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制度(精選13篇)

績效考核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績效考核制度(精選13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對員工的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則績效管理制度。

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於: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瞭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了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工作業績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的評估,是績效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和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和提供技術方面支持。

第五條:員工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檔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資源管理基礎性 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包括公司內所有正式簽約的員工;試用期(見習期)人員的考核,不屬於本制度範圍,由公司招聘與錄用制度做出具體規定。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各職位的直接管理者,不採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級管理者擁有員工考核結果調整的權力。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觀念,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下屬必須始終保持高度的參與性,各級管理者必須隨時與下屬進行溝通。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循環往復的過程,其基本程序為: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

1、根據當月(或考核週期)公司各部門的要求和期望,確定當月(或考核週期)工作目標;

2、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部門量化指標:針對部門可以量化的關鍵業績指標;(此項權重為40%)

2.2.部門非量化指標:針對部門不能量化但對公司和部門業績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標;(此項權重為15%)

2.3.追加目標和任務考核:主要是對工作中的追加目標和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5%)

2.4.部門管理與改進狀況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5.培訓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10%)

2.6.現場管理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7.其他任務的考核。(此項權重為5%)

2.8.責任事故的考核:實行總分否決制。分重大責任事故、一般責任事故、輕微責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各部門的考核表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以上原則設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呈報上級主管領導確認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各部門下屬員工的績效考核有各部門獨立進行,部門負責人確認並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4、各部門考核表見附後。

第三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部門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領導,在填具考核表後,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幫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雙方共同完成工作業績。

第四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並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指導記錄”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客觀依據。

第五條:各級主管領導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儘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六條:在考核結束後,各級主管領導就突出的問題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於: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並將其列入下月(或考核週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面談交流互動過程中,確定下月(或考核週期)的各項工作目標

第七條:考核的結果,採用個人自評,上級主管領導考評,報人力資源部彙總後交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審核。

第八條:績效考核小組負責人在對各部門考核結果審核或調整後(如需要),呈報總經理核准,財務部門按核准後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九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一經考核結束,部長級或以上人員的考核資料由財務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副部長級及以下人員的考核資料由人力資源部將原始表格歸檔備查。

第十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可以在一週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領導,在接到投訴後一週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

第三章 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公司本着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月度考核總分100分,劃分為四個等級

a級績效工資:優秀(稱職) 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級績效工資:良好(比較稱職) 考核得分75---90分

c級績效工資:中 (基本稱職) 考核得分60—75分

d級績效工資:差 (不稱職)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資+崗位工資+商保費+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按以上等級享受績效工資,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的等級績效工資在部門考核得分的基礎上進行考核並享受等級績效工資。責任事故重點考核當事責任者。

第三條:不良事故。當月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一起,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時,否決總分40分;當月發生一起一般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 5000---10000元的,否決總分20分;當月發生一起輕微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的,否決總分10分。

第四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月度績效工資的確認;

2、年度獎金的分配;

3、晉職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五條:月度考核成績的關係為:

1、月度考核不稱職的員工,免當月績效工資;

2、連續三次考核不稱職者,警告處理;

3、累積四次考核不稱職者,降一級處理;

4、累積五次考核不稱職者,勸退並降二級處理;

5、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條:年度獎金的關係為:

1、 年內考核三次不稱職者,為當年度考核不稱職,免年度獎;

2、 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者,辭退;

3、 其他考核等級的享受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條:晉職資格的關係為:

1、年度考核不稱職者,免晉職;

2、年度考核等級為基本稱職以上(含基本稱職)者,有晉職資格;

3、累積五次月度考核成績為優秀者,可晉職;

第八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各級主管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彙總後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部長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部長及部長以上人員的脱產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九條:凡涉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績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後再對照規定予以結算。凡出現涉及公司管理規定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時,均實行單項否決,取消績效工資並予以辭退。

第四章 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事管理部門。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准。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績效考核制度 篇2

一、 目的

1、 為了更好的引導員工行為,加強員工的自我管理,提高工作績效,發掘員工潛能,同時實現員工與上級更好的溝通,創建一個具有發展潛力和創造力的優秀團隊,推動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2、 為了更確切的瞭解員工隊伍的工作態度、個性、能力狀況、工作績效等基本狀況,為公司的人員選拔、崗位調動、獎懲、培訓及職業規劃等提供信息依據。

二、 適用範圍

績效考評主要是對全體正式員工進行的定期考評,適合公司所有已轉正的正式員工。新進實習員工、競爭上崗的見習員工、轉崗、晉升、降職等特殊階段員工的考評另行制定,不適合此考評,但可以引用績效考評結果的客觀數據信息,作為決策的依據。

三、 考評分類及考評內容(考評結構圖見附表1和附表2)

根據考評崗位不同,分三類:一線員工、機關職員、管理人員,分別進行績效考評,三者的考核範圍和側重點不同。

1、一線員工績效考評

(1) 一線員工包括:營業員、總枱服務員、禮賓員、收銀員、舊金回收員、顧客關係員、交易員等在賣場工作的普通員工;

(2) 一線員工半年考評一次,每年底綜合考評一次。

(3) 考評方法有:百分考評彙總成績,顧客意見調查意見彙總,典型事件加減分,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民主評議、銷售完成率、工作計劃完成和工作目標達成評定等

(4) 品行考評(佔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0%)

①行為品格(10%):百分考核記錄情況 考評員工遵章守紀

星級服務規範履行情況、顧客意見調查結果彙總 考評員工服務行為,顧客表揚加分,顧客投訴扣分。 滿意加1分,不滿意減1分

(注意:因調查次數多少不同,加減分不機率不等現象,為此要記錄調查次數折平均摺合後才具有可比性)

②工作態度(10%):遲到、早退、事假、加班等 考評員工出勤、加班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病假不扣分,為更好地完成工作主動加班一次加1分,任勞任怨服從計劃外工作安排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 非曲直各項工作任務協作配合性尤其是臨時性工作任務主動積極承擔加1分,無故推卸減1分(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10%):員工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正確理解並宣傳公司政策 考評員工是否熱愛公司,是否支持公司的各項政策方針。 (關鍵事件加減分)

員工的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的態度 考評員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要防止只扣分不加分,防止對不良行為過於敏感而對積極優良行為卻感知不到)

注意:品行考評分數記錄只累計,不在日常工資表中直接體現,只作為考評本期考評原始數據依據。各部門主管在記錄員工日常表現時一定要分清,不要重複獎懲。

(5) 業績考評(佔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0%)

① 銷售業績(40%):平均銷售任務完成率;換算成40分制。

② 工作職責履行情況(10%):有失職行為減分,按要求高效高質量完成本職責工作或其他臨時性工作加分。不間斷記錄,每月評一次。半年彙總一次並進行完全評定一次。(要多獎勵,多加分,多給員工肯定鼓勵員工不斷能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③ 臨時工作任務執行情況(10%):交給員工的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效果,由任務佈置人負責評定,每次大型活動或任務結束評一次,或每月部門主管評一次。(依據20xx年下發的《關於大型活動組織的規定和要求》對所有參與活動組織工作的人員進行表現記錄)

④ 業務技能測試(10%):部門組織的各項較重要的考試和測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平均分。(由部門出題、組織,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測試成績人力資源部備案)

注:非營業員崗位:“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佔30%,“臨時工作任務執行情況”佔20%,“業務技能測試”成績佔20%。

2、機關職員考評

(1) 機關職員包括總辦、財務、企劃、人力四部門的主辦級以下人員(不含主辦)

(2) 機關職員半年考評一次,一年綜合考評一次。

(3) 考評方法有:百分考評彙總成績,典型事件加減分,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定,民主評議、工作計劃制定及完成、工作目標確定及達成評定等

