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促局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為全面提高公職人員的法律素質及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據“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投促局公職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一、全局公職人員要積極參加普法培訓學習和考試,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嚴格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項事務,努力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認真學習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學基礎理論;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本職工作涉及的專業法知識。

三、完善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制度。局黨組成員及各股室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集體學習法律知識,並做到有計劃、有記錄、有檔案

四、公職人員在自學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全年參加集中學習法律知識不少於48小時,並有筆記,有心得,有教材。

五、全局領導幹部要自覺參加法律知識培訓、講座,帶頭學法用法。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立足本職工作,認真學習專業法律,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六、全局公職人員積極參加省、地、局組織的普法統考,同時還要參加本單位的學法考試。普法考試作為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據,對未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及格的,限期補考。

七、實行領導幹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對局委、人大、政府擬提拔任用的領導幹部,任職前必須參加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取得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證書。考試不合格,未取得法律知識任職資格的暫緩任命或不予任命。

八、公職人員要堅持依法行政原則,特別是執法人員要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依法行使執法權,不徇私枉法,做到嚴格執法,廉潔奉公,執法為民。

九、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原則,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運用法律手段保護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

十、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核,分年度進行,由本單位組織考核,局治局辦審核。要繼續實行《幹部學法用法考核證》制度,將公職人員學習內容,學習形式、考試成績、考核結果等情況,認真填入《考核證》,並建立相應的檔案,對公職人員學法用法的考核可作為公職人員晉職內容之一。

十一、局普法依法治局領導小組每年對公職人員學法用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重點檢查學法用法情況,評估普法的效果,並將督促檢查情況向全局通報,對好的表揚,差的提出批評。

十二、公職人員學法筆記、學習心得和習題集都經過單位主管普法領導審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