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規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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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制度

各項規章制度3篇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對學生進行立志、成才、做人的教育,注重學生世界觀、人生觀和個人良好品德的形成。德育要有時代性、開放性、實踐性、滲透性和主體性,要增強德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學校的各項工作,有機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並落實本校德育工作制度:

1 、認真實施《中國小德育工作規程》,在學生中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利用德育基地、歌曲、影視、宣傳欄等對學生進行教育。嚴格執行每週一升國旗制度。

2、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中國小日常行為規範》、《國小生禮儀常規》,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進良好校風的形成。

3 、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揮系統,加強德育教師隊伍建設,採取多種形式對班主任進行培訓,提高教書育人的能力。<蓮山~課件 >

4 、搞好少先隊工作,發揮少先隊的德育功能,定期召開少代會,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5、 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嚴禁發生違法犯罪現象,防止各類意外事故發生。

6、認真執行體育衞生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學校體育、衞生工作制度,定期體檢,定期召開運動會。

7 、做好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優秀班集體、優秀中隊、星級少年的評選工作。

8、 完善國旗下講話制度,使國旗下講話成為教育學生的重要途徑。

升國旗制度

一、升旗時間:每週一早進行(節日另定)。

二、參加人員:全體老師,全體學生,除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三、旗手:每班4名,每週按條件選舉一次旗手。

四、升旗手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國旗,熱愛集體。

2.遵守校規、校紀,品學優良。

3.工作認真負責。

4.會唱國歌,有一定的樂感。

五、在週一升旗過程中,除了按國旗法規定的程序外,還要有該班的班級特色展示,旗手事蹟等的一些介紹。升旗完畢後將所有材料一併存檔。

六、升旗要求

1.提前半小時準備,按時升旗。

2.下午放學後降旗,降旗後將旗送回辦公室。早晨預備前升旗。

學校人事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崗位聘任制、崗位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建立幹部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職稱能高能低、收入能升能降的新的用人和分配機制。目的是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活力。促進教育改革和發展,更好地為現代化建設服務。

三、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注重實績原則;高效精幹的原則。

四、行政機構和編制:

1.學校設校長1名,根據學校規模設副校長1名。

2.內設機構及職數:學校內設機構一般為一處一室,即教導處、依法治校辦公室。各處室可配負責人1——2名。

3.教職工編制:教職工編制標準按教育部文件和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執行。

五、校長負責制:

1.校長的產生和任期

校長實行任命制或聘任制。

2.校長的職責

(1)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學校全面工作負責。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的課程計劃,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3)按學校章程自主管理學校,努力提高辦學水平。

(4)制定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評估。

(5)主持學校行政辦公會議,研究部署各方面工作,做出決策形成決議。

(6)抓好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維護教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7)擬定學校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學校具體的規章並貫徹落實。

(8)合理配置和正確使用學校的各種資源,充分發揮人財物和信息的作用。

3.校長的權利

(1)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負責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主持工作。

(2)校長對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的制定、規章制度的建立、教育教學改革等學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總是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具有最後決定權。

(3)管理、指揮學校的教育教學及各項行政工作。

(4)提名副校長候選人和中層幹部人選、聘任教職工、政策規定範圍內對師生獎勵與處分。

(5)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管理和使用教育經費

(6)享受校長職務津貼。

4.校長的監督

(1)校長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監督。

(2)校長必須接受學校黨組織的監督。幹部的任免、規劃的制定或變更、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經費預算等重要事項的決策,應事先提請黨組織集體研究。學校黨組織要積極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

(3)校長必須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關係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等必須提交教代會討論。教代會應支持和維護校長依法行使職權。

(4)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校長的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學校教代會要定期對校長的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和評議情況均應記入校長任期考核檔案。對於年度考核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免職或解聘;基本合格者,實行誡勉。誡勉期限為半年。被免職和落聘的,不再享受校級幹部待遇。

(5)校長任期屆滿或離任要接受審計。

六、教職工聘任制:

1.聘任原則: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合同制。教職工聘任,應遵循以下原則:公開公平、平等競爭、雙向選擇、擇優聘任。

2.聘任範圍:一般為本校在職在崗的教職工,新調進的教職工和新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

3.聘任形式:聘任、試聘、低職高聘、高職低聘。

4.教職工可以拒聘或辭職。辭職人員應在學期開學前一個月向校長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輸有關辭職手續。未經批准而擅離職守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5.落聘、拒聘或辭職人員到其它學校應聘,須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6.聘任步驟