(4) 品行考評(佔績效考評成績的25%)

① 行為品格(5%):從百分考評記錄 考評員工遵章守紀

從言語行為等典型事件 考評員工職業素質

②工作態度(10%):遲到、早退、事假等 考評員工出勤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為積極完成工作,自覺主動加班加點,一次加1分。

合作精神 各項工作任務尤其是臨時性關鍵工作任務時的協作性和配合性,如主動積極承擔更多工作加1分,無故推卸扣1分(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扣分時要考慮員工實際工作情況)

③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10%):員工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積極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正確恰當地宣傳公司政策 考評員工是否熱愛公司,是否支持公司政策。(及時、自覺、主動為公司聲譽、方針政策作正面宣傳加1分,反之加語言不錄使公司聲譽愛損扣1至2分)

員工的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的態度 考評員工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質。

考評方法: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5) 業績考評(佔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5%)

① 業務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10%)——針對專業技術人員或對專業知識要求比較高的崗位。

② 日常工作的自我管理情況(10%)——如對員工每月(每週)的工作計劃、目標制定情況、工作合理性安排情況等進行評定。(計劃時間安排是否恰當,是否適宜,可操作性如何,具體工作安排效率如何?由上級主管進行評定,員工自己評定)

③ 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情況(10%)——針對大型活動或工作計劃中的任務分配,評定員工所負責的任務的完成情況。(每一次大型活動結束後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評定)

④ 工作職責履行情況(20%)——直接上級對員工定期進行評定,失職減分,承擔職責外工作加分。(注意只扣分不加分現象,要多給員工肯定鼓勵)

⑤ 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25%)——每月直接上級對部門和員工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和目標的達成情況進行評定。

3、管理人員績效考評

(1) 管理人員主要是公司在崗的正式任命的主辦級以上(含主辦)管理人員。

(2) 考評週期:一年考評一次,每個月彙總各項評定成績。

(3) 考評方法:百分考評彙總成績、典型事件加減分、部門工作計劃制定和總結評定、對部門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下屬員工表現和總體考評成績、每年一次的民主評議或兩票制考核等。

(4) 品行考評(佔績效考評總成績的30%)

①言行品格(10%):從百分考評記錄 考評管理人員遵章守紀和自我約束能力。

從言語行為、向員工宣講公司政策、指導教育等典型事件 考評管理人員是否支持和正確宣貫公司制度政策,能否正確教育、引導員工行為。

②職業素質(10%):(年度評議一次,上級評、下級評、同級評等)

u 行政部辦公室——平衡、謹慎、可靠、謙虛、守時、親切、寬容;

u 人事部——公正、高尚、慎重、誠實、敏鋭、親切、善勸等;

u 銷售經營部——主動、熱情、靈活、敏鋭等;

u 市場企劃部——機警、遠見、信心、勇敢、進取、創新、應變等;

u 財務部——認真、細緻、嚴謹、智慧、開源、條理等;

u 企管部——靈活、熱情、愛心、温善、耐心、節儉、善勸等

③工作態度(5%):遲到、早退、事假等 考評員工出勤情況;每一次扣一分或每請事假一天扣一分。關鍵時刻能組織員工加班加點完成任務加1分,關鍵時刻斤斤計較耽誤工作進展扣1分。

部門間、同事間工作協調配合情況 考評管理人員的工作協作性和責任感。(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④精神面貌(5%):管理者日常言行表現,如是否積極主動為公司聲譽作正面宣傳、是否積極正確地宣貫公司各項方針政策 是否自覺地向員工傳達一種積極的精神狀態。

日常工作狀態,對待同事和下屬的態度、特殊時期的表現等

考評管理人員的精神狀態和心理素質。

考評方法:針對典型事件加減分,或定期進行民主評議

(5) 業績考評(佔績效考評總成績的70%)

① 部門工作安排與分配(10%)——考評管理人員的工作統籌安排能力,(由企管部評準時性,由總區域高層領導評定計劃和目標的質量,部門主管自評,下屬評定其工作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② 部門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和部門工作績效的改進情況(20%)——考評管理人員對本部門工作職責的把握、管理能力和對部門工作的改進能力。(上級領導評、其他部門評、管理人員自評)

③ 部門各項工作計劃完成和目標達成情況(20%)——考評管理人員領導下屬對工作對公司的總體貢獻價值。(企管部根據監督情況進行評定,公司大例會進對各部的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評定)

④ 部門臨時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5%)——考評管理人員在領導下屬員工完成臨時大型活動或任務的執行情況。(每一次大型活動結束由活動總負責人評定,高層領導對總負責人評定,同時進行典型事件記錄)

⑤ 下屬員工工作表現和考評成績(5%)——考評管理人員教育、指導、管理下屬員工的能力。(從部門違紀情況和下屬員工總體考評成績考評)

⑥ 各項財務指標考核(10%)——經營部門銷售指標、利潤指標和成本節約等,職能部室的成本控制和利用指標等,此項由財務部結合當期的實際情況,考慮外部因素後綜合評定。

⑦ 各項綜合能力評定——由直接上級對管理人員的分析決策能力、管理領導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表達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定。(此項評議在年底管理人員述職時進行評定,作為平時彙總分項成績的補充。)

⑧ 二票制考核:按公司二票制考核規定執行,即每年對所有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員工和領導投票考核,員工投票達60%支持率和贊成率即通過第一票,通過第一票後進行第二票上級領導投票50%以上支持和贊成率即通過,兩票全通過後公司將下任命書。

注:最後兩項不作考評內容,只作管理人員述職二票制考核的參考成績。

四、績效考評具體執行步驟

1、 每個月企管部提供員工百分考評情況,人力資源部對每人的百分考核進行分類、統計記錄;

2、 人力資源部同時對員工病事假情況進行統計,定期進行換算成百分制;

3、 日常工作中,每個部門主管,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工作行為表現、典型事件進行記錄,並按規定進行加減分,部門主管和員工對工作計劃實施和目標達成情況進行評定。企管部負責收集資料信息上交人力部。

4、 每半年人力資源部進行收集彙總百分考評、出勤情況、各部門三個月的記錄和評定表,每年七月初組織半年度的綜合考評,作為日常考評記錄成績的補充,佔績效考評總成績的一小部分比例。

5、 每年七月份人力資源部將各項成績按比例劃分,採取科學的摺合方法,把員工的各項成績換算成可比較的百分制成績,並按一定的比例劃分出優秀、良好、中、差。

6、 每年七月底,人力資源部把員工半年度的績效考評成績彙總上報,同時把每人成績反饋到部門和員工,要求各部門對員工進行績效改進的面談並提出改進計劃上報人力部(作為下半年考評的依據),

注:績效改進面談期間同時也是“考核申訴期間”,具體按考核申訴規定執行。

7、 每年八月初,人力資源部針對半年度的績效考評綜合成績,提出獎懲、薪級調整、崗位調動、人才儲備、培訓發展教育等各項結果處理建議方案報總經理審批。批准後具體實施。

8、 每年底進行一次管理人員的二票制考核,同時進行全面的綜合的民主評議。作為管理人員日常考評記錄的補充,佔管理人員績效考評總成績的一小部分比例。

9、 每年底員工考評如半年度考評,再加上上半年績效考評成績,綜合後為員工全年的員工績效考評成績。

10、 下一年的第一個月中旬完成年度考評,下旬完成成績彙總和信息反饋,第二個月提出獎懲、薪級調整、崗位調動、培訓發展教育、人力儲備等各項結果處理措施建議方案,批准後執行。

