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設備管理制度(通用5篇)

醫院設備管理制度 篇1

一、為加強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牀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規範》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醫院設備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二、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是指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中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安全、人員、制度、技術規範、設施、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為確保進入臨牀使用的醫療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療器械嚴格按照醫院的要求准入;對器械的採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採購規範、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療器械採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設備及耗材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四、療器械採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

五、事醫療器械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 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並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六、對醫療器械臨牀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療器械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應用前規範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牀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七、臨牀使用科室對醫療器械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説明書,技術操作規範和規程,對產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説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八、發生醫療器械出現故障, 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設備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牀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不得再用於臨牀。

九、發生醫療器械臨牀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臨牀科室應及時處理並上報質控科及委員會,由質控科上報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及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

十、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相關證明進行審核。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複使用,按規定可以重複使用的醫療器械,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並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 並進行登記及處理。

十一、臨牀使用的大型醫用設備,植入與介入類醫療器械名稱, 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十二、制定醫療器械安裝,驗收(包括商務、技術、臨牀)使用中的管理制度與技術規範。

十三、對在用設備類醫療器械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牀應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療器械處於完好與待用狀態, 保障所獲臨牀信息的質量。預防性維護方案的內容與程序,技術與方法,時間間隔與頻率,應按照相關規範和醫療機構實際情況制訂。

十四、在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 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主要信息,包括醫療器械名稱、註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啟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十五、遵照醫療器械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 定期對醫療器械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十六、對於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十七、醫療器械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真實記錄並存入醫療器械信息檔案。

醫院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全院醫療設備由醫院設備科統一管理,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保管、使用,醫院設備科定期檢查指導,做到賬物相符。

2、設備應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設備遺失、損壞者,當事人須及時上報醫院設備科,並寫出書面材料,接受院方處理。

3、為了充分利用好現有設備,發揮設備的應有效應,根據工作需要,醫院設備科有權對全院各科設備進行合理調劑使用。

4、未經醫院主管領導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將相關設備外借出院,貴重設備的操作使用須由專人負責,其它進修實習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單獨使用。

5、各科室設備保管使用人員應逐日對儀器進行日常保養,其中包括檢查設備的運轉是否正常、設備表面和防塵網的清洗、電池的更換及常規充電等一級維護和保養。大型設備應做好使用、保養和維修記錄。

6、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由專職維修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如需請院外人員維修,必須事先徵得醫院設備科的同意,非維修人員不得擅自打開、調整、修理機器。否則致使故障擴大或造成損失時,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全院設備的技術資料須統一交設備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閲,但不可擅自外借。

8、對能在修理後可再使用的設備,醫院設備科可採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徑進行修復後交原科室使用;對無法修理確需報廢的設備,應由醫院設備科協同相關技術人員共同認定,並按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報廢。

醫院設備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有效控制,確保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滿足規定要求。

2、適用範圍

適用於企業使用的所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3 職責

3.1 質管科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

3.2 使用部門負責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

4、申購

使用部門需增添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時,填寫申購單交質管科。

5、審批

質管科對購置申請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6、採購

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組織人員進行採購。

7、驗收

7.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購入後,質管科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7.2 開箱驗收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 (2)整機完整性與外觀檢查;

(3)主機、附件、隨機工具的數量與合同及裝箱單的一致性;

(4)使用説明書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7.3 質量驗收

根據採購文件規定的技術要求或相應的規程、規範、標準、使用説明書等,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性能及技術指標進行質量驗收。計量器具須經檢定/校準。

7.4 驗收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方可報銷入庫;驗收不合格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向供方提出退貨/索賠要求。8、編號

8.1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由質管科負責編號。

8.2編號方法為使用部門代號加該部門購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順序號。順序號由兩位數字組成,從01開始順序編號。

8.3部門代碼規則

a:水處理間

b:灌裝間

c: 化驗室

d:倉庫

e:物料檢驗

f:包裝間

9、登記

質管科對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進行登記,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管理台帳。

10、發放

使用部門到質管科辦理領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手續,明確保管人和放置地點。保管人因人事變動重新確定的、放置地點有變化的,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質管科進行變更。