(1)組織教職工學習,進行思想動員。

(2)學校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工作崗位,並提出任職條件和目標責任,提交教代會討論。

(3)制定公佈聘任方案。

(4)教職工填寫應聘意向書。

(5)學校考核聘任,公佈結果。

(6)校長與教職工簽訂聘任合同,頒發聘書。

在聘任中,待有關條件基本成熟,學校對中層以上幹部要安排部分崗位,實行競爭上崗。

7.聘任期限:一般為1——3年。

8.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者;

(2)不能勝任工作或不能履行崗位職責者;

(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調整者;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工作造成損失者;

(5)師德低下,體罰、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影響或後果者;

(6)有濫辦班、濫收費、濫編印資料行為,經教育不改者;

(7)嚴重違反工作紀委或學校規章制度者;

(8)經雙方約定者。

9.落聘與高職低聘人員之和不得超過在職教職工總數的5%。

10.對未聘人員的安置

對未聘、拒聘、解聘人員應作好思想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原則予以安置:

(1)立足於本校自行安排。學校對未聘人員,進行兩次推薦安排,若兩次推薦安排仍不成功,作下崗人員處理。

(2)學校對未聘人員可安排參加培訓,學習(包括轉崗培訓),也可安排從事其他工作和創辦經濟實體,鼓勵自謀職業。

(3)參加培訓學習的人員,培訓合格者,可重新競爭上崗。

(4)未聘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在學校學習提高,或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不到崗的按曠工論處,連續曠工期15天以上或累計30天者,予以辭退。

11.學校要關心年老多病教職工。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原崗工作的一般不作落聘處理。

教師管理制度

一、要求教師要愛崗敬業,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二、要求教師要認真學習理論鑽研業務,提高自己。

三、要求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教案,上好每一節課。

四、空課和空閒時間不得聚一起聊天或做其它不正當的活動。

五、要求教師運用多種方法對學生加強管理。

六、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七、要求教師要端正勞動態度,要按時到校,按時離校,認真履行銷假手續。

八、教師值班(不管是白班或夜班)要高度重視,不得玩忽職守。注意儀表、儀容。講究禮節,説話文明。

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在學校黨小組的領導下,廣大教職工民主管理學校的一種組織形式。

2、教代會要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和教工個人三者關係,維護和落實教職工的各項民主權利,協調學校內部關係,支持和監督行政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而開展工作。

3、教代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都要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以全體代表過半數同意方為有效。

4、教代會的代表以學科組、行政部門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權的正式教職工均有選舉權。代表名額約佔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會應有教師、職工、工人、領導幹部各方面的代表(必要時,可特約臨時工、退休教師及學生家長列席會議)。教師代表不少於代表總數的60%。如代表因故離校,由所在部門(組)的教工補選代表。

6、在一般情況下,教代會每兩年一屆,每學期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7、教代會會議期間,由主席團主持會議。大會主席團成員由籌備小組徵求各方面意見後提名,經黨支部審查同意,由教代會預備會議正式表決產生,主席團一般為5-9人,其中教師應占多數。

8、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和羣眾迫切關心的問題,廣泛聽取教職工的意見,經大會主席團審核後,提請大會通過。每次大會應突出重點,切實解決一些問題。教代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9、教代會行使以下幾項職權:

(1) 討論學校的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2) 討論學校崗位責任方案,教職工獎懲辦法等與教職工有關的基本規章制度,並提出意見。<蓮山~課件 >

(3) 討論工資調整以及其它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並提出意見。

(4) 監督學校各級領導,定期民主評議幹部。

(5) 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並請有關部門研究辦理。<蓮山課 件 >

10、教代會要關心和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校長的指揮權威。校長要關心支持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教代會報告工作,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

11、教代會委託學校工作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學校工會要負責做好教代會的組織籌備工作、會議期間的會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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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國小教職工考勤制度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員、教學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上班時間必須在校。

二、考勤公佈:全校教職工考勤由當天值日校級領導執行,堅持一週一彙總,每週一公佈。彙總由政教室執行。

三、請假:

1、請假必須寫請假條,課務、事務安排妥當後向管線領導請假,課務調整單報教導室,請假條報政教室。

2、突發事情請假須自行或委託人(本學科教師)安排課務、事務後電話請假,委託人填好課務調整單、寫好請假條。病假須附醫生證明。

3、請假一天經處室主任批准,三天內經管線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經校長批准。

四、婚假、產假、及法定假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婚假3天。女性年滿23週歲,男性年滿25週歲為晚婚,晚婚假為18天(節假日應計算在內)。