五、績效管理工作中各部門或管理人員的責任劃分

(一)人力資源部是績效管理實施監督和結果運用的部門,對考核制度、考核技術的科學性、實用性負責,為提高管理隊伍的績效管理能力負責。在績效管理的整個過程中,人力資源部具體擔負如下職責:

l 提出公司統一要求的人事考核實施方案和計劃;

l 宣傳公司的績效管理制度和計劃,公佈考評的標準和與此相關的各項處理政策;

l 為評估者提供績效考核方法和技巧的培訓與指導;

l 收集各項考評原始資料信息,進行定期的彙總,為員工的考評成績提成信息反饋和改進建議。

l 組織實施職能部室的績效考評,組織進行每年一次的二票制考核和年度的民主評議;

l 監督各部門的績效管理按計劃和規定要求落實執行;

l 針對考考核結果提出獎懲、晉升、降級、崗位調動、培訓等結果處理建議,並根據領導批示進行執行;

l 收集考評評估意見,進行績效管理評估和診斷,不斷改進提高管理人員的績效管理水平;

l 整理各各種考評資料並進行歸檔、備案、保存。

(二) 績效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是一線經理,即各部門的主管或經理。因為對每一個普通員工的績效管理和考評,是由部門主管或經理直接執行的。

在績效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各部門的主管或經理主要擔負如下職責:

l 設立本部門工作計劃和目標,並指導下屬作好各崗位的工作實施計劃和達成目標的標準要求;

l 對下屬的品行導向和績效改進進行持續的溝通、指導和監督;

l 按要求定期對自己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計劃目標達成情況進行記錄和評定,並定期上交人力資源部;

l 為下屬員工提供績效考評結果反饋,並幫助下屬制定改進和提高實施計劃。

l 協助人力部門宣傳績效管理思想、制度及相關要求,同時客觀及時地反映本部門對績效考評等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企管部按期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百分考評、員工出勤情況記錄、各部門工作計劃或總結上交情況、各部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公司大例會進對各部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評定數據表等資料信息。

六、 績效考核審訴制度

員工如果對績效管理和績效考評工作有重大疑義,可以在拿到績效反饋信息表的15天之內,向企管部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企管部或人力資源部接到投訴後,雙方合作共同對申訴事件進行處理。

對申訴的處理程序如下:

1、 調查事實:與申訴涉及的各方面人員核實員工申訴事項,聽取員工本人、同事、直接上級、部門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和相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瞭解事情的經過和原因,以使能對申訴的事實進行準確認定。

2、 協調溝通:在瞭解情況、掌握事實的基礎上,促進申訴雙方當事人的溝通和理解,與申訴雙方當事人探討協商解決的途徑。

3、 提出處理意見:在綜合各方面的意見的情況下,對申訴所涉及事實進行認定,確認在績效管理中有是否存在的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對申訴提出處理建議。

4、 落實處理意見:將事實認定結果和申訴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雙方當事人和所在部門總經理、並監督落實。

七、 績效管理和績效考評應該達到的效果

l 辨認出傑出的品行和傑出的績效,辨認出較差的品行和較差的績效,對員工進行甄別與區分,使優秀人才脱穎而出;

l 瞭解組織中每個人的品行和績效水平並提供建設性的反饋,讓員工清楚公司對他工作的評價,知道上司對他的期望和要求,知道公司優秀員工的標準和要求是什麼?

l 幫助管理者們強化下屬人員已有的正確行為,促進上級和下屬員工的有效持續的溝通,提高管理績效;

l 瞭解員工培訓和教育的需要,為公司的培訓發展計劃提供依據。

l 公司的薪酬決策、員工晉升降職、崗位調動、獎金等提供確切有用的依據;

l 加強各部門和各員工的工作計劃和目標明確性,從粗放管理向可監控考核的方向轉變,有利於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高,有利於推動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八、 績效考評結果處理

1. 考評成績彙總後對一線員工、機關職員、管理人員分別進行正態分佈和排序:前5%優秀,20%良好,30%尚可,20%差,最後5%較差。

2. 前5%優秀的員工作為加薪或晉升的對象,前10%的員工將給予一次性的榮譽和物質獎勵。最後的5%作為降級的對象。

3. 前10%作為進入人才儲備庫,人力資源部將配合部門主管為此部分員工作職業發展規劃和指導,同時作為公司重要崗位提拔首要考慮對象。

4. 後25%作為重點培訓教育和改進的對象,人力資源部將配合部門主管為此部分員工提供教育、培訓、工作績效改進等相關的指導。

5. 對於不按規定和要求配合工作,違反規定提供虛假資料信息,及其他不良行為的,將按照百分考核制度的相關規定獎懲。

6. 其他處理政策和措施有等進一步補充和完善。

九、 附則(待定)

十、 各種附表(待定)

品行考評所用各種量表:

1、《百分考評彙總統計表》——遵章守紀分數(人力部用,見附表3)

2、《員工病事假等情況統計表》——出勤分數(人力資源部用)

3、《顧客意見統計表》——考評員工星級服務規範掌握和運用情況(滿意加1分,不滿意加1分,顧客表揚加1分,顧客投訴扣1分)

4、《典型事件記錄表》——考評員工在關鍵工作(如大型活動或任務)中的言行品格、工作態度、精神面貌;(部門主管用)

5、《民主評議表》——考評期未用,對員工綜合工作表現、能力素質、人際關係等進行考評;(上級用、同事用、員工自評用)

6、《職業素質評議表》——考評管理人員職業素質;

業績考評所用量表:

1、《業務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統計表》——考評員工的專業知識掌握情況;

2、《銷售完成率統計表》——考評期內的平均完成率摺合成百分制。(見附表3)

3、《個人工作計劃和總結評定表》——評定工作計劃和總結是否適宜、客觀;(部門主管評下屬員工用,如附表4)

4、《臨時性工作任務執行評定表》——評定所有參與員工的任務完成情況;

5、《日常工作職責履行記錄表》——考評員工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優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因個人原因失職扣分。

6、《部門工作計劃和總結、目標評定表》——考評管理人員工作計劃和組織執行能力;

7、《民主評議表》——考評管理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協調能力;(上級評議、下級評議、同級評議)

其他量表:

1、《績效考評反饋信息表》——績效考評結束,人力資源部結合各項成績給各部門和各員工提供詳細的考評結果反饋表。

2、《績效改進面談記錄表》——績效考評結束,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總體考評成績,為了進一步改進員工績效,要求各部主管或經理與要下屬進行績效改進面談,並作好記錄,面談後管理人員與員工達成共同的計劃和目標。

3、《績效考評論斷評估表》——績效考評信息反饋後,人力資源部將針對每次的績效考評收集員工意見和建議,對績效考評工作作出診斷和評估,以更好的改進後期的績效管理工作。

績效考核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績效考評的目的是為了及時、準確、客觀的反映各職能處(室)及工作人員當前的工作狀態,併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業績提供幫助。

第二條 績效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評先選優、津貼掛鈎、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第三條 績效考評要堅持一致性、客觀性、公開性和公平性原則,各處(室)每半年考評一次,工作人員每月考評一次,全年進行總體考評。

第二章 考評內容及標準

第四條 根據州黨委、政府和 的要求,並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對各處(室)的考核內容:

一、處(室)履行工作職責的情況;

二、處(室)領導幹部責任分工及履行一崗雙責的情況;

三、處(室)各項制度分解、落實的情況;

四、參與機關各項創建活動的情況;

五、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的情況。

第五條 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

對單位工作人員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來考核。

第六條 考評分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第七條 處(室)的績效考評標準:

優秀:認真完成工作任務,並且有大局意識,協作意識和創新意識,能解決工作難題。達到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使工作走在全疆的前列的目標。(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能提前按標準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工作處於一般狀態,滿足於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處於落後狀態,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影響了單位整體工作進程。(74分—60分)

