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於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三章

附則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如果與上級規定有不符之處,按上級規定執行。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七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衞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脱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衞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保衞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二0XX年6月3日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範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築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並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後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採取措施排除,並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並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閲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牴觸或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於0.5M範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後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並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範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並設明顯的標識,註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範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範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一、要對各個車位,裁牀以及倉庫等進行規範設置,留有規定寬度的疏散通道。

二、每天上班前,由專人負責檢查安全門是否上了鎖,必須保證生產期間安全門處於常閉狀態。

三、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指示標誌和應急燈,並保證能處於有效狀態。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一、為了保證同學們有足夠的休息時間,精神飽滿地投入到學習中去,提高學習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二、全校學生實行午休制,午休時間是每天中午1:10-2:10。

要求:

1、凡宿生必須回宿舍午睡;

2、非宿生中午回家者,應在家午睡;中午不回家者,應在課堂或學校閲覽室課桌上打瞌睡。絕不能逛街、參加體育運動、聊天喧譁等。

三、檢查

1、宿生午睡情況由宿委會檢查;

2、非宿生午休情況由學監組檢查。

檢查結果納入文明班評比之中,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本規定者,按每人次扣1分處理;若發現有不服從管理或故意擾亂秩序者,交政教處視情節輕重,作適當紀律處分。

四、本規定即日起實施。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一、變電所為重點防火單位,消防工作尤為重要,必須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組織健全,設備齊全實現安全生產。

二、變電室內嚴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嚴禁吸煙。

三、變電室各過道口、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堆放雜物或堵塞過道口、出入口。

四、各崗位必須愛護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滅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齊全可靠,數量充足,妥善存放,認真保管保養,無消防險情時不準任意動用,違者按消防條例處罰。

五、各崗位工必須認真執行設備巡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六、各維修工必須經常檢查機房內設備的操作機構、儀表、線路等是不是完好,靈敏可靠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液化氣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為規範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能夠積極應對和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組織火災事故救援工作,保證消防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防止火災事故擴大或惡化,真正做到“有事必應、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3.1為加強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各項目經理部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

組員:總工程師、經營經理、安全生產部、技術質量部、物資供應部、經營預算部、財務部、辦公室等部室人員。

3.2.1根據火災事故及險情性質,下達應急預案啟動、解除命令,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2.2指揮事發項目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繫及配合,負責落實和完成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

3.2.4組織或聯繫有關部室、專家對事發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現場火災應急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

3.2.6做好穩定施工作業人員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3.2.7適時將火災事故概況、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上級部室彙報,通報所屬各單位和向外界公佈。

3.2.8組織應急救援過程及結果的評估,制定復工方案。

3.3下設通信聯絡組、技術支持組、搶險救援組、物資供應組、消防保安組、醫療救護組。

負責收集、分析和傳遞火災現場信息,確保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公司以及外部聯繫暢通;

負責組織對火災事發現場的拍照、攝像工作;

維護現場通信系統的暢通;負責對外界的信息發佈和報道;火災事故擴大應急後,負責向周邊居民、社區的對外信息公告。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火災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指導火災應急方案和措施的實施及完善;

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技術資料;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應急結果的評估及復工方案。

實施搶險救援應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員搶救、工程搶險、事態控制、清理事故現場和消除事故隱患);

負責搶險救援現場的安全防護,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發生;

搶險救援結束後,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保證現場救援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在事發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交通、治安秩序;

負責與外部醫療、公安、救援等機構的聯繫協調,在專業醫護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護理;

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和現場人員穩定工作。

4.1公司領導要高度重視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範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4.2.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方位防止火災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3.2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的要求進行編制。

4.3.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應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應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項目的應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進行一次火災應急救援預案評審,確保預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災事故發生或演習後及時進行評審,對預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4.3.6火災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並進行備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險源工程的項目部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進行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

4.5建立預警支持系統。公司、工程項目部在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利用監測技術、預警裝置、各工程調度值班固定電話或各級負責人員移動電話,建立相關技術、通訊支持平台,保證預警準確,反應靈敏。

4.6.1火災事故發生後,發現人就近及時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上報公司。現場人員要採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實施救援。

4.6.2公司領導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並請求支援。

4.6.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現場處置方案進行現場救護。

4.6.4發生火災事故的項目經理部全體人員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採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4.6.5現場救護人員遇到遇險人員時要堅持“先活後死、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救護原則進行。

4.7.1項目經理部、分包單位,在施工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嚴格按國務院75號令頒發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勞動部的現行有關規定、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和本規定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

無論發生任何事故,則由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分類統計。

填寫統計報表分為:本企業職工、非本企業人員和分包單位人員。

項目經理部安全部門應嚴格遵守公司相關文件規定,準確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及時上報公司。

5.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5.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