產假:暫定為半年(一學期)。在假期內只享受個人賬户和70%的績效工資,不得享受學校任何福利。

喪假(直系親屬):城區3天,城區外4天。

五、有關規定

1、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找值日領導簽到,嚴禁代簽、漏籤、錯籤,代簽一次按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全勤獎5元。

2、病假3天、事假1天扣5元,曠工1天扣15元。

3、凡抽查不在崗者,視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獎5元。

4、凡一天兩次未簽到,一次抽查未到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全勤獎15元。

5、一天以內的事假、病假,手續齊全者不扣全勤獎。

6、一天及以上的事假每天扣10元。本月全勤獎不夠的從下個月扣除。

7、每週一升旗不參加者及例會不參加者扣全勤獎10元。

8、凡請假手續到期而沒有履行續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9、公假不扣全勤獎。但本人須寫一份情況説明交政教室,便於統計。

10、請假手續不全(無請假條、無領導籤),視為曠工。

11、一學期請事假累計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評先、評優。

xx國小教職工辦公制度

1、堅持坐班制,辦公要守時,工作期內不得擅離職守,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時外出,必須向年級組長請假。

2、嚴肅辦公紀律,辦公時間不得聚會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閲讀低級庸俗讀物,不得在辦公室高聲喧譁,干擾他人工作,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私事,不得帶小孩到辦公室玩耍。

3、辦公室內教師舉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將腳蹺到桌面或椅上,不得開低級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

4、辦公室內不許會客(接待學生家長例外),不得佔用學生上課時間在辦公室與學生交談(或教育學生)、罰做作業、集中補課,嚴禁讓學生在辦公室罰站。

5、同辦公室的教師要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處、共同進步。未經本人允許,教師不得隨意翻閲他人的教學、學習等資料及其它辦公用品。(學校檢查工作例外)

6、辦公室佈置要整潔,辦公室、椅、櫃等物品擺設要整齊,牆面、桌面、地面要乾淨。嚴禁在辦公室停放車輛和堆放私有物品。

7、不準在辦公室將學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報刊書籍焚燒烤火。

xx國小領導蹲點包年級制度

一、學校校委會成員都要實現包年級、包組,協助年級組長和組織本年級教育教學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學校的會議精神,積極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蹲點領導必須保證一月兩次到所包年級坐班辦公,參加備、教、改、輔,維護辦公秩序,協助清點坐班人數,每次活動時間不得小於兩小時。

三、蹲點領導每週、每期聽課不得少於上級規定的節數。

四、蹲點領導要深入課堂、深入學生、切實瞭解師生的學生、工作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對教師的思想、情緒、家庭生活等情況也要了如指掌。

五、蹲點領導要強化所包年級師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向上、遵紀守法、不斷加強自身修養,學會待人、做人,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六、蹲點領導要及時處理好本年級、本組的偶發事件,協調好本年級的有關工作。

七、蹲點領導所在年級的教學成績應穩步提高,領導參與教師教學質量獎懲。

八、召開本年級工作會議,總結成績,批評不良傾向,部署新的工作。

xx國小值周領導職責

為了加強學校工作管理,有效地發揮值周領導的主觀能動作用,建立良好的日常工作的運行機制和秩序,發揮調控、指揮、監督的效能,特制定本職責。

一、校級領導實行輪流值周制,凡當週的值周校領導負責當週學校日常工作,做好接待上級檢查和維護日常正常工作的運轉。

二、負責督促值日干部和教師按時到崗,工作不折不扣到位。

三、負責處理當周偶發事件和外圍協調工作。

四、負責抽查教師考勤工作。

五、負責流動紅旗頒授工作。

六、做好一週工作小結,督促校務日誌記載。

七、中午、晚上放學時間,值日教師督促學生關好門窗全部離校後,教師方能離校。

xx國小值周教師職責

為了搞好學校值日工作,明確責任,發揮值日教師的作用,為學校領導的決策和計劃實施提供第一手材料,為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為師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職責。

一、負責督促值日生按時到崗到位。

二、負責管理好學校校紀、校風、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

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須由一名值日教師帶領導部分值日生對學生環境衞生進行檢查,並記載。

四、負責教師的考勤並及時公佈考勤情況。

五、負責每日兩次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對整隊情況進行記載。

六、每天早操放學、集合時間(或特殊情況學校偶爾集合)值日老師要按指定的樓道口負責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工作。平時上下課時也要維護好樓道口秩序。