第八條 機關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標準:

優秀:工作積極主動,並且樂於協助他人解決工作問題。不僅能提前完成任務,而且還能對工作提出有效的改進方法。(100分—95分)

良好:工作積極主動、勤于思考,能夠提前完成任務。(94分—85分)

一般:沒有工作熱情,能夠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84分—75分)

較差:工作態度惡劣,並影響他人,不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74分—65分)

第九條 處(室)的“總體要求”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任務”由處(室)根據全年工作任務制定,經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後實施。

第十條 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評的“工作任務”由各職能室制定,經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審核後實施。

第三章 考評步驟

第十一條 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每半年向各職能室發放《半年工作考評表》,處(室)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向每個工作人員發放《月度工作考評表》。

第十二條 各處(室)領導填寫《半年工作考評表》的“半年工作總結”和“半年工作自我評價”部分,工作人員填寫《月度工作考評表》“本月工作總結”和“本月工作自我評價”部分,處(室)的《半年工作考評表》交分管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工作人員的《月度工作考評表》處(室)領導填寫初步考評意見。

第十三條 分管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後要與處(室)領導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並指出工作中的不足;(處)室領導填寫考評意見後要與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反饋考評意見並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第十四條 各處(室)及工作人員的《半年工作考評表》《月度工作考評表》初步考評意見反饋後,交至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第十五條 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要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考勤、上級反映、羣眾投訴、處(室)的互評意見等各方面的情況)審查各處(室)交報的《半年工作考評表》《月度考評表》,及時糾正錯誤,並確定最終的考評意見。

第四章 考評結果處理

第十六條 對半年考評不合格的處(室),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根據《伊犁州機關效能建設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對該處(室)領導進行誡勉教育;年年終考評不合格的處(室),機關效能建設小組對該處(室)領導進行效能告誡一次,該處(室)領導及全休工作人員不能評優;連續二年不合格的處(室),該處(室)領導當年考核為不稱職,並根據《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結果的運用執行《伊犁州機關效能建設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的暫行辦法》。對當月考評不全格的工作人員,對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向該工作人員提出誡勉教育。連續二次考評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由機關效能建設小組提出效能告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實施。

績效考核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考核範圍

第二條 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考核原則

第三條 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係,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 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 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 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條 各類考核目的:

1. 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 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 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時間

第八條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 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 考核內容

第十條 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 各類考核形式有:

1. 上級評議;

2. 同級同事評議;

3. 自我鑑定;

4. 下級評議;

5. 外部客户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 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 各類考核辦法有:

1. 查詢記錄法: 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 書面報告法: 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 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説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 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 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彙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 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 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 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 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 考核之後,還需徵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 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 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 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 試用考核。

1.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 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 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並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 後進員工考核。

1. 對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 對留職察看期的後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後進員工主管,並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 個案考核。

1. 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 調配考核。

1. 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 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後,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 離職考核。

1. 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 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 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 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並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 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 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並留存於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 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 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 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鈎;

3. 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 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 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頒佈生效。

績效考核制度 篇5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通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達到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説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兑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範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週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後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祕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採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曆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責任書籤訂指標為考核內容(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

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佔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標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的提升程度;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情況;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責任書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户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佔4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經理考核權重佔3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

3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範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佔1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1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户滿意度;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採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户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內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範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

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係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4、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

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

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彙報情況、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彙報

外派人員定期彙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彙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信息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信息互通;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繫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進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進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並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户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户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達到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户不滿意,達到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進:該項工作績效基本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户的投訴,並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於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

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 130—120分; B級(良好): 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進): 90—70分;E級(差): 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佈法,五個等級所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於20%; C級(合格)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進)、E級(差)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於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數據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信息的彙總收集並向考核委員會提供。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後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後,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彙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彙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八、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一)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1、績效工資的發放

實際崗位績效工資=基準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係數

2、崗位工資的調整

公司根據全年考核等級調整下一年度的崗位工資,調整辦法有自動晉級和評議晉級兩種;

當年度考核結果為“A”時崗位工資自動晉升1級;當年度考核結果為“B”時,可以列入晉級候選名單,經過評議之後獲得晉級資格,並且崗位工資級別最多可晉升1級;

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B”而當時沒有獲得晉級資格,本年度考核結果又為“B”時,崗位工資自動晉級1級。

3、崗位的調整

崗位調動包括崗位晉升以及崗位下降;

績效考核結果應作為董事會是否需要調動考核人工作的基礎,董事會辦公會綜合考慮該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結果,最終確定調動方案。

4、年底獎金的確定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年度獎金由董事會或經營層確定分配額。原則上以各企業年工資增長率加權平均值為基數,確定年度獎金。

人均年度獎金=(本年度本部門工資總額/本部門總人數)*當期獎金基數*本人本年度績效考核成績(或本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5、增減股權

企業經理

1、對超額完成任務者可獎取獎勵期股;未完成利潤額的扣減期股。

2、企業經營層未完成利潤額與預算指標的差額扣減一定股權。

部門經理

當考核結果為“A”“B”時直接可獲得相應的優秀人才獎,包括增送的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D”“E”時相應扣減一定數額的股權;

具體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相關規定

(二)其它管理人員及外派人員

1、績效工資的發放

實際崗位績效工資=基準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係數

2、崗位工資的調整

公司根據全年考核等級調整下一年度的崗位工資,調整辦法有自動晉級和評議晉級兩種;

當年度考核結果為“A”時崗位工資自動晉升1級;當年度考核結果為“B”時,可以列入晉級候選名單,經過評議之後獲得晉級資格,並且崗位工資級別最多可晉升1級;

當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B”而當時沒有獲得晉級資格,本年度考核結果又為“B”時,崗位工資自動晉級1級。

3、崗位的調整

崗位調動包括崗位晉升以及崗位下降。

績效考核結果應作為執行總裁辦公會決定崗位員工工作是否需要調動的基礎,執行總裁辦公會綜合考慮該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結果,最終確定員工調動方案。

如果被考核者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並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績效考核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內部招聘流程。

4、辭退

根據員工考核結果,對於考核成績為E的員工,如果3個月的留用考察期不合格的,應予以辭退。

根據員工考核結果,對於考核成績連續2次考核結果未達到C的員工,公司有權終止與員工簽訂下年度勞動合同

5、獎勵年薪的確定

員工年度獎金由部門進行二次分配,以各企業年工資增長率加權平均值為基數,確定年度獎金。

人均年度獎金=(本年度本部門員工工資總額/本部門員工總人數)

*當期獎金基數*本人本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6、增減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A”“B”時直接可獲得相應的優秀人才獎,包括增送的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D”“E”時相應扣減一定數額的股權;

具體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相關規定。

九、其它事宜

1、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參控股企業參照本辦法制訂本企業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並報集團公司審核後實施。

2、人力資源部負責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參控股企業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監督工作。

3、《億利資源集團公司績效考核管理手冊》為本實施方案的指導性文件;《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及相關資料均為此方案的附件。

績效考核制度 篇6

1 護理人員績效考評的定義

護理人員績效考評就是對各級護理人員工作中的成績和不足進行系統調查、分析、描述的過程。護理人員績效評價需要獲得的信息包括被評價人員在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果;取得這些成果的組織成本投入是多少;以及取得這些成果對組織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帶來多大影響。換而言之,就是考核和評價護理人員工作的效果、效率、效益。

2 護理人員績效評價在醫院護理治理中的作用

2.1 人事決策作用 通過業績評價,有利於護理治理者對護理人員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為醫院和部門正確識別人才和合理使用護理人員提供了客觀依據。