11、使用

11.1使用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誌,是否在有效期內。

11.2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操作規程或使用説明書進行操作。

11.3主要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使用後,使用人員應及時予以記錄。

12、檢定/校準

12.1質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週期檢定/校準計劃,經廠長批准後,組織實施。

12.2當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狀態發生變化(如停用、重新啟用、報廢)時,質管科對週期檢定/校準計劃進行更改。

12.3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檢定、校準週期,根據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範、製造廠建議、使用頻繁程度和嚴酷程度、使用環境的影響、測量準確度要求等由質管科確定。

12.4 週期檢定、校準週期可根據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使用部門因工作需要確需修改週期的,由使用部門説明變更理由,質管科修改週期檢定、校準計劃。

12.5對於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進行檢定、校準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經質管科同意,可超週期使用。一經工作結束後,應立即組織檢定、校準,同時根據檢定、校準結果對此期間出具的數據的有效性作相應處理。

12.6質管科根據週期檢定/校準計劃,提前一個月把即將到期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檢定、校準。

12.7檢定、校準有關記錄、證書由質管科歸檔。

醫院設備管理制度 篇4

一、儀表氣源管理:

1、淨化後的氣體中不應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在操作壓力下的氣源露點,應比工作環境或歷史上當地年極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內應設供氣系統壓力的監視與報警。

3、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內的供氣系統(風罐、閥門、管線、過濾器、減壓閥、壓力錶等)進行巡迴檢查。

4、各車間定期對所屬範圍在用的過濾器進行排空(視儀表供氣品質及安裝地點可適當增加排空次數)。定期對裝置最低點處的排污閥進行排空。

二、儀表電源管理:

1、新上、改擴建大型項目或關鍵裝置中,控制系統電源進線應採用兩路或三路UPS電源供電。

2、電儀人員定期對供電系統的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電源箱、電源分配器、各開關、熔斷器等部件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

3、對並聯使用的電源箱,在線檢查其運行情況,每個電源箱的輸出電流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

4、供電系統中的開關、電源分配器、供電端子排的標識必須準確清晰。對脱落、丟失的標籤,模糊不清的字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5、供電系統應當有完善的防止小動物隨意進入的措施。

6、儀表盤(櫃)的儀表供電開關宜留有至少10%備用迴路。嚴禁從儀表電源上向非儀表負載供電;嚴禁從儀表電源上搭接臨時負載。

醫院設備管理制度 篇5

目的: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防止事故發生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設備

責任:工程部維修人員及設備操作人員

程序:

1工程部根據巡檢情況,制定設備維修計劃。

A、檢修的分類

B、小修:不拆機檢查,調整、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的少量修理。

C、中修:部分拆卸、清洗、檢修、調整或更換部分易損件。

D、大修:整機拆卸、清洗更換易損件、更換修復主要部件並對附屬。

2裝置、電氣系統等進行修復處理、恢復設備性能的精度。

A、工程部根據巡檢中發現問題,安排組織小修、中修。小修原則應不影響生產。如小修造成停產壹天以上,應報主管領導批准。中修計劃在實施前半個月書面報告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B、設備大修由工程部與生產部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協商進行。大修計劃應寫明檢修時間、內容、檢修的備品備件購置計劃和檢修人員等,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C、檢修完畢由設備使用部門負責試車驗收,檢修內容詳細記錄存檔。

3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

a在設備運行前對設備狀態進行例行檢查。

b嚴格按設備標準操作規程運行設備。

c設備在運行中應經常檢查運行情況,有無雜音及異常振動,發現問題應及時停機檢查,以免發生事故。

d正常停機後,切斷電源,關閉各種閥門,認真清潔保養設備並定期潤滑。

e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主要設備的運行記錄及潤滑記錄

4、設備的維修

a工程部維修人員每週兩次對設備進行巡迴檢查,內容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規程、設備運行情況是否正常,是否超負荷、設備零部件和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等,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解決。

b維修人員巡檢中發現的問題應積極採取措施,根據巡檢情況對設備故障的原因、週期等進行系統分析,為設備的大、中、小修提供依據。

c設備在使用中出現故障,影響生產正常進行時,使用部門應及時通知工程部,工程部組織維修人員進行現場搶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