七、值日教師課間活動時間要到室外巡視,負責安全、紀律、環衞等工作。

八、協助值日領導處理當日偶發事件和日常瑣事。

九、值日老師到崗時間為:上午、中午提前40分鐘到校,放學推遲20分鐘後離校。

十、中午、晚上放學時間,值日教師督促學生關好門窗全部離校校後,教師方能離校。

xx國小信息化管理辦法

為了推動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設,保證信息技術設備的管理和應用,推動我校教育教學中信息技術的應用,從而通過教育信息化促進我校的教育現代化,制定xx國小信息化管理辦法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教育信息化重要性的認識

要充分認識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教育信息化建設將構建我校全面開展素質教育的信息化平台,為開展教學改革與實踐,改變傳統的教和學的模式,提高教學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撐。學校要加強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動信息技術的培訓和應用,大力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整合的實踐,提高辦學水平,爭創數學校。

二、建立和完善學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體系

學校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的信息技術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長室、教導主任、總務處、德育室、師訓室、各學科教研組長、學校信息中心組成。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信息技術應用進行總體規劃和部署,保障學校教育信息化經費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動信息技術在教育教學中的應用。

三、加強對學校信息技術專業人員的管理

學校成立信息技術中心,信息技術中心由中心主任、信息技術員組成。負責學校教育信息化的具體工作,全面負責管理學校的信息技術常規工作。

1、人員的崗位設置、職責

分管領導:制定學校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建立本校網絡管理和應用的相應規章制度;健全學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崗位職責,組織落實學校信息化設備的管理、維護和應用;落實上級和校領導賦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

信息技術員:負責本校信息技術設備(計算機軟硬件、網絡設備、視頻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保障校園信息技術設備的正常使用;負責向學科教師推薦有關的教學資源;負責做好學校信息及視頻資源的製作、發佈和維護工作;負責學校的網絡用户管理工作,執行安全防範措施;協助學校做好信息技術應用的推廣、普及工作;培訓班級的學生管理員。

2、信息技術員的管理

學校信息技術員實施考核認證,持證上崗制度。

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

1、加強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領導。將教育信息化工作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制定計劃,狠抓落實。

2、大力開展教師培訓工作。舉辦多種形式、不同層次的培訓和講座;組織幹部教師學習信息化教育理論,提高學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技術的應用水平。

3、保障信息化建設的持續推進。要設立信息技術設備維護和發展專項經費,用於應用發展和環境建設;設立專項培訓經費,組織各類教師參加相應的培訓工作。

五、具體工作

1、 建立附小網站

2、 建立附小教師博客羣

3、 建立學生學籍、校產管理、教師檔案、教育教學管理、學生成長信息等資料庫,實現學校管理數化

4、電教教學走進課堂,做好“辦辦通”“班班通”工作。

xx國小安全工作管理條例

加強學校的安全教育和防範措施,是青少年兒童獲得全面、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學校廣大教職員工必須以對國家、民族高度負責的精神,重視對少年兒童的保護,認真做好學校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財務和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學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縣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保護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領導必須對學校的安全工作實防監督管理。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採取人員防範、物質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辦法,防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二章校園校舍安全

第四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治保組織,保衞室要加大力度,加強校園安全保衞工作。嚴格控制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園;未經學校批准,不得允許外單位和校外人員在校園開展活動。

第五條,學校應當按照社會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維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不允許在校門前和附近擺攤設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準開設網吧和歌舞廳。

第六條,學校要定期對校舍實施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教育局報告並進行安全鑑定。被鑑定之後,按要求,該維修的就維修,該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該拆除就馬上拆除。

第七條,校園圍牆及校舍的樓梯、樓道、欄杆、扶手、台階、門窗等建築物和設施必須安全牢固,符合規範。

第八條,學校教學樓、教工宿舍的走廓、樓道、廁所以及學生經常活動的其它場所,要安裝照明設備,並保證設備完好。

第九條,學校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照基本建設法律法規要求,由依法取得相應等級資質證書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進行勘測、設計、施工和監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建設項目的設計和建築結構必須科學合理,滿足學校安全需要。建設項目在開工前,必須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施工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施工期間,禁止師生進入施工區。建設項目必須經過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第三章設施設備安全

第十條,學校的一切設施、設備必須安全可靠。所有教學儀器設備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嚴禁使用不安全的設施設備。實驗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須與一般實驗物品分開儲存,並按有關規定專室專人保存保管。學生在實驗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時,必須在教師正確指導下,按規範操作。