2.2 診斷作用 通過對工作業績的評價,治理者可以發現護理人員的素質、實際工作知識和技能與崗位任職要求之間的差距,並進行原因分析,確定培訓目標和內容,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對提高人員培訓的有效性、促進培訓內容與實際工作內容緊密結合、優化護理隊伍結構起到積極作用。

2.3 激勵作用 獎優罰劣是在護理人員治理中起重要作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對調動人員的積極性具有促進作用。業績評價結果可以幫助治理人員確定護士對組織的貢獻,以此作為組織獎懲決定的依據。根據客觀的考核結果對成績優異者給予獎勵,對工作低劣者進行懲罰,是保證獎懲公正性的根本措施。

2.4 教育和治理作用 護理人員績效評價的主要目標是促進與維持組織的高效率。通過對護理人員的工作評價,治理部門可以採取人員調整、培訓、轉崗、留聘等多種措施,以保證用較少的人力資源獲得較大勞動成果,使各護理崗位的人員更加合理,更加有效。

3 績效考核指標及程序績效考評是一個系統的過程。

一個有效的績效治理系統一般由三部分組成:確定績效標準,即界定績效的具體考核指標以及各指標的內容和權重;考評績效,即制定出有效、可操作性強的考評方案並實施的過程;反饋績效,即部門或治理人員與被考評者溝通績效考評效果的過程。

3.1 以工作説明書和組織目標為依據確定績效標準 護理人員的績效評價必須與某一個固定的標準相比較才可能得出較公正的結果。護士的工作標準越明確,績效評價的結果才可能有效。標準的制定以工作崗位的基本要求為依據。績效評價標準一般包括兩類基本內容:(1)工作職責、工作的質和量以及一些相關指標。(2)明確被評價者做到什麼程度,其相應的指標有具體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表現標準。由於各項評價指標對工作的影響存在程度上的差異,因此,應給予每項崗位職務的各項評價指標以不同的權重數,以反映各個工作要素的相對重要程度。一般將考核項目分為7大項:專業資歷10%,學習能力10%,業務能力25%,工作業績25%,專業創新能力10%,醫德醫風10%,榮譽稱號10%,具體內容可視各單位情況而定。

3.2 考評績效 在有各級護理人員績效評價標準的基礎上,將具體護理人員或護理治理人員的實際工作表現與所制定標準進行比較,並加以分析評估。

3.3 反饋績效 一旦績效評價工作結束,對治理人員來説,一件重要的工作就是將結果告訴護士。反饋績效的目的除了讓被考評護士瞭解自己的工作情況外,還可促進治理者與護士一起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確定改進措施。由於評價反饋時治理者必須傳遞表揚和建設性批評兩方面的信息,這對護理治理人員和護士來説都是一個考驗。因為信息反饋方式不當或提法不妥,將會給下屬帶來消極的影響,對今後的工作極為不利。治理者的重點是既強調護士工作表現中的積極方面,同時必須就護士在工作中需要改進的方面進行討論,並共同制定改進計劃,以提高今後的工作績效。

4 護理人員績效評價的方法

護理人員績效評價方法取決於績效考評目的。為了達到評價目的,評價方法必須具備可信度。評價方法的可信度是指績效評價結果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評價達到所期望目標的程度。雖然由於目的、條件、實際情況等因素的不同可採用不同的評價方法,但護理治理人員在選擇評價方法時應注重符合保證績效評估有效性的一些基本要求。選擇的評價方法應體現組織目標和評價目的;評價能對護理人員的工作起到積極正面引導作用和激勵作用;使用的評價方法能較客觀真實地評價護理人員的工作;評價方法簡單有效,易於操作;評價方法節約成本。下面分別介紹目前運用的幾種績效評價方法。

4.1 排序法 又稱分級法。這種評價方法是指評價者把同一科室或護理單元中的所有護理人員按照每人績效相對的優劣程度,通過比較,確定每人的相對等級或名次。即排出全體被考核護士的績效優劣順序。這種方法的特點是簡單、省時、省力、便於操作。其主要侷限是當護士業績水平相近時難以進行排序。

4.2 考核清單法

4.1.1 簡單清單法 即將護理人員標準績效用菜單方式列舉出來,再將被考評護士的績效與之對照,把相符者勾選出來。績效評估者則根據勾選出的項目對被考評者做出評定。例如:(1)工作中顯示出厭倦懈怠神態與行為;(2)工作可靠,總能按時完成所佈置的任務;(3)與同事合作協調、相處融洽。

4.1.2 加權總計清單法 是指將護理人員績效按各種維度評分,再根據各維度績效在總績效中的重要性確定其權重,最後加權總計(見表1)。

4.3 要害事件法 這種評價方法是將護理人員的最有利和最不利的工作行為記錄下來作為評價依據的方法。當護士的某種行為對部門或組織的工作和效益產生無論是積極還是消極的重大影響時,護理治理人員應當及時把它記錄下來,這樣的事件稱為要害事件。在業績評價後期,評價者應綜合這些紀錄和其他資料對護士業績進行全面評價。

4.4 敍述法 這種評價方法是評價者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描述護理人員業績的評價方法。這種方法側重於描述護士在工作中的突出行為,而不是日常業績。其內容、形式不拘一格,沒有維度、刻度,也沒有數據、格式,簡便易行,因此至今仍普遍使用。但是由於純定性式的評語,難免帶有評估者的主觀印象,因此難以做出準確評價和比較分析。

4.5 目標治理法 “目標治理”的概念是治理大師德魯克1954年在其名著《治理實踐》中最先提出的。目標治理法非凡重視和利用護理人員的貢獻。它也是一種有效評價員工業績的方法。運用目標治理評價可以將評價關注的重點從護理人員的工作態度轉移到工作業績方面,評價人的作用則從傳統評價法的公斷人轉表1 加權總計清單法工作績效評估表(略)換成工作顧問和促進者;被評價護理人員在評價中的作用也從消極的旁觀者轉變成積極的參與者。現舉例説明運用這種方法的程序:護士與其直接上級護士長一起討論制定工作績效目標,在如何達到這些目標方面,護士長給予護士一定的自由,並在此過程中給予必要的支持與指導。在評價後期,護士和護士長要進行評價討論,護士長首先檢查預定目標是否實現以及實現的程度,然後與護士一起討論解決遺留問題需採取的措施。在評價面談時,解決問題的討論僅僅是另一種談話,其目的是根據計劃幫助護士在工作中進步。同時,為下一個評價建立目標,並重覆上述評價過程。總之,明確績效考評的重要性將有助於護理人員和治理者正視績效考評,並以積極的態度參與這項工作。績效考評主要服務於治理和發展兩個方面,目的是為了增強組織的運行效率,提高護理人員的職業技能,推動護理工作的良性發展。績效考評體系的有效性還對醫院整合人力資源、協調關係具有重要意義。不準確或不符合實際的績效考評,不會起到正的、積極的激勵效果,反而會給人力資源治理帶來重重障礙。因此,不管是治理者還是普通護理人員,都應該看到績效考評的意義所在。

績效考核制度 篇7

一、護理績效考核內容

護理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包括護士素質、護理工作行為和績效三大方面,有護士學歷、職稱、護齡、護理理論、護理技能,護士服務禮儀、態度、責任、考勤、職業道德、組織紀律,患者安全措施、科研、教學、創新意識,責任班、輔班、小夜班、大夜班工作程序、數量與質量,護理成本控制、護理文書質量、患者安全管理,患者滿意度調查,特殊加分項目,違紀、糾紛、事故扣分項目等,將護理人員護理患者的難度、分管患者的數量、工作質量得分、患者滿意度、參加護理科研等內容細化、量化,依據項目不同設定不同分值,月末統計、彙總,結果與效益工資掛鈎,實現績效考核。

