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和規範氧氣和乙炔的安全管理,有關部門制定了《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定》,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定
氧氣乙炔安全管理條例

1氧氣

1.1氧氣管網的設計、作業和檢修,應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規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2鍊鋼車間管道中氧氣最高流速:碳鋼管不大於15m/s;不鏽鋼管不大於25m/s。

1.3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脱脂、除鏽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停用之後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1.4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於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1.5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採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採用火烤、錘擊解凍。

2乙炔

2.1乙炔站應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甲類生產車間廠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壓力為0.02~0.15MPa時,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過9m/s。

2.3乙炔管道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壓力為0.02~0.15MPa的中壓管道,應採用無縫鋼管,且管內徑不大於90mm;

——內徑大於50mm的中壓管道,不應使用盲板或死端頭,也不應採用閘閥。

2.4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櫃,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車間內乙炔管道進口,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每個使用管頭應設崗位回火防止器。室內管道,應每隔25m接地一次。

乙炔、氧氣使用儲存管理規定

1 乙炔、氧氣的使用

1.1 進行乙炔、氧氣焊割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1.2 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爆曬。

1.3 嚴禁將電源線搭放在氧氣瓶、乙炔瓶設備和管線上。

1.4 乙炔和氧氣軟管在工作中應防止沾染油脂或觸及金屬熔渣。

1.5 禁止把乙炔及氧氣軟管放在高温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熱物壓在軟管上,也不得把軟管放在運輸道上,不得把軟管和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1.6 乙炔氣瓶禁止放在高温設備附近,應距離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應與氧氣瓶保持8米以上距離。

1.7 乙炔瓶上應裝阻火器,防止回火並經常檢查,以防阻火器失靈。

1.8 乙炔管道應裝薄膜安全閥,安全閥應裝在安全可靠的地點,以免傷人及引起火災。

1.9 在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後用專用的扳手安上減壓器。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

1.10 氣瓶上的閥門或減壓氣門,若發現有毛病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修理。

1.11 在接受氧氣瓶時,應檢查印在瓶上的試驗日期及試驗機構的鑑定。過期或未經過水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準使用。

1.12 運到現場的氧氣瓶,必須驗收檢查。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乾淨;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註明“注意!瓶內裝滿氧氣”,退回發貨單位。

1.13 氧氣瓶應塗天藍色,用黑顏色標明“氧氣”字樣;乙炔氣瓶應塗白色,並用紅色標明“乙炔”字樣。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塗色和標誌,以防止層塗色脱落造成誤充氣。

1.14 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196千帕,不準再使用。用過的瓶上應寫明“空瓶”。

1.15 氧氣閥門只准使用專用扳手開啟,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乙炔閥門須用特殊的鍵開啟。

1.16 在工作地點,最多隻許有兩個氧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

1.17 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

1.18 在焊接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

2 乙炔瓶、氧氣瓶儲存:

2.1 儲存氣瓶的倉庫應具有耐火性能,門窗應向外開,裝配的玻璃應用毛玻璃或塗以白漆,地面應該平坦不滑,撞擊時不會發出火花。

2.2 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以內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進行鍛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煙。

2.3 倉庫內應設架子,使氣瓶垂直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應墊有木製或金屬製的型板,堆疊高度不得超過1.5米。

2.4 氧氣瓶不準與乙炔氣瓶或其它可燃氣體的氣瓶儲存在同一倉庫內。

2.5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不準有取暖設備。

2.6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必須備有消防用具,並應採取防爆的照明,室內通風良好。

3 乙炔瓶、氧氣瓶的搬運:

3.1 氣瓶搬運應使用專門的抬架或手推車。

3.2 運輸氣瓶時應做好防止互相撞擊的措施。

3.3 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

3.4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準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司機駕駛室內,不準坐在車廂內。

3.5 為防止氣瓶在運輸途中滾動,應將其可靠地固定住。

3.6 用汽車敞車運輸氣瓶時,應用帆布遮蓋,以防止烈日爆曬。

3.7 不論是已充氣或空的氣瓶,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後才許運輸。

3.8 運送氣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

3.9 嚴禁把氧氣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運送,也不準與易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