第十一條,校園內的電線必須安裝規範,並經常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運轉正常。對違章、年久失修、超載的電線,要進行拆除、更換。

第十二條,教室、實驗室、圖書室、計算室、會議室、食堂、樓梯梯道、廁所等師生活動場所的電器設備,應安裝規範,做到無裸露的電線、無破損的開關和插座。

第四章飲食衞生安全

第十三條,學校必須認真執行《食品衞生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做好各項衞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防止傳染病生髮、流行。

第十四條,學校應設置醫務室,配備保健教師。食堂工作人員和小賣部售貨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檢,嚴禁有傳染病的人員上崗。

第十五條,學校食堂必須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條,學校食堂應當購買保鮮、消毒設備。操作間、物品保管室、食物儲藏室應當分離,實行專人管理。食堂餐具應當定期消毒。嚴禁作何有害藥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裝進入食堂。

第十七條,學校食堂採購人員要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嚴禁向無了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訂購集體用餐食品,嚴禁購進過期、變質食物、食品。

第十八條,食堂工作人員應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學生用餐,不得出售過期、變質的食物、食品。在無保鮮的情況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條,學校小賣部必須有衞生部門核發的衞生許可證,採購和出售食品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嚴禁購進和銷售過期、變質的食物、食品,嚴禁購進和銷售“三無”食品。

第五章校內活動安全

第二十條,學校在校內內項活動的開展,要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紀律,防止發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條,學生課外活動,應當由教師負責組織和管理,嚴禁學生在不安全的場所活動,嚴禁學生使用不安全的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建立課間、課後教師值勤制度,引導學生在課間上下樓道時有序出入,放學時分批離開教室、學校,避免擁擠。

第二十三條,學校應加強對藝術節、體育節等大型活動和體育訓練課的組織,做到安全、有序,對一些可能發生傷害事故運動項目,必須有切實可行的保護性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動安全

第二十四條,學校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要有明確的目的,周密的安排,嚴格的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第二十五條,學校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實行安全責任制。班級活動由班主任帶隊,年級活動由校級領導帶隊,全校性活動由校長帶隊。

第二十六條,學校組織學生校外集體活動乘坐的車輛,要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進和安全檢查,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車輛,嚴禁車輛超載、超速運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活協。不得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認真執行《消防法》,按照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明確專人管理,並定期組織檢驗、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當保障校舍疏散通道,嚴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雜物。

第三十條,嚴禁在校園生產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第八章安全教育與管理

第三十一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學校校長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應與學校簽訂學年度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

第三十二條,學校應當按規定設置保衞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關鍵部位的管理責任。門房要安排專門管理人員。

第三十三條,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經常組織學生學習安全知識,廣泛宣傳《中國小安全須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增強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條,學校要學生教育遵紀守法,不逗趕打鬧,不攜帶刀具器械上學。不尋釁滋事,不打架鬥毆,嚴防傷亡事故發生。要抓好學生的教育,強化日常行為規範訓練,確保學生犯罪率為零。

第三十五條,學校要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嚴禁教職工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教職工辱罵和諷刺學生。

第三十六條,學校要定期對學校安全狀況進行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要督促分管的領導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第三十七條,學校要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如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須在8小時內上報學校,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學校如實上報縣教育局。

第九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八條,學樣應當定期表彰獎勵安全工作先進班主任、先進個人。

第三十九條,教職工忽視學生安全、對待學生態度簡單、粗暴的,給予批評教育;對拒不接受批評教育、不聽勸告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因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辭聘、開除。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當年不能評先,不得晉絨及,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第四十一條,班主任老師不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校外活動,或撞自組織學生參加與教學無關的社會活動,發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師的責任,並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和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條例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司法局黨務公開各項規章制度2017各項規章制度(3) | 返回目錄

司法局黨務預公開制度

為更好地推進黨務公開工作,確保黨務公開取得實效,根據《中共x區司法局黨組黨務公開實施方案》,制訂本制度。

一、預公開範圍:預公開分面向社會預公開和單位內部預公開兩種。

二、預公開內容:凡與黨員羣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及黨員羣眾關心的黨內熱點問題、容易出現以權謀私、滋生腐敗、引發不公的事項,只要不涉及黨內的祕密,在研究決定前,都應在適當範圍內進行公開,廣泛聽取意見。