二、護理績效考核原則

1、實行按勞取酬

結合臨牀科室工作特點,進一步細化、量化體現工作量的考核項目,與個人績效掛鈎,體現多勞多得,充分調動了護士的工作積極性,在工作能力與崗位業務要求相符合的條件下,積極主動承擔工作任務,扭轉了臨牀工作幹多幹少一個樣的局面。

2、實行按崗設酬

打破單一按照職稱進行績效工資分配的方式,即按不同崗位工作性質設置分配係數,使崗位和薪酬緊密結合,實施按能力上崗,使護理人員個人業務能力和職業價值得到充分體現,促進護士業務層級管理和隊伍的整體發展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

3、實行優績優酬

將績效分配與工作質量和效果掛鈎,體現優績優效,護士工作更加盡心盡力,質量意識、責任意識顯着增強,促使自覺履行各項職責、紮實落實核心制度和各項規範,防範護理缺陷、差錯等不良事件發生率,提高服務質量。

4、實行績效考核與個人發展相結合

將績效考核結果納入個人考核檔案管理,並與崗位聘任、年度個人評優、進修學習以及晉升晉級等掛鈎的辦法,使個人的發展與平時的工作業績直接相關,形成個人和護理隊伍的長效管理機制,從職業發展上體現幹好幹壞不一樣。

5、嚴格獎罰制度

績效考核方案不僅對護理人員實施工效掛鈎的考核辦法,同時建立和完善了病房護理單元考評體系,定期對各病房的護理質量及服務效果進行綜合考核評價,其結果作為醫院動態調整臨牀科室分類(不同類別人均分配基數不同)和年度評選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增強大家競爭意識和的危機感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

6、嚴格護士長績效考核

實施方案將管理能力、專科特色建設等多方面方面作為護士長績效考核的基本指標,定期考核評比。不斷創新管理舉措,與多種模式的責任制整體護理相結合,促使醫院整體護理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三、護理績效工資分配

護理按照收支結餘提成的模式,明顯不符合護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容易造成苦樂不均,因此,以護理工作內容與護理時數為評估系統,對臨牀護理的護理績效工資是當務之急。例如:

病房護理績效獎金=護理費+護理治療費+(牀日總量+入院人數×3+出院人數×3)×護理時數-基本工資-可控成本-折舊

具體根據不同護理項目的技術含量、風險性及勞動強度設立高低不同的以非貨幣單位表示的相對價值比率,並依據護理人員實際護理處置的項目類別和數量來核算護理的工作量獎金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

科室護理牀日單價=(科室護理費+護理治療費)/(8/護理時數*部門護理人數*22天)

主要以職稱、年資、崗位、班次、出勤、護理工作質量、患者滿意度、考核獎懲積分等指標作為每月考核指標,當月兑現獎懲。

護理人員的個人績效獎金=30%×年資係數×崗位係數+50%×年資係數×班次+20%×護理績效。

績效考核制度 篇8

第1條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以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人員充分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通過對員工在考核期內的工作業績、態度以及能力的評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薪酬調整、股權激勵、人事變動等激勵手段。

第2條績效考核作用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4、瞭解員工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人力資源部規劃提供基礎信息。

第3條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即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即用事實標準説話,切忌帶入個人主觀因素或武斷猜想。

3、反饋的原則,即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做出合理解釋或及時修正。

4、時限性原則,即績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內被考核人的綜合狀況,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不能以考核期內被考核人部分表現代替其整體業績。

第4條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季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勤務系列、技術系列(不含副總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員(不含銷售人員)。

2、季度績效考核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

3、年度考核:適用於本制度適用的所有人員。

第5條考核小組組成

1、組長由總經理擔任,負責提出年度績效考核總體要求。

2、副組長由分管人力資源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監督考核過程並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3、執行組長(負責日常業務的執行)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擔任,負責組織安排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各崗位做績效考核。

4、組員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負責按時完成對直接下屬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

5、人力資源部作為辦事機構,負責收集整理各部門考核結果並統一備案。

第6條考核小組職能

1、成立考核小組是為了組織、實施、監督績效考核工作。

2、小組成員負責按時完成對適用於副總工、各部門經理、副經理和主管(不含銷售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指導並監督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審查批准分管部門的考核結果。

3、考核小組不定期抽查部門考核結果,並針對不合理的考核結果及時提出建議並糾偏。

4、負責修正公司現有考核制度與考核實際情況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使績效考核制度簡明有效並易於操作,最終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業績。

5、負責處理考核過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訴工作,以確保績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

績效考核制度 篇9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户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説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績效考核制度 篇10

第一節 總則

一、考核的目的

通過對個人績效進行管理和評估,提高個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從而提高部門的工作績能,最終實現酒店的經營目的。

二、考核對象

本考核制度適用於所有正式聘用員工

三、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

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客觀性原則

用事實標準説話、切忌帶個人主觀因素或猜想

3、溝通的原則

考核人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與被考核者進行充分溝通,聽取被考核者對自己工作的評價與意見,使考核結果公正、合理,能夠促進績效改善。

4、時效性原則

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表現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四、考核用途

本公司考核各級員工成績的記錄,作為晉升晉級、降職降級、辭退、核薪及發放獎金的依據。

五、考核週期

考核為月度考核

六、考核關係

1、被考核者是指接受考核的對象,包括公司各部門經理和普通員工。

2、績效考核者是被考核的直接管理上級,績效考核者需要熟練掌握績效考核相關表格

流程、考核制度,做到與被考核者的及時溝通與反饋,公正的完成考核工作。

3、考核結果審核者員工為部門主管,管理人員為部門經理。

4、總經理是考核結果的最終審定者。

第二節 考核內容

一、考核主要從工作態度、工作業績、核心工作能力三個方面,滿分是100分。

二、工作態度考核是考核對工作崗位的認識程度及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

三、工作業績考核是考核被考核者在一個考核週期內工作效率與工作結果。

四、核心工作能力是綜合被考核者在一個考核週期內由工作效果達成反映出來的應具備的

核心能力的狀況。

五、績效考核表

第三節 考核方式

一、考核主要分為自我評價、直接上級考核、跨級上級審核三種。三種考核所佔權重如下

表所示。

考核方式權重表

考核方式 自我評價 上級考核 跨級上級審核

所佔權重 10% 45% 45%

二、考核最終分數確定

考核最終分數=自我評價分數×10%+上級考核分數×45%+跨級上級審核分數×45%

第四節 考核流程

一、員工考核流程

1、每月29日前廳經理把《員工績效考核表》發放下去。

2、員工根據自己本月的表現,進行自我評價打分,於30日14點以前上交給直接上級(上一個月的)。

3、直接上級根據上個月下屬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上級考核打分,於第二個月1日

14點以前完成評分,上交給員工跨級上級審核。

4、跨級上級對《員工績效考核表》進行審核打分,與3日14點以前完成,在3日17

點前把考核表返回給直接上級。

5、直接上級在5日16點以前完成和下屬員工的績效面談,5日17點以前把《員工績

效考核表》上交到前廳經理,前廳經理在6日9點以前彙總員工考核成績交給總經理。

二、管理人員考核流程

1、每月29日經理把《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發放下去。

2、管理人員根據自己本月的表現進行自我評分,於30日18點前上交給前廳經理。

3、前廳經理在第二個月1日14點以前完成評分,上交給總經理。

4、總經理對《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進行審核打分,於2日18點以前完成。

5、總經理在6日9點以前完成和下級管理人員的績效面談。

第五節 績效考核實施

一、績效考核人培訓

通過培訓,使考核人掌握績效考核相關技能,熟悉考核的各個環節,準確把握考核標

準,分享考核經驗,掌握考核方法,克服考核過程中常見的問題。

二、考核等級劃分

考核結果分為A級、B級、C級。具體標準如下。

A級 80分以上, 月度考核在80分以上。

B級 60分以上, 月度考核在60分以上。

C級 60分以上, 月度考核在60分以下。

三、未轉正的員工和管理人員不參與月度績效考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核不得為A級。

1、服務員、收銀員、迎賓、酒水員在業務技能、團隊協作、服務意識三個指標任意一

項不達到“良好”的。

2、傳菜生、保安,在工作質量、業務技能、紀律性三個指標任意一項不達到“良好”

3、樓面部長、主管,在業務技能、團隊協作、部門服務意識三個指標任意一項不達到

“良好”的。

4、傳菜部長、保安部長,在業務技能、部門工作質量、團隊協作、責任感三個指標任

意一項不達到“良好”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為C級

1、曠工1天以上者。

2、三次以上遲到者。

第六節 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一、薪水

1、員工

⑴ 對於月度績效考核為A級的員工,評其為:“月度優秀員工”,獎例休一天。

⑵ 對於一個季度,二次以上月度績效考核為A級的員工,評其為“季度優秀員工”,

獎現金100元,在酒店公告欄內表揚刊登。

⑶ 對於一年內,二次以上獲得“季度優秀員工”的員工,評其為“年度優秀員工”

免費參加一次公司組織的旅遊活動,且工資升一檔(月薪加50元)。

⑷ 對於連續二次月度績效考核為C級的員工,工資降一檔(月薪減50元)

2、中層管理人員

⑴ 對於績效考核為A級的中層管理人員,評其為“月度優秀管理人員”,獎例休一天。

⑵ 對於一個季度,二次以上月度績效考核為A級的,評其為“季度優秀管理人員”,

獎現金100元,在酒店公告欄內表揚刊登。

⑶ 對於一年內,二次以上獲得“季度優秀管理人員”的,評其為“年度優秀管理人員”

免費參加一次公司組織的旅遊活動,且工資升一檔(月薪加100元)

⑷ 對於連續二次月度績效考核為C級的管理人員,工資降一檔(月薪減100元)。

⑸ 對於連續三次月度績效考核為C級的管理人員,酒店作辭退處理。

二、崗位調整

1、對於評為“年度優秀員工”的員工,列其為儲備幹部,制定晉升培訓。

2、對於連續三次月度績效考核為C級的員工,酒店作辭退處理。

3、對於連續三次月度績效考核為C級的管理人員,酒店作辭退處理。

三、績效考核面談

每次考核結束後一個星期內,直接上級要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對其在上一個考核週期內取得的成績表示祝賀,同時對自身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以便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

四、考核結果申訴

如果被考核者認為考核結果不公正與考核者溝通無效,並確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可以啟動考核結果申訴程序(每月向總經理反映情況)。

績效考核制度 篇11

為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體系建設,客觀、準確地評價各部門的工作績效,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發展中的激勵作用,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跟據本酒店的特點,特制定以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週期

績效考核以月份為週期,按月考核,次月兑現。

二、考核通用內容

利潤考核和綜合指標兩個部分

三、利潤考核

上繳利潤指標

完成上繳內部利潤指標,對經營者績效提成為基薪的1倍;對職工兑現核定的人均績效工資。

超額完成上繳內部利潤指標,對經營者每超1%增加10%基薪,以基薪的50%為限額。對職工,超繳利潤在5%以內,每超1%增加10%績效工資;超繳利潤在5%以上,其超繳部分(即5%以上部分),另按超繳額的20%增加職工績效工資。

完不成上繳內部利潤指標,每欠1%扣減5%經營者年收入,累計扣減至基薪為止;對職工按每欠1%扣減5%職工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50%為限額。

應收帳款指標

以油田下達的應收賬款控制限額為基數,對經營者,按期末應收賬款節(超)比例,同比例增加(扣減)基薪,以基薪的15%為限額;對職工,按期末應收賬款節(超)比例,同比例增加(扣減)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的15%為限額。

經濟增加值(EVA)指標

當年實現EVA大於零,增加經營者基薪和職工績效工資6%。

年度實現EVA超過上年水平(△EVA>0),增加經營者績效工資2%。

當年實現EVA大於石油工程單位平均數的,增加經營者基薪和職工績效工資2%。

四、綜合考核

主要包含精神文明建設指標、“三基”工作指標(“三基”指的是:基層建設;基礎工作;基本功訓練)人力資源管理指標、財務預算符合率指標、內控制度執行情況指標、安全管理指標。具體權重如下:

(一)財務預算符合率指標考核權重10%(10分)

財務預算符合率沒差一個百分點扣減當月10%的績效工資。

(二)基礎工作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確保按照酒店領導班子的要求對各項目標任務,準確,及時傳達酒店各項規定,對自己部門員工100%瞭解。如未完成領導班子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或在推行酒店各項規定中,執行過程中有重大失誤,給各項工作的推行帶來了負面效應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三)工作效率考核權重10%(10分)

要求員工工作積極主動,提前完成任務給予適當的獎勵,對於工作效率較低,工作不積極或在部門領導的催促下才能完成工作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四)設備養護考核權重10%(10分)

對於衞生,服務,設施設備維護質檢過程中被發現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扣分。

(五)基本功訓練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有效,準時的做好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且培訓效果需達到優良效果。對未進行培訓或培訓效果不好的部門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六)部門配合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工作,並及時完成與之相應的工作,對於不能與其它部門合作,工作相互推諉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七)員工穩定考核權重10%(10分)

需要重視員工隊伍建設,積極與員工溝通,部門員工流動率控制合理。對員工溝通不良,員工抱怨較多,出現越級反映情況的現象的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扣分。

較為重視員工隊伍建設,能與員工溝通,部門員工流動率基本正常。

(八)行為規範考核權重10%(10分)

對於部門員工出現違反公司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扣分。

(九)內控考核權重10%(10分)

在內控檢查中對扣分單位給予取消獎金出發外,與員工上崗掛鈎。上級內控檢查扣分員工作下崗處理。

(十)安全管理考核

安全管理考核為否決項,對出現安全問題的部門和員工,除講處以相應紀律處分外,將取消一些評優資格,對產生經濟損失的追究賠償及法律責任。

五、各部門特色考核項目

機關部室及輔助部門包括:黨政綜合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資產部、經營管理部、服務質量監督部;輔助部門包括採購供應部、安全保衞部、鍋爐房、洗衣房。此類部門不直接承擔內部利潤指標,重點考核綜合考核項目(佔權重的70%),利潤考核項與上級對本酒店的綜合考核得分為依據(佔權重的30%)。注:工程部自20xx年起,納入輔助部門進行管理。

生產經營部門包括:客房部、餐飲一部、餐飲二部、餐飲三部、外部項部。以對上繳內部利潤指標考核為主(佔權重的70%),綜合考核為輔(佔權重的30%)。注:旅行社自20xx年起,納入生產部門管理。

全面完成承包指標,對經營者績效提成為基薪的1.2倍;對職工兑現核定的人均績效工資。

以成本為基數,費用節餘,對經營者每節0.5%增加20%基薪,以基薪的40%為限額;對職工每節0.5%增加20%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的40%為限額。

完成內部利潤指標增加經營者基薪和職工績效工資40%。

其他單位,以經費為基數,經費節餘,對經營者每節1%增加20%基薪,以基薪的40%為限額;對職工每節1%增加20%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的40%為限額。