三、預公開形式:面向社會預公開,主要採取印發徵求意見表(函)、召開會議等形式公開。在單位內部預公開,主要採取印發徵求意見表和召開會議等形式公開。

四、預公開期限:面向社會預公開的,公開期限一般不得低於半個月。在單位內部預公開的,公開期限一般不得低於一週。

五、工作方法:黨務預公開工作由黨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並聽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見、建議。

司法局黨務公開定期通報制度

一、黨務公開工作實行每月一次的通報制度。

二、定期通報採取會議通報的方式。會議通報主要是向領導小組成員、部分黨員和羣眾代表通報

三、定期通報的內容包括:全局工作情況,年內所辦實事情況,黨員、幹部違犯法律、法規和黨內條規情況、黨員羣眾反映的共性問題處理,涉及黨員、羣眾利益和普遍關注的其他事項等。

四、定期通報的方式、內容由黨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經領導小組集體審核後通報。

五、通報後辦公室要及時做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並要注意聽取和收集黨員、羣眾對通報情況的反映,必要時可對通報情況充實完善再次通報,直至黨員羣眾認同和滿意。

司法局黨務公開監督員制度

為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力度,促進黨務公開工作,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制定本制度。

一、黨務公開監督員主要職責:對黨組黨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時收集、反饋黨員、羣眾的建議、意見並向黨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反饋;參與黨務公開工作辦公室組織的評議考核活動;向黨員、羣眾宣傳黨務公開的內容。

二、由黨務公開工作辦公室負責與黨務公開監督員聯絡工作,定期召開監督員座談會,及時向監督員通報黨務公開工作的有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為監督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三、黨務公開工作辦公室定期組織監督員對全局黨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監督員在日常工作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組織人員進行跟蹤督查,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及時向監督員反饋。

四、各支部積極支持配合黨務公開監督員的工作,認真聽取監督員對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指出的存在問題要根據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和落實。

司法局黨務公開意見、建議收集反饋處理制度

為更好地推進黨務公開工作,確保黨務公開取得實效,根據《中共x區司法局黨組黨務公開實施方案》,制訂本制度。

一、意見收集: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徵求意見表(函)、聯絡監督員工作等方式收集廣大黨員、羣眾對黨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整理後向領導小組報告。

二、意見處理:對黨員、羣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單位彙報;對重要意見和建議,向有關領導及時彙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辦法認真辦理,並及時將辦理情況向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要意見和建議的辦理情況要向領導小組或主要領導彙報。

對於提出的一般性意見和建議原則上要求3天內辦結;對於一時不能辦理的或涉及重大問題的,要解釋原因,創造條件,儘快辦理。

三、意見反饋:

對黨員、羣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應以適當形式公開答覆。對署真實姓名的黨員、羣眾,由單位負責同志當面答覆,並進一步聽取意見。

嚴禁對黨員羣眾提出的意見、建議推諉扯皮、置之不理,堅決杜絕任何組織或個人對提意見、建議的黨員羣眾進行打擊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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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國小教研管理制度

一、每位任課教師必須參加學校和年級組(教研組)的教研活動,並能圍繞活動主題,積極發表自己的見解,虛心聽取他人意見,努力做到在教學上講究科學性、先進性、探究性。

二、教研活動時間原則上每月一次。各教研組長應根據本組實際自行確定時間,召集本組全體成員參加,任何人不得無故請假或遲到早退。

三、教研組內開展教研活動,必須邀請學校一名中層以上幹部參加活動,第次活動必須作好記錄,並由參加活動的領導籤。各教研組長必須於每月底將教研記載情況交教導室檢查評估,未經領導籤的記載一律無效。

四、學校蹲點幹部必須指導和了解蹲點年級組織的每次教研活動情況,每期應指導一至二節研究課,做到一月一統計,一期一總評。

五、教導室每期必須通過“研討課”、“成果展示”等形式認真搞好一屆大型教研活動,以總結推廣教研新經驗,開闢教研機關報途徑,探討教研新方法。

六、每位教師參與教研活動在“教學月查”中積分20分,在“教學管理”中積分5分。教研成果在“教學管理”中積分10分,並給予50—300元/件獎勵。

七、活動要求:

1、 “五個必須做到”:有目的、有計劃、有專題、有效果、有記錄。

2、每位教師每週聽課一節。

3、每個教師根據學校總體的研究專題確定自己的研究專題。

4、每個教師每學期做到“五個一”:一節優質課、一篇教研心得、一個教學設計、強求一個對子、一個的校本培訓學習筆記。

xx國小第八屆教代會職責、制度、方案36

xx國小校本培訓制度

為了提高全校教師的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更新教育觀念,明確學校工作任務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小組:

組 長: 李正斌 

副組長: 蔡文、鄧南平、彭波、廖慧, 李紅平

組 員: 柳慶春、王先蓉、吳軍強、裴阿虎、車友新、王小寧、霍傑

二、培訓對象:全校所有教師。

三、培訓師資:本校骨幹教師、聘請專家教授。

四、培訓內容:

1、進行教育教學工作彙報、活動總結和評比。

2、組織教育教學講座和實踐活動。

3、學習教育理論,更新教育觀念,端正辦學思想。

4、介紹教育信息和科技新發展情況,開闊眼界。

5、學習教育科研基礎知識。

五、培訓時間和途徑:每月第一週星期一下午放學後為學校的校本集中培訓時間,平時自學。採取上下結合、分散與集中結合、校內骨幹教師講授與專家教授講座相結合的辦法。

六、培訓管理和考核辦法:

1、教導室負責校本培訓的計劃、落實、考核和管理。

2、所有教職工都要有一個校本培訓的自培筆記本,培訓內容為“五個一”:一節優質課、一篇教研心得、一個教學設計、結好一個對子、一個的校本培訓學習筆記。

3、每月“教學月查”,所有教職工必須上交自培筆記本,由學校“教學月查”小組檢查。

4、校本培訓在“教學月查”c27(2分)、c29(2分)、c30(4分)、c31(10分)中計分。

xx國小第八屆教代會職責、制度、方案37

xx國小巡課制度

為了切實提高xx國小的辦學水平,規範師生的日常教學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課人員

值日領導每日兩巡;校長及分管教學副校長、教導正、副主任每日必巡。

(二)巡課時間

師生到校活動的所有時間。

(三)巡課內容

巡課的重點在課堂,同時應按規定要求做好相關巡課工作。

(四)巡課職責

1、發現師生中的先進人和事。

2、及時處理師生中的偶發事件。

3、對教學行為不規範的教師巡課小組成員進班聽課。

4、記載遲到、早退和私自換課、曠課的現象,上課、辦公不認真的行為。

(五)考核辦法

1、此項記載在教師“教學月查” a3(25分)中計分。

2、總體情況和違規情況在教職工大會上及“教學點擊”上通報。

3、嚴重違規者寫好書面報告,層層作好説明,經學科組長、年級組長、教導室主任、分管領導籤後,再呈送校長解鎖,否則,校委會研究作出處罰。

xx國小第八屆教代會職責、制度、方案38

xx國小聽、評課制度

1、堅持聽課制度。校長每期聽課不得少於15節;教學副校長每週聽評課不得少於1節,全期不得少於20節;教導室正副主任每期聽評課不得少於20節;其他領導也應堅持聽課,每期不得少於10節;教師每期聽評課不得少於20節。

2、堅持聽課評議制度。領導、教師每次聽課後,必須認真寫出聽評課意見,並積極參加評課活動,發表本人見解,以解決傾向性問題。

3、堅持聽評課制度。校領導聽課記錄每月交校長檢查,主任聽課記錄每月交教學副校長檢查,教師聽課記錄每月交教導室檢查。所有檢查情況及各自的評課意見交教導室存檔。

4、堅持隨堂聽課制度。領導、教師應根據工作情況與需要隨堂聽課,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凡推脱者,扣除月查積分2分。

5、堅持獎懲制度。凡按要求參加聽評課者,按常規檢查評估規下給予積分。凡聽課節次未達到者,在月查教研工作態度c31中比照計分。

xx國小第八屆教代會職責、制度、方案39

xx國小質量檢測管理處罰暫行規定

第一條 監考教師及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肅批評。

1、不按考試紀律要求佈置考室的;

2、監考教師未檢查學生考號(學號)、班級、姓名,造成信息填寫不完整、跡潦草,造成統計困難的。

3、不按考試紀律要求收卷的。

4、監考中不履行職責,吸煙、看書、看報、打瞌睡、聊天,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5、不按時到崗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第二條 監考、閲卷及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按教學月查上積分標準扣除,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1、通過各種途徑竊取試卷信息的。

2、擅自進入考室的。

3、考前、監考時為學生提供答案或暗示答案的。

4、利用考試之便,以權徇私的。

5、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

6、嚴重擾亂、妨礙考場及考試有關工作場所秩序的。

7、擅自變動答題時間的。

8、監考中與學生交談,影響學生考試的。

9、教師在閲卷工作不負責,造成錯改面廣,且造成影響的。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的,分別作相應處罰。

1、在評卷中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扣除該科所得總積分的30%,總積分仍高的降至同學科倒數第一。

2、在考試中,考紀考風差,教師舞弊調查屬實,取消本次教學質量評估受獎資格。

3、在評卷中出現大面積錯判,造成影響的,取消其該科的評卷資格。

4、教師舞弊,造成惡劣影響的,調離所任教學科崗位。

5、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誤,造成影響的,取消其擔任工作人員的資格。

第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監利師範附屬國小

xx年1月8日

xx國小第八屆教代會職責、制度、方案40

畢業年級備考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質量興校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緊密團結,眾志成城,實現質量復興。

二、工作目標

1.畢業班總成績獲縣二等獎,優勢學科獲縣一等獎,保證各考試學科入圍前30%名列。

2.加強對優生的培養,學困生的補差,注重學生學習習慣和道德情感等綜合素質的培養,使全體畢業生全面、和諧地發展。

3.畢業班教師本學期每週至少轉化1名學困生,每月至少轉化4名差生,跟蹤輔導。不斷創新教學方法,提升教學理念,達到輕負、優質、高效的教學效益。力爭教師教有特色,學生學有個性。

三、組織領導

畢業班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李正斌

副組長:蔡文, 鄧南平、彭波、廖慧、李紅平

組 員:柳慶春 ,王先蓉、吳軍強, 裴阿虎、車友新、王小寧, 霍傑

蹲點領導分工:六(一)班:李紅平;六(二)班:彭波;六(三)班:蔡文;六(四)班:鄧南平;六(五)班:柳慶春

四、工作策略

1、捆綁責任制。實行蹲點領導與班主任、學科教師捆綁責任,同獎同罰。

2、開好動員會。蹲點領導籌備會、班主任工作會、學科教師動員會、畢業班學生動員會,階段小結會。

3、理清思路。畢業班備考管理計劃(1份),畢業班備考培優輔差計劃、畢業班備考學科複習計劃(4科)、畢業班備考學生現狀階段報告(1份)、畢業班備學科複習階段小結(4科)、畢業班備考培優輔差階段小結。

4、及時傳達上級文件精神,掌握政策,組織老師學習,研究畢業班工作的對策與措施。

5、堅決杜絕抄作業現象,分別集中對部分學生進行提優、幫困。

6、做好教學常規工作,提高課堂效率,尤其重視作業批改,嚴格要求學生做到有錯必糾,加強學生規範寫的訓練。

7、提倡“手拉手,結對子”的一幫一活動,充分發揮班幹部的積極性,實行“包扶生”政策。教師要對差生不離不棄,盡力使其各科考試成績向及格奮鬥

8、把握好教學進度,儘量在五月中旬結束各科的新課教學,全面轉入總複習。

9、各科任教師要協調起來,從作業佈置到輔導安排都要科學合理,讓學生勞逸結合,避免學生因不堪重負厭學逃學。既不利於鞏固參測率,又影響班級學風。

10、密切與家長聯繫,尤其是學困生家長;定期召開畢業班家長會,以形成家校合力,共同促進學生良好素質的提升和良好品德的形成,從而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11、抓好學生思想工作﹙定期作畢業生思想動員工作﹚,鼓勵學生認真刻苦學習,尊師守紀,做一名合格的國小畢業生,以滿意的成績進入中學學習。

12、定期組織畢業班老師交流教學心得。

13、加強質量監控,爭取學校的多方配合,搞好考試工作,組織統一閲卷,認真做好質量分析,以便查找差距,迎頭趕上!

14、實現資源共享。在複習中要力求做到“三個統一”:統一複習計劃、統一複習進度、統一複習材料,並且同學科教師要經常性地進行交流和探討,互相取長補短,促進教學。

15、學校領導要重視畢業班工作,經常深入檢查、指導。校領導和教學負責人要深入聽畢業班教師的課,組織評課和開展畢業班教學專題研討活動。根據各班的實際,相應加強檢查和指導。

五、獎懲辦法

實行經濟獎勵和積分獎勵,積分獎勵計入《教師教學管理積分》中,作為績效工資和評優晉級的重要依據之一。

1、超過校平均成績得獎:第一名300元/人,積分為30分,其它的比照給獎和計分(低於平均成績的只積分)。

2、統考成績按基礎年級標準給獎計分,滿分為20分,其它比照給獎和計分。

3、達到縣獎勵等次的:一等獎600元/人,二等獎:400元/人,三等獎:200元/人。

4、加班補貼200元/人。