對社會化服務單位,超額完成上述限額指標的,另按超繳(節餘)額的15%增加職工績效工資。

利潤(經費)欠繳(超支),每欠(超)1%扣減5%經營者年收入,累計扣減至基薪為止;對職工按每欠(超)1%扣減5%職工績效工資,以績效工資30%為限額。

六、考評計分方法

單位的綜合考評得分等於各職能部門對其考評得分之和除以參與其考評的職能部門之和,即:

A級:考評得分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

B級:考評得分達到80分—90分(含80分);

C級:考評得分達到70分—80分(含70分)。

D級:70分以下。

年終考評結果為A級、B級、C級時,對單位職工(經營者)分別增加20%、10%、5%績效工資(基薪);考評結果為D級,對單位職工(經營者)扣減5%績效工資(基薪)。

年終評價結果為A級、B級、C級時,對單位職工分別按年績效工資額的25%、15%、7%增加績效工資;年終評價結果為D級時,對單位職工既不增加也不扣減績效工資;年終評價結果為E級時,對單位職工按年績效工資額的5%扣減績效工資。

七、管理指標

(一)考核等級:

分為主管層、領班、員工層三個層面

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1、主管級以上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部門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人事部進行統計。

4、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5、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5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八、考核權限

1、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人事部經理;

3、各部門獎懲權限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人事部經理;

4、權限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部門經理

注: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權限;如超出權限,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權限;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權限。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權限,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權限行使。

九、獎懲細則

(一)個人獎勵部分

1、各各部門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二)部門獎勵部分

1、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2、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三)處罰部分

1、月考勤彙總,有一次曠工記錄當月績效考核獎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三天(不含三天),當月績效獎金按照50%領取;未按照制度請病、事假超過七天(含七天)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國家法定假日補休或制度規定的假日除外)

2、年彙總出勤率:有曠工記錄;年累計病、事假超過20天,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3、顧客表揚獎勵,須經前廳經理或店長證實真實性,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方可給予獎勵;如出現虛假顧客表揚獎勵,該職員當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取消當月所有浮動工資和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4、本年度工作出現嚴重失職事件,給企業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和名譽影響;取消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5、連續兩個月績效考核不合格,該員工第三個月崗位工資按照80%領取。

6、年度彙總績效考核不合格率達6次,給予降級處理。

7、年度出現顧客到社會行政部門投訴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給企業造成名譽影響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經濟損失,取消店長年度晉級考核資格。

十、員工考核

1、月薪制員工的薪資結構由原來的工資總額分為固定部分、績效考核、營業額考核、利潤考核四部分。

(1)固定部分佔60%(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企業補貼179元)

(2)績效考核佔10%(每季度根據上級主管對其績效考核的成績)

(3)營業額考核佔5%(每月根據連鎖店完成營業額進行考核)

(4)利潤考核佔25%(每月根據連鎖店完成利潤進行考核)

2、月薪制

(1)績效工資按崗位績效考核的成績執行(新進員工本季度按100%計算)

(2)營業額考核工資

完成當月預算營業額考核工資的100%

未完成預算營業額按未完成比例扣除。

例如:某店預算月營業額為240000元,

如完成240000元以上得100%

如完成221000元則得221000/240000=92%

則得營業額考核工資部分的92%

(3)利潤考核工資(含減虧)

完成上月預算利潤指標得利潤考核工資100%

未完成預算的按未完成比例扣除

如完成50000元得100%

如完成45000元得45000元/50000元=90%

則得利潤考核部分的90%

3、超額利潤的分配(含減虧)

A、每季度核算一次,按超利潤部分的50%返回門店,分配比例按以下工時計算:

B、完成當年預算和利潤,而年度員工工資總額(按預算百分比)有節餘的,節餘部分的70%按以上辦法分配。

C、每年的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考核發放上一季度的超額利潤(含減虧),獎勵發放時以當日在冊人員為準,不論何種原因離店都不列入發放範圍。

十一、相關規定及説明

1、各部門在次月2日前,將各種考核表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2、各部門每月必須將考核結果向被考核人公開,向員工反饋,重點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幫助分析原因,制定改進措施。

3、考核申訴:如員工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向本部門申訴,對於解釋工作雙方未達成共識的,員工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執行的績效考核辦法同時廢止。

5、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績效考核制度 篇12

一、 目的

為了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 範圍

對安全標準化進行全面綜合考核。

三、 績效考核內容

1. 績效考核所依據的標準:1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要求。

3企業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 績效考核監測和測量的對象:

1企業是否達成安全生產目標。

2企業是否按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3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有嚴格的貫徹落實和執行。

4企業是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 績效考核的週期:每半年一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進行。

4. 績效考核責任人:由企業安全部組織相關部門主管進行考核。

5.績效考核方法:分主動性監視和被動性監視兩種。主動性監視主要檢查本企業安全活動的符合性;被動性監視主要是調查、分析和記錄安全管理的失敗案例。

四、 績效考核結果

績效考核的結果首先作為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據;其次作為本企業安全部總體工作績效的主要依據,直接與安全部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資金掛鈎,第三作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工作的依據。

五、 附件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表》AQ-AB-B39

績效考核制度 篇13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全面落實本公司安全經營方針和安全經營責任,進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管理體系,形成良性反饋、循環流動、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不斷強化安全自主管理,深入推進安全績效評價考核,圓滿完成年度安全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績效考核制度及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各部門及全體從業人員。

第三條 安全標準化績效是指公司員工或單位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業績。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是以安全標準化工作目標為導向,以安全標準化工作標準為依據,對各部門及員工的安全標準化工作進行考核評定,並確認各部門及員工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業績的過程。

第四條 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依據:

1、《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試行)》;

2、《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公司安全標準化考評辦法(試行)》;

3、《xx省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

第五條 每次考核後,按照PDCA循環的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改進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經營的長效機制。

第二章 考核組織

第六條 本公司建立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機制,成立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

第七條 安全標準化績效考核由本公司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組織考核,報送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審批

第八條 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科。 組長:呂邦林

副組長:劉潤全、張元清

成員:呂邦本、曾平

第三章 考核辦法

第九條 安全標準化考核小組依據《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和《xx省煙花爆竹安全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川安監(20xx)378號]文件,同時與本公司安全獎勵考核同步進行綜合考核,即每年進行一次,每個員工每一季度實行崗位安全經營情況自查,填寫“崗位安全經營生產自查表”(見附表1),年終,公司對每個員工季度自查表進行彙總考評後,對每個員工的安全標準化績效進行考核。

第十條 管理人員安全績效考核辦法:

管理人員安全績效考核採取百分制,考核內容分別包括:任務績效、周邊績效。其中:任務績效70分、周邊績效30分。具體內容見附表2. 第十一條 從業人員安全績效考核辦法:

從業人員安全績效考核採取百分制,考核內容分別包括:安全經營生產、工作績效、業務學習、實際操作技能、思想素質五個方面的綜合表現。其中:安全經營40分、工作狀態20分、業務學習20分、實際操作技能10分、思想素質10分。考評時採用扣分制,單項扣分不超過標準分值,標準分值扣完為止。具

體內容見附表3.

第四章 獎懲細則

第十二條 獲得安全標準化獎勵的前提條件是完成本公司下達的安全經營目標指標。

第十三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90分以上時(包括90分),獎勵1000元。 第十四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80~89時,獎勵500元。

第十五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70~79時,獎勵200元。

第十六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60~69時,提出口頭警告,不再進行獎勵。 第十七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50~59時,提出嚴重警告,並處本年度平均工資的50%罰款。

第十八條 當安全標準化得分50分以下(不含50分),勸其離開公司,次年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並在執行中不斷完善。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主要安全負責人負責解釋。如有爭議時由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仲裁。.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於x年